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可申请二逼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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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株洲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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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对于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三、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株洲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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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按月足额缴存1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贷款申请人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产权人,且购、建房时间在24个月内(房产证在12个月之内),按规定比例交纳首付款,购房合同已备案或自建房主体建造一层以上。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限借款人配偶或父母子女。
、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0%,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本人缴存基数。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仅限拥有共同产权的配偶、父母、子女)缴存公积金的,其月收入能力的核定以公积金系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或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为准。
、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并认可贷款合同条款的约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长沙市、省直和湘潭中心在株洲购房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至少一方户口在株洲地区。
、购买非成套住宅贷款或贷款额度在40-45万元(限夫妻双方均在株洲地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同时,必须是家庭首套住房(不含曾经有房现在无房情形)。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含)以上。
、申请人及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婚前)。
、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购买商业用(住)房、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套内建筑面积>2
、申请人已累计使用过二次住房贷款的(其中一次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符合&可提可贷&政策已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近12个月内已办理其他类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个人信用逾期不予贷款的
、不符合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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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公积金到底能贷到多少钱?这次帮你算算清
你的公积金到底能帮你贷到所少钱?相信很多买过房的人,对于这个问题也是模棱两可,更别提没买房的人了。可是这样一来你知道怎样贷款最划算吗?今天来帮大家来算算这笔账。
以上海为例。从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目前上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7%,职工7%。上限是2290元,下限为254元,补充公积金部分的比例不超8%。
根据这一比例算一算,从工作到现在你的公积金账户里已经积累多少钱了,再对照下文要说的公积金申贷办法来算算,你到底能申请到多少贷款?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最新文件,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已经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申贷人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公积金余额大于12500元;
B、每个月缴费额度超过780元。
但如果你只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别担心,也可以申请到贷款。
如果满足B但不满足A:
这个时候以余额的40倍进行贷款。比如一个人总余额有1万,那么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就是40万。
如果满足A但不满足B:
可贷款额度=月缴额/0.14*6*可贷款的年限。
但贷款的年限是按照房屋的年龄来判断的,假设有个小伙伴名叫小明每个月的公积金缴400元,那么按照他购买房屋的情况会出现下列情况:
如果小明购买的是竣工在5年内的一手房或次新房,就可享受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因此小明可贷款额度为400/0.14*6*30=51.4万,因此小明可以享受到最高50万的公积金贷款。
如果小明购买的是超过10年的房屋,则只能最长贷款25年,所以小明的额度就变成了400/0.14*6*25=42.8万。
PS:&房龄&在6年-19年的房屋,最长贷款年限用(35-&房龄&)来计算哦,比如年限为10年的房屋只能贷款25年。
如果小明就喜欢老房子,想买一个&房龄&超过20年的房屋,最长的贷款期限就只有15年了,那么小明只可以贷款25.7万。
如果有些人是土豪,这两个条件都满足,那就算算到底哪种算法能够贷到更多的钱。
另外,如果你有补充公积金,那恭喜你,你还能贷到最高10万的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过你得满足两个条件:
补充公积金余额大于5000元且补充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
有些人可能会问,如果A和B都不满足,也没有补充公积金,还能用公积金贷到款不?
很心痛地告诉你:不能。
如果你想用公积金贷款,努力工作,提高工资才是正道。
友情提醒!
有些公司缴纳的公积金存款根本就和实际工资不相符,比如说实际工资8000,但公积金就按照5000缴。
你知道到买房的时候你得损失多少钱吗???公积金贷款利息整整比商贷低了1.65个百分点!如果你做的是30年的贷款,你现在要贷100万的话,用商贷和公积金差了多少钱呢?
我们再来算一算:
商业贷款:
月均还款=5307.27元
假设这30年期间商贷利息不变,那么30年之后还贷总额:191万元。
公积金贷款:
月均还款= 4352.06元
同样,假设这30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那么30年之后还贷总额:156.7万元
30年差了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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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株洲公积金提取新政攻略:不买房也能提!
2015年株洲公积金提取新政攻略:不买房也能提!
编辑:万茜雯
09:13:22(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网)浏览:次
随着缴纳公积金的人越来越多,对公积金的提取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多了。
这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买房及非买房两种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提取条件】
一、销户提取
1、退休或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两年的;
5、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7、出境定居的。
注意事项:
1、职工所在单位已将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额缴存到账并办理帐户封存;
2、提取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
二、使用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
注意事项:
1、上述提取间隔时间1年以上;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提取后个人账户保留1元以上的余额);
2、缴存人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做其他类型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建造、翻建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凭相关资料在有效期内只能提取一次;
在提取金额不足购房价款且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未做同套房偿还商住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房屋产权证发证日期起一年内同一住房可再提取一次公积金。
4、偿还住房贷款12期(1年)以上,方可申请还贷提取,且每年限提一次。还贷期间未提取公积金还贷的,在贷款结清12个月内可提取不超过贷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且同套住房已做过购房提取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
【提取需要的资料】
一、基本资料
1、《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经单位初审盖章;
2、提取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户籍卡;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发卡者,提供中心指定银行个人活期存折(卡)。
二、单项资料
1、退休退休证或劳动部门审批的退休审批表。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鉴定行政机关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领取证,须处在实际领取低保期间。
4、失业劳动部门和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公积金账户须实际停缴一年以上。
5、死亡或宣告死亡死亡(火化、销户)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6、调离本市
①调离本市且调入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调令或新单位聘用合同;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函(注明调入单位公积金账号及银行账号);作销户转移。
②调离本市并已办户口迁移且无法确认调入单位是否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调令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新单位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或外籍户口簿;作销户提取。
7、出境定居
境外护照或定居签证证明。
8、购买自住房提取人必须是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购买期房提取购房合同条款中明确为住宅,在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3年内和办发房产证1年以内可申请各提取一次。
①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政府机关有关批文;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分户审核表》;购房合同。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提供不动产税务发票或税务统一制式的首期付款购房收据(首付款为30%以上)。办发房产证1年之内再次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不动产税务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非买房提取
【支付房租】
株洲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还需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公租房另需租赁协议和缴纳房租收据。
1、每户每次(夫妻双方提取合并计算)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每年限提一次。
2、审查无房标准:
①不认可曾有住房现已“失效”的无房证明;
②住房公积金系统内无贷款记录,无购建房、大修住房、还贷提取记录。
【提取方式】
办理场所:各区、县(市)管理部服务大厅(按缴存地)
提取流程:单位初审→中心办理→资金到账
本人提取:按本须知要求,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委托提取:须经委托人(提取人)所在单位在《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委托提取栏盖章确认,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单位专管员提取的,提供专管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其他人提取的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偿还商贷只限委托配偶;
金额10万元以上的大额提取(偿还株洲公积金贷款除外)不接受委托提取。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网友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7月1日起株洲市低收入家庭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
  红网株洲站7月1日讯(分站记者 若叶 通讯员 姜馨)今天记者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至8月31日,株洲市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贴息额度为2014年1月至12月公积金贷款实际利息支出(不含罚息)的90%。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已有株洲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在株洲;    2、公积金贷款无逾期;    3、所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且非外地住房;    4、借款人或家庭成员有低保资格或大病大灾致贫;    其中,家庭成员指在同一户口本的夫妻、父母、子女(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低保资格指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且贷款时家庭收入不超过我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人均800元)。    大病范围包括,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一般疾病不具备申请资格;    大灾范围包括,重大天灾人祸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一般灾害不具备申请资格    5、家庭目前不存在拥有小轿车、商业性门面、经营入股或购买股票等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市民,可持相关受理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贴息。截至目前,株洲市已有83人获批贴息。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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