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出资由另一股东替其出资法人股东是什么意思形为

有股东出资不实,其他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海纳”咨询: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其经公司章程记载和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股东为该公司工会、张某和孙某。其中,该公司工会登记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张某和孙某登记的出资额各为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经查,孙某对该公司应缴的100万元出资至今尚未到位,该公司在设立验资时,该100万元出资系由张某向他人借资后以孙某的名义缴存入账。后张某、该公司及其工会认为,孙某没有对该公司出资确属事实,孙某不能享有重大决策、资产收益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公司和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蓝孚律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或者称瑕疵出资)的情况在公司法司法实务中经常遇到。公司和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可否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可以提起诉讼的话,又如何来提起诉讼请求呢?本案反映了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
1、股东出资不实是一种违约行为,也是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行为,具有可诉性。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和资合的双重属性。前者受《合同法》的规范,后者主要受《公司法》的规范。一方面,有限责任股东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缔约的股东都有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股东出资义务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另一方面,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充分、合法、及时出资是形成公司法人财产的基础,也是股东具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条件。因此,无论是依据《合同法》,还是《公司法》,公司和其他出资充分的股东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在理论上,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完全不出资、不足额出资、抽逃出资、出资形式不合法(如不动产未过户)及出资名实不符等。本案孙某出资100万元是另一股东向他人借资后以孙某的名义缴纳的,属于股东完全不出资和出资名实不符。
2、公司和其他足额出资股东起诉属于可选择之诉,对出资不实的股东可以依法限制其享受资产收益权。
(1)《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就该条规定而言,公司和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诉请出资不实的股东继续履行出资义务,补足出资;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诉请出资不实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足额出资是一项法定义务。同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外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其他足额的股东对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出资不足的行为承担了责任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3)本案中,公司和其他足额出资股东选择要求对孙某的股东权利进行限制,由于孙某实际上没有缴纳任何出资,当然不能享受分取红利的权利,即不能享受资产收益权。但是,由于孙某尚是该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在《公司法》和公司实践运行过程仍然只有孙某才能行使相关权利,并且对外承担相应义务。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民法基本原则,公司和其他足额出资股东要求确认孙某不享有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的要求不能成立。
【读者如有法律问题,请登录山东蓝孚律师事务所网站咨询。】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跟贴读取中...
网易通行证:
跟贴昵称修改后,论坛昵称也会变哦
网易通行证:
复制成功,按CTRL+V发送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浏览器限制,请复制链接和标题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网易新闻48小时评论排行
评论202675条
评论185543条
评论128763条
评论120081条
评论94700条
游戏直充:
热门功效:
热门品牌: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提交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
指定银行入资(开设验资专户)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提供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行科审批后,刻制印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等材料章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15日内,持营业执照、公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材料办理
股东(出资人)投资资格的有关规定
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后,您就要开始准备登记材料了。?
特别提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股东(出资人)的资格证明。?
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
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后,您就要开始准备登记材料了。?
特别提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股东(出资人)的资格证明。?
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为工会法人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二、以下单位(人员)不具有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到限制:
1、企业年度检验为B级的企业不得增设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企业。?
2、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含自然人),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锁入&警示信息系统&的自然人,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新股东;不能在已担任股东的公司中追加或受让股份。
特别提请注意:
请登录上海市工商局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获得有关信用信息。?
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举办企业。?
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和培训中心不得投资举办企业。?
5、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企业。?
6、基金会不得投资举办企业。?
7、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应当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取得投资资格证明。?
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对公司制企业、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9、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并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不得投资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投资。?
10、非公司企业法人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营业单位。其中,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的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资设立&,并不得再投资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
11、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12、居委会、村委会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13、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14、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公司股东、合伙企业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其他市场主体的投资人。?
企业、个体工商户选择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
1、利用居民住宅楼中的房屋(含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请到房屋所在地的工商局咨询该处房屋是否可以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2、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其住所(经营场所)应选择在机动车交易市场内。
------分隔线----------------------------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股东出资制度.ppt57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需要金币:300 &&
股东出资制度.ppt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第四章公司资本制度与股东出资制度☆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第二节股东出资的法律意义第三节公司增资和减资第四节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第五节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一、公司资本的概念和意义(-)概念【公司资本】(capital),又称股本,是公司章程规定并由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法人财产总额。(二)特征1.资本是公司法人财产总额2.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3.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4.资本是表彰公司原始财产数量的、在观念上确定的货币数额对于第4个特征如何理解?二、资本的不同含义和形式对资本不同含义和形式的理解,“三个台阶”、“两个视角”:(图示)实收(实缴)发行(认购)注册资本待收(待缴)(*名义)待发行(待认购)【法定资本】,是指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必须载明且必须一次发行的资本。强调发起人或股东出资的义务。一次发行、一次认缴、但可分期缴纳。【授权资本】,是指授权公司可以发行的公司全部资本,授权数额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但未必一次发行)强调公司资本募集的权利。【结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得出下面的公式:公司资本=注册资本=发行资本+待发行资本发行资本=认购资本=实缴资本+待缴资本《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第81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人股东是什么意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