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二次提取

【互动讨论】曾经找中介提过2次公积金,会影响经适房的申请吗_上海经济适用房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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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讨论】曾经找中介提过2次公积金,会影响经适房的申请吗
目前里面还有3w公积金,以前提过的事会对申请经适房留下后遗症吗,求懂行的人解惑,感激不尽。
大家都来交流一下,政策...
一直搞不懂这个问题,有...
公积金对申请无关 只跟你贷款有关
看中介以什么名义提取的 你应该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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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 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时间: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公积金提取制度,切实保障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更好支持职工使用公积金,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方针政策,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通知主要对租房提取资料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为了让大家更清楚明了的了解,我们小编对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对大家有用。
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承办机构】:各区县管理部
【办理事项】:租房提取公积金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21-12333
【相关业务】:
租房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连续缴存公积金3个月或以上;
2、本人或配偶在上海市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租房提取资料:
1、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
2、婚姻证明,例如结婚证;
3、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4、无房产证明(租住其它住房,例如商品房)。
【备注】:租住其它住房申请人在上海市无房产信息状况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代为查询。
租房提取流程:申请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各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即可。一般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成功办理。
租房提取限额:
1、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房租支出;
2、租房其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2000元/月。
【温馨提示】: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一般采用转账方式。
2、申请人可每年一次提出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自动转入指定银行账户。次年进行复审。
3、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
4、由单位提供租用住房的,可由单位负责收集材料,集中向市公积金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办理。
上海公积金提取咨询专区
一、已经缴存公积金4个月,不知能否租房提取公积金?如何操作?
【回复】: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二、租房提取上海公积金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吗?还是每月可以提取一次?能提取多少?
【回复】: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申请人可每年一次提出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自动转入指定银行账户。一般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
三、现打算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不知需准备哪些资料?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吗?如何操作?我租的是小区房。
【回复】: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员租用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流程比较简单,只需携带身份证、无房产证明等资料前往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即可,不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详情咨询021-12329。“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由上海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上海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最新推荐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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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可以二次提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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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可以二次提取码
发表时间: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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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具体咨询一下主管单位
回复时间: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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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其它回答共 1 条
上海-徐汇区
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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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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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上海公积金提取等业务将可网上办理 无需窗口排队_新浪上海_新浪网
  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后,与上海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提取、贷款、异地转移、查询和证明等业务,都将有望通过网上办理,而无需前往业务网点的窗口排队办理。近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底开始,该中心推出个人申请办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协议》,签署了该协议的职工,对于市公积金中心今后推出的网上办理业务,均可足不出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该项业务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继12329热线、公积金短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网点自助终端后的又一便民服务措施。
  签署网上服务协议需手机实名认证
  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网上服务协议办理实行个人网上申请,网点一次面签,长期受益。个人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后,需由本人在业务网点办理手机实名认证并签署《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协议》。
  网上申请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或者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登录后,在线填写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申请表,申请时遇到问题可咨询12329热线或网站在线咨询。
  申请提交后,本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手机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区(县)管理部业务网点办理面签(手机号需当场验证码实名认证)。近期,市公积金中心还将创造条件新增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的各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面签,方便职工办理该业务。
  上述负责人表示,为了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的网上业务时,避免因网点办理此业务的人流量控制而影响办理此项业务的权利,希望职工尽早申办《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协议》的签约。
  将陆续推出租赁提取等业务网上办理
  目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了网上查询年度结存单,申请开通免费短信,查询账号、账户信息、业务办理进度等的网上办理。
  今后三年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陆续推出除必须要到网点办理的贷款签约、个人重要信息修改等业务以外的网上办理或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或申请的业务种类有:租赁提取,物业费提取,购房提取,退休提取;贷款预约和申请,提取还贷申请、变更和终止;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异地转移等。(具体业务推出时间以实际进度为准)
  对于已签署《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协议》的职工来说,今后,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在网上开通新的业务时,都会通过实名认证手机号发送短信告知。同时,市公积金中心还会通过上海公积金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向社会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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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15〕11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住房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15〕11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违规提取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应当确保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依法合规,严格审核,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必要的提取审核操作规范,提取受理过程中通过信息联网查询审核职工提取资格,提取受理后通过政府部门间协作核查职工申报信息真实性,防止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发生,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
二、缴存职工应当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以真实的行为和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违规提取行为提供便利。
三、凡职工购买本市或外省市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说明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应对职工购房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四、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的,如其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除按现行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相关证明,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如其尚未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待其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职工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五、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如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也可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如发现违规提取行为,应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市公积金中心可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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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10月31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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