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出了车祸后,垫付了费用,保险快速理赔需要垫付吗是给垫付方还是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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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与老婆恕不外借成为许多车主的至理名言。车一旦外借,万一被经验不足的朋友弄出刮蹭事故,有时候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年底将近,很多人会借车,该怎么个借法最保险呢?漳州警方提醒,一定要确保对方有驾驶证,否则出事故,车主也要负刑事责任。漳州的郭先生,1982年出生,他的爱车后面,就贴着一个醒目的标识车与老婆恕不外借,很是搞笑。但是郭先生说,其实也要看情况,比如跟对方熟不熟、对方车技好不好、借车有什么用途等。怕的就是,车借出去了,出了或大或小的车祸,我又不好意思让对方全赔,除了保险理赔外,自己估计也要出点钱,这个时候会觉得委屈。郭先生说,他大部分情况,是拒绝借车,也省去不必要的麻烦。记者随机调查数十位车主,九成车主表示不愿意借车给别人,但是有时候碍于情面,也没办法。【保险理赔案例分析】借车存在哪些风险? 根据调查,借车的理由,大体可以分为外出办事、结婚用车、外出游玩这三类。车辆外借后,车主最怕发生的事情是:违章驾驶、与他车发生大碰撞、车身刮蹭、内饰或零件破损、车身和车内变脏等。 调查显示,六成左右的车主在借出车辆时,不会同对方确认车况;另外,还有一半的车主,并不了解借车者的经济情况,也就是说,万一车子外借出现事故,车主并不知道借车者有无偿还能力,一旦保险不给理赔的部分,只能由车主先垫付。   漳州极致奔驰4S店总经理沈慧觉得,从极端方面讲,出现车毁人亡事故,或者借车者酒驾出事故等,作为车主没有责任,但肯定有一堆后续事情要处理,而碍于人情世故,车主也要给予相应的人道主义关心。而且一旦出现事故,大多数情况下,车主只能协调借车方共同处理相应问题。提醒:要确保对方有驾驶证   漳州市龙文公安分局的陈警官提醒,最怕的是明知对方还没有取得驾照,却哥们义气,把车借给对方开,这种情况下发生车祸等,车主和借车者都要负刑事责任。另外,一旦借车者酒醉驾驶车辆出现车祸,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损失就必须车主和借车者自行协商。所以,车外借有风险,一定要叮嘱对方不能酒驾,或者给第三人开。陈警官提醒。   业内人士表示,外借车前,一定要确认车况,多提醒注意事项等,以免因为生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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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微信号请问 车祸发生的医药费是车主先垫付呢,还是等保险公司打款呢?_百度知道车借给朋友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了,谁负责?碰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车借给朋友 朋友出重大交通事故事故了 谁负责?普通人碰到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借车最怕出事故,有磕碰也就算了,有罚单也就算了,出了事故真是……先学习《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朋友有钱,明理,愿意赔,或者需要赔的钱没超过保险范围(如果你朋友有保险拒赔情形,就麻烦了),你本人不用太担心;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你这种情况,如果真调解不了(有人伤的重大事故很难调解),走到司法程序,各地区法院判的不一样,很可能判连带责任,看你运气了。下次借车时,记得让朋友写个协议,双方签字:约定,出现事故,由借车方负责,借车方在借车期间遵守所有与驾驶机动车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还要写明借车者是你允许驾驶该车的驾驶员(保险有用),而且是无偿出借,同时复印一份借车人的驾驶证。希望对你有用。
驾车出行,不撞人,那是应该的,不被人撞,那才是真本事!
交通事故赔偿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纠纷,此类纠纷虽然法律关系简单,但是因为牵涉到人的财产、健康、甚至生命,处理起来相对麻烦,很多人在发生事故后,就只会打110和保险电话,其他什么都不懂,这样做其实是很不足的。下面我将用大白话给大家讲述交通事故处理应该注意的问题,主要讲涉及到有人伤、亡的事故,车损事故可能赔个几千,几万就过去了,不会妻离子散,但是涉及到人员伤亡的事故,真有可能家破人亡,终此一生,我相信如果认真看完本文,最起码对事故处理能够做到“心中有数”,不被人坑,不被人蒙!
你有没有见过有人因一单交通事故,坐牢,卖车还债,最后还跑路?
你知不知道就算你买“全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可能一分钱都不赔?
你有没有认真阅读过你所签订的保险合同?
你知不知道哪些行为,会让保险公司拒赔?
如果你的回答是都肯定的,那你不用往下看了,否则,还是看看吧。注:本文拒绝转载,(虽然不一定有人看,但是知识产权还是要保护滴)。
一、首先,我们要明白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有些人或者单位是干什么的:
(一)保险公司:
我们要知道保险公司是一个什么东西:保险公司是一个以赚钱为目的的企业。不要以为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就会积极保障我的保险利益,如果你这么想,那真是图样图森破了,保险公司保障的从来都是他自己的利润。它的原则是——能不赔就不赔,随便翻开一个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第三者险不赔的条款都达到20多条!以前鲁迅说他翻开历史,只看到吃人二字,现在,我要说,翻开保险合同,只看到“不赔”二字。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可以再次大声呐喊“不怕,咱有保险”?
(二)交警:
扣车验车,确定事故责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调解,也可以不调解告知当事人起诉,值得说明的是,如果重大人伤事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肯定是很谨慎的,不会因为私人关系而出具违反法律法规的认定书,他也不是傻子,拎得清轻重,说白了,重大事故,如果被人举报又查证属实的话,可能调离,丢饭碗,甚至进所。所以我们一定要坚信交警同志会秉公执法!
(三)法院: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在诉讼阶段认定赔偿责任,没什么好说的。二、车辆保险、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购买保险——出现事故——交警定责——调解或诉讼——理赔第一阶段:购买保险,因为内容较多,放在最后。第二个阶段:出现事故:人伤事故要报110和保险,两者都是有录音的。人伤的特别严重的,最好不要动,因为你不是专业人士,挪动之后可能会加重伤情,如果用事故车送伤者去医院,保险会认定你离开现场,不赔,你据理以争,保险公司会忽悠你,说你看你这情况本来是不赔的,算了,给你个7折赔付吧,你想一想,总比没有强,同意。还有一些保险公司,会去医院“看望”伤者,询问伤者一些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伤者不要太感动哦,其实,保险公司是去搜集能够不赔车主的证据的,真恶心。与外地车、出租车等发生事故,如果对方态度很好地认全责,说让你修完车,找他理赔,你要小心,当时放他走了,等你修完车,找他时,不是没空就是在忙,再后来干脆你就在他电话黑名单里了,咋办?好办,我们知道,人伤事故交警一般要扣车的,与这些车发生事故后,你要“受伤”,比如头撞到车上某个部位了,交警来了,你的伤势要发作,头晕,想吐,交警一看有人受伤,会扣车,出租车扣几天他都受不了,还不马上点头哈腰地马上跟你协商赔钱的事。出现交通事故,如果能认定工伤,可以得到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项赔偿(不展开)。第三阶段:定责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职责就是事故认定和调解。且调解不是强制的。这个阶段有一个交警扣车的问题,交警扣车的目的是验车,查验事故车辆转向、刹车等性能,如果不合格,保险公司又不赔。扣车是有期限的,期满必须放车。再根据车辆检验报告,事故现场情况等,认定事故责任,有全责、主责、次责、无责。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一个证明力强于一般证据的证据,推翻交警的事故认定可以在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复议,也可以在后面的诉讼阶段,请求法院推翻责任认定。总之,理论上有推翻责任认定的可能。人伤事故发生时或发生后,最好不要主动揽责任,要报保险,就算当时没事,私了,如果后来伤者因事故出现严重伤情,他照样可以起诉你,就算签了协议,也可以按重大误解来撤销协议,到时法院判你赔钱,而你没有报保险,保险不赔,你又哭了。第四阶段:调解或诉讼事故发生后至交警定责,再到调解,始终都会有两个问题:情绪和钱。1、伤者一方住院要用钱,伤者自己都受伤了,肯定不愿意垫付,有些车主撞了人,不理伤者,伤者和家属气愤,就会想办法去法院财产保全后起诉,或去车主单位向领导“反映”情况,有些脾气差的,动刀动枪的也是有的。还有的用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漏洞对付车主。这里就不展开了。2、车主方呢,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要垫付,《交强险实施条例》只规定了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被保险车有责1万,无责1千,加上有些伤者狮口大开,车主方也不爽,一般会直接让伤者去法院起诉,反正保险公司共同被告,省时省心。第五阶段:理赔如果在四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后,车主给伤者钱,伤者给车主发票等理赔单据,车主拿单据去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找各种理由不赔或打折赔。大案子,打折赔和全赔进出几万块呢,车主再哭……如果在四阶段起诉,法院判决下来的,保险公司必须赔,对车主来说省时,省心,律师都不用请。下面说刚才漏掉的保险:车辆保险的赔付原则是先交强险赔,不足部分,商业险补充,常见的商业险第三者险、车损险、座位险。盗抢等险因为不涉及双方事故,暂且不说。交强险和第三者险是赔付对方的,车损和座位险是赔付本车的。1、交强险,交强险是《交强险条例》规定的,必须要买的,如果不买,视为购买,意思即出现事故后应该由交强险赔的,你个人全部吃进,而且还面临交强险双倍罚款。交强险是用来赔对方的,如果事故中自己车辆受损或人员受伤,不能用自己交强险赔付。交强险不分责任比例,只分有责或无责。有责: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包括,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对方车辆的财产损失。无责: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赔偿范围同上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赔偿范围同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赔偿范围同上交强险不赔的情况:常见(不是全部)的几种情况:(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四)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购买交强险注意事项,强制性的,没什么好说的,注意不要脱保。商业险:第三者险,是交强险的补充,说白了,撞死人了,交强险不够赔,如果你有买第三者险,那第三者险补充,第三者险按双方责任比例赔付。常见的不赔包括:没牌,没检车,没驾驶证或驾驶证未审,酒后,离开事故现场等等等等28条。车损险,是保自己车损的,注意要足额投保。座位险,是保自己车上人员的。盗抢险、其他险在人伤事故处理中作用不大,就不说了。再说说不计免赔:“不计免赔”的意思举个例子吧,双方发生事故,你是主责,保险公司只赔85%,另外15%自己出,如果有不计免赔,这15%保险公司也赔,这就是不计免赔的意思。“不足额投保”的意思,有些电话车险的保费比较便宜,那是因为你20万的车,他帮你16万投保,出险的时候,按80%理赔,小案子好说,大案子又哭了。购买保险注意事项:总的来说,购买保险一要足额投保,不要脱保,三者险保到30、50万,投保大公司。就不举例子了,有例子,拿出来帮大家分析。这只是最简单的交通事故处理的一点经验,如果涉及到多车的,逃逸的,车上人员多人受伤的,头皮麻!
如果朋友有驾照、车辆本身安全技术条件达标且已投保交强险,则依据《侵权责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车主免责。
所以有一种说法:“唯老婆与汽车不借!”
1、谁负责?答:谁开谁负责;车主有过错时,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即车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什么叫“所有人……有过错“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这是说,如果车主知道或应当知道这车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制动系统不良等),但是交通事故并不是该缺陷引起的,则车主无过错。】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不仅包括根本没有取得过驾照的,也包括拿着C1驾照去开货车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这就是著名的”酒驾“、”毒驾“(不限于毒品)了,后半句的疾病是指: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如:坐在副驾驶上瞎指挥等】注意:前三种的主观状态是”知道或应当知道“,如果有证据证明其确实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的,如车主出国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车子出现缺陷的,车主是不用承担责任的。2、普通人碰到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答:这个题目太宽泛,只能简单说说原则。1)轻微事故 (1)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2)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
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2)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的: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附:
借给有驾照的人,出事故后,车主承担垫付赔偿责任,就是使用人无法偿还的你要先还,一般都是一起作为被告;如果明知驾驶人没有驾照或者其醉酒等无法开车的情况下借给他,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是别人可以不找使用人直接找你赔偿。刑事责任你不要承担。目前已经撤销关于车主垫付责任的规定,但是作为保险人仍然会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
一、一般情况下,借用车辆在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是我国的《债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二、如车主有过错,比如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使用人、明确车辆有故障而将车辆出借等等情况,则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说个真事,我的前男友W,花了钱给他女朋友买了一辆cici,车主是女朋友的名字。但是W私自把这辆车改装了,大概是马达之类的改装。某天夜晚,此俩人还有另外一对情侣从外地往回赶,遭遇车祸,至于是怎样的车祸我也不清楚。总之,W当场死亡,坐在W后面的同行男生大脑被撞击,后来做了开颅手术。至于W的女友,没受多少伤,但是看到自己的男友浑身是血,肯定也是不好受。还有一个女生,因为不是本地人,事故后再也没露面。事故中,cici后面有一辆车跟着,结果因追尾造成了后车的车主的受伤。后来的处理决定是,由cici车主负全责,也就是W的女朋友来赔偿医药费什么的。听说什么一百万之类的。我听力无能,也没听明白。我内心觉得,自己买的车,名字写成女朋友的。结果自己开车出了事,还得女朋友来替出钱。内心真是唏嘘不已。W才25岁。祝走好。
谁开车谁负责呗。如果开车的负不起责任(比如财力不足以支付赔偿),那就要你承担了。如果他没驾照,那完了,全是你的责任。
如果你明知对方木有驾照或者是在醉酒等不具备相应的驾驶车的行为控制力的情况下仍旧将车借给对方驾驶,受害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你负责,否则,一般情况下,以谁驾驶谁负责。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一个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车辆所有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出了事故一般由保险公司和开车的人来承担。那特殊情况是什么?什么时候由车辆所有人担责?当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有过错时,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是以下四种情况:一、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二、知道或者应该知道驾驶人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驾驶人因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禁止药品时,或者患有妨碍机动车驾驶的其他疾病时;四、其他应该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行为。简单点来说就是,要么是你的车有问题不适合上路,要么是开车的人有问题,没驾照?喝酒了?身体状况不允许开车?所以,车不是不能借,借车给朋友一定要谨慎:一、确认你为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如果将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车主要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刑事责任。二、确认你的车状况良好。如果你的车状况不好,存在缺陷,你没有尽到维护责任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你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三、确认借车人有驾驶证,没有饮酒、吸毒的情况。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朋友负责的原则,作为车主,一定要尽好以上三方面的审查义务哦,否则就悬了。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借单位车出事故保险理赔个人能不能领取?赔付对方的钱时自己垫付的 。_百度知道请问下人伤事故后赔偿金是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要自己先垫付? 我是车主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请问下人伤事故后赔偿金是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要自己先垫付?
我是车主,手续齐全,有强制险和商业险三者险是50w,事故我是全责
律师们,你们好!我在今年4月份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为是双车撞人事故且3方都有责任,现在调节的时候调解员让我们自行协商,是不是责任我责任判的越小保险公司赔付越少自己付的越多呢?
本人父亲从2005年迁户口到海南省澄迈线金江镇,户口簿上写农业户口,但我爸在在这居住五六年了,已满一年以上,父亲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肇事者买了保险,保险公司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不是可按城镇水平而不是农村水平,保险公司要求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及工资表,我爸在澄迈加乐镇租房子自己理发已十多二十年了,一个月一千四百元左右,还达不到纳税水平,没有营业执照,但父亲收入一年不止四千多,起码有一万,保险公司按农村水平赔,我们是不认同的,我们在派出所开了居住证明...
我爷爷被车撞住了,现在还在医院,车主和司机没去医院看过一次,车被停放在县交警对里,车主承认责任,车主没出一分钱,让我们去找保险公司要钱,今天准备让车主开走,说有个什么责任书已经下达。我想咨询下,我们向保险公司要赔偿有这说法吗?交警队让车主把车开走对吗?
年初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交警做了简易处理,我做为无责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肇事司机很不满意处理结果,但当时还是接受了,对方保的是人保财险,可是当我把索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给她之后,她居然不愿意把保险公司赔付给我的赔偿金打给我,甚至还可能因此换了手机号码,我自3月初开始就无法联系上她了,请问这样我该怎么办? 当时办理人保财险的理赔时,我把修车发票、事故处理单、保险公司的验伤单全给肇事司机了,现在手头只剩下当时的事故照片,现在她应该已经把事故当时的联...
工伤事故赔偿保险公司赔付那部分公司先赔付给我们了,公司把我本人的银行卡拿去了如果保险公司赔付下来我把卡里面的钱转走或者销户。这种有不有什么?因为公司赔付根本没有招到国家正规的工伤赔付条例来赔付,只拿那么钱,倒是报保险的时候要被保人本人的卡赔付下来钱也是打到被保人卡里面的。公司在保险赔付下来前面把保险赔付那部分钱已经先拿给我们了如果钱到账了我把钱转起走了,公司买的保险好像是那种《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这种我会不会触犯什么刑法。
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但是关于医疗各方面费用是我自己去找保险公司赔偿,还是有车主把钱给我,我是个体户,误工费方面是有车主在交警部,有我同意后两方签字画押,误工费方面又是经过那方来赔偿?当时保险公司人员叫我把营业执照各方面证件带好和她一起去保险公司,当天到现在已经10左右了,保险公司已各种借口拒带我一起去保险公司!现在就像我撞了车主,很被动!我到底该怎么样解决?
10.14被后车追尾,判对方全责,自己垫付修好车后,对方消失,保险公司借口只能对被保险人赔付,请问如何处理? 是起诉对方保险公司吗?
对方失踪的情况下,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对方保险公司直接向我赔付。
车撞到了路边的广告牌,是我全责,车前头受损严重,车上人员轻伤,保险公司出了现场,交警也开了事故认定书。维修费用和赔偿广告牌费用较高,需要我提前垫付,我没有这个能力垫付,请问是否可直接让保险公司直接付。
请问,公交车事故乘客受伤,自己用去交通队要证明资料吗,还是就找车辆方赔偿
对方全责车有全险,对方没钱垫付修车费和医疗费,我应该向谁索要赔偿是保险公司还是肇事者赔偿?如果是保险公司赔偿的话,这笔赔偿费第一时间会交到谁的手上,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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