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补贴选项填表50岁和低保补贴有什么差别

民 政 有 关 政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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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 有 关 政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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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救助1、办理低保条件:凡具有王台镇常住居民户籍,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居住,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无机动车辆、无两套以上产权住房,人均金融资产额城镇低于7440元,农村低于6000元),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2、低保标准:我区最低生活标准从日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调整到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每人每月420元调整为500元。3、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一)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可以根据个人收入情况单独申请低保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指下列患者:(1)肾脏、肝脏移植患者;(2)白血病患者;(3)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4)血友病患者;(5)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6)恶性肿瘤患者;(7)尿毒症患者;(8)脑中风后遗症肌力一至三级患者;(9)经有关部门认定已经失去劳动能力的其它重特大疾病患者。(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纳入城乡低保:(1)虽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家庭财产状况、实际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2)拥有或长期自费使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缺陷补偿且非经营性活动的代步机动车、低档摩托车、非经营性农用拖拉除外)、船舶、工程机械及拥有大型农机具的家庭。(3)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购买门头房、店铺等做生意的家庭。(4)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劳务输出的家庭。(5)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6)房产及房屋装修超标的家庭。1).拥有两套及以上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1.5倍的家庭或有闲置商品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的。2).非因拆迁原因,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购买商品房或者经济适用房以及新建拆建房屋的家庭(自然灾害坍塌、年久失修已成危房需要重建的除外)。3).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日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的家庭;4).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日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7)拒不签订《青岛市黄岛区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委托书》的家庭;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8)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9)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10)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而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11)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不正常参加劳动的家庭。(12)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符合就业条件者应先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三次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 (1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处理的家庭。 (14)参与赌博、嫖娼、吸毒、偷窃、卖淫、诈骗、非法组织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15)其他经区政府及区低保管理部门按有关程序认定不能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5、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步骤(一)个人申请。个人申请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户口本索引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城乡低保申请表、授权委托书;(3)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失地养老保险金、遗属补助金等收入证明;各种保险、赔偿等收入证明;(4)就业年龄段人员未就业的需提供无业证明、失业证明和求职证明。(5)18岁以上大中专学生提供在校证明;(6)属于孤儿的提供孤儿证复印件,属于孤老的提供孤老证明;(7)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残疾职工认定证明;引起残疾的原因证明;单独申请低保的需提供未婚证明;(8)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未再婚证明、交通肇事处理报告书等证明;独生女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多胞胎家庭、计划生育家庭需提供户口所在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独居老人需提供子女情况及赡养费收入情况证明;遗属需提供遗属补助费证明。(9)患病人员应提供病情诊断证明。(10)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二)入户调查评估。镇低保工作人员根据村收入评估办法,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低保的家庭及原低保家庭进行评估。(三)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镇工作人员、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四)填写低保档案。档案填写好后,报镇民政。(五)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结束后,镇民政部门委托村委会将调查评估、民主评议、材料审核等情况向村民公示7天,接受村民监督。对无异议者整理低保材料上报区民政局。注意事项:低保救助不是&终身制&,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退;低保家庭成员收入、财产、人口等状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报告所在居(村),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要退出低保。
二、大病医疗救助一、医疗救助对象:(一)凡具有王台镇常住居民户籍,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居住,且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困难居民,可以申请医疗救助:1、低保家庭成员。2、中低收入家庭成员。家庭年人均收入在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0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301元)以下。3、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当年自负医疗费用高于家庭年总收入。上述家庭财产总额(主要是指房产、机动车辆、存款、证券,不含家庭居住的唯一房产)均不得超过20万元。(二)在我区办理居住证1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有固定工作,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且超过1年以上非黄岛区户籍的新市民和非黄岛区户籍但具有本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学生,符合以上2、3、4项条件,并且在户籍所在地未得到救助的,可以申请我区医疗救助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救助。二、医疗救助标准:(一)住院或门诊大病救助标准对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和非黄岛区户籍新市民,患病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期间,一个年度内,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和其他救助后,符合社会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的药品、诊疗项目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救助,医疗年度内累计救助额不超过15万元。其中:1、低保家庭个人负担医疗费按照90%的比例进行救助。2、低保边缘家庭个人负担医疗费3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80%的比例进行救助。3、中低收入家庭个人负担医疗费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80%的比例进行救助。4、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和非黄岛区户籍新市民、高校在校学生的救助标准,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执行。(二)普通门诊救助标准对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签订社区普通门诊统筹协议的低保家庭成员,当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并在定点的街道(镇)卫生院、村(居)卫生室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按照80%救助,每人每年救助不超过500元。三、申请时间:随时申报四、审批救助需提供的材料1、《青岛市黄岛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家庭财产状况审查授权委托书》。2、《青岛市黄岛区家庭入户调查评估表》。3、《青岛市黄岛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4、户口簿(索引页及个人页)、身份证(反正面)、申请家庭户主或患者的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复印件。5、医疗费用结算单和其他救助情况单据原件。属优抚对象的需提供优抚医疗救助情况,否则不予救助。五、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救助范围:(一)不在社会医疗保险大病救助范围内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三、城乡临时困难救助一、救助对象及范围(一)凡具有我镇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符合以下五类情况之一的,均可申请临时困难救助。1、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或者因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原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2、因患大病、重病,在各类救助后家庭支出的医疗费用超出了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3、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家庭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4、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家庭、单亲家庭、城乡孤老等特殊困难家庭因患病、上学等支出费用过高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5、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二)在我区有居住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有固定工作,且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1年以上的非黄岛区户籍的新市民家庭,以及非黄岛区户籍但具有本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学生,符合以上1、2类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我区的临时救助。(三)下列情况不得申请临时困难救助 1、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反法律法规的;2、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3、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4、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有效原始证明的;5、拒绝管理机关调查家庭收入情况,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情况,出具家庭收入虚假证明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不予救助的。二、救助标准(一)对因灾、突发紧急事件、大病重病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大小、自救能力强弱、自负费用的多少确定,每户每年不超过两次,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5000元。(二)对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本科大学生每人每年救助5000元,专科大学生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当年得到我区其他机构救助达到上述救助标准的不再进行临时救助,不足上述救助标准的实施差额救助。(三)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家庭、单亲家庭、城乡孤老等特殊困难家庭,一般按照不超过三个月的低保标准合理确定救助金额,每户每年不超过两次,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5000元。三、申请救助需提供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青岛市黄岛区城乡低保(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委托书》(每个家庭必须提供);自然灾害、火灾、突发事件等图片;已支付的医疗费单据;学籍证明、残疾证明、单亲证明;其他引起家庭特别困难的证明材料。四、建立&绿色救助通道&在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紧急事件导致群众遭遇严重临时性生活困难和低保家庭因患重大疾病急需住院却无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启动临时困难救助绿色通道,由区民政部门或镇(街道)民政部门现场调查核实、会商,并填写《黄岛区绿色救助通道申报表》,可直接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救助金或生活物资,每户总金额不超过1.5万元,然后按程序补办手续。为保证&绿色救助通道&的顺利实施,区民政部门设立100万元&应急救助&周转金对困难家庭实施应急救助。简化&应急救助&周转金的使用程序,区民政部门同意通过绿色救助通道实施应急救助的,所属镇(街道)立即到区民政部门财务部门支取救助金,并在24小时内发放到位。也可以由所在镇(街道)先行垫付,然后到区民政部门支取救助金。四、老年人体检补助政策1、老年人体检补助范围:在居住且有开发区户籍的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当年的12月31日前满60周岁的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年每人补助150元。2、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填表,社区审查,街道办理处审核,民政局审批,每年办理一次。五、高龄补贴政策1、享受条件和标准:在居住且有我区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领取高龄补贴。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青岛市还为百岁老人每月发放300元,我区的百岁老人每月共可领取700元补贴)。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每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支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2、审核审批。办事处审核无误后,报区民政局审批。3、补贴发放。80岁以上高龄第人生活补贴相关材料由各街道办事处核实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后,由各街道办事处按月发放。六、居家养老政策1、居家养老范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具有开发区常住户口的低咻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年人;60周岁以上&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靠)的困难老人;60周岁以上&三老&(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已取得《定期抚恤证》和《生活补助证》,且正在享受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补助、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老人。给符合条件能自理的老年人(&三无&老人)每天送时服务1小时,半自理老年人每天送时服务1.5小时,不能自理老年人每天送时服务2小时,服务费用每小时12元。2、办理程序:个人申请,社区调查、评估、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七、五保供养政策1、农村供养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无劳动能力。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残疾人、未满16周岁或者年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视为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没有经济收入或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视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2、办理程序:个人申请,社区调查、评估、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3、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一)有了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且义务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二)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收入超过当地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的;(三)年满16周岁,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习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四)自愿申请停上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4、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3140元,分散供养8640元。 八、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政策 年满60周岁,具有我区常住居民户口的老年人持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均可到街道办事处办理。 具体事宜及相关变动以民政办解释为准,电话:县民政局谈低保与困难补助 - 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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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谈低保与困难补助
时间:日 15:30
地点:县民政局办公室
嘉宾: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主持人:本站特约主持人
  简介: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邀请县民政局就“低保与困难补助”主题开展在线访谈。
  (主持人)
 大家好,欢迎参与在线访谈,今天我们来到民政局低保中心,邀请了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就低保与困难补助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欢迎大家。 ( 15:44: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你好,很高兴和大家交谈 ( 15:47:00)
  (主持人)
 请先给大家说说如何申请低保待遇? ( 15:48: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上报县民政局审批→村(居)委会公示→发放保障金。 ( 15:49:00)
  (主持人)
 申请低保待遇应提供哪些材料? ( 15:51: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
2、残疾证、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明、下岗证、离(退)休证、就业登记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
3、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
4、拆迁协议、归侨生活补助费证明、领取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及用途证明,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者租赁合同;
5、有关裁决、判决、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 15:53:00)
  (主持人)
 哪些居民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 15:54: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城乡困难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的(将乐县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60元,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收入12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低保待遇。 ( 15:57:00)
  (主持人)
 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家庭成员有哪些? ( 15:57: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中具有法定赡养或抚(扶)养关系的人员。包括:
1、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2、父母双亡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3、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
4、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成员;
5、户口已迁出的在校学生,仍视为家庭成员。
 ( 16:05:00)
  (主持人)
 在6.18受灾户中,如果同时是低保户的,能不能享受其它的补助? ( 16:05: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受灾重建低保对象,在享受重建补助政策的同时,按每户5000元的标准增发补助金. ( 16:08:00)
  (主持人)
 请问低保金如何发放的? ( 16:09: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低保金实行专户、专帐,直接到户的封闭管理。由金融部门统一发放(存入)到低保户存折,确保了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 16:10:00)
  (主持人)
 什么情况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 16:11: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1、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弄虚作假的。
2、拒绝接受低保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3、家庭成员自费(不含社会各界或亲戚朋友资助)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
4、家庭成员中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
5、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拒绝劳动使其承包管理的田地、山林、水塘等被撂荒的(因外出打工、经商而转包他人的除外)。
6、有高额价值收藏、买卖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有高于城市低保标准馈赠、礼金支出的;平时穿戴具有较高经济价值首饰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7、拥有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代步车)、移动电话等非生活必需品或家中饲养观赏性宠物的。
8、近半年内购买高档(单件价值在农村800元以上,在城市1000元以上)家用电器等非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建设(实施“造福”工程除外)或非拆迁原因购买住房、近一年内装修现有住宅,且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拥有具备一定经济价值、可租赁的闲置住房的。
9、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未改正的,或因其他违法行为正处于被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法人员本人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0、申请人的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11、按规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形。
 ( 16:17:00)
  (腰痛)
 医疗救助范围有多大啊?什么情况不能享受啊? ( 16:15: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救助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资助参保新农合。对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需个人缴纳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
2、住院救助。对救助对象当年患病住院治疗(含住院分娩)发生的。
3、医保规定的门诊大病病种。
医保规定的门诊大病病种及治疗项目包括:(1)高血压二级以上(含并心脑肾靶器官损害之一者);(2) 糖尿病(含并心、肾、眼、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3)再生障碍性贫血;(4) 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5)重症尿毒症透析;(6)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
4、“五保”对象按零起付线80%予以救助。所剩余的医疗费用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协商分担。
 ( 16:21:00)
  (匿名)
 什么是“五保户”?怎样申请五保户 ( 16:21: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五保户是: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扶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16:31:00)
  (主持人)
 低保家庭收入怎样核实与计算? ( 16:21: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货币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应当计算的家庭收入。
 ( 16:34:00)
  (主持人)
 刚才有位网友问到了医疗求助的问题,请给大家介绍下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 16:30: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1、享受本县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含“五保”)。
2、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即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户、老苏区乡干部)。
3、社会福利院收养的“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
 ( 16:36:00)
  (主持人)
 城市医疗救助享受范围有哪些? ( 16:37: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救助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个人缴纳的费用,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2、住院救助。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含住院分娩)发生的。
3、医保规定的门诊大病病种。包括:医保规定的门诊大病病种及治疗项目包括:(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尿素症;(3)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4)系统性红斑狼疮;(5)再生障碍性贫血。
 ( 16:38:00)
  (主持人)
 如何办理城市或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 ( 16:39: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城市居民在本社区提出申请→填表→初审→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审批→县医保中心办理医疗救助。
农村居民在当地民政办提出申请→填表→乡镇民政办审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医疗救助。
 ( 16:41:00)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
感谢廖主任给大家带来的精彩讲解,也感谢网友们的参与。
谢谢大家! ( 16:41:00)
  (县低保中心负责人 廖梅英)
 感谢大家对低保的关注,谢谢再见! ( 1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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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办理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60岁以上具有深圳户籍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
1.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6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4.60岁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申请受理机关
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
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
窗口办理流程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办事处。2.街道办事处复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3.区民政部门核准。区民政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对同意补助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25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公明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振明路150; 西田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西田路; 楼村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绘猫路38号 ; 田寮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警民路18 ; 薯田埔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办福前路68 ; 塘尾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尾高敦东路35号 ; 红星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红星村委; 长圳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长圳路附近 ; 玉律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玉泉西路58 ; 塘家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办塘家大道附近 ; 甲子塘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办甲子塘大道附近 ; 东坑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办东旭路1 ; 将石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水库路将石公园附近 ; 根竹园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马园路 ; 合水口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办松白路5098 ; 马山头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光明新区马山头路18号 ; 上村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元山路49号 ; 下村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公明办事处下村社区下村西三巷附近 ; 李松蓢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地址: 李松蓢社区工作站
工作日,早上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
公明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7; 西田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1 ; 楼村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9 ; 田寮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3 ; 薯田埔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6 ; 塘尾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3 ; 红星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3 ; 长圳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5 ; 玉律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1 ; 塘家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7 ; 甲子塘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7 ; 东坑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9 ; 将石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2 ; 根竹园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0 ; 合水口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7 ; 马山头社区社会服务窗口 电话: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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