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不动产登记局有土地使用证 房产证有房产证,后来楼层进行变更。怎么办理啊?不动产登记在什么地方啊?

株洲实施不动产登记已有2个月 这些具体问题你遇到了吗?
株洲新闻网
不动产登记工作处株洲新闻网8月26日讯(记者 青琪见习记者 何亮通讯员陈岱)从6月27日开始,株洲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时间已经过去2个月。对于大部分株洲人而言,实施不动产登记影响最大的是房屋交易,在实施不动产登记后,一些买了房却没有拿到土地证的株洲业主有些着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还能卖出去吗?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该如何办理不动产证?记者近今日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市民最为关注的这些问题也进行了详细解答。我市不动产证办理情况据数据显示,截止到日,我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以来受理各项登记业务9629笔,已办结业务4773笔,正在办理业务4856笔。其中办结的业务中涉及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40本,不动产证明859本;变更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37本,不动产证明4本;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680本;其他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524本,查封、注销等登记类型登簿2629笔。市民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如何办理不动产证?据了解,市民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遇到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单位,由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第二种是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另外,相关工作人员还建议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因为目前株洲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回收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属于个人建的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还得带上建房时国土、规划的批准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测量现场踏勘,然后根据现场踏勘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可否进行交易?在谈到市民疑问最多的房屋交易时,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如果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原则上不能办理不动产交易,但鉴于有些小区属于国土部门已回收了国土总证的,可先去过国土部门档案馆查询土地相关情况,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先办理不动产证书后再进行交易。”另外,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还提醒各位市民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建议买房者先核实房产、土地是否两证齐全,如果只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建议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国土档案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再进行交易。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土地两证合一,因此以后就不会再有类似问题出现。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开发商公布内容为准。郑重声明:腾讯房产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并未授权任何网站。媒体、同行在转载时,必须注明出处(腾讯),否则腾讯房产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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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条,共2300条 &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日,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等八家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国土部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事项展开集中办公,包括研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已签署国务院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日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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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来了 市民怎么“办”?
来源:天津北方网
 作者:董立景
 编辑:董立景
天津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
  天津北方网讯:11月30日,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举行挂牌仪式,现场为第一批权利人发放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全市域范围内全面启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上午,北方网新媒体记者在和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看到许多前来咨询的市民。“我昨天看新闻里说可以办不动产登记了,就拿着房产证和身份证过来办理,目前不太清楚这个证和原来的证有什么区别,也不太清楚怎么办理。”市民杜有威先生说。然而,当杜先生来到业务受理窗口时,却得到了这样的答案:“您目前的房产证还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您没有产权人以及房屋买卖等变更,原则上不需要更换的。”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举行挂牌仪式,现场为第一批权利人发放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
  北方网新媒体记者了解到,像杜先生这样对于不动产登记不太了解的市民很多。问题涉及到:“为什么实施不动产登记?”“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对房产登记有什么区别?”“对普通市民有什么影响? ”等等,对此,北方网新媒体记者通过调查采访为大家一一解答。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逐步换发新的证书
前来办理的市民
办证大厅等候的市民
  问题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按照统一的依据,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问题二: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注意:“小产权房”不得进行不动产登记。
  问题三: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什么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注意:不动产登记簿证包含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记载事项与《不动产权证书》一致,不动产权证书就相当于现在的房产证,而不动产登记证明则相当于现在的《他项权证》。
  问题四: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登记?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由当事人单方提出申请的,包括: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问题五:怎样进行不动产登记?
  申请人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书面给出受理通知
  完成登记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问题六: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问题七: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原来房产证内容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今后市民买卖房产,或者申请不动产权利变更,需要前往指定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领取不动产权簿证。
  问题八:实行不动产登记有什么好处?
  实行不动产登记可以改变分散登记可能造成的权属不明或冲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确保登记安全,避免权利交叉、重叠,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权利。
  同时,实行不动产登记可以实现一个辖区内一个登记经办机构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改变了以往企业群众分别、多次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办理的情况,登记效率。
  另外,目前,各类不动产分别管理、分别登记,登记的内容、标准以及统计的口径都不尽相同,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促进政府整合管理资源,有利于掌握完整准确的不动产基础数据,为宏观调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问题九:已经领取的权属证书是否有效?是否需要更换新证?
  目前已经领取《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书》等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逐步换发新的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11月30日以前已经受理房地登记申请尚未完成制证的,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已经受理森林和林木以及海域登记申请的,原受理单位按原登记政策在原登记系统上办理有关登记,继续核发《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书》。
  问题十:统一登记后,企业群众到哪里申请不动产登记?
  各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地登记的办件大厅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全市共有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16个,共设立了27个受理点。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的要件、程序、时限以及各区县办理登记的具体地点、 咨询电话详见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具体网址为:www. 。虽然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为了方便企业群众天津市各类登记时限仍保持不变,房地产抵押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等事项还是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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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变不动产统一登记——疑问解答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即两证变一证。截至目前,已有广州、青岛、徐州、南宁、义乌等30多个城市已经实现了统一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的部署,今年年底全部市县要完成职责机构整合。房产证即将下岗,不动产证正式登场。下列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新旧证有哪些不同?精彩内容,尽在百度攻略:1、《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证》等证书以后都不再颁发,将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2、《不动产权证书》多了镭射区,并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的“身份证号码”;3、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信息更加透明化。精彩内容,尽在百度攻略:二、旧证怎么换新证?可以换可以不换。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等到需要进行房屋产权变更或买卖房屋时再逐步更换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三、以后买新房怎么领证?精彩内容,尽在百度攻略:1、以前:房产证发证机关: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市(县)人民政府2、现在:不动产权证发证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四、焦点问题——十二问答精彩内容,尽在百度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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