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大联镇房租大约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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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0年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12亿元人民币。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6.8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3.68%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3.17%,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回售办法:投资者行使本期债券回售权须在规定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第15个工作日,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经上海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徐立刚
联系人:郭杨君
邮编:3221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段文清
联系人:罗晓波、齐莉莉、马逸博、李晗、罗华伟、于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电话:010-
传真:010-
邮编:100140
(二)副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吉爱玲、兰珊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1901室
电话:010-
传真:010-
邮编:100020
(三)分销商
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纪文静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电话:021-
传真:021-
邮编:200122
2、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叶凡、王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5层
电话:010-0、6523
传真:010-
邮编:100044
3、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梁曦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1号东方亿通大厦4层
电话:010-
传真:010-
邮编:100045
三、担保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
法定代表人:徐永安
联系人:胡加弟
邮编:322118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扬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
传真:010-
邮编:100033
五、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桥南星火路1号
法定代表人:熊靖
联系人:李伯刚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中环广场西区A座9层
邮编:314000
六、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潘洪萱
联系人:陈晶晶、覃斌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厦14层
电话:021-
传真:021-
邮编:200001
七、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38号华鸿大厦A楼5层
负责人:李鸣
联系人:胡艳果
联系电话:3
邮编:310013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0年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东城发债”)。
三、发行总额:12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6.8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3.68%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3.17%,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第15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做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具体事宜,以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具体回售登记办法为准。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
十、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十一、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十二、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日止。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日。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月1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日至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日至日止。
十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七、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5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二、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三、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十四、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帐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实施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5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金兑付首日为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1、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2、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第15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3、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5、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6、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7、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8、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立刚
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公共资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二、历史沿革
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经东阳市人民政府东政发[2004]50号文件《关于成立“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决定》正式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企业法人注册号为577,出资人为东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东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公司。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建立了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发行人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独立有效运作。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建立了完善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等工作制度,其产生机制如下: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其余董事由股东任命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股东批准任命,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会成员3人。
发行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提出报告,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
公司内部设置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资产经营部等职能部门。
五、发行人子公司架构图
截至日,发行人子公司架构图如下: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徐立刚先生,董事长,48岁,本科学历,历任东阳市财税局吴宁财税所所长、东阳市开发区财税局副局长、东阳市财政局副局长、东阳市地税局副局长,现任东阳市财政局局长、东阳市地税局局长、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韦俊图先生,副董事长,51岁,研究生学历,历任东阳市经济委员会科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市府办副主任兼经济协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审计局党组书纪、局长、国资委副主任,现任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金德良先生,董事,47岁,本科学历,历任横店镇委副书记、马宅镇委书记、东阳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东阳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主任,现任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金士高先生,董事,50岁,本科学历,历任东阳市明德乡党委委员、东阳市防军镇党委副书记、东阳市防军镇镇长、东阳市大联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副书记、东阳市大联镇委副书记、镇长、东阳市大联镇党委书记、东阳市吴宁镇党委书记,现任东阳市国土局党委书记、局长、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吕指江先生,董事,49岁,大专学历,历任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现任东阳市建设局局长、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应瑞龙先生,董事,42岁,本科学历,历任东阳市罗峰乡副乡长、宅口乡副乡长、三单乡政府党委委员、六石镇政府党委委员、巍山镇党委副书记、横店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巍山镇镇长、白云街道主任,现任东阳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江北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江北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主任,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杜海高先生,董事,50岁,大专学历,历任东阳市财税局画水所副所长、东阳市财政局企财科副科长、东阳市财政局企财科科长,现任东阳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二)监事
郭志明先生,监事,49岁,本科学历,历任东阳市江北新区招商科长、东阳市市府办副主任、东阳市外经贸局局长,现任东阳市审计局局长,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丁菊华女士,监事,44岁,本科学历,历任东阳市千祥镇副镇长、纪委书记、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局级纪检员、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共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胡金良先生,监事,30岁,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东阳市财税局人教科、东阳市财税局巍山分局,现任职于东阳市财税局国资科、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曹晓红先生,副总经理,44岁,本科学历,历任东阳市财政局企财科副科长、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东阳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现任东阳市财政局国资科科长、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杜文康先生,财务负责人,36岁,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东阳市财税局南马所、东阳市财税局吴宁分局计会信息股股长,现任东阳市财税局国资科副科长,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请参见公司董事情况。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城市基础设施涉及城市生活所必需的供水、排水、道路、交通、供热、供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防洪等方面,既是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工作生活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又是城市活动所产生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基本载体。基础设施建设为城市主体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保证,决定和影响了城市的竞争力。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影响和制约着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发挥和投资环境的改善,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目前,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较低的具体表现为:大城市交通拥挤、城市路网建设薄弱、居民居住条件差、环境和噪声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等;中小城市自来水、天然气普及率和硬化道路比重低、污水、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等。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慢。因此,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目前最核心的问题是建设资金的筹措、运用和管理问题。在我国,大规模的城市化建设刚刚起步,有限的建设资金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额投资需求经常形成矛盾,甚至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最大障碍。
随着近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给予了更高程度的重视,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陆续出台。政府已将实施城镇化战略作为21世纪中国迈向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重大措施之一。1998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以每年1.5至2.2%的速度增长,截至2009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46.6%,月全国水利、环境、公共设施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共15,428.8亿元,同比增长49%,增幅同比提高了15.7个百分点。
未来的10至20年间,我国城市人口将处于加速增长时期,对城市建设的需求非常强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改革也将不断深入,投资主体与融资渠道都将逐步实现多元化,以政府引导、产业化运作的市政公用设施经营管理体制将逐步建立。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东阳市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现状
发行人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行业,与所在城市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状况等密切相关,东阳市良好的资源、区位条件和快速的经济增长水平,为发行人提供了持续稳定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发展空间。
近几年来,东阳市的城市化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城市化发展的战略目标,明确了城市发展的方向和定位,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实施了“北进西延南连东扩”的城市发展战略,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相结合。
按照“十一五”规划目标,东阳市将继续强化主中心城市建设,强化市区的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职能,继续实施“一主城两片区,拥江轴向发展”的空间发展战略,形成带状组团式城市空间形态。主城区主要发展服务业、教育、旅游、房地产和高科技产业;江北新区以行政办公、金融商贸、教育科研、生活居住、文化体育和部分高科技产业为主;城西片区主要发展制造业、商贸业、旅游、餐饮、娱乐和区域性市场;城东片区主要承担城市制造业和部分的房地产,同时利用毗邻义乌优势,加快商品市场、现代物流等商贸服务业发展,为义东城市组群构建奠定基础。预计到2010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超过55%,市区建成区规模将达到35平方公里,集聚人口32万人左右。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是东阳市唯一一家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公司,主要负责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投资任务,承担该类项目的开发建设,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通过市场筹资融资。自成立以来,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经营效率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竞争力已经形成。随着东阳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一)经济环境优势
东阳市经济近几年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2009年东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48.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1%。2009年,东阳市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25.55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15亿元,同比增长11.7%。在第九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排名中,东阳市位列百强县第80位。
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为东阳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奠定了较好的经济基础。未来几年,随着工业性投入呈现较快增长,经济增长的自主性将稳步提高,东阳市经济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为发行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二)政府支持和区域行业主导优势
发行人的经营领域和投资范围涵盖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对东阳市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战略投资等方面,在东阳地区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经营的资产均具有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发行人与政府有着深厚的关系,在政策优惠、项目资源等等方面持续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这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保障。随着东阳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将持续稳定地提高,公司的业务量和经济效益将同步增长。
(三)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
公司具有良好的企业治理模式,内部管理规范,决策程序科学。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拥有从业经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经营管理团队,积淀了大量业内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能为公司管理及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本支持。发行人在城建投资建设与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在现有体制下能保证项目质量、降低投资成本、缩短项目工期的高效管理程序。即使在管理、运营项目较多的情况下,也能较好的控制工期质量和成本。
(四)良好的信用水平
发行人作为东阳市主要的政府投资实施主体、重大项目建设主体和城市基础设施运营主体,具有良好的信用水平,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期贷款。发行人良好的信用水平,为公司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主营业务模式和状况
发行人作为东阳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要力量,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为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作为东阳市政府重点构建的综合性投资、建设与经营主体,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市场化运作,统筹经营相关的政府性资源,在促进东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2009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19.30万元,其中:民爆物资销售收入2,168.40万元,粮食销售收入2,675.00万元,自来水供给收入3,219.55万元,公路工程施工3573.06万元。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发行人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业务活动主要由下属的东阳城投和江北建设两家子公司承担,其中东阳城投主要负责东阳市主城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江北建设主要负责江北新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东阳城投近几年来主要完成了安置房建设、甬金高速公路连接线、江滨景观带以及路灯亮化工程,累计投资总额达13.34亿元。江北建设是江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承担者。江北新区位于东阳市北部,主要定位于城市新的行政、文化和服务中心。江北建设2009年主要完成了市重点工程江滨北街的建设工作。
2、自来水供给
发行人的自来水供给业务主要由下属的自来水公司进行经营运作。自来水公司目前主要负责东阳城区内的集中式供水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和维修等业务。年度,公司实现供水业务收入3,029.88万元、3,053.93万元和3,219.55万元,实现供水业务毛利511.38万元、419.87万元和432.81万元。截至2009年末,自来水公司占地面积约60亩,供水管网总长727.45公里,供水面积30.71平方公里,日供水能力为10万吨,日均产水6.37万吨,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
随着东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用水和居民用水量均有一定幅度的上升,基本售水结构较为稳定,年的产水量分别为2,052万吨、2,121万吨和2,329万吨,售水量分别为1,863万吨、1,912万吨和2,049万吨,预计2010年的产水量和售水量仍将保持小幅的增长态势。
3、粮食储备销售
发行人粮食业务主要由下属的粮食收储公司进行运作,年粮食业务收入分别为2,638.89万元、2,103.93万元和2,675.00万元。粮食收储公司下设5个分公司,业务包括粮食收购、储备、调拨、批发、军粮采购及粮食加工等方面。
4、民爆物资销售
发行人民爆物资业务主要由下属的民爆物资公司进行运作,主要经营民用爆炸物品和剧毒化学品销售,属于特许经营范围。年民爆物资销售收入为2,654.47万元、2,180.33万元和2,168.40万元。
5、公路工程施工
发行人公路工程施工业务主要由下属的公路建设公司进行运作。该公司主要承担公路、桥梁等工程的建设施工工程。公路建设公司的施工区域已由东阳市境内向浙江省、长三角乃至大西北延伸。现有工程主要有东阳市境内黄田畈至南马公路第一合同段、南下线二期二标段等公路的施工,以及东阳市境外的青海西久公路、嘉兴至嘉善公路、台州市路桥下里桥东路扩建工程等项目的施工。2009年公路建设公司承接工程业务1.70亿元,实现施工收入3,573.06万元。
(二)发行人发展规划
根据《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东阳市将主动参与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和金衢丽产业带及浙中城市群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业环境,转变增长方式,增强竞争优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和谐东阳”、“平安东阳”和“法治东阳”,进一步提升改革开放和统筹发展水平,实现东阳综合竞争力晋级升位,基本达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扎实的基础。争取在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左右,“十一五”期间年均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3%左右。
总体来看,在东阳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以及东阳市“十一五”规划实施等有利形势下,公司将会迎来一个良好的发展时期。公司将紧密结合东阳市“十一五”规划目标,确定自身的发展战略,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维护、产业投资等方面加大投资,加快东阳市城市化水平建设,提高对城市自然环境整治和保护力度,推动节能、降耗、减排工作顺利完成,在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情况下促进地区产业基地建设,为东阳市地区经济发展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文中发行人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发行人近三年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发行人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发行人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将全部用于城市供水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东阳市第二自来水厂工程,东阳市红椿巷区域旧城改造工程和东阳卢宅保护利用项目,上述项目均获得有权部门的审批,总投资达到238,05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拟使用规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东阳市第二自来水厂工程
东阳市第二自来水厂工程设计总供水规模25万吨/天,分两期进行建设,近期建设规模为12.5万吨/天,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厂工程及输配水管线47公里。供水范围包括东阳市区、歌山镇、巍山镇及东阳江镇区。项目总投资25,057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
该项目已经浙发改投资[号文、浙发改设计[2008]93号文批准。该项目已于2009年10月开工。
(二)东阳市红椿巷区域旧城改造工程
东阳市红椿巷区域旧城改造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包括:项目总用地23.35公顷,拆迁居民1,405户,拆迁建筑面积267,855平方米;拆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集体经济组织44个,建筑面积87,900平方米;建设市民休闲广场7,400平方米;停车场25,882平方米;道路42,425平方米;给水管总长4,200米;污水管道总长6,100米;雨水管道总长7,200米;电力管道总长12,200米;通信管道总长5,300米。
该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法。项目总投资181,035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9亿元。
该项目已经东发改投资[2008]80号文批准。该项目已于2009年5月开工。
(三)东阳卢宅保护利用项目
东阳卢宅明清古建筑群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阳卢宅保护利用项目选址包括三个区块:1、卢宅保护利用区块建设范围在东阳卢宅文物保护区外,东至树德路,南至吴宁东路,西至艺海路,北至环城北路区域;2、住宅安置区块位于学士路以西、汉宁路以南,学士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北,学士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兴平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等四个地块;3、企业安置地块位于长松岗工业功能区B37、B39、B49三个地块。该项目总用地477,600平方米。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
1、卢宅保护利用区块用地面积204,826平方米。
(1)雅溪水系整治防洪工程:清淤雅溪河流总长度为1,512米,新挖明河500米,雨污分流,河边绿化,设置相应泄洪箱涵、溢流堰、控制闸和沉淤池等。
(2)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包括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电力、给排水、电信、绿化、安防等改造建设。
(3)生态停车场建设: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4)东阳木雕、竹编博物馆建设:新建展馆面积8,000平方米。
(5)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居民外迁安置:共外迁801户居民,占地面积79,242平方米,建筑面积225,922平方米,安置总用地为176,032平方米。
3、企事业单位搬迁安置:搬迁企事业单位5家,占地面积5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安置用地面积96,706平方米。
居民安置实行土地和货币补偿方式,企事业单位采取货币补偿方式。项目总投资31,958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
该项目已经东发改投资[2008]85号文批准。该项目已于2009年5月开工。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实施
以上项目本公司投资总额为238,050万元,除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外,其余资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足部分拟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担保人情况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于日成立,并取得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第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持有本公司30%股权,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持有本公司70%股权。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和经营电子电气、医药化工、影视娱乐、建筑建材、房产置业、轻纺针织、机械、航空服务、旅游服务、商贸物流、信息网络、金融投资、教育卫生体育、畜牧草业;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限制的凭有效证件经营,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证的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1、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担保人2009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的承担:在本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的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4、保证的期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自身的经营实力为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保证
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007年至200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4,669.50万元、10,547.86万元和12,219.30万元,公司年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分别达到10,895.76万元、8,720.74万元和9,201.16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证
发行人多年来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银行界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获得了较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发行人充足的银行授信不仅能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也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当仔细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利率的波动可能会降低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如果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存在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得到兑付的因素。
3、流动性风险
由于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的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可能会受国家或地方政策的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发生变动。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会涉及到大量资金的投入、运用及管理,如果发行人未能建立科学合理的内控机制,则可能引起一定的资金管理风险。
(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2、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虽然对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由于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也将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中的监理过程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其净利润水平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要求。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注重资本结构的管理,将财务杠杆控制在合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发行人通过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期,争取早日运营,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注入优质资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资产管理方面,发行人已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规定,并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使得发行人能够比较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的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的影响。投资项目所在地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投资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策略,尽量抵御外部环境的变化,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
2、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施工方案时,发行人通过实地勘察,综合考虑了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选择最佳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采取切实措施控制资金支付,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内,并如期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二、评级结论:发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三、主要评级观点
(一)优势
1、东阳市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及东阳市财政实力的增强,为东阳城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作为东阳市城市开发与建设投融资的主要主体,东阳城发自成立以来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得到了东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3、通过东阳市政府多次资产注入,东阳城发的资本实力得到显著增强。
4、东阳城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红椿巷危旧房改造、第二水厂建设及卢宅保护项目。东阳城发计划通过项目投资收益、日常经营积累等方式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和利息,保障程度较高。
5、横店集团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安全性。
(二)风险
1、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动的影响,东阳市经济增速放缓,中短期内东阳城发获取政府财力支持的规模及进度的不确定性增加。
2、随着东阳市城市建设规模的加大,东阳城发未来的融资规模将进一步上升,公司债务压力将随之增加。
3、东阳城发自身经营性业务收入规模小,盈利不足,对地方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有很高依赖程度。
(三)评级观点
公司是东阳市城市开发与建设的投融资主体,承担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等职能。公司根据东阳市政府的城市投资建设计划进行相应的投融资活动,并在东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进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公司是东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等部分专营领域最主要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主体,在东阳市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供水、粮储、民爆及房地产等业务,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业务经营具有一定优势。尽管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财税政策调整会对当地财力增长或保持形成一定的冲击,但东阳市既有财力基础相对较好,所给予的政策支持可为公司运营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东阳市政府多次资产注入,公司的资本实力得到显著增强,目前的负债经营程度较低,但公司债务中银行借款占比较高。作为东阳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主体,公司自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有限。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东阳市红椿巷区域旧城改造工程项目、东阳市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和东阳卢宅保护利用项目,横店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横店集团具有一定的综合实力,所提供的担保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本期债券的偿付安全性。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及其债券的信用状况。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概要如下:
(一)发行人是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管理条例》、《债券管理的通知》及《简化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
(四)担保人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为发行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的主体资格,其出具的《担保函》合法有效并可依其条款履行。
(五)本期债券发行所涉及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资格。
(六)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所引用的本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条例》、《债券管理的通知》、《简化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发行人已经聘请了具有承销主体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主承销商,且与其签订合法有效的承销协议。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2、《2010年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0年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经审计的发行人年财务报告
5、经审计的担保人2009年财务报告
6、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7、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评级机构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杨君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邮编:322100
2、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晓波、齐莉莉、马逸博、罗华伟、李晗、于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电话:010-
传真:010-
邮编:100033
互联网网址: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www.
2、中国债券信息网
(三)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2010年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发行人/公司
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总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2010年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募集说明书
《2010年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0年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781,777.00
644,515.31
417,249.23
516,639.08
448,935.47
297,223.88
240,256.20
109,045.17
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41,484.14
535,432.58
344,703.62
资产负债率(%)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516,639.08
448,935.47
297,223.88
126,042.98
无形及其他资产
139,058.94
115,619.10
108,229.86
781,777.00
644,515.31
417,249.23
173,604.81
240,256.20
109,045.17
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41,484.14
535,432.58
344,703.6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781,777.00
644,515.31
417,249.23
一、主营业务收入
二、主营业务利润
三、利润总额
四、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865.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206.5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发行人持股比例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东阳市第二自来水厂工程
东阳市红椿巷区域旧城改造工程
东阳卢宅保护利用项目
1,974,470.87
2,255,232.45
2,589,190.79
所有者权益
758,948.41
817,356.90
849,185.26
主营业务收入
1,257,473.92
1,409,832.95
1,609,794.10
资产负债率
一、北京市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总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销售交易部
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1901室
吉爱玲、兰珊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总部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5层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总部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1号东方亿通大厦4层
二、上海市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部及衍生产品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东阳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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