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陕西新农合报销比例多久到账

农村新农合报销的钱多久会到账。已经十几天了。_百度知道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后,多久钱能到账?_百度知道当前位置: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卫生局 ->法规文件 ->法规文章
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暂行办法
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减轻农民群众的就医负担,根据《陕西省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陕政发[2009]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补偿范围与方法
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是参合农民因自发性、先天性疾病和意外伤害所产生的检查、治疗、手术、药品等医疗费用。所有可补偿费用(合规费用)均为政策范围内费用。分
第三条& 一般疾病每人每年累计获得补助不超过50000元。
一级医疗机构最高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列入补偿范围;二级医疗机构最高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列入补偿范围;三级医疗机构最高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列入补偿范围。达不到最高补偿标准的,据实结算。
第五条&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补偿
(一)住院起付线与补偿比例
户内门诊统筹基金用完的患者,在一级医疗机构(暂限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助执行分段报销办法。合规费用在200元以下的小额住院费用不设起付线,按门诊统筹补偿比例给予补助,纳入住院统筹基金统计。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200元及以上
补偿比例 
门诊补偿比例
& (二)补偿方式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直通车补偿的办法。即:补偿金由医院先行垫付,病人在出院当天即可拿到补偿金。非直通车补偿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实行&报销当日兑现制&,即:各县区合疗办审核病人报销材料的当天即兑现补偿资金(有调查需要者除外)。采取医疗机构垫资或直接拨入病人指定账户的方法。
(三)特殊医用耗材补偿
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医疗耗材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对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按60%的比例给予补偿,三级医疗机构按40%的比例给予补偿。
(四)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检查补偿
此处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检查是指:三级医疗机构单次检查费用在150元以上,二级医疗机构单次检查费用在100元以上的医疗检查项目。
单价在700元(含700元)以下的全部纳入补偿范围;700元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按60%的比例给予补偿,三级医疗机构按40%的比例给予补偿。非必要的检查、无医学指征的重复检查或非特殊检查适应症所产生的费用不予补偿,并由医疗机构或主管医生承担。
(五)中医及相关治疗补偿
针灸、按摩、推拿、牵引、、小针刀治疗纳入补偿范围。针灸项目费用按常规比例补偿外,再按10%的比例予以补偿。药浴、蒸浴、臭氧、红外线、微波、磁波等其他相关治疗按40%给予补偿。非主要治疗或保健性治疗所产生费用不予补偿。
(六)新农合用药补偿
1.药品目录
《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以下4个子目录。
(1)《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为二级(包括参照二级医疗机构)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目录。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增补目录》和《陕西省新农合药物目录(试行)》3个子目录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目录。
2. 药品分类
各级医疗机构相应《目录》内药品为新农合补偿范围内药品,《目录》外药品为自费药。《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内甲类药品为常用药,乙类药品为控制药品(由科主任审批使用)。各级医疗机构使用自费药品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3. 特殊规定
提倡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费用按常规比例补偿外,再按10%予以补偿。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使用中药汤剂,费用按常规比例补偿外,再按10%的比例予以补偿。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年度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80%以上的医生给予奖励。
4.注意事项
临床治疗须严格按照医疗常规和药品《目录》等规定使用药品。凡不按药品使用说明、使用范围和适应症,或无医学指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的,均视为不合理用药,所产生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或科主任及主管医生承担。药品价格不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的,所产生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七)血液及血制品费用补偿
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使用血液及血制品产生的费用纳入补偿范围。
(八)入院前门诊和外院检查费用的补偿
1.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入院前3天之内的与本次住院疾病相关的门诊检查费用,入院后病历中有记录的,纳入该次住院补偿范围。
2. 住院期间,因本院不具备条件,确系病情需要,经科主任、医院合疗科、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在其它医疗机构产生的诊断性检查费用列入本次住院补偿范围。但主管医师必须在病历中有明确记录,否则不予补偿。
(九)按病种定额补偿
1.按病种定额补偿疾病(单病种)暂定为60种,详见《榆林市新农合60种疾病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2011版)》(附件2)。
2.按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的病例,其门诊检查、用药等费用均包含在定额标准之内。
3. 单病种在治疗当中转院的,其转院前的费用补偿按转院前的实际费用&(该单病种定额补助费用/该单病种住院定额包干费用)计算。
4.按病种定额付费,即基金支付、个人负担双定额。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检查、治疗、用药等不受限制,病人只承担自负部分费用。结余归院,超资不补,违规处罚。
第六条& 其他医疗机构就诊补偿
(一)时限要求。非直通车报销医疗机构就诊产生费用的,应于出院后1个月内到所属县区合疗办申报,最迟不超次年2月份。
(二)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限公立二、三级医疗机构。补偿标准参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三)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
1.省级定点医疗机构(附件4)、补偿范围和基金支付方式按省卫生厅规定执行。
2. 省外定点医疗机构限公立二、三级医疗机构。
省级、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报点与补偿比例& &&&
(四)定点医疗机构起报点以下的费用不予补偿。
(五)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补偿
1.因急诊急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收治医疗机构的等级参照我市在治疗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补偿办法执行,达不到二级的按二级起报点执行。
2.其他非急诊、非定点医疗机构所产生费用不予补偿。
(一)新生儿费用补偿
1.整户参合的家庭,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可按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时间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2.新生儿住院补偿不包含生活(奶粉、尿不湿)及与生活相关(宝宝纪念册、纪念币、照片、摄像、剪脐带、脐带血保存、胎毛纪念品)和预防保健类的其它费用。
(二)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和五官科患者起报点按规定起报点的60%执行。
(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80%,高于80%的据实结算。9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90%,高于90%的据实结算。
(四)外出务工人员就诊补偿
外出务工人员以参合基础信息记录和相关证明为身份确认依据,实行起报点补偿办法。定点医疗机构限务工地公立二、三级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费用段与补偿比例&&&&
第八条 &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暂定为9项,支付范围详见附件3。
第九条& 大病救助补偿办法
(一)救助对象
获得新农合补偿后,自负医疗费用(去除不予补偿的费用)达到和超过3万元的患者。
(二)救助方法
按户籍所在地由各县区合疗办负责实施。年底一次性对年度内大病患者累计的自负医药费用进行补偿。以县区核算,超过筹资总额的,南六县由市财政或统筹基金支付,北六县由县财政补齐。
(三)救助比例
自负费用段与救助比例
第十条& 门诊和特殊慢性病补偿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从2011年7月1日起至2013年7月1日。
&附件1:榆林市新农合不予补偿的范围
附件2:榆林市新农合60种疾病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2011年版)
附件3: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
附件4: 陕西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不予补偿的范围
一、医疗及相关服务项目种类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 1.挂号费;
&&& 2.出诊费、救护车费、就医转诊交通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点名手术费、特殊医疗服务费、护工费、超出标准的床位费、家庭病床费、陪护费,陪床费、电话预约看病费,家庭医疗保健服务费、各种功能评定费(精神病除外)健康评估费、建立健康档案费医疗用品损坏赔偿费;
&&& 3.取暖费,消毒费,理发费、洗涤费,电视费、电话费,电冰箱费,电炉费、医疗垃圾处理费、膳食费、空调费;
& &&4.医疗机构开展的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诊疗项目;
&&& 5.就医期间收取的各种保险费;
&&& 6.尸检病理诊断及尸体化学防腐、整容,料理、存放、运输等费。
&& (二)临床诊疗类
&&& 1.各种非功能性、非治疗性美容、整容、矫形手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单眼皮改双眼皮、验光、配眼镜、装配义眼、厚唇变薄唇、矫治口吃、矫治牙列不齐、洁齿、镶牙、牙齿漂白术、牙脱色术、牙面光洁术、牙外科正畸术、义齿、隆鼻术、隆眉弓术、隆颞术、隆额术、隆颏术、胡须再造术、正颌、鼻畸形矫正术、酒窝再造术、除皱术、脱毛、隆乳、脂肪抽吸、变性、各种男女生殖器整形修复、雀斑、粉刺去除术、痤疮、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白发、脱痣、穿耳、刮疣治疗等费用。
2.视力矫正、假发、假肢、健美、各类脱瘾治疗(戒烟、戒酒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费用。
3.防暑降温、预防保健用品、各种疫苗及预防接种费(动物致伤接种狂犬疫苗和外伤破伤风疫苗接种除外)、疫病普查费、疾病跟踪随访等费用,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婚前检查、妊娠遗传病诊断、食疗、气功医疗等;
&&& 4.各种医疗咨询(如: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健康咨询),医疗鉴定(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伤残鉴定、亲子鉴定、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心理治疗、暗示疗法与诱导疗法(不含精神病、癔病)等项目费用。
&& &(三)诊疗设备、材料及器材类
&&& 1.各类义肢(指、齿)、镇痛装置、镇痛泵、胰岛素泵、医用耳脑胶,各种助听器、跟踪观察器、保健器材,各种避孕套、排卵试纸、早孕试纸,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各种便携式器械、轮椅、眼镜架费、眼镜片费,各种辅助床费、辅助床垫费,各种服装费、鞋帽费、餐具(厨具)费、用具费,各种降温器材费、取暖器具(器材)费、住院生活用品费;
&&& 2.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其它特殊材料。
& &&(四)其他医疗项目
&&& 1.近视眼矫形手术费;
&&& 2.气功疗法、催眠疗法、音乐治疗(不含精神病)、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费用;
&&& 3.戒毒、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治疗费,人工受精、试管婴儿、输卵管通水手术、取环手术、婚前检查及各种性病所致医疗费用;
&&& 4.治疗期间与病情无关、与诊断不符的医疗费。
二、药品类
各级医疗机构相应《目录》外药品不予补偿。
三、意外伤害类
(一)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工伤、职业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违法乱纪等引发的医疗费。
(二)交通肇事已获赔偿的不予补偿(经交警部门证明或合疗经办机构和收治医疗机构调查,确属无人赔偿或当事人无法查找的可按规定给予补偿)。
四、病种类
1. 以下疾病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不予补偿。感冒、支气管炎(14-60周岁)、慢性胃炎、腰椎间盘突出症(陈旧性保守疗法)、肩周炎、慢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保守疗法)、关节炎、骨增生、慢性阑尾炎(保守疗法)等。
2. 其他本不需住院治疗却住院治疗的疾病。
五、其他新农合规定不予补偿的疾病和医疗项目。特殊情况以专题文件为准。
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0种疾病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2011版)&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甲状腺良性肿瘤
肿瘤切除术,双侧加40%
胆囊切除术
慢性胆石性胆囊炎
腹腔镜手术
乳房良性肿瘤
肿瘤切除术
胃大部切除术&
急慢性阑尾炎
阑尾切除术(伴有弥漫性腹膜炎者除外)
大隐静脉曲张
手术治疗,双侧加40%
腹股沟直疝
疝修补术。双侧加40%;全麻加收40%。补片费用单项核算,按特殊耗材规定给予补偿。
腹股沟斜疝
输尿管结石
精索静脉曲张
高位接扎术
精索鞘膜积液
鞘膜切除术;交通性鞘膜积液加20%;
使用腔镜加收15%;全麻加收40%
睾丸鞘膜积液
前列腺增生
附睾良性肿瘤
切开复位内固定
肱骨髁上骨折
切开复位内固定
肱骨内髁骨折
切开复位内固定,双髁骨折加收40%。
肱骨外髁骨折
尺骨鹰嘴骨折
切开复位内固定
切开复位内固定,双骨折加70%
切开复位内固定
创伤性断指
单指,显微外科再植,多1指加收70%
肱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内固定取出术
尺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内固定取出术
桡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内固定取出术
尺桡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内固定取出术
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术后
内固定取出术
髌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内固定取出术
胫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内固定取出术
腓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内固定取出术
胫腓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内固定取出术
椎间盘突出症
腰椎间盘突出症
髓核摘除术
射频消融术,两个椎间盘加收70%
颈椎间盘突出症
射频消融术,两个椎间盘加收70%
需髋关节置换疾病
关节置换术,假体按特殊耗材规定补偿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实行住院分娩全免费,其中免费住院分娩项目补60%,新农合补40%。三级医疗机构按二级医疗机构补偿标准执行,剩余费用由患者自负。
功能性子宫出血
子宫除术切。
血液及血制品按医院等级补偿比例单项核算
子宫腺肌症
宫颈Ⅲ度糜烂
宫颈锥形切除术
前庭大腺囊肿
卵巢肿瘤(良性)
手术治疗;双侧加收40%
慢性泪囊炎
鼻腔泪囊吻合术,双侧加70%
先天性上睑下垂
矫正术,双侧加收40%
囊外摘除加晶体植入
单眼晶体价格限定为800元,双眼加70%
超声乳化加晶体植入
原发性青光眼
小梁切除术
切除术;角膜干细胞移植加收50%
先天性唇裂
鼻中隔扁曲
手术治疗;使用视频鼻咽镜加收15%
腺样体肥大
慢性扁桃体炎
手术、局部麻醉,双侧。全麻加收60%。
注:1、各类骨折均为闭合性损伤,限额标准含内固定材料。2、住院分娩补偿限计划内生育对象。
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 &&[] && [] && []高级检索JIAN SUO
专&nbsp题 ZHUAN&TI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直属事业机构
中省市驻靖各单位
各镇(场)/便民服务中心
部门分类 BU&MEN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直属/挂牌/临时/派出
其他/中省市驻靖
各镇(场)/便民中心
业务系统登录
当前位置:
发布时间: 来源:县卫生局作者:卫生局编辑:卫生局
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哪些人为参合对象?凡靖边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农村居民转为非农村居民的,以及回农村居住的大学生和退伍军人,均为参加对象。3、参加新农合有哪些规定?坚持整户、自愿的原则。一是以户为单位参合,户内人口全部参加。二是实行一年一缴费的方式,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年度集中参合时间,错过上述时间将无法补参。三是参合农村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4、《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如何使用?《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为参合身份识别卡,以参合家庭为单位,一户一卡,设有密码,卡号全国唯一,持卡人为户主,市内通用。此卡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5、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更实惠?新农合制度不但要让农民有钱看病、有地方看病、方便看病,而且要价格低廉。由于医院等级、级别越高,收费越高,花费越大,新农合补偿较少。建议你根据病情就近、就低、逐级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也就是说,能在乡村治疗的不到县上、能在县上治疗的不到市上、能在市上治疗的不到省上或省外,能在一级治疗的不到二级、能在二级治疗的不到三级,新农合补偿会更多更实惠,逐步形成“首诊在基层、按需进医院、全专结合、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理念。6、新农合补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或证明资料?在靖边县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在哪看病在哪领取补助;在县外医院看病的,出院后到县合作医疗办结算补助。补偿时,需提供《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患者户口簿或身份证;计划内生育的还需提供准生证明或准生证;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外伤患者提供外伤经过证明或《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在县外医院看病的,还需提供经治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发票以及费用清单,全部要加盖公章。7、参合人员的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罚?将《合作医疗卡》转借给他人的;伪造、涂改病历、费用单据等凭证的;提供虚假发票、病历套取合疗资金的;违反其它规定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的,一经查实,追回已补偿医疗费用,停止该户年度享受新农合待遇,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通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8、哪些意外伤害不在新农合补偿范围?(1)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工伤、职业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违法乱纪等引发的医疗费;(2)交通肇事已获赔偿的医疗费。9、哪些临床诊疗费用不在新农合补偿范围?(1)非功能性、非治疗性美容、整容、矫形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如割双眼皮、验光、装配义眼、厚唇变薄唇、矫治口吃、矫治牙列不齐、洁齿、镶牙、牙齿漂白术、牙脱色术、牙面光洁术、牙外科正畸术、义齿、隆鼻术、隆眉弓术、隆颞术、隆额术、隆颏术、正颌、鼻畸形矫正术、酒窝再造术、除皱术、脱毛、隆乳、脂肪抽吸、生殖器整形修复、雀斑、粉刺去除术、痤疮、色素沉着、腋臭、脱发、脱痣、刮疣治疗等费用;(2)视力矫正、假发、假肢、脱瘾治疗等费用;(3)防暑降温、预防保健用品、疫苗及预防接种费(动物致伤接种狂犬疫苗和外伤接种破伤风疫苗除外),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4)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心理治疗、暗示疗法与诱导疗法(不含精神病、癔病)等项目费用;(5)气功疗法、催眠疗法、音乐治疗、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费用;(6)戒毒、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治疗费,人工受精、试管婴儿、输卵管通水手术、取环手术、婚前检查及各种性病所致医疗费用。10、 哪些诊疗设备或材料费用不在新农合补偿范围?(1)义肢、镇痛装置、镇痛泵、胰岛素泵、耳脑胶,助听器、跟踪观察器、保健器材,避孕套、排卵试纸、早孕试纸,检测治疗仪器、便携式器械费,辅助床费、辅助床垫费,降温器材费、取暖器具费、生活用品费;(2)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其它特殊材料。11、哪些医疗服务费用不在新农合补偿范围?(1)挂号费;(2)出诊费、救护车费、转诊交通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点名手术费、特殊医疗服务费、护工费、超标床位费、家庭病床费、陪护费,陪床费、电话预约费,保健服务费、功能评定费(精神病除外)、健康评估费、健康档案费、损坏赔偿费;(3)取暖费,消毒费,理发费、洗涤费,电视费、电话费,电冰箱费,电炉费、垃圾处理费、膳食费、空调费;(4)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诊疗项目;(5)保险费;(6)新生儿生活用品及剪脐带、脐带血保存、胎毛纪念品和预防保健类费用;(7)尸检诊断及尸体防腐、整容,料理、存放、运输等费用。12、哪些病种不在新农合补偿范围?(1)感冒、支气管炎(14-60周岁)、慢性胃炎、腰椎间盘突出症(陈旧性保守疗法)、肩周炎、十二指肠溃疡(保守疗法)、关节炎、骨增生、慢性阑尾炎(保守疗法),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不予补偿。(2)其他本应门诊治疗却住院治疗的疾病。13、新农合制度对药品使用有何规定?《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2010年版)》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增补目录》、《陕西省新农合药物目录(试行)》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目录内药品费用予以补偿,目录外的不予补偿。14、参合农民年度内最高能获多少新农合补偿?普通疾病补偿(包括住院补偿、门诊统筹补偿、门诊慢病补偿总和)每人每年不超15万元,大病救助年度封顶15万元,年度最高补助限额30万元。15、新农合补偿分哪几类?分为住院补偿、门诊统筹补偿、门诊慢性病补偿和大病救助四类。住院补偿又分为单病种补偿和非单病种补偿两种。16、非单病种如何补偿?比例是多少?非单病种补偿按“(总费用-不予补偿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予以结算。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比例是:机构补偿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中医医院其他医院中医医院其他医院起付线补偿比例90%80%78%58%56%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起付线为2000元、补偿比例65%,三级为3000元、补偿比例55%,起付线以下费用不予补偿。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参照省级补偿标准,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0,补偿比例为55%。非急诊急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县外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照我市在治疗地规定的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起付线,统一按照20%比例报销。17、住院床位费补偿有何规定?住院床位费最高限价,每人每天一级医疗机构不超10元、二级不超20元、三级不超25元。18、入院前检查费如何补偿?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入院前7天内的与本次住院疾病有关的门诊检查费用,纳入该次住院补偿范围。单病种的门诊检查、用药等费用,均包含在定额标准之内。19、市内医疗机构住院医用材料费用如何补偿?未明确规定不予报销的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医疗耗材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单项核算:1000元以上特殊耗材单项核算比例医疗机构等级市内一级市内二级市内三级特材类别国产进口国产进口国产进口补助比例70%70%70%55%55%40%(市外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标准参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使用时首选国产材料,同类特材有国产材料的不得使用进口材料。特殊情况必须使用进口材料时要履行科主任、合疗科、主管副院长审批程序,同时要附带患者知情同意书。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收费系统维护时要严格按照产品注册号将特殊耗材分为国产或进口,并在加以注明。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清单中特殊耗材如未注明国产或进口,可根据病历复印件中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或根据材料单价进行比对,无法确认的统一按照进口特殊耗材的比例进行报销。20、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检查补助。未明确规定不予报销的单价在700元(含700元)以下的全部纳入补助范围;700元以上的,市内二级医疗机构按70%补助,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按55%补助(市外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标准参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非必要的检查、无医学指征的重复检查或非特殊检查适应症所产生的费用不予补助,并由医疗机构或主管医生承担。21、住院补偿还有哪些特殊规定?(1)80岁以上老年人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80%,90岁以上90%,高于该比例的据实结算。(2)儿科患者(14周岁以下)、五官科(含口腔)患者起付线按照同级综合医疗机构起付线的70%执行。(3)在市外务工、上学、长期居住异地患病治疗的,按照《榆林市新农合技术转诊管理暂行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以上的,如果实际补助金额低于合规费用20%的,则按合规费用的20%给予补助。(4)门诊透析的尿毒症患者、住院化疗或门诊放疗的各种癌症,合规费用按住院直接补偿,不设起付线,需提供完整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花费清单和发票。(5)计划内生育的阴式分娩、剖宫产,按单病种管理,新农合补偿40%、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偿60%。(6)因急诊急救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以上的,如果实际补助金额低于合规费用20%的,则按合规费用的20%给予补助。(7)年满65周岁以上参合老人,在新农合全口义齿修复定点医疗机构自愿镶装义齿的按单病种执行,一级、二级医院个人零负担;三级医院个人负担550元。22、什么是新农合门诊统筹?新农合门诊统筹是为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要,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参合农民在门诊就诊所产生医药费的补偿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不断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合理分流病人,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才到市区”的目标,让更多农民得到更大实惠。23、门诊统筹如何补偿及补偿方式?门诊统筹采取“直通车”补偿,户内成员通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偿比例为7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80%。24、门诊统筹补偿家庭年封顶线是多少?以 “户内参合人数×100元”为家庭年封顶线,户内当年新生儿可享受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随之增加,一人100元。已达家庭年封顶线后不再补偿。25、我市规定的门诊慢病有哪些?补偿比例? 封顶线?2013年榆林市规定的门诊慢病有Ⅰ、Ⅱ类,共23种。其中Ⅰ类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肾衰竭期、尿毒症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尿毒症,恶性肿瘤,肝脏、肾脏移植术后,白血病等8种;Ⅱ类有肾病综合症、慢性肾炎、风湿性心脏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脉管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含脑梗死)、肺心病、冠心病、高血压(2级以上)、糖尿病(有并发症)、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列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耐药性肺结核、布氏病等15种。 Ⅲ类疾病(8种):中枢性尿崩症、血友病、干燥综合症、白塞氏病、格林巴利综合症、克罗恩病、结缔组织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特殊慢性病补助比例:村卫生室80%,乡镇卫生院70%,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5%。封顶线:一般Ⅰ类疾病年度封顶线20000元,Ⅱ类疾病年度封顶线2000元,Ⅲ类封顶线为1000元。26、申请鉴定门诊慢病需提供哪些资料?日起由县合作医疗办审办慢性病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报付相关工作。1.合疗卡、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慢性病申请表、1寸免冠照片两张。2.有关疾病病史资料。凡提供两年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和诊断证明,可直接到县合疗办认定申请。3.无相关病种住院病历、定性检查单,本人或家属需到县合作医疗办登记备案提供联系方式拟定鉴定时间。27、门诊慢病就诊时,需注意什么?门诊慢病患者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复查、治疗。就诊时要注意:一要携带《榆林市新农合特殊慢性病专用病历》,门诊医生要将诊疗经过、用药情况准确记载。无病历记录、无处方的,不予补偿。二要索要门诊发票,并当面核对。发票印章不清晰或无印章、姓名不符、时间及项目不符的,不予补偿。三是发票不得涂改,涂改无效。四是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票、药店发票,不予补偿。五是大额门诊发票将进行专项稽查,严厉打击虚开发票、提供假票的行为。六是与诊断无关的检查、用药或超出《目录》范围药品,不予补偿。28、门诊慢病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慢性病病历本“病种名称”栏目,最多申请两种疾病,且必须是相关疾病的医疗费用,否则不予报销。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的患者持慢性病病历实行直通车报付;市外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需提供慢性病病历、医保副联、清单(医保副联中有费用明细可不再提供清单)、医保卡、患者身份证到县合疗办按季度报销,报销时,病历、处方、发票、补助凭证须完全相符。29、哪些患者为大病救助对象?获得新农合补偿后,门诊和住院累计自付医疗费用(去除不予补偿的费用)达到和超过3万元的患者,为当年大病救助对象。30、大病救助的补助办法及补助比例如何?继续实行新农合基金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政策,病种不受限制,具体补偿办法按市卫生局与人保健康商业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大病救助下年度年初一次性兑现,大病患者累计的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进行补偿,补偿比例如下:自负费用段救助比例3万元—5万元35%5万元以上—10万元45%10万元以上—15万元50%15万元以上—20万元55%20万元以上60%
友情链接:
国家部委网站
其他各省市网站
陕西省各市网站
榆林市各区县网站
本县各部门网站
Copyright(C) www.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靖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管理:靖边县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ICP备案编号: 陕ICP备号-1 &&&&&&陕公安网备 13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陕西新农合报销范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