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湖北楚信公证处办房屋公证能在湖南用嘛

&&&&&工作动态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湘发改价服〔号  &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市州发改委、司法局,各省直管县发改委(局)、物价局、司法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我省公证服务收费秩序,促进我省公证事业发展,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对现行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司法厅  &&&&&&&&&&&&&&&&&&&&&&&&&&&&&&&&&&&&&2016年5月30日 &&&&&&&      附件:  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提高公证公信力,促进公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公证机构和办理公证事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证服务收费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时,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公证服务收费遵循自愿有偿、客观公正的原则。公证机构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申请人提供方便优质、质价相符的公证服务。  第四条 公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制定和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应考虑下列因素:  (一)提供公证服务所需社会平均成本;  (二)办理公证事项所需人数、时间;  (三)提供公证服务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  (四)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申请人的承受能力。  第五条&公证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和协商收费方式。  第六条&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和事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一)合同继承、受赠、遗赠财产分割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委托、声明、单方赠与、遗嘱、保证、订立公司章程、认领亲子招标投标、拍卖、开奖、公司会议、抽签等公证事项。  (二)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户籍注销、国籍、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抚养事实、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选票、指纹、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保全证据。  (三)执照、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  (四)提存、登记。  (五)出具查询函、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副本费、上门核实和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公证机构依法提供上述公证事项和事务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第七条&公证机构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当事人按照实际发生额另行支付:  (一)当事人委托鉴定、检验检测、评估、公证书邮寄、翻译等费用。  (二)公证机构到公证执业区域外核实相关事项所需的差旅费。  第八条&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服务费,并出具合法票据。公证机构向当事人结算代其支付的相关费用时,应当向当事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清单及合法票据。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当事人可以不予支付。公证机构的公证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公证机构向当事人收取公证服务费或应由当事人支付的与公证服务有关的费用,可在受理公证事项时预收,也可与当事人约定在承办公证事项期间分期收取。  第十条 已受理的公证事项,因公证机构的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者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服务费应全部退还当事人;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责任而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酌情退还;因当事人主动要求撤回的,公证机构应对预收的费用按照承办该项公证事项的实际支出进行相应的扣除,余额部分退还当事人;因当事人提供伪证或者举证不实而不能出具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免公证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因公证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与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公证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三条&公证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规定,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和网站首页公示公证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证机构收费的监督检查。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政府指导价范围的;   (三)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在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服〔2010〕第51号)以及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公证收费规定同时废止。  附表: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  附表:  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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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房屋过户公证费用有哪些?房屋过户公证流程你了解吗
来源:房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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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部分人对自己现在住的房子不是特别满意,尤其是现在二胎时代的到来,很多人发现现在住的房子已经不适合自己的居住或者是住不下,很多已经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会选择换子,所以现在这套房很多人会选择将它卖掉,那么问题就会产生了,公证费用有哪些?流程又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就带你探讨一下有关房屋公证流程与房屋公证费用的那些事。
交易的整个过程 首先房产证过户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首先当然要买房和卖方建立联系起来,作为买方需要了解房子目前的现状然后了解这座房子的所有权,作为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提供一些与这座房子有关的证件或者复印件等,包括房子的所有权和房子的等。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交纳购房定金不是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那么现在让我们了解一下房产证过户的那些费用问题。 收费 50 万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0.3% ,按比例收费不到 200 元的,按 200 元收取; 50 万元以上至 500 万元部分,收取 0.25 ; 5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部分,收取 0.2% ; 1000 万元以上至 2000 万远 3 部分,收取 0.15% ; 2000 万元部分,收取 0.1% ; 5000 万元以上 10000 万元部分,收取 0.05% ; 100000 万元以上,收取 0.01 %; 对于上述收费小编认为其实是合理的,因为这是根据不同的面积进行收费的。不同的面积当然是不同的。对于一些用问题以及时间,小编的建议还是尽早过户,因为很多房主过户时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拖得时间越长,你也会紧张,要是对方狮子大开口,你也是得不偿失,所以个人认为房产过户还是尽早进行越好。 &说了这么多,小编衷心希望各位能尽早过户成功,早日拥有自己的房子。《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物价局、司法局: &
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收费,适应公证事业发展的需要,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收费项目和标准作了相应调整。经商省财政厅,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公证& 服务& 收费& 通知&
抄送:国家发改委、司法部,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日印发&
&&&&&&& &&&&&&&&&&&&&&&&&&&&&&&&&校对:徐京&
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公证服务&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合同、协议&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3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标的额5万元及以下部分,每件400元 &
5万元以上&10万元部分,&&&& 0.6%&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 0.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 0.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 0.2%&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 0.1%&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部分,&& 0.05%&
5000万元以上&1亿元部分,&&&&& 0.02%&
1亿元以上部分,&&&&&&&&&&&&&&&& 0.01%&
如申请对该合同、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另按债务总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40万元及以下部分,每件400元;4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为0.1%;1000万元&1亿元部分,为0.03%;1亿元以上部分,为0.01%。&
出具执行证书,每件1000元。&
2、证明收养关系:每件 1000元。&
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受益额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部分,为1.0%;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涉及房地产的,申请人不能提供充分依据证明现行受益额的,受益额参照当地房产、国土部门制定的基准房价、基准地价确定。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委托评估确定。&
4、办理遗嘱公证,每件8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100元。&
2、证明成绩单、技术职称、资格证、曾用名、健康状况、疾病(诊断)证明、居住地、指纹、证件遗失、个人经济收入、纳税、文本相符,以及查无档案记载等,每件100元。&
3、证明签名、印章属实,法人:每件500元;自然人:每件100&300元。&
4、证明资格、资信、房屋产权,每件500元。&
5、证明监护权,每件3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5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500元;证明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每件300元。&
(2)、证明自然人承诺书、具结书、担保书、声明书、保证书、解除收养、认领亲子、亲子鉴定书等,每件200元。&
(四)、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证明拍卖、招标、投标、彩票销售,按标的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50万元及以下部分&&&&&&&&&&&&& 不超过1000元&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 0.20%&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 0.15%&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 0.10%&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部分&&&&&&& 0.05%&
5000万元以上&1亿元部分&&&&&&&&&& 0.03%&
1亿元以上部分&&&&&&&&&&&&&&&&&&&& 0.01%&
2、证明抽(开)签、评奖等有奖活动,非营利性的每次800元,营利性的每次2000元。&
3、证明物品销毁,每件800&1200元。&
4、证明公司会议,每次2000元,上市公司加倍收取。&
5、证明股票发行,每次4&5万元。&
(五)办理证据保全&
1、一般的证据保全,每件500-1000元;复杂的证据保全,可与当事人协商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2、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每次1000元;证明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加倍收取。复杂的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可与当事人协商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
&3、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六)、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标的额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0.3%,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00万元&1亿元部分,为0.1%;1亿元以上部分,为0.08%。&
二、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服务&
(一)保管与公证事项相关财产、物品、文书,每件每年50元。&
(二)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公民:每件300元;法人或其他组织:每件 800元。&
(三)代办服务&
1、认证事务,公民:每件300元;法人或其他组织:每件500元。&
2、涉台公证文书验证,每件200元。&
&3、代拟和修改法律文书&
(1)代拟一般文书,每件100元,&
(2)代拟合同、协议,每件200元,&
(3)修改法律文书,每件100元。&
4、与公证事项相关的事项,公民:每件300元;法人或其他组织:每件600元。&
(四)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解答法律咨询,不涉及财产关系每件50元;涉及财产关系每件100元。&
2、公证调解,调解民事纠纷每件200元;调解经济纠纷每件500&800元。&
3、常年公证法律顾问,与申请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4、公证事项调查核实(差旅费由当事人另付),本地每项200&400元;外地(省内外)每项400&1000元。&
(五)其他服务&
1、公证档案查阅,每次30元。&
2、翻译、打印&
(1)翻译每千字符8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收费。小语种视翻译难度适当提高标准,但最高不超过每千字符150元。&
(2)外文打印、校对,每页10元。&
3、公证书副本,每本20元。&
3、公证加快(3个工作日内),每件50元。特别复杂的公证(如证明继承、协议、证据保全等)可与当事人协商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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