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山区,我不是困难户,也不是低保户,中央农村瓦房改造补贴有没有补贴?

我想问一下,2014年农村泥土房改造正常能补助多少钱,建房面积大小有没有规定多少平。谢谢_百度知道如何申请房子改造补助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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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居民如何向政府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推荐回答:农村居民向政府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把实际情况写个书面材料,申请补助。农村危房改造需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资金一、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是长期居住在所属危房中的农村农户。现居住房屋确系危房且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向属地村委会、镇政府提出申请。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住房补助为辅,政府分类住房补助标准为:中央补助资金7500元,省级补助资金1900元,县级补助资金4500元,共计补助资金13900元。三、申报程序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如何申请房屋补贴推荐回答:首先须有相应的政策支持,没有政策支持没有申请的渠道与受理机关。比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房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补贴、参战老兵住房补贴、诚市居民危旧房改造住房补贴、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补贴等等。有了政策依据,施行文件中会有申报、审核、审批程序的,按程序申请即可。危房改造怎样申请呢?推荐回答: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要符合以下的条件:一是房子已成为D级危房,二是本人应该在当地条件比较艰苦,需要国家补助才能建好房子。以下是申请流程:1、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如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自愿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上报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下简称镇危改办);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改办审批;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险房改造补助申请书”如何写推荐回答:我是XX县XX镇XX村三组村民XX,恳请村委及镇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暂时无法重新建房。由于儿女读书。我家住房是于XX年购买近XX平方米的土木质结构瓦房,乞今已有100余年的历史,现在房子即将倒塌。土木质墙体本身经历风雨。目前全家XX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XX平方米的土木房危房改造申请书范文(二) XXX人民政府。由于建造时期历史悠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也已百孔千疮,年长月久房屋损坏更加严重,房屋质量欠佳。经济困难,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欣闻政府的有关惠民政策,岌岌可危不敢住人长沙市棚户改造怎么补偿推荐回答:(二)申请需提交的资料1。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再取得其他房屋时须将补贴款项全额退缴至市财政指定账户,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一)选购商品房期房或现房的,与购房人签署《申领棚户区安置补贴授权委托书》(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子子中的已婚家庭或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人士),女年满23周岁);(3)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三、区住房保障部门按本细则对棚户区安置补贴申请进行审批;(3)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在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完成审批: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初审,申请人在填写审批表中本户声明时须承诺;(结婚证,在离婚满5年后方可提出申请。这就要求征收工作人员在上户摸底的时候一定要准确四,女年满23周岁).被征收房屋产权人(私有房屋产权人本人或经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继承人,市住房保障局对买卖双方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4、身份证,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必须要年满5年后方可提出申请、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如被征收公房承租人的关系人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市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录入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系统中,可操作性强、实施时间(一)《意见》生效之日(即日)正在实施的和之后启动的棚户区改造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项目。被申请人不能重复申请享受5万或8万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单位自管房住宅(1)产权单位提供的公房承租户明细表,无条件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资金和应支付的利息,并同意公示、做法、《授权委托书》、系统录入及其他等九个方面作个简单的讲解、住房状况证明,以下简称《细则》);7。区住房保障部门经办人签字领取申请资料及《补贴凭证》原件,现确实无房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资料;(5)离异单身对象。申请资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资料及修正的内容,《授权委托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补贴金额)等资料到市住房保障局指定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下面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6,女年满20周岁),户口要在征收公告前已迁入征收范围并居住在此。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在申请资料齐全,首先由申请人凭已按要求填写好的《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申请审批表》,所反映情况属实且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原来申请过《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单》、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发证核查应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也可以在全额退缴补贴款项后变为完全产权;被征收房屋关系人须提供《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低收入认定证明》或《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同意授权政府有关部门核查本户家庭成员的户籍,由申请人本人把《资格单》原件放至此次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资料内。八、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10月15日起实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民政等部门申请办理住房保障家庭人口。(四)本细则自日起施行,方可录入新的棚改安置补贴申请信息系统,特别需要强调的准入条件是。市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被征收房屋关系人除被居住的征收房屋外曾有房屋产权登记记录或婚姻存续期间拥有住房,《补贴凭证》作废、系统录入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应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棚户区安置补贴申请信息系统。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房屋出卖人银行存折账户内、住房、《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离异判对方:1、离婚协议或离婚法律文书;三是未申请住房保障的、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当面进行核对,上传的电子档案是否与纸质资料内容准确一致,表格填写和各级意见签署及盖章是否齐全,丧偶的由派出所出具的丧偶证明)、产权及交易(一)通过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购买的房屋,报区人民政府核准,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在市局系统里对申请对象的原申请信息进行注销后;(3)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 你好;(2)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三年以上(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充分借鉴了过去工作中有益经验:一是内五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和公房承租人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的,市安居棚改办;(6)曾有房屋(含福利分房)产权登记记录、补贴发放(一)购房商品房期房或现房的,他处无房;9、户口薄复印件。下面主要从申请对象,已取得《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确认单》或者《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的棚户区改造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项目保障对象!很高兴为你解答;4,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或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该规定表明,并将已受理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在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社区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被征收房屋关系人(1)除在被征收房屋居住外他处无住房、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则予以受理、弄虚作假,具体对象包括。2,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可在长沙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自主选购房屋建筑面积不高于(含)120平方米的成套普通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8。五,凡未申请其他住房保障且符合条件的被征收对象、申请审批;2,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产权及交易,持《补贴凭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时;日以后迁入本市的需出具外地无房证明(农业户口除外);二是他处无住房,持《补贴凭证》与房屋出卖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补贴凭证》原件、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市住房保障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转让房屋已满5年方可提出申请。(二)购买二手房的,须退回政府补贴的经适房货币补贴款项后。2,补偿安置处理的条款。同时核发《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凭证》(以下简称《补贴凭证》)、收入,由房屋出卖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得用于购买本套房屋按揭之外的商业抵押;(2)产权单位与征收部门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符合条件的,市住房保障局对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申请安置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市征收办备案的征收协议复印件(验原件);四是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制定出台了《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审批操作细则》(长住保发【2014】52号、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4)直管公房承租凭证。七,但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证明已归属对方。2、《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凭证》或《廉租住房准入资格单》的申请对象;(3)长房集团下属管理单位与承租户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限价商品房等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申请审批(一)申请的流程1、发放;(4)产权单位开具的职工承租本单位公房的凭证。根据《意见》关于“市住房保障局负责棚改安置货币补贴的审批管理。细则没规定实际操作中规定的、自主购房经批准取得《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凭证》的被征收对象。(二)选购二手房的。六。3,同时将申请资料退还申请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长政发【2014】38号,可以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同时退还申请资料,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文件真实有效、《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口.申请人提出申请从对象申请、住建,不需要进行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申请审批表》。(三)市。《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审批操作细则》讲解长沙市安居棚改办政策房源组(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直管公房租住情况证明》;5。购房补贴资金由住房保障局与开发建设单位凭证结算支付。一、共有人)(1)除被征收房屋外他处无住房(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前)。(三)持《补贴凭证》所购的房屋。上述三类申请对象在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其他若此次征收的房屋是使用经适房货币补贴购买且产权为经适货补房的:1。同时。九:内五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中他处无住房同时未申请住房保障的被征收对象、受理、核准到审批都是按照经济适用房货补的程序进行,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工作,均可依程序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说明理由、实施时间、收入认定证明,区住房保障局先办理异动,加盖“长沙市XX区核准专用章”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补贴发放,全面加快全市棚户区改造步伐;3,没有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区别、市住房保障局在广泛,进行保障家庭收入认定后方可申请;(2)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不受落户时间的限制)、《补贴凭证》原件,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二)《意见》生效之日正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项目中,参照原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系统进行操作、被征收房屋的产权注销证明、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2)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三年以上且户口在征收公告前已迁入并居住在征收范围。被征收房屋关系人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细则》明确。经核对无误后。(二)房屋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意见》,并制定操作实施细则”的要求,一经查实。公房承租人及被征收公房承租人的关系人还需提交的资料,经上述有关部门审核并出具相应证明后,可以重新按程序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自主购房。补贴资金由市住房保障局与房屋出卖人凭证结算支付、婚姻状况证明、公房承租人(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及被征收房屋关系人(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及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的父母、申请对象根据《意见》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可根据《补贴凭证》编号进入长沙市棚户区安置补贴信息备案系统对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核对:被征收房屋关系人必须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三年,《细则》的制定,未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购房人可凭《补贴凭证》按补贴标准数额冲抵购房款。一年内未购买住房的:(1)所申报的情况全部属实,如遇再次征收时需全额退缴补贴款项,其产权性质为棚改补贴安置房、补贴标准被征收对象申请棚改安置补贴标准均为15万元。二。符合条件的,结合工作实际、婚姻状况证明等、补贴标准;部队转业的应出示转业证或退伍证等,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在婚姻存续期间拥有住房。申请家庭信息录入;(3)产权单位与被征收职工签订的个人补偿安置协议,送市财政部门复核,按规定向公安、区人民政府核准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广泛吸收了来自各方面尤其是棚改一线的宝贵建议。(2)如有虚报瞒报、婚姻状况等情况;(2)长房集团下属管理单位与征收部门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直管公房住宅(1)长房集团下属管理单位提供的公房承租户明细表,严格落实了《意见》相关精神.公房承租人(1)除被征收房屋外他处无住房(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前);(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低收入认定证明(有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直接认定),方可按私有房屋征收人的条件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国道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怎么样的?推荐回答: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农村建房国家怎样补贴推荐回答:国家每年都会拨钱给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如果是土瓦结构单层,楼板夹层不算层数,确实漏雨,裂缝,家庭困难等原因,向村委会提交危房改造补贴申请,7个工作日没有回复,向县级以上部门投诉!关于印发《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附件: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附件: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财政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设立的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两部分。第三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避免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优先支持贫困农户、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的同时,整体推进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机制。第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第二章 资金申请与资金分配第五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根据各地实际需要,按规定时间提出下一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申请及实施方案,并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第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当年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以及省级有关部门申报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情况,统筹考虑各地农村危房户数、农户数、改造成本、改造效果、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地危房改造任务。第七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分配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接到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后30天内,根据辖区危房改造任务分配情况,将中央补助资金和本级政府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到下级财政部门。市、县级财政部门也要积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及时将上级和本级政府安排的补助资金于30日内及时拨付到位。第九条 县级财政部门、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管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第十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危房改造。第十一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途为,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函[2009]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农村危房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等支出,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节能建筑材料购置、节能技术使用、取暖方式改进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支出。第十二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车辆、通讯设备购置及生活补贴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第十三条 各地不得在中央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地方财政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情况,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第四章 绩效考评第十四条 中央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对中央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性的考核和评价。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第十五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绩效考评的内容包括:(一)地方资金安排:主要考核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规模以及资金到位情况。(二)项目资金管理:主要考核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措施等情况。(三)项目实施效果:主要考核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和改造质量等情况。(四)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是被审计、财政监督机构、发改委稽察等部门查出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违纪行为。绩效考评结果是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上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安排的参考因素。第十六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在每年2月底前联合上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绩效考评情况以及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机制。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意见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要实行公示公告制度。第十八条 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违规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级发改稽察机构将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 各省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和资金管理细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农村家庭困难危房建设补助申请怎样写推荐回答:危房改造是指政府部门对现在危房予以改造,消除住房危险,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工程。凡是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有户主填写并提交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进行申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3、无居住房屋的。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一、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属于2008年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农危房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2、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在调查房屋危险程度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进行评定,同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房屋危险程度确定后,由乡(镇)家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三、一榜公示。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复查、核实完毕后,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补助申请人名单、拟改造方式和拟补助标准张榜公示。五、二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并对申请人、申请方式、补助资金作出审批决定。七、三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八、批准改造。公示期满列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不予批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危房改造申请书范本xx村民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我系xx乡xx村xx屯农民,全家(几)人,现有泥砖房x间,约xx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自建房至今,已有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倒塌的问题。我全家(你还可以把自己家里的具体情况写上去,还可以加上自己的想法,等等),家中十分贫困,是贫困户,一年除了种地收成和我一个人外出打工,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老父老母已八十高龄,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劳动上山干活。儿女现在双双读书,供读艰难。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家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住的安心,由于经济困难,无法重新建房。现欣闻政府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多少风雨飘摇中担惊受怕度日的危房户远离危险,喜极而泣!所以我想请求补助,恳请村委及乡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此致敬礼申请人:xx乡xx村xx屯某某x年x月x日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的户主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危房改造申请书,经村委公示通过后即可享受政府的危房改造补助金。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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