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为什么要实行上海国企分类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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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2014年1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国有企业是改革的中心环节,如何推进需要新思路、前瞻性和大气魄。文章围绕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从研究意义、国外实践、基本框架和实施要点等方面出发,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较为系统全面地论述了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首先,从一般性与异质性的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定位与功能的重新认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要求和统筹兼顾与重点推进现实性五个方面,论述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其次,从分类改革动因、主要分类标准、目标功能确定、分类监管模式出发,概述国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实践及其启示。再次,从探索现状、理论基础、三力模型、基本分类、改革内容和遵循原则,提出了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基本框架。最后,提出要处理好绝对和相对、动态和静态、体系和要素、垄断和竞争以及分类和分层等五个方面的关系,以确保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顺利实施。 中国论文网 /3/view-4914375.htm  [关键词]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基本框架;实施要点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x(4-06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真正意义现代化的进程。一方面,社会形态逐步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信息化和知识经济社会过渡,这是生产力层面的大发展;另一方面,经济模式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这是生产关系层面的大变革。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运动构成了市场经济中各种类型企业得以发展演进的客观规律。在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国有企业是改革的中心环节,始终需要冷静思索、上下求索与大胆创新。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这表明,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提到日程上来,改革尤其需要前瞻性、新思路和大气魄。分类改革的提出与实践,将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路径。   一、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研究意义   改革的深化是社会个体摒弃分歧、形成共识、合力推动的结果,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达到这种状态,改革起点的选择与确定至关重要。因为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观点,主体的初始选择、路径依赖和“涓滴效应”决定客体变迁的方向和未来。以分类改革为切入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分类改革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鲜活的实践意义。   (一)一般性与异质性的结合   国有企业的一般性在于国有企业首先是企业,具有企业的一般属性和特征,这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一般性要求国有企业必须按照企业运行规律、遵循价值规律、立足市场需求提供产品或服务。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又具有与个体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其他类型企业不同的特点和目标,需要承担特殊的使命、任务和责任,这就是国有企业的异质性。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常常忽略、忽视或弱化这一特性,导致国有企业常常按照一种模式、一个目标以及一条途径加以改革和引导,由此也造成诸多改革推进缓慢或者成效甚微。分类改革既看到了国有企业的一般性,也看到了国有企业的异质性,注重共性与个性的衔接和融合,因此,更容易成为改革的可行选择。   (二)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有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三个基本规律。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法则。矛盾规律的基本内容是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以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特别强调的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因此,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也应当是认识、理解、把握、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的过程。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不同企业、同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矛盾又具有特殊性。通过分类改革,更紧密地把国有企业改革与时代特征、社会要求和面临的矛盾结合起来,这是适应变革要求的理性选择。   (三)定位与功能的重新认识   对国有经济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认识,是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不断深化的。中共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元化;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这种表述的调整,不仅仅是辞藻的变化,更体现了对国有企业性质、目标和地位认识的深入。因此,改革不能停滞,思想不能僵化,问题不能搁置,重新审视国有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分类研究国有企业发展定位与功能,就为巩固党的执政的经济基础、发挥国有企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有作用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   (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要求   国有企业的改革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主要是调整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明确企业利益主体地位,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二是制度创新阶段。主要是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三是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即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到新的时期,分类改革是上述三个阶段发展的延伸和升华,其基本逻辑和主题都是共同的,既是推陈出新,又是批判继承与发展创新的有机统一。那就是要探索并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途径,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始终是一以贯之的。   (五)统筹兼顾与重点推进现实性   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改革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同样不可小觑。例如,经营目标的多重性,产权责任主体的模糊性,对行政资源的过度依赖性,经理人行政任命制,内部体制机制不完善,垄断行业亟待深化改革,等等。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与关键,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明确国有企业的类型和定位,有效实施分类改革、分类管理和分类监管。只有坚持分类改革,统筹兼顾,重点推进,才能更好地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构建公平完善的市场机制,增强社会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使国有企业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不断发挥骨干、表率和引领作用。
  二、国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实践   国际范围内,各国对国有经济与国有企业的认识、改革与发展各有特点。特别是几次大的私有化浪潮,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但时至今日,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国有经济与国有企业不仅广泛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在西方国家也还是普遍存在的。西欧一些国家国有企业相对更为发达,通常能够占到该国GDP的7%~20%。国外国有企业改革共性之处,就是实行分类改革、分类管理。因此,对国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加以研究和分析,可以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有所启发和借鉴。   (一)国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动因   国外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是具有普遍性的改革模式,以充分体现各国对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定位、功能、股权比重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其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现国有资本目标。通过明确国有企业和政府各自的权责边界,确保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有效地履行社会功能。二是促进企业实现战略。政府为企业按照市场规则经营商业业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促进企业实现自身发展战略。当然,这种战略更多体现的是国家意识、社会需要。三是化解争议,透明管理。通过运用市场规则、加强立法、签订经营业绩合同和提高管理透明度等措施,化解国有企业存在合理性的争议,对特定领域企业的商业性业务和特殊性业务进行独立核算,对企业承担公共目标所发生成本的补贴公开透明,对商业性的企业则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二)国外国有企业主要分类标准   国外国有企业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按市场竞争结构分类,以法国和新加坡为代表。根据企业法律地位、竞争程度及价格管制与否,法国政府将企业分为垄断性和竞争性两类,法国电力、法国铁路、法国航空、法国邮政和法国电信等属于垄断性国有企业,加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的企业被划分为竞争性国有企业。新加坡则将国有企业分为垄断性法定机构和竞争性政府联系公司,经济发展局、电信局、港口运营局、公用事业局等属于垄断性法定机构,而淡马锡、新科技等四大控股及其子公司属于竞争性政府联系公司。二是按利益属性特点分类,以芬兰、瑞典、挪威和新西兰为代表。芬兰将国有企业划分为承担特定任务、有战略利益和以投资者利益为主的纯商业性国有企业三类。挪威将国有企业分为执行特殊产业政策、兼有商业和其他特定目标、商业化但总部须在挪威和完全商业化国有企业四大类。三是按国家持股比重分类,以英国、美国和韩国为代表。例如,英国将国有企业划分为政府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公私合营三类,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政府持股比例均有不同。英国地理信息公司属于第一类,皇家邮政公司属于第二类,铀浓缩和核电技术服务公司属于第三类。   (三)国外国有企业目标功能确定   除英国、美国和韩国等按照法律地位及持股比重对国有企业分类的国家外,其他各国的国有企业分类体现了对企业功能和目标的不同要求。一是对完全竞争性、商业化和市场化的国有企业,一般要求企业以资产回报率为主要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例如,法国政府要求竞争性企业自主参与国内外竞争,瑞典政府要求竞争领域企业的主要目标是价值最大化。二是对垄断性、承担特定任务或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企业,一般要求以社会效益、产业发展或文化引领为主,追求社会效益。例如,芬兰政府要求承担特定任务的国有企业以实现社会目标为主,同时要求企业在财务上能够独立。三是对有战略意义的商业化企业或兼有商业化和特定目标的国有企业,一般要求其兼顾商业目标和特定社会目标,并能够按照商业化、市场化规则开展运营。例如,挪威对商业化目标且总部须在挪威以及兼有商业化和其他特定目标的企业,在商业化目标之外增加了企业总部和研发功能必须留在挪威、履行公共服务承诺等特定目标。   (四)国外国有企业分类监管模式   在分类改革与管理思路主导下,各国对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监管方式不同。一是对垄断性或承担特定任务企业,各国政府倾向于严格管理。例如,芬兰承担特定任务的国有企业,由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完成社会目标的质量和成本来进行业绩评估;法国对垄断性企业通过签订业绩合同方式来明确企业承担公共职能和社会目标。二是对商业化或市场化企业,各国政府倾向于赋予很强的企业自主经营权,减少干预和管制。例如,芬兰对商业性国有企业和有一定战略意义的国有企业,国家仅仅以普通股东身份参与企业治理,要求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运营;瑞典竞争领域的企业则完全按照市场原则经营,政府基本没有干预。   概括来说,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倾向于根据国有企业的性质与功能,将国有企业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一类是承担特殊社会职能的公益性国有企业或垄断性国有企业;另一类是竞争性、市场化的国有企业。对于承担特殊社会职能的国有企业,倾向于采取全资或控股的方式进行管理,以社会目标优先,盈利目标次之。对于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倾向于参股管理而非控股管理,考核企业的主要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中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基本框架   如果说分类改革已是国有企业今后改革的必由之路,那问题就转到如何认识分类改革、如何设计分类改革、如何实践分类改革上来。因此,从现状、依据、分类、管理和原则等几个方面要素出发,构建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基本框架,就可以使制度设计、方案制定和措施运用更有系统性、针对性和协同性,也就会更加逼近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   (一).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探索现状   中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有探索、有思考,但推行力度不大,进展速度缓慢。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指出,国有经济布局要主要集中在国家安全、自然垄断、公共用品、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四大领域,这应当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国有企业进行的分类。2006年国资委发布的有关文件中,将上述四大领域中的“自然垄断”调整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时任国资委主任的李融荣同志在讲话中也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应集中到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但对如何推进没有细化安排。由此,也带来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不同领域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程度以及不同类别企业劳动用工、业绩考核和收入分配等各项制度改革等瓶颈问题难以突破。
  (二)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理论依据   1.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成分。市场经济体制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主要手段的制度安排,不同国家、同一国家不同发展时期市场经济各要素相互联接方式、市场参与各方相互作用形式都会有所不同,但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成分大体都是相同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成分可以概括为消费者、企业、政府三个部分。其中,消费者是首要层次,社会中人的物质的和精神的需求构成了整个社会化大生产的起点;企业是基本层次,人的社会性在于人们要结合起来形成组织从事生产和实践活动,企业就是这样的组织,通过组织、控制、配置生产要素制造产品、提供服务、满足需求;政府是不可缺少的层次,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失灵之处需要政府之手加以干预和引导。消费者、企业和政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权责边界不清等矛盾。因此,三个成分的定位要各自明确,三个成分的关系要处理好。如果三者定位、关系协调处理得好,就能促进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如果协调处理得不好,就会对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造成阻碍。分类改革就是试图能够在消费者、企业、政府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成分之间找到平衡点,明确每个成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厘清各自的活动界面和范围。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之一。   2.国有资本具有双重属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而企业是资本实现价值的重要载体,企业的性质取决于资本的性质。资本具有两重属性,其一为逐利与增殖的自然属性,其二为凝结社会关系与承载经济活动的社会属性。而国有资本与一般资本一样,同样具有自然和社会两个基本属性。国有资本的自然属性体现在效益型、经济性、竞争性和周转性等,其基本目的在于保值增值、集聚集中、获取收益。国有资本的社会属性体现在其所有权归属及其所处特定社会制度的要求,其基本目的在于保障国家安全、服务公共利益需要。国有资本最终所有者是国家,要按照国家利益需要,借助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有效调节,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社会群体的根本利益。因此,国有资本具有双重属性,而不是仅有其一,不同类型国企的差别就在于“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孰重孰轻及其组合比例上。   3.公共与私人产品的生产。公共选择理论表明,由于某些产品或服务存在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显著外部性,社会极为需要但市场却几乎无法提供。所以,对于这些特殊的产品和服务而言,需要国有企业介入成为唯一选择。公共选择理论也表明,私人用品、服务的生产与提供国有企业也可参与,但要注意克服效率低下、与民争利等问题。从设立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看,国有企业既可以面向社会提供私人资本不可能或不愿意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弥补市场失灵,也可以针对经济发展、社会文化、自然与人口以及科技的变化,设计开发创新的私人用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这起到的是引领需求、促进消费的作用。特别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和环境下,国家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立新的国有企业,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创新开发私人产品或服务。   4.产品定价受制竞争结构。经济学的基本规律表明,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所以,价格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并引导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由于大部分国有企业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而设立,在这些领域市场机制往往难以发挥作用,价格信号也无法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企业的“市场定价权”往往更多地受到来自政府及社会舆沦的压力和影响,特别是对于资源稀缺品、自然垄断品、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的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政府定价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南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同制定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同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通过规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国有企业制定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   (三)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三力模型   立足中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探索实践,借鉴国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经验做法,结合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理论依据,本文从影响力、控制力和活力三个维度出发,构建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三力模型(如图一1所示)。一方面,这一思路与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统一的;另一方面,这一思路以定性分析为主,可以辅以定量分析,为增强操作性、执行性提供了基础,也为政策制定与方案实施提供提示和索引。   1.影响力维度。影响力指的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及其所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与重要作用,这一维度可以按照重要性从大到小逐步排列。任何国有企业都应有国家出资设立的核心目标,无论是设立、成长和发展都围绕着特有的功能和定位而展开。或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或是追求社会效应最大化,或是处于二者中间地带的、主要承担特殊政策职能的国有企业。例如,粮食、棉花、食盐的储备公司、大飞机公司和引进AP1000第三代核电技术的公司等,这些公司承担的是国家战略、国计民生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特殊职能。   2.控制力维度。控制力指的是国有经济或国有企业对所处行业或领域的控制能力和水平,这一维度可以按照控制程度从强到弱逐步排列。控制力的强弱集中体现在所有者的持股比例上,大体可以划分为国有独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类型。资本比重和资本结构直接决定着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管理方式、绩效考核以及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   3.活力维度。活力指的是国有经济或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格局中所处的地位和应有的状态,这一维度可以按照活跃程度从低到高逐步排列。竞争力的高低主要体现在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参与竞争的能力和水平,大体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等几种类型,不同的市场竞争结构也直接决定了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相互关系。而反映这种市场竞争结构最重要的就是产品定价形成机制,即由市场供求定价、政府参与定价或是垄断地位定价。国有企业在面向社会和市场提供产品与服务时,是否拥有自主的定价权是判别其竞争性程度的重要因素。
  (四)国有企业分类三种基本类型   根据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三力模型,中国国有企业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从图~1可以看出,这三类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地比重和数量是不同的。国家安全类在顶端,特点是影响力大、控制力强、竞争程度低;市场引导类在低端,特点是影响力相对小、控制力相对弱、竞争程度高;处在二者之问的,就是大量存在的公共保障类国有企业。   1.国家安全类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分类三力模型中,国家安全类处在模型的顶端部分,数量少,但关系国家安全、国家战略和国家核心利益,重要性高。主要采取国有独资公司模式,处于垄断地位,产品和服务主要执行政府定价。例如,关系国防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如宇航、军工等。   2.公共保障类国有企业。该类型国有企业处在i力模型的中间部分,数量较多,承担政府公共服务目标以及政策性职能,也负责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项目或资金的管理与运作。涉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以及私人资本不愿进入或无力进人的基础性产业,重要程度较高。主要采取国家独资或控股的模式,产品或服务主要采取政府指导定价方式。例如,供水、供电、燃气、路桥、公共交通之类等。   3.市场引导类国有企业。该类型国有企业处在三力模型的底端部分,数量众多,重要程度较低,竞争程度高,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更强。主要采取相对控股或参股的资本模式,组织管理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运作,产品或服务主要采取市场定价的方式。例如,商贸、房地产、制造加工等。   (五)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重点内容   以影响力、控制力和活力三个维度为尺度,明确国有企业三种基本类型,就为有效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类监管提供了可行依据。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不再展开具体论述。分类改革需要从企业自身和监管者两个层面出发,确定改革的主要内容。其基本要求在于企业的选择和监管的选择应做到“一个目标、两个角度”,即企业的目标和监管者的目标是相同的,都是促进企业发展、实现企业功能定位;但二者的角度是不同的,企业从经营者角度出发确保企业如何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而监管者则是从出资人代表角度出发确保企业如何能够实现科学发展,有效管控各种风险。   (六)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遵循的原则   任何改革都是系统工程,国有企业的改革尤其如此。分类改革是切入点,但也仅仅是开始,改革过程中会涉及诸多环节、诸多主体和诸多要素。分类改革的把握与设计,特别要注意做好“四个结合”。   1。分类改革与所处阶段相结合。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所有改革、发展与变革的出发点,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具备的条件和面临的矛盾及特点。同时,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不仅要充分与国有企业所处行业特性、产业的发展阶段与趋势相结合,还要充分考虑国有企业自身所处企业生命周期的位置。只有坚持这一基本原则,分类改革才能够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及符合客观要求。   2.分类改革与发展稳定相结合。国有企业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既要坚持道路、理论、制度自信,也要处理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要从推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来进行分类改革的设计、推进和落实。要从降低发展的成本代价、放大发展成果的角度,事半功倍地思考和谋求发展。要从拥护改革创新、保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理解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优化发展环境。分类改革中更加注重体现发展、保证稳定的要求,改革推进的阻力就会越小,改革的波折就会越少。   3.分类改革与循序渐进相结合。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是因为,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新问题会层出不穷,新矛盾会不断涌现,新情况会时刻产生。因此,分类改革的过程中,对改革路径、方式和节奏的控制、把握与选择尤为重要。要注意改革的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和逐步推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才能以最小的付出取得最大的成功。   4.分类改革与进退调整相结合。分类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调整、不断优化、不断更新的过程,当前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尤其需要如此。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支柱性产业的发展,除三种基本类型外纯商业化、市场化企业的退出,等等,必定要伴随着周有经济以及同有企业的积极进入、稳妥退出,需要切实做到进退有为、进退有序。有的国有股权可能需要永久持有,有的国有股权则可能是阶段持有或逐步退出,有的同有股权则需要保持最低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分类改革的重要性就在于让资产、资本、技术、管理、人才等各种资源、要素、能力,充分流动、自由组合、合理配置、各得其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也符合运动是事物根本属性这一规律的基本要求。   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实施要点   (一)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把国有企业分成不同的类型,这样才能确保改革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分类改革是绝对的、必要的。但同时,一定还要注意到,分类改革又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要避免“一刀切”的分类和改革。国家安全类、公共保障类国有企业的产业链条中某些环节常常具有充分竞争的特点。例如,中国石油生产成品油的比例是30%~40%,此外,还有乙烯等其他产品,利润相对较高,因此,可以用其他产品的利润弥补成品油业务的亏损。市场引导类国有企业中有些还从事基础性、原创性、长期性的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工作,也需要引导和扶持。   (二)动态和静态的关系   在一定时期、一定阶段、一定条件下,三种类型国有企业的分类具有稳定性,不能随意改变。但这种分类与改革绝不是僵化的、静止不动的,随着环境的变化、条件的改变、社会的发展,分类的原则、方式和方法可能都要随之进行修正和调整,不能以固定死板的、一成不变的标准套用不断演进变化的客观世界以及改革发展中的国有企业。
  (三)体系和要素的关系   体系是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有机整体,所以,体系建设过程中,既要从各要素出发,每一项制度、规定和内容本身要符合实际、解决问题和不留漏洞,也要充分考虑各要素之间的统一、协调和互补。不能把要素建设等同于体系建设,要素建设重在切实,体系建设重在协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也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分类不是改革全部,分类是基础,改革还需要在制度、体制、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系统综合推进。   (四)垄断和竞争的关系   垄断和竞争是与市场经济相生的两种基本结构状态,按照产业经济学的结构引发行为、行为导致绩效的思考逻辑,不同的市场结构常常会带来不同的社会效果和感受。国有企业在所处行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产业集中度提高的结果势必促进在某一行业领域内具有垄断地位企业集团的形成。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也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垄断行业需要改革,重要行业的、关键领域的、国家命脉的产业需要垄断、需要控制,但改革的垄断不能以社会福利和经济效率损失为代价,不能利用垄断地位谋取超额利润、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谋取私利,不能不加区分地以好坏、偏好作为评判取舍标准。   (五)分类和分层的关系   分类主要侧重于从横向的角度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探索,是在面的基础上进行划分与选择。但是,在横向分类的基础上,还要与纵向分层相结合。纵向分层至少应当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层面。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有诸多不同,改革设计要结合各层面国有企业的定位、目标和实际情况。二是国有企业内部层面。国有企业自身也需要分层分级改革,总部一级层面要以资本经营、战略决策为主,二级层面要以资产经营、利润管理为主,三级层面要以生产经营、成本控制为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方法论的根本要求。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客观辩证地统筹协调好多种矛盾、各种关系。或许可以这样总结:信念的公正与坚持,理论的严谨与求实,思路的清晰与客观,方法的系统与科学,措施的有效与艺术,是改革中应该始终秉承的,也是改革中必须知行合一的。   [参考文献]   [1 ]邓荣霖.论公司[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李荣融.遵循规律办企业[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   [4]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对策建议[EB/OL].http:///html//12/959551.shtml,,   [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基本成型[EB/OL].http:∥/news/6 16274.html,.   [6]杨杜.企业成长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7]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8]张政军.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如何推进[EB/OL].http:∥//content_7506195.htm..   [9]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报告课题组.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战略[J].教学与研究,1998,(3):6-13+4.   [责任编辑:汤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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