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 物业费构成明细由哪些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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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构成部分提要: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包括;公共(如过道、门厅、楼梯及道路环境)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给排水日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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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费的构成部分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即人员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包括;公共(如过道、门厅、楼梯及道路环境)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给排水日常运行、及保养费;电气、燃气、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公共照明费;易损件更新费等等)
  3、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包括:清洁工具、劳保用品、清洁环卫、垃圾外运、化粪清掏等)
  4、物业管理区域养护费用;
  (包括:绿化工具费、绿化用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运费、景观维护费等)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即安全管理人员费用、安全器械装备费等)
  6、办公费用;
  (包括:交通费、通讯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等)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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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这么多年物业费你知道它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吗?
港西新城微生活先说一下物业费都包括什么?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再看物业费不包括什么?1、一般来讲,物业费不包括住宅内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也就是业主家里比如电灯坏了、家中电路坏了、家里暖气不热、水笼头坏了等,物业是可以不提供服务的,提供的话,对此服务可以收费。  2、物业费不包括因建筑质量导致的种种问题,比如漏水、渗水、裂缝等。但此问题有义务替业主向开发商反映。保内由开发商负责得理,出了保用维修基金。  3、物业费还不包括公共区域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及重大部件更换费用,此费用也是维修基金解决。  4、确实如此,很多人认为交了物业费,物业就应该啥都管才对。其实物业服务仅针对公共区域,以服务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或环境,为业主的生活环境提供保障。第三相关规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为提高政府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科学性,合理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九月十日第一条 为提高政府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定价成本,是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第三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第四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数量众多的,可以选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成本监审。第五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费用。(三)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四)合理性原则。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第六条 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证与账册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成本资料为基础。第七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第八条 人员费用是指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第九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是指为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支出的维修费、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第十条 绿化养护费是指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的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等。不包括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种苗种植费和前期维护费。第十一条 清洁卫生费是指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所需的购置工具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环卫所需费用等。第十二条 秩序维护费是指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所需的器材装备费、安全防范人员的人身保险费及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装费等。其中器材装备不包括共用设备中已包括的监控设备。第十三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是指物业管理企业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以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保险费为准。第十四条 办公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管理区域正常的物业管理活动所需的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房租、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书报费及其它费用。第十五条 管理费分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情况下,为保证相关的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各物业服务小区承担的管理费用。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按规定折旧方法计提的物业服务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物业服务固定资产指在物业服务小区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拥有的、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第十七条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是指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按规定同意由物业服务费开支的费用。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相关项目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审核。第十九条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计提基数按照核定的相应工资水平确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的计提比例按当地政府规定比例确定,超过规定计提比例的不得计入定价成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在社会保险费中列支,不得在其它项目中重复列支;其他应在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费用,也不得在相关费用项目中重复列支。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企业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明显低于实际可使用年限的,成本监审时应当按照实际可使用年限调整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残值率按3%—5%计算;个别固定资产残值较低或者较高的,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残值率。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将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内容外包给有关专业公司的,该项服务的成本按照外包合同所确定的金额核定。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只从事物业服务的,其所发生费用按其所管辖的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计费面积或者应收物业服务费加权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兼营其它业务的,应先按实现收入的比重在其它业务和物业服务之间分摊,然后按上述方法在所管辖的各物业项目之间分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具体规定审核标准的其他费用项目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审核,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符合一定范围内社会公允的平均水平。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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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包括什么 物业费各等级收费标准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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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编整合了物业费包括什么,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公司资质等级和收费等级的区分等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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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编整合了物业费包括什么,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公司资质等级和收费等级的区分等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什么是物业费?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市和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指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写字楼、别墅、公寓、商铺等其他各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无法约定的执行政府发布的基准价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物业费包括什么?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服务收费按业主房屋产权面积收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与普通住宅区配套的学校、幼儿园等物业服务收费按不超过所在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原则,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期间,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人收取正常物业服务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约定合同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可督促限期缴纳或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
物业产权发生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因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空置住房,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部门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收费标准由协议双方约定。
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业主及社会的监督。
附件1: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按照一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管理住宅区建筑面积多层30000平方米以上或高层1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区完全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绿化率30%以上,有动态景观,住宅区有完整的安全防范及应急措施,房屋及配套设施齐全并保持状态良好,有完整的规划、房屋、共用设施及业主资料。
多层住宅 0.38(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1.10(元/平方米.月)
1、多层、高层住宅以基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20%。
2、符合下列条件,可收取不超过0.05元/月.平方米的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1)楼宇对讲或门禁系统(2)周边红外线报警系统(3)小区内监控系统(4)消防监控系统(5)中控室运行维护系统(6)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运行记录,并按期限保管。
按照二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管理住宅区建筑面积多层30000平方米以上或高层1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区基本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绿化率20%以上,有景观,住宅区有安全防范及应急措施,房屋及配套设施齐全并保持状态良好,有较完整的规划、房屋、共用设施及业主资料。
多层住宅 0.32(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0.87(元/平方米.月)
按照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管理住宅区建筑面积多层30000平方米以下或高层10000平方米以下,住宅区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有绿化,房屋及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并保持状态良好,有规划、房屋、共用设施及业主资料。
多层住宅 0.26(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0.73(元/平方米.月)
按照四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管理住宅区建筑面积多层30000平方米以下,住宅区建房屋及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并保持状态良好,有规划、房屋、共用设施及业主档案。
多层住宅 0.20(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0.64(元/平方米.月)
不具备上述设施设备的其他类型住宅区,按照五级以上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多层住宅 0.15(元/平方米.月)
郑州市普通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费
120--160(元/辆.月)
摩托车停放
20(元/辆.月)
提供封闭停车场,24小时专人值守,管理制度严密、规范
电动自行车停放
8(元/辆.月)
自行车停放
5(元/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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