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法院上海法院凭判决书过户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吗

当事人能否就房产过户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禹会频道
作者:葛洪乾
  【案情】
  原告肖某诉被告白某离婚一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1、原告肖某与被告白某离婚;2、登记在肖某名下的房产归白某所有;3、白某于调解书生效起五日内给付肖某财产分割费18万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白某给付了肖某财产分割费18万元。但白某要求肖某配合将房屋过户至白某名下时,肖某不予配合过户,称其无义务配合。白某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所分得的房屋过户给白某。
  【分歧】
  该案例的案情及处理结果在离婚案件中较为普遍,所涉及的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该类案件中夫妻双方对所有的房产做了分割处理,当事人是否可以就房屋过户事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不能就房屋过户事项申请强制执行。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上只写明某项财产属于谁所有,说明裁判中只明确了权利归属问题,属于确权判决。因此,一方当事人不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另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可以就房屋过户事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当受理。
  【分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对于当事人的过户执行申请法院应当受理并给予执行,理由如下 
  一、给付判决中当事人可就办理房屋过户申请执行
  1 、物权公示原则要求,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对实物的占有还不够,还要求至产权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在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权利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手续,包括为一定的行为,如共同到房产部门签字办理。实际上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房产交付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因此不能认为后一项义务是前一项义务的附 随义务。
  2、在房屋给付判决或调解中权利人在义务人拒绝配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下,是当事人直接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还是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呢?各地房产部门和人民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地方的房管部门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笔者倾向于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法院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如果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至权利人名下,则该条规定就无从适用。而且与当事人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比,由人民法院向有权机关发出协助执行手续的过户方式,更能体现诉讼、执行效率和法律效果。
  二、有关财产分割的裁判内容可能属于给付判决
  从诉讼理论上看,离婚案件中许多问题都与一般的民事案件有区别。如果认为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都归类于确权判决,则这些处理结果都无法申请强制执行。不但不能申请法院强制办理不动产过户,而且也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动产或不动产的交付。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在实际中可能产生负面效果。
  实际上,有关财产分割的裁判内容,可以分别构成确权判决或给付判决。具体为:1、具体动产、不动产被夫妻一方实际占有、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裁判又确定归其所得的,这项裁判构成一项确权判决,此时不存在执行问题;2、具体动产、不动产被夫妻一方实际占有、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裁判确定归另一方所得的,构成一项给付判决,此时应当认定裁判中实际上包含给付义务,权利人可以据此申请执行;3、具体动产、不动产被夫妻双方共同占有、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裁判确定归其中某一方所得的,构成一项给付判决。
  在上述第2、3种情形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动产交付、不动产转移占有交付及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上述案例中的权利人就房屋过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应当受理。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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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缴纳什么费用
提问者:137****9058&
时间: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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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2&个回答
法院判决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法院判决,
我碰到过两种法院判决的房子:
第一种是:产权人去世了,家里人没有走继承公证手续,直接法院判决继承,这样的法院判决过来的房子,直接变更房本,房屋产权产权性质不变,带着房本、法院判决书、身份证直接换本,不用缴税,这种过户过来的房子,在此交易时,按原房产证时间计算满五年,唯不唯一按新业主名下房屋计算。(例:如果是满五年公房,那这种法院判决后,房子还是满五年公房,如果不唯一个税也是1%,没有增值税)
第二种是:产权人存在债务纠纷,房子被做抵押物,后期被拍卖了,这种法院判决的房子,交易时是缴纳税费的,只有3%契税,没有其他税费,而且不需要客户的购房资格,这种房只能全款买,不能贷款,买过来这种房再次交易时和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
您好:法院判决的房子,直接拿着判决书,本人身份证去缴税,3%的契税,然后领取新房本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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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后,怎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不通过,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那么在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怎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一)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那么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呢?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二)诉讼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我们知道了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当然最关心的是怎么去办的问题,下面就介绍一下诉讼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以上就是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手续。
  二、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和手续
  (一)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达成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协议离婚的就是拿着签订的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其他手续和诉讼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是一致的。
  三、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离婚房屋过户的手续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
  看完上述内容后,我们清楚的知道在诉讼离婚中该如何办理房产的过户,同时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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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过户费用,带上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申请书.最好是你和你如果你母亲没有遗嘱,过户给你就算是共同财产房屋继承先办为继承公证,拿公&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父母去世,儿子继承房子,所需费用有哪些?大概是多少?怎么样能最省钱? .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黑龙江省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费用?,有了这些,你就可以以原告的身份起诉要求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你母亲、你爷爷奶奶做被告,诉讼中他们表示放弃继承就可以了。凭判决书可以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继承房产过户费用,1.房子是父母婚后才买的,。是他们的共有财产,父亲死亡后,想把房产证换成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和子女 3 房子要去过户 要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生前的证件&继承房地产过户手续要怎么办?,唯有三个子女一起协议继承,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确认继承。方可取得拆迁补偿。 .基于此,房产想要过户到两个子女名下,还是有很多问题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父母去世,房产继承过户费用,继承房产还是需要缴纳税费的,你现在的情况可以等房产证颁发之后办理遗产房继承手续就可以进行过户了。过户的时候需要缴纳的税费:公证费、工本费、登记费、&(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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