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现场考察林政管护应考察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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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考察我市府河国家湿地公园
&&& 11月4日,以国家林业局湿地管理中心巡视员程良为组长的国家林业局湿地公园考察评审组一行7人,对安陆市府河湿地公园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湖北省林业厅湿地保护中心主任、省林勘院林业分院院长,安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晓敏、副市长徐小林及市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考察评审。
&&& 考察组一行到市府河区域进行了现场考察。在随后召开的考察论证会上,市林业局介绍了申报府河国家湿地公园前期准备工作,观看了府河湿地公园建设宣传专题片,并就规划建设和规划目标向与会专家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对安陆府河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环境及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安陆市委市政府把保护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的思路给予高度赞扬。
&&&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晓敏就府河湿地公园下步建设作了表态发言。会议由湖北省林业厅湿地保护中心主任周建华主持。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
& & & &近年来,在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国家湿地公园发展取得很大成绩。通过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抢救性保护恢复了一批重要湿地,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改善民生福祉、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了贡献。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着力解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理念
& & & &国家湿地公园是我国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抢救性保护湿地和扩大湿地面积的有效措施,是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是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途径,是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始终把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放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纠正和杜绝重申报轻建设、重经营轻管理、重干预轻自然、重开发轻保护等现象,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
& & & &二、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组织编制湿地公园规划
& & &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各地方湿地公园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保护重点,优化类型和空间布局。优先将功能区位重要、保护价值高或者受威胁严重的湿地纳入到湿地公园发展规划,加快实施抢救性保护。要加快发展地方湿地公园步伐,保证国家湿地公园和地方湿地公园合理比例,逐步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由省级湿地公园晋升的制度。
& & & &各地要高度重视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专家对拟建国家湿地公园进行全面的科学考察,在充分查清本底资源的前提下,科学编制总体规划。规划编制必须坚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流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的原则,科学划定国家湿地公园范围,确定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功能分区和建设布局,做好与相关规划衔接,确保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各申报单位应聘请专业学科齐全、具有相应专业甲级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率不低于<span style="color:#%,保育区和恢复区湿地面积应大于拟建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总面积的<span style="color:#%,合理利用区湿地面积应控制在湿地总面积的<span style="color:#%以内,切实把保护优先落到实处。
& & & &三、严格征占用地审核,严禁破坏湿地资源行为
& & & &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批准的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抓紧完成湿地公园标桩立界,确保国家湿地公园界址清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改变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和随意侵占国家湿地公园土地等资源。确需对国家湿地公园范围进行调整的,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批准。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原则上<span style="color:#年内不得进行范围调整。对于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依法从严控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国家林业局在组织论证审核后予以函复。申请时,应提交工程建设方案、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 & & &四、强化机构制度建设,实现国家湿地公园规范化管理
& & & &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要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实现&一园一法&,对国家湿地公园实行制度化管理。管理办法中应明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和管理范围等,对国家湿地公园实行规范化管理。对还没有建立管理机构的国家湿地公园,其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有关工作,尽快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和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 & & &五、充分挖掘各自特色,努力打造国家湿地公园精品
& & & &特色鲜明是国家湿地公园发展的灵魂和魅力。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要准确把握湿地功能特色,充分挖掘当地自然资源特点和湿地文化内涵,着力发挥湿地的各种功能,提升其价值,力争将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各具特色的示范样板。要重视保护和恢复湿地的自然性和独特性;要通过&特色&向公众诠释湿地功能和传播湿地文化;要强化湿地资源的特色利用,并发挥国家湿地公园的外溢贡献创造就业、刺激消费、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和经济社会发展。要避免国家湿地公园在建设内容、建设风格等方面的雷同性,要突出个性,将湿地元素和文化元素高度融合,提高国家湿地公园品味和内涵,努力打造国家湿地公园精品。
& & &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步伐
& & &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国家湿地公园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起长效投入机制;要完善政策,拓宽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融资渠道,广泛吸纳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 & & &七、切实加强指导督促,不断提高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水平
& & & &建设和发展国家湿地公园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把国家湿地公园的发展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强化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做到全过程监管。各级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国家湿地公园在选址、资源调查、总体规划编制与审查论证、申报材料审核等方面的指导,严把申报质量关;要敦促国家湿地公园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建设,优先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工作,强化国家湿地公园宣教解说系统和科研监测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组织专家开展试点验收自查自评工作,自查合格的向国家林业局提出验收申请,确保验收质量;在试点期内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林业局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并向社会公布。从今年开始,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以一个文件对本辖区内当年试点申报和验收提出申请,每年试点申报和验收申请的截止时间分别为<span style="color:#月<span style="color:#日和<span style="color:#月<span style="color:#日,超过截止日期安排在下一年度。
& & &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开拓进取,及时解决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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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
支持单位:大自然保护协会中国部
E-MAIL:   京ICP备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政编码:100714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_百度文库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约有近40%的自然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区得到较为有效的保护。但是,在人口持续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国情下,全国湿地面积减少、功能衰退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扩大湿地面积,对自然湿地实施抢救性保护将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湿地保护的重点任务。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湿地保护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在不具备建立自然保护区条件的湿地区域,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建立湿地公园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护管理,扩大湿地面积,提高保护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促进湿地公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湿地公园发展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建设湿地公园的重要意义
湿地公园是以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湿地景观为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并在此基础上以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效益、开展湿地合理利用为宗旨,可供公众浏览、休闲或进行科学、文化和教育活动的特定湿地区域。
湿地公园是国家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栖息地以及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等共同构成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是落实国家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策略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当前形势下维护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直接而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既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湿地多种功能效益,同时满足公众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社会
贡献者:风清扬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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