房管局领导能以私人可以开办太平间吗名义开办物业公司吗

房管局开房产公司并非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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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开房产公司并非个例
房管局开房产公司并非个例 近日,不断有洛阳市新安县网友爆料称,新安县房管局成立了一家“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入当地房地产市场,开发了多个楼盘,房管局长李现通更是身兼公司法人。面对记者采访,新安县房管局李现通表示,之所以成立公司搞房地产开发,是为了给职工解决吃饭问题。(5月8日《贵州商报》) 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房管局本应加强管理,严格自律,结果房管局“赤膊上阵”搞起了房地产开发,参与市场竞争,与民争利,局长摇身变为房地产企业老总,确实不太合乎市场经济原则。然而,房管局开办房产公司,参与房地产市场开发和竞争,并非个例,而是一种普遍现象,全国很多地方的房管局名下都有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只不过时间成立有早有晚而已。比如河北的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办了石家庄住房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的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更是开办了哈尔滨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顺丰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民居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星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房地产领域企业。 事实上从法律层面说,房管局开办房产公司并不违法。虽然在不少地方,房管局定位为政府职能部门,但是在包括河南新安县在内的很多地方,房管局定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并不对这类事业单位拨款,实质上就是和企业一样自负盈亏,房管局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也不是外界以为的公务员,与一般的企业职工并无本质性区别,只不过他们比企业职工多一些可以收费的行政权力。按照国家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管理,并没有明文禁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办企业。换言之,新安县房管局开办房地产开发公司,本身并不违法。至于房管局领导兼任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房管局领导的编制身份。如果是公务员编制,那么就违法;如果也是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那么并不违法。 再者,确实如新安县房管局局长所言,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并不承担职工吃饭问题,职工吃饭问题需要自己想办法解决,需要单位领导个人努力解决。在享受的行政权力范围内,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取的费用不足以不足以发放职工工资,更没有办法保障职工福利的情况下,那么只能通过其他办法赚钱解决职工工资,开办公司无疑是途径之一,这是很多地方房管局开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这也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就是走企业化道路。正因如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呈现出贫富两极分化现象,一种是穷的发不出工资,另一种富得流油,工资、福利收入远远高于公务员和国企职工群体,令人羡慕嫉妒恨。 可见,房管局开办房地产开发公司,凸显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和改革目标的不确定性,是否要堵住房管局这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办管辖领域企业,还需要制度的进一步明确,也需要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保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有饭吃,不能因为房管局开办房地产开发公司而忽视现实情况一味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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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博报微信对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会涉及到法人的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一家有限公司的法人,最近公司被质监部门行政处罚了,公司无能力支付,打算结束营业.请问如果质监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公司已倒闭或无力支付的情况下,法院限制法人的人身自由和没收私人财产吗?
两个美容院的员工要抢我手上的客户资料(里面有他们偷逃税证据),从美容院一路争抢到我家小区里,因我在怀孕,我妈妈把我推进单元的门内,我抱我妈妈想拉进来,那两个人拉扯我妈胳膊不放,不让我妈进屋前后有四十分钟。当时打110没打通。这种情形是构成限制人身自己的违法行为,进到我家单元门(已属我的住宅的公摊面积),只否属于私自闯入他人住宅?
有限公司与私有财产是绝对隔离的吗?就是说公司破产股东的私人财产是绝对不会被追溯的吗?(完全没有财产转移的情况下)真的是绝对吗?没有例外情况吗?或是公司欠债主的钱,债主看公司破产了,申请不告公司了,告你个人?
有限公司有一个法人代表,公司注销后,以前的偷税漏税被举报查出后,公司和法人还会被处罚或刑罚吗?
劳动仲裁裁决公司付清欠我的工资。公司不理会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公司已经关闭没有可执行财产,能申请强制执行法人的私人财产吗?
公司的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有钱不还,如可以执行公司财产,法院能去查封吗,该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
不理入住手续时,不签装修协议不交装修押金就不给钥匙!!物业的装修协议有违反协议扣钱条款!我想咨询扣钱是不是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了,是不是只有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物业扣钱是不是违反行政处罚法,其次物业作为非产权人与业主签订涉及处罚扣钱之类的条款是不是肯本就属于无效合同!!再有对于违规的认定是否只有房管局有权利。在《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没有规定物业有处罚的权利。如果起诉胜诉的几率如何?谢谢各位律师
请问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后经营不善,申报破产了。公司财产不够偿还,法人和股东有什么责任??
有董事会的有限公司,有七八年没换届了,董事会决议更换法人代表,到工商局能给办理吗?更换法人代表,还必须先开股东大会更换新董事,由新董事才能更换法人代表吗?没有换届,公司法中说原来的董事依然履行董事的职责,就不能更换法人代表么?
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法人个人的债务问题,是否会冻结公司财产?律师您好,我是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3月份的时候,我已个人名义为他人担保,像民间理财贷款7万元,现对方因借款人无力偿还这笔资金,将我起诉了,麻烦问一下,法院判决后会执行公司财产吗?谢谢?急等!房管局开房产公司并非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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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开房产公司并非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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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开房产公司并非个例&近日,不断有洛阳市新安县网友爆料称,新安县房管局成立了一家“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入当地房地产市场,开发了多个楼盘,房管局长李现通更是身兼公司法人。面对记者采访,新安县房管局李现通表示,之所以成立公司搞房地产开发,是为了给职工解决吃饭问题。(5月8日《贵州商报》)&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房管局本应加强管理,严格自律,结果房管局“赤膊上阵”搞起了房地产开发,参与市场竞争,与民争利,局长摇身变为房地产企业老总,确实不太合乎市场经济原则。然而,房管局开办房产公司,参与房地产市场开发和竞争,并非个例,而是一种普遍现象,全国很多地方的房管局名下都有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只不过时间成立有早有晚而已。比如河北的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办了石家庄住房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的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更是开办了哈尔滨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顺丰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民居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星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房地产领域企业。&事实上从法律层面说,房管局开办房产公司并不违法。虽然在不少地方,房管局定位为政府职能部门,但是在包括河南新安县在内的很多地方,房管局定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并不对这类事业单位拨款,实质上就是和企业一样自负盈亏,房管局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也不是外界以为的公务员,与一般的企业职工并无本质性区别,只不过他们比企业职工多一些可以收费的行政权力。按照国家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管理,并没有明文禁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办企业。换言之,新安县房管局开办房地产开发公司,本身并不违法。至于房管局领导兼任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房管局领导的编制身份。如果是公务员编制,那么就违法;如果也是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那么并不违法。&再者,确实如新安县房管局局长所言,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并不承担职工吃饭问题,职工吃饭问题需要自己想办法解决,需要单位领导个人努力解决。在享受的行政权力范围内,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取的费用不足以不足以发放职工工资,更没有办法保障职工福利的情况下,那么只能通过其他办法赚钱解决职工工资,开办公司无疑是途径之一,这是很多地方房管局开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这也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就是走企业化道路。正因如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呈现出贫富两极分化现象,一种是穷的发不出工资,另一种富得流油,工资、福利收入远远高于公务员和国企职工群体,令人羡慕嫉妒恨。&可见,房管局开办房地产开发公司,凸显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和改革目标的不确定性,是否要堵住房管局这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办管辖领域企业,还需要制度的进一步明确,也需要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保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有饭吃,不能因为房管局开办房地产开发公司而忽视现实情况一味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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