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2000pa有退安装费2000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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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文件中已规定取消天然气初装费,但我市相关收费仍在进行!”网友问――
收取“天然气初装费”是否违规
作者:谷昊&&文章来源:&&更新时间:
日前,网友熊伟在扬中论坛发帖,对收取“天然气初装费”一事提出质疑,他说:“国家发改委号文件就已取消天然气初装费,为什么中燃公司还在收取此项费用?”&&&&
原来,细心的熊伟在网上找到一系列文件规定,如国家发改委(号文件和财政部日《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均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其中,“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国务院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此帖一发,网友们纷纷跟帖关注。网友宽容阳光说,此事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强烈关注中。”即将要安装天然气的网友江洲苦鱼也表示特别关心这个话题,“我家明年要装天然气了,希望能够取消此项收费。”网友“0240735”也不理解为何要收取2000多元的天然气初装费,他认为:“西气东输所有基础设施都是国家投资的,而且现在所有的管道都铺了,凭啥要跟老百姓收这个初装费?”网友“BLACK”则认为这么多年此项费用一直没降低,可能与市场上的供应商数量有关,“这就像以前的固定电话初装费一样,运营商一多反而取消了。”同时,他想问问中燃公司这么多年收取的初装费都用到哪去了。&&&&
对于网友们的疑问,住建局在网上进行了答复,称:“扬中中燃公司的燃气安装收费标准一直严格执行2005年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标准。目前,国家没有取消燃气入网费的相关文件,个别城市有试点的情况,也是将原有的安装费用纳入房价,由开发商统一收取。”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张惠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友所说的文件中取消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燃公司收取的管网安装费是企业经营性收费。”&&&&
随后,记者采访了物价局物价科施主任。据她介绍,中燃公司收取的天然气管网工程设施安装费属于企业经营性收费,“他们属于企业行为,燃气公司安装网管,政府又不出钱,那肯定是要收费的。”据了解,中燃公司收取的天然气管网工程设施安装费主要用于燃气工程的建设、安装,该安装费是指管道燃气主干管至各住宅用户进户之间的所有安装、材料费用(住户的厨房内墙面不超过30厘米,不含灶具)。目前,我省各地均收取燃气工程设施安装费。&&&&
同时,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市物价部门(2005)79号的文件规定:天然气管网工程设施安装费收费标准为,商品房(公寓楼)用户2500元/户、别墅楼用户3800元/户、工业用户及营事团伙日用气量*2000元/立方米。同时,(2010)13号文件明确规定规定:新建普通多层商品房 (含政策性住房)天然气管网工程设施安装费收费标准为2500元/户,八层(含)以上小高层商品房为2800元/户,别墅楼、工业用户及营事团伙用户仍按扬政价(2005)79号文件执行。&&&&
□谷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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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邢汉夫)记者从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自4月10日起,哈市(含呼兰区、阿城区和双城区)新签订房屋销售合同的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改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道燃气安装费,记入新建房屋开发建设总成本,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据了解,目前,哈市新建房屋管道燃气安装成本执行标准为:多层2500元/户,高层2800元/户。4月10日前已经签订房屋销售合同的,仍收取燃气安装费。4月10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款外向购房者收取燃气安装费,哈市对违反规定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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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和退还天然气初装费的通知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  发布时间: 19:37:56  & 阅读次数:&&&
关于交纳和退还天然气初装费的通知
集资房各小区住户:  为保证天然气配套设施的顺利安装,经乌苏市“新区天然气入户安装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小组”对入户安装费认真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依据:《关于塔城新捷能源有限公司收取乌苏市新区天然气入户安装费的批复》(乌发改价〔2013〕10号)文件。  二、收费标准:高层新建住宅安装费用为3800元/户。  三、已交纳的用户,携带本人购房合同、身份证、天然气安装费交款票据可到乌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繁荣信用社退还200元;未交纳的用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本人购房合同、身份证、已交房款收据到乌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繁荣信用社交纳天然气初装费。  四、缴费时间:日至日。  五、用户在领取住房钥匙时必须提供初装费用的银行缴款凭证,否则不予领用住房钥匙。  六、天然气初装费是由集资建房办公室统一收集、登记汇总后交予塔城新捷能源有限公司,交纳银行为乌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繁荣信用社,交款账号:20 。地址:北京东路008号(北京路市场东侧5米处),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  塔城新捷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喜纲,联系电话:、手机:。
乌苏市集资建房办公室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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