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楼下乱停车投诉道路出入转弯处他人乱搭乱建影响出入怎么办

青岛莱西市河头店镇肖官庄乱搭乱建乱圈,影响正常出行_阳光连线_齐鲁网
青岛莱西市河头店镇肖官庄乱搭乱建乱圈,影响正常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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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组的工作人员,你们好,我是肖官庄村的一位普通村民,我家住在村东南边,门口有一个大湾(里边堆满了垃圾,脏水),大湾东边汤某某一家乱建屋子,里边有猪,还煮下货,往外排脏水,正对我家,臭味连片,而且还阻挡了道路;我家东屋邻居乱建棚子把公共道路堵的车辆不能通行,只能骑着电动车出入,从2014年找村干部处理此事,在今年环境整治期间,村内准备把大湾垫平,铺成道,刚垫了一些,湾东屋汤某某一家不让村里垫,态度恶劣,把村里请的挖掘机都给捻了,汤某某答应村自己垫平,可是他并没有给垫平,只是中间垫了一条道,并且周围用铁网全部圈起来了,阻挡了道路,影响了通行,村书记说村里管不了了,让找政府,现在政府也没有给解决,恳请栏目组帮助,派记者下来采访,帮助我这个普通老百姓把道通开。本人电话: &附:真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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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无音讯小区内乱放杂物及占道物业该如何处理?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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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外沿街有几家饭店,饭店后门正是小区院内,饭店业主为自己方便,把客人剩下的饭菜全部倒在饭店后的拉圾筒内,对小区环境美化造成不便,还有就是在小区内自家窗下乱建车棚。沿街加工点在小区内的人行道占道加工,这些都侵占了广大小区业主的利益,物业管理部门随去说过,但问题没能解决。物业该如何做才能把这些问题合理处理好呢?是把问题推给物业主管部门?(这是我们这物业企业的一良好习惯)他们又如何处理?请专家给以详细的解答。谢谢分享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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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
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
导读: 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共6篇)浅析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成因及对策浅析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成因及对策内容摘要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保护土地关乎国计民生,涉及子孙后代。党和国家把保护土地特别是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加以实施。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后备资源日渐匮乏。乱占耕地、破坏土地的违法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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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浅析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成因及对策
浅析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成因及对策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保护土地关乎国计民生,涉及子孙后代。党和国家把保护土地特别是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加以实施。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后备资源日渐匮乏。乱占耕地、破坏土地的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近些年来这种现象也逐渐由城镇开始向农村蔓延。在农村土地违法现象中,农民违法违规建房近年来呈现愈演愈烈之势,成为造成农耕地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少批多占、超面积非法占地、擅自更改或虚报地类,骗取批准、异地建房、非法转让、变卖宅基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些土地违法行为的产生有其客观原因,也有其主观原因,但总的来说还是因为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划缺位、管理疏漏和整改措施不力,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与深度不够。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遏制此种违法行为。
现状 成因 对策
随着党的惠民政策不断落实,农村道路条件逐渐改善,农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需要新建房屋的愿望日趋强烈,农村建房用地量随之日益增长。与此同时,由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不顺等原因,农村少批多占、改变地类骗取批准、非法转让、越权批地、一户多宅等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土地违法案件、土地纠纷信访案件不断上升。很多问题引起的土地矛盾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给和谐社会带来了多种不和谐的因素。
一、当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特点
违法占地建房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建房的行为。当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基层组织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
从违法主体上看,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违法行为占多数。在大量的土地资源违法案件中,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违法案件比重逐年上升。而且许多违法行为表面看是自然人、法人违法,但实际上却多数有政府、村干部甚至国家工作人员背后默许、授意。这是农村违法用地的新特点,并且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和规律性。
(二)违法区域由城镇向农村转移
从违法分布上看,重点区域和分散区域违法并存。从前多发于城镇、城郊结合等区域的违法建房行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向农村扩散。郧县国土资源局在城乡结合部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32户违法占地建房,违法占地面积3216M2,其中无任何手续12户、面积1224M2。
(三)违法类型日趋复杂化
从违法类型上看,程序上的违法种类逐渐增多。现在的农村土地违法案件已逐渐由以往单一违法种类扩散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宅基地非法买卖、转让等多种形式。例如,2010年5月,我县安阳镇某村村民周某在未经批准,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己原有住房旁边修建了2间“隔夜楼”作为厨房。完工不久,正当他准备使用新建房屋时,被巡查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发现。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15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退回所占土地。全某接到告知后,逾期既不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国土资源部门于是依据《行政处罚法》51条和《土地管理法》83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久,周某违法占地所建的房屋被强制拆除。
(四)违法成因纵横交织
从违法因素上看,个人违法与集体违法并存,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交织。有许多违法行为属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加上近年来所出现的新形式的违法,历史的因素与现实的因素相互交织,难以妥善查处。
二、当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成因
当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纷繁复杂,我们可以从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当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客观原因
1、利益驱动。现今房价的快速增长,使许多村民认识到建房的好处,比起存钱,房屋储蓄的收益功能早已超过银行储蓄收益功能,不仅升值快速,而且能提供额外的出租收益。同时随着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兼并使得一些农民从中受益匪浅,尤其要数房屋拆迁,一些农民大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擅自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甚至承包地上大建隔夜楼,简易房等地上建筑,构筑物以骗取大量的补偿安置费用。由此而一夜暴富的大有人在。相反,一部分遵纪守法,没有违法建筑的农民,拆迁时却在补偿安置上吃了“大亏”。两种情况比较后,自然使得原来遵纪守法的农民纷纷效仿,竞相违法。
2、政府部门管理疏漏。当前政府部门对一些违法乱搭乱建的现象。一是缺乏公平。同样的违法建筑有的拆除了,有的却没有及时拆除,这样没被拆除的自
然感到很幸运,而被拆户就不同了,不仅经济上受到了损失,面子上也很无光,由此容易对政府产生抵触情绪,认为政府执法不公,甚至会和执法部门对着干。二是缺乏统一的尺度。现实情况中,农村村民建房者大多(特别是较为偏僻地区)不能做到“两证一书”齐全。而什么样的建筑违法,什么样的建筑不违法在现实操作中有很大的弹性,导致一些早先建的拆了,后来建的没拆。从而使一些农民产生了一种侥幸心理,认为不建的话肯定吃亏了,建还有希望,因而不惜铤而走险要赌它一把。三是对违法行为的打击缺乏长效机制或者打击不力。虽然现在有了巡查制度但由于资金、人员等多种因素使得巡查不可能做到周密无缝,而且仅靠土管部门巡查,发通知往往并不能及时制止和打击违法行为。从而使得一些违法建房者有了侥幸心理,日夜抢建最终形成了“隔夜楼”等令人头痛的违法现象。四是缺乏监督机制。一些违法建筑在被及时制止或强制拆除后,由于缺乏监督又偷偷建起,导致了更多的前面拆除,后面再建的违法行为。
3、农民的客观需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富裕起来的农民生活观念发生了变化,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条件首先反映在对居住条件的改善上。这就是近年来农村建房高潮迭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多数农民现在建房选址都改变了过去那种寻求“风水宝地”的观念,更多的是要考虑交通、通讯、水源等条件较好相对集中的公路、集镇周围靠扰而这些地方又大多是耕地较好的地区。这样就难免会造成占用耕地违法建房的现象发生。
(二)诱发农村违法用地建房的主观原因
1、无知心态。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农村很多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淡薄。在建房用地时对相关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虽然有些人有这方面的意识,但由于对具体法律规定知之不详,又不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因而导致了一些农民错误地认为,只有在耕地上建房才需要审批,而在荒地或老宅基地上建房则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还有些农民认为国家现在对农村建房不再收取以往那么多费用,就意味着对农民用地放宽了,可以随便建房;甚至一些农民错误地认为,土地承包期限五十年不变,因此自己承包的土地是“私有财产”完全可以用来建房。像这样农民在土地法律法规的无知表现,与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有一定的关系。
2、攀比心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民的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加上党和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和大量投入,使得在农村兴建高档次的房屋成为可能。但不少农民在建房时讲排场,比阔气,盲目贪大求洋,不惜超面积建房。还有些农民的攀比心态是弃旧建新,未经批准随意“摊大饼”式建房,看谁建的面积大,够气派。这样结果是在农村形成了一股建房热。不经规划随意建房、超面积建房、【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
一户多处建房、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行为频频发生,给政府部门的管理带来了许多棘手的问题。
3、从众心态。一些农民抱着“月亮走我也走”的“不吃亏”心理,一旦发现诸如“人情地”、“关系地”现象,便会竞相效仿。这种心态突出表现在拆迁中的抢搭抢建,认为抢建越多就会获利越多。而实际上也确实在一些地方由于有关部门的工作不到位,有不少农民从中“发了财”尝到了甜头,没有抢搭抢建的农民反而受了“损失”。这样无疑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促使了违法占地建房越来越多的发生。
4、侥幸心态。其实,许多农民知道违法占地行为是要受惩处的,却不惜触犯法律。究其原因,很重要的因素是利益驱动,但也有不少人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相关部门没发现,就大胆建。等到房子建好了就木已成舟,即使被发现大不了罚点款而已;或者找门路、托熟人打关节,在有关部门发现前造成既成事实。因此现在农村,擅自建房、乱建耕地、破坏耕作层等违法手段可谓花样百出。在执法人员较少时,就组织群众暴力抗法,执法人员较多、声势较大时则口口声声停工补办证件,而一旦执法人员离开则依然开工,跟执法部门大打“游击战”。
5、特权心态。在一些地方,许多基层干部特权思想严重,自恃手中有一定的权力,为自己或亲朋好友的违法建房行为大开绿灯,进行袒护甚至带头违法占地建房。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充当违法占地行为人的保护伞。这些人由于有了少数基层干部的庇护,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借个人建房用地之名,行经营土地获利之实。在一些地方的集镇区内土地升值后,有许多村组集体受利益驱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名,大搞地产开发,借机占地建房私下搞土地交易。这些特权行为严重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也是近年来农村违法用地现象中危害最重,影响最大的一类。
三、针对当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几点对策
面对日益增多的土地纠纷案件和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不断发生,造成土地违法案件增多的现象。如何及时解决土地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引导群众健康有序的进行新农村建设,坚守保护耕地的红线,遏制违法用地,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人员面临的实际问题。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的路子,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积极探索土地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子。
(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
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做到帐、表、卡、簿、册、田块完全一致。树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加强对保护碑、牌的管理,对界桩、保护牌损毁的及时
恢复。层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签到农户手中,让农户感到自己也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和责任。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的检查和执法监察措施,重点检查基本农田是否被乱占滥用,各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等。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察的威慑作用,运用法律赋予的执法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占用土地案件。
(二)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
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农民的风俗人情、传统文化、风俗习惯,按照“撤并小型村、拆迁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方针对新农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做到建设新农村,消灭“空心村”,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新农村规划必须结合旧村治理,通过对“空心村”的复垦整理,不断增加耕地数量。同时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我们要抓住本轮规划修编契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有专人负责,精心规划、合理布局新农村建设,进一步细化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对每一个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包括旧村整理、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划定。前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暴露出问题,要抓住机遇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予以修编,并做好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修编要符合当地农民意愿,要符合当地农民的风俗人情、传统文化、风俗习惯,要结合建设新农村实施。做到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根据农民财力量力而行,房屋模式要实用美观,个性鲜明。不要贪大求洋,不切实际。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采取逐步实施的政策。
(三)建立违法用地的问责制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深入农村广泛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的实施给农民、集体、国家带来的好处和实惠。让农民了解规划的实施对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共享性、改变农村陈旧、落后的面貌具有的重大意义,使新村建设规划深入人心。另外,要大力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农民法制观念,预防和遏制违章建房的现象。简化建房审批手续,严格建房审批条件,适当调整农民建房收费或者政府予以补贴。提高建房审批流程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在建房审批过程中要严格建房审批条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拆旧建新制度,把好审批关。另外,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列出专款,对农民建房用地审批予以补贴,提高乡镇审查农民建设用地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农村宅基地超标有偿使用政策。制止农民违法建房篇二: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2016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方案
2016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方案【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秀美乡村建设为契机,通过清理整治,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村镇建设品位,美化村镇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违法必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该罚的罚、该拆的拆,有效遏制村镇地乱占、房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个别历史阶段形成的违法建筑,要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妥善解决。对于主动申报的违规建设项目,从轻处理;对清查过程中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从重从严处罚。
3、既处理事、又处理人。重拳打击,严格执法,做到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严厉查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镇村基层干部。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土地和规划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止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
三、清理范围、对象与内容
(一)清理范围:县城规划区“两违”清查范围之外的各乡、镇行政区域。
(二)清理对象:自日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
(三)清理内容:
1、非法占用、擅自买卖、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
2、未按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等违法用地行为;
3、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包含未批先建、批东建西、少批多建等);
4、建新未拆旧的“一户多宅”违规建房行为;
5、非农户籍人员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建房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日至日)。各乡镇(场)要及时动员部署和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村组工区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情况,逐户、逐栋造册登记,分析整理。
2、清查与处理阶段(日至日)。乡镇(场)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复查,弄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成因,逐宗、逐项、逐村进行核准,汇总上报,并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依据国家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
3、规范与总结阶段(日至日)。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章立制、源头防患,严格规范村镇农民建房行为,为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创造条件。
五、处理标准及工作措施
(一)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房和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积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经规划审批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土建造价计算方式:砖混结构按500元/㎡、砖木结构按300元/㎡,下同),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3、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同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5、“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6、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二)建制镇管辖规划区以外的集镇、场、村庄范围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4、“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5、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三)已列入移民搬迁计划并已规划建房的按照乡镇政府原定途径解决。
(四)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河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在地质灾害区域建房的,或者不接受罚款补办手续处理的,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对本次清理排查出的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经县领导小组认定必须拆除的,由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既不接受行政处罚,也未按期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
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五)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和与行政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未主动申报的,除按前两项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外,对严重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法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
(六)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育龙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罗福凡、县政协副主席邱刚、县委副调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局、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建局,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违法用地的清理指导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农村违法建房的清理指导工作,县监察局负责非农户籍人员违反规定回乡建房的清理督促指导工作。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具体抓、专门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督查,确保实效。要加强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情况督查指导,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乡镇(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落实举报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举报一起确认查处一起。
3、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认真清理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管理机制,做到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完善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坚持按规划建设、按制度办事;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乡镇(场)长负责一支笔的审批制度;要积极搞好规划建设服务,主动为农民建房无偿提供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导,确保农民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要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篇三: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2016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秀美乡村建设为契机,通过清理整治,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村镇建设品位,美化村镇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违法必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该罚的罚、该拆的拆,有效遏制村镇地乱占、房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个别历史阶段形成的违法建筑,要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妥善解决。对于主动申报的违规建设项目,从轻处理;对清查过程中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从重从严处罚。
3、既处理事、又处理人。重拳打击,严格执法,做到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严厉查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镇村基层干部。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土地和规划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止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
三、清理范围、对象与内容
(一)清理范围:县城规划区“两违”清查范围之外的各乡、镇行政区域。
(二)清理对象:自日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
(三)清理内容:
1、非法占用、擅自买卖、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
2、未按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等违法用地行为;
3、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包含未批先建、批东建西、少批多建等);
4、建新未拆旧的“一户多宅”违规建房行为;
5、非农户籍人员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建房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日至日)。各乡镇(场)要及时动员部署和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村组工区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情况,逐户、逐栋造册登记,分析整理。
2、清查与处理阶段(日至日)。乡镇(场)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复查,弄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成因,逐宗、逐项、逐村进行核准,汇总上报,并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依据国家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
3、规范与总结阶段(日至日)。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章立制、源头防患,严格规范村镇农民建房行为,为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创造条件。
五、处理标准及工作措施
(一)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房和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积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经规划审批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土建造价计算方式:砖混结构按500元/㎡、砖木结构按300元/㎡,下同),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3、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同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5、“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6、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二)建制镇管辖规划区以外的集镇、场、村庄范围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4、“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5、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三)已列入移民搬迁计划并已规划建房的按照乡镇政府原定途径解决。
(四)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河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在地质灾害区域建房的,或者不接受罚款补办手续处理的,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对本次清理排查出的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经县领导小组认定必须拆除的,由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既不接受行政处罚,也未按期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五)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和与行政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未主动申报的,除按前两项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外,对严重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法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
(六)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育龙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罗福凡、县政协副主席邱刚、县委副调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局、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建局,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违法用地的清理指导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农村违法建房的清理指导工作,县监察局负责非农户籍人员违反规定回乡建房的清理督促指导工作。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具体抓、专门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督查,确保实效。要加强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情况督查指导,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乡镇(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落实举报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举报一起确认查处一起。
3、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认真清理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管理机制,做到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完善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坚持按规划建设、按制度办事;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乡镇(场)长负责一支笔的审批制度;要积极搞好规划建设服务,主动为农民建房无偿提供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导,确保农民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要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篇四: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2015市区违法建房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市区违法建房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我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与之不和谐的是城市主要街区、城市出入口、居住小区、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虽经规划、国土及各区政府不断地打击、拆除,但在我市城区现存违法建筑物数量仍然巨大。违法建筑不但影响市容市貌,破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阻碍了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这些都级与以人为本为核心的,坚持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不符。为此,违法建设必须遏制。
一、违法建设现状
1、农村个人建房少批多建态势严重。从开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142号文件及温政发[]73号文件规定,市区农村建房政策是“d”级危房原拆原建及按控制区域适当放宽人均面积。但实际上,大多数建房都大面积突破了政策限制许可范围造成违法建设。个别分局甚至默认一定程度上的超建面积。比如不管拆建是几层的,只要建在5层之内的,一律不予管理。这种态度在群众中流传,甚至形成了5层之内都不算违法的误解。同时,达不到“d”危房鉴定标准未许可先拆建的违法建设也不在少数。市区农村个人建房的违法建设数量大,比例高,是制约规划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瓯海区、龙湾区农村个人建房违法建设量大面广。如近两年,两个区农村d危房拆建违法建设数9711件,占总违法拆建数的88.4%。由于农村村民对农村个人建房政策的抵制情绪很大,造成在管理中频繁出现“围攻闹事”和“屡拆屡建”的现象。规划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权衡中进退两难,管理工作难以到位。
2、农村以老人协会等为名违法占地建房来势猖狂。市区农村以老人协会等为名违法占地建设主要集中在城郊与农村区域。目前来看,瓯海区、龙湾区内的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且违法占地、建设规模较大,性质恶劣。如龙湾的沙城、海城,瓯海的梧埏、南白象、郭溪、瞿溪等区域的大多数村以老人协会为名大面积占用村里废弃地甚至填埋耕地进行违法建房。就瓯海区梧埏街道而言,几乎每个村的老人协会都存在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由于这些都属于群体违法建设,国土、规划部门在管理过程中频频遭遇群体抗法事件。
3、楼顶违法建设不断涌现。这类违法建设主要集中在鹿城区。如近三年,城市中心区规划分局查处违法建设案件502件,有114件属楼顶违法搭建,占22.7%。
鹿城区内楼顶违法搭建的特点是违法建设当事人大多为企业界名人或政府机关干部,拆除的难度一是来自人情干扰,二是高空拆违的安全难保障。另外,瓯海区梧埏街道的楼顶违法加层问题也比较严重。该区域以移民生活区、村级联建房和部分住宅区为代表的大面积违法加层行为,具有明显的群体性和抗法性特点,执法难度主要来自群体抗法、村级组织的阻力和高空拆违的安全问题。
4、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物拆扩建趋势上升。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本来的建筑质量差,经过多年使用,建筑质量和消防等安全隐患较多。业主便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由进行拆扩建,出现新一轮违法建设。由于这类改建项目原本是违法建筑,按正常许可不符合规划要求,但不予改建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近年来历次开展的“铁网整治行为”中,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大多数都是以旧换新。此类遗留问题的补办处理,必须先以土地合法为前提,受制因素较多。
5、拆后重建频繁出现。1月《城乡规划法》施行前,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的拆除主要是现行拆除和法院执行拆除。无论哪种拆违方式,普遍存在没有彻底拆除的现象。如对农村村民个人违法建房的拆除,由于房屋结构、拆违安全、围攻闹事等因素的影响,往往没有彻底拆除,而拆后重建现象频繁出现。《城乡规划法》施行后,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34号抄告单规定,“一般违法建设案件”由规划部门强制执行拆除,“特殊案件”由市政府责成当地各区政府强制执行拆除,但从目前实施情况看,形势未有改观。违法建筑没有彻底拆除及拆后重建问题的延续,使得每年都有一批违法建设案件遗留未结,导致历史遗留案件日益增多。
二、违法建设成因分析
我市市区的违法建设发生量每年近百万平方米,已成为我市城乡建设健康发展的“毒瘤”,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利益驱动,这是最根本的原因。房价高企,而违法建设建筑成本低廉;违法建设收入可观,而违法后的法律成本相对较小,均驱使不法者肆无忌惮地进行违法建设。我们在规划执法过程中,一些违法建设屡拆屡建,个别违法建设出现十余次的拆除后,当事人仍有利可图,继续违法建设。如老人协会违法建房则主要用于出租,以地生财,用于发放老人福利费等。楼顶违法建设以增加使用面积,抬高房子出售或出租价格为目的。
二是对外来务工人员违法建设存在“刚性需求”。我市有一百多万的外来务工人员,约需住房近万平方米。由于我市工业企业规模不大,绝大部分不能解决工人的居住问题,而合法房屋的租金务工人员又无力承担,于是就有了违法建设解决居住问题的市场需求。
三是中小企业对违法建设存在“刚性需求”。由于我市工业企业大多规模小,相当数量工业企业靠“短、平、快”谋取利益,往往不能通过合法建设解决生产用房,转而靠违法建设解决厂房。
四是市区农民建房需求难以合理疏导。长期以来,我市对市区农民建设住宅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限制措施。而市区农民既有就地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又有建房出租解决生活出路的强烈的愿望,驱使其不管不顾进行违法建设。由于没有养老保障,一些农村老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建设,出租牟利解决养老问题。
五是拆迁政策引导违法建设。我市由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较多,目前在拆迁过程中对一些违法建筑物进行安置。这项政策虽然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有其积极意义,但其负面影响是十分明显,它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一个错误的引导机制,使市民觉得进行违法建设有利可图,从而竞相效尤,纷纷进行违法建设谋取拆迁利益。
六是职能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根据违法建设的实际影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法规,国土、规划、水利、市政园林、市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对违法建设相应具有查处职能。但是,由于对违法建设的查处矛盾多、难度大使得相关部门往往不愿介入管理,导致相互推诿。如对于同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双违”案件,国土部门与规划部门相互推诿;对填埋、占用河道违法建设的查处,水利部门与规划部门相互推诿;对侵占绿化违法建设的查处,市政园林部门与规划部门相互推诿;对于楼顶、建筑内部、地下室违法搭建或隔层的查处,房管部门与规划部门相互推诿;对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建设的查处,行政执法部门与规划部门职责不清等。在实际操作中,市、区的效能监察部门(如市长热线、效能办、文明办等)在接受涉及违法建设的投诉时,习惯性地转交规划部门办理。使得对违法建设的管理职责和矛盾主要集中在规划部门,而在严峻的违法建设形势下规划部门显得势单力薄。
七是执法环境恶劣,拆违难度大。在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一些违法建设者公然对抗执法,甚至攻击执法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集体违法建设者(如老人协会)群体抗法、围攻执法人员的事件不断。据不完全统计,从至今,规划部门在执法中遭到较大规模的抗法事件近90起。近年来,规划执法人员在日常拆违中,遭到的辱骂、推搡等非暴力攻击现象不计其数。与此同时,公安部门对妨碍规划执法的人员极个别才进行处理,变相地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
另外,目前拆除的违法建筑大多属框架结构,拆除难度大、费用高。在拆违过程中,拆违操作安全难保障是突出的问题,特别是高空拆违,拆违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很难保障。执法环境恶劣与拆违难度大,严重地挫伤了管理人员的信心和工作积极性。
八是规划部门自身的问题。一是自由裁量权行驶缺乏监督导致一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纪乱纪的问题。如对违法建筑的查处期限、拆多拆少等自由裁量权缺乏限制和监督,使得监察管理中,存在随意执法、以情代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纪乱纪行为,导致一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群众意见较大。二是基层监察管理一直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监管效率不高。在违法建设多、管理人员少,执法环境恶劣、人身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基层监察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畏难”情绪,执法信心不足,决心不大,遇事首先推责任,被动应付工作。如对举报多的拆得多一些,举报少得拆得少或不拆,也导致了执法不公和违法建设失控的问题。
因此,我市的违法建设问题不仅仅是城市建设管理问题,更是我市经济、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需要统筹分析,系统解决问题。
三、违法建筑的危害
一是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建设没有经过科学的选址、正规的设计、严格的质量管理,没有经过必要的行政监管,许多存在房屋质量、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近几年来,我市也曾发生违法建筑物坍塌、火灾等事故,严重威胁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破坏市容市貌。我市城市街区形象不佳,居住环境不美,城市品位不高,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违法建设是主要的原因之一。
三是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造成正常的城市建设受阻。我市由于历史遗留无产权登记房屋很多,其中相当数量为违法建筑。在我市城市规划实施和城市拆迁改造过程中,违法建设当事人阻挠拆迁改造的现象层出不穷。
四是侵占社会资源,造成社会矛盾。违法建设侵占城市空间,侵占城市公地、集体土地、公共建筑、公用屋面。违法建设者或损公肥私,或侵占他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或影响相邻方的通风、采光,酿成相邻纠纷,激化社会矛盾,带来不安定因数。
四、规划部门采取的措施
1、理顺配套政策,确保规划监管工作不断档。新法实施后,我局迅速进行老法和新法对违法建设监管的程序和内容的衔接延续工作,建立各分局“一把手”必须分管规划监察工作责任制。在浙江省新的实施规划法办法未出台之际,加强研究、协调,依法先行规范新的法律文书。特别就新法实施后法院不再受理强制执行案件情况下,积极向市政府汇报请示,由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234号抄告单,暂时理顺了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权的问题,避免了新法实施后的程序断档导致违法建设监管失控的问题。
2、出台“三项制度”,加强对规划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结合新法规定,一是出台《温州市规划局监察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明确局监察处、规划行政督查大队、各规划分局、各规划管理所等规划监管单位的岗位职责,规范违法建设的查处程序、监督检查内容。各分局细化分片监管责任到岗到人。二是出台《温州市规划局规划监察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量化各责任单位监管工作内容,定期进行考核定档。三是出台《温州市规划局规划监察岗位职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和考核结果,对未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加强监督,采取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的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从定责、考核到追究环环相扣,紧密出台,为有效限制规划执法自由裁量权,切实提高规划监管工作效能提供制度基础。
3、建立违法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每个违法建设案件查办过程的督查。强化规划行政督查大队对违法建设执法督查职能作用的发挥,建立市区违法建设电子监察系统,要求各分局、规划所对每个违法建设案件从发案、查处到结案的各个环节第一时间输入电子监察系统,提高案件查处透明度,加强局系统上下监督。督查大队根据查办时限加强催办、督办,对到期不办结的案件整理材料移送局纪检查处。
4、抓住市政府中心工作有利时机,处理一批遗留违法建设案件。特别是在今年三大整治活动中,我局做为违法建筑拆违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积极配合各区、镇(街道)政府开展拆违整治。
5、重新梳理历史欠帐。今年,籍违法建设拆违专项整治工作之际,在全市范围内对日之后建成的建法建筑物进行普查。此次普查为地毯式普查,并且逐个设立电子档案,此行为使所有98年后的违法建筑物都纳入管理范围之内,有利于在今后的规划监管中予以处理。
6、建立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法建设行为的制度。当前,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房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员干部为谋取私利,自己搞违法建设;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以言代法,授意他人搞违法建设或替违法建设行为说情。这些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房问题的存在,导致了违法建设和监管环境更加恶化。如违法建房示范效应,引发跟风违法建设;找人说情施压,影响监管部门公平、公正执法。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房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违法建设的有效查处,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须严肃党纪政纪,查处党员干部违法建设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做出的《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温市规[]238号)的规定,对党员干部违法建设的,除了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依法处理外,还要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处理。
五、违法建设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一是合理疏导农村建房。目前对农村建房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堵”上,长持久往势必大加矛盾。今后可以出台政策,特别是对温政办[]73号文件进行修改,对村民建房进行疏导,做到有堵有疏,堵疏结合,使违法建设失去市场,这样既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达到了防控违法建设的目的。
二是解决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主要可以通过“安心工程”的建设,解决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政府应加大安心工程建设的政策倾斜力度,合理规划,精心建设,使外来人员正确住上安心舒适的居住环境,使他们更加安心地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三是重视社区、农村的活动中心,特别是老人活动中心的建设。随着老龄化时代逐步到来,很有必要建设一些老人活动场所,老人活动中心要做到精心规划,合理布置,真正成为老人健身活动学习休闲之处,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的强制执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政府部门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为此,必须出台有关强制执行的措施。我局已提请市政府根建立温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强制执行新制度,市政府办公室[]234号抄告单规定,“一般违法建设案件”由规划部门强制执行拆除,“特殊案件”由当地各区政府组织规划、国土、行政执法、公安、消防、房管等部门共同强制拆除。但从目前实施情况看,政府部门积极性仍然不高,规划部门单打独斗的形势未有改观。下一步,我处将通过协调沟通,力争落实市政府的规定,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强制执行新局面。
五是加强拆后地块的利用。违法建筑拆除后,这些地块基本上就闲置在一边,(六是上下联动,四级管理。通过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上下联合管理,形成违法建设管理的立体结构,可以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近年来,由于各区、镇(街道)政府认为没有监管职责以及违法建设的监管难度大,往往消极对待,甚至以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为由要求职能部门予以照顾,如果将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纳入违法建设监管结构,并且将违法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四级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可以减少因政府行为造成的违法建设,发挥当地政府的积极作用,必将有效推动违法建设的监管工作。
七是落实对党员干部违法建设行为的追究力度。《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温市规[]238号)文件实施后,未得到具体落实,未发挥对党员干部违法建设的查处和震慑作用。因此,必须切实落实文件规定,健全移送查处机制,加大对该类案件的移送和查处力度,从党员干部抓起,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五: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2016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为了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提高镇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徽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徽食安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我所立即开展工作,着手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市场和各村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县食安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镇领导的重要批示,我所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制定了《永宁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永宁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镇长马斌任组长,食药监所副所长马晓斌任副组长,食药监所专干刘小元、剡建斌、吴家乐和各村食药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
二、 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积极组织各村驻村干部和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信息员、食品安全联络员对辖区群众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 突出重点,深入市场整治
我所执法人员深入对镇区的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小作坊等进行集中检查。一是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重点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无合法来源、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仔细检查,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三是对工作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各种记录、购销票据等进行检查。
四、专项整治,监管卓有成效
通过本次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镇食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促进了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业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食品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篇六:如何遏制农村违规建房2016县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县长在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全县生产总值完成71.7亿元,增长12%;财政总收入完成10.09亿元,增长54.6%,增幅列全省第九,全市第二,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97亿元,增长50.8%。工业总产值完成153.6亿元,增长2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7.3亿元,增长20.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亿元,增长35%;外贸出口完成1.45亿美元,增长5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9.5亿元,增长17.5%。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达到65.2亿元,增长25.1%;各项贷款达28.16亿元,增长16.8%。
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产业升级年活动和产业招商百日活动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四个一”制度扎实推进,抓项目、兴产业的氛围逐渐浓厚。花炮产业稳步提升,“万载花炮”集体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审批,鑫达花炮、天禧商贸物流中心等一批花炮项目开工建设,花炮产业完成税收2.1亿元。有机产业有序推进,全年新增有机认证面积7308亩,达到27.43万亩,实现税收4998万元,出口创汇3386万美元,一年之内连续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和“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两项国家级荣誉。照明灯饰产业平稳起步,正式签约企业突破100家,签约资金达到19.3亿元,33家企业开工建设,灯饰成品、配件和物流市场建设正式启动。橡胶化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循环经济以及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统筹发展。第五期工业园区建设强势推进,土方平整、路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入园企业生产态势平稳,全年新增入园企业21个,实现税收1.2亿元。
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南部新城建设帷幕正式拉开,县城总体规划(**-2030)修编工作基本完成,行政核心区征地工作稳步推进。龙湖公园及花爆燃放国际赛事中心建设全面启动,西屏山公园、滨江路等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三非”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城区违规违法建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省级“园林城”创建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全县城镇化率达到37.5%。农业基础地位继续得到巩固,农村经济稳步增长,粮食总产量达到25.7万吨,畜牧业产值完成10.24亿元,渔业产值完成1.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73元,增长15.1%。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完成标准粮田建设1万亩,完成3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锦泰灌区节水与配套(一期)、锦江节水灌溉和康乐、鹅峰、高城集中供水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锦泰灌区节水与配套(二期)、小农水重点县、罗城圩堤(黎明段)除险整治以及黄茅、潭埠集中供水等一大批水利工程;升级改造乡村公路120公里,宜万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完成造林绿化3.03万亩,“一大四小”工程顺利通过省级核查。农村清洁工程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面貌进一步改善。
民生事业和谐发展。新增城镇就业5268人,城镇就业率达96.6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2%以内。38.4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村覆盖率达到100%,总补偿资金7468万元。2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4.3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养老金1.9亿元,医疗救助困难群众2410人次。率先在全市完成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32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130元/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44万人。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60户,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490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44万元。教育、卫生、文体事业全面进步,高分段人数和二本上线人数创历史新高,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荣获“全国县级示范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称号;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23.7万份,患者人均次门诊费用下降了26%,完成202例白内障手术和80多例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工作;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各类文体活动有声有色,央视七套《乡约》栏目走进万载,竹山洞创建国家3A级景区通过检查验收。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育创新型企业9家、创新团队2个,通过科技成果鉴定8项。计划生育工作有新起色,查处“两非”案件54例,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17‰以内。生态建设扎实推进,“五同五帮”活动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社会局面和谐稳定,社会公众安全感测评跃居全省先进行列。
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行政效能有效提升。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政风行风持续好转。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步伐进一步加快,政府工作逐步走上高效、规范、有序运转轨道。坚持向人大工作,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联系,101件人大代表建议、117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全部办复,办结率达100%。与此同时,国家安全、民族宗教、防震减灾、人防外侨、统计档案、物资供销、扶贫、老龄、残疾人和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奋进的历程难以忘怀,发展的成绩来之不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万载之所以能够形成进位赶超的好势头、专心干事的好氛围、气顺劲足的好局面,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历届班子打下的坚实基础,得益于各界人士的鼎力相助,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人民,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驻县单位、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离退休老同志,向驻县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万载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变化振奋人心,征程任重道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经济总量还不够大,产业实力还不够强,重大项目还不够多,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城市品位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解决。
二、**年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万载实际,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届*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幸福万载为主题,以“稳中求进、进中求快、难中取胜”为主线,致力于“在追求总量中提升质量、在务实苦干中创新巧干”,举全县之力决战“两区”(工业园区和南部新城区),主攻“两重”(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确保“两翻番”(财政收入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年的基础上实现两年翻番),实现“三个明显提升”(经济发展后劲明显提升、社会和谐稳控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提升),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献礼。
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奋斗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保13%,争14%;财政收入增长3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保36%,争40%;工业总产值增长保17%,争2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0%;外贸出口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
办好9件民生实事:①启动潭口、锦江两座中型水库(二期)、1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和锦江防洪治理工程;②新建保障性住房2661套,完成1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③新建县急救中心和卫生监督所;④启动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⑤完成92个新农村点建设;⑥启动教育园区建设,推进县二小、县机关幼儿园搬迁重建和外国语学校建设,完成县一小、县三小扩建增容;⑦完成县第二水厂建设,新建(扩建)2个集镇自来水厂;⑧启动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⑨完成城区天然气主要管道铺设工程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
实施9项重点工程:①启动南部新城行政核心区建设,着手实施南部新城迎宾大道等路网工程建设;②新修西环路(西屏山公园—将军大道)、沿河东路延伸段(老酒厂—两江口)和原新城区中央绿轴道路,拓通环城北路(人民医院—沿河东路—滨江路),拓宽东升路,启动百合路贯通工程和城北廉租房区间道路建设;③推进龙湖公园及花爆燃放国际赛事中心建设;④择址新建烟花爆竹成品销售市场;⑤启动以赣西印象为主题的田下古城、花炮博览园等文化项目规划建设;⑥推进照明灯饰产业基地和灯饰成品、配件市场、物流市场建设;⑦推进天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⑧启动宜万高速公路项目建设;⑨启动万上公路大中修项目建设。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做到以下“五个坚持”:
(一)坚持主攻项目建设,着力发展实体经济
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深入开展项目集中开工月、招商引资百日会战、项目进度百日竞赛、发展环境百日整治等活动,在洽谈签约、项目落地、达产达标、破解瓶颈和优化环境上实施攻坚,力争引进20个亿元或千万美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100个投资二千万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60个投资二千万元以上项目,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必须至少有一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对纳入重点调度的重点项目继续实行“四个一”制度,狠抓督查调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对取得重大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责任。
大力推进产业升级。推进花炮产业升级。抓好天禧商贸物流中心、成品销售市场、花炮博览园、公路口岸作业区、仓储物流中心、鑫达花炮、荣声花炮等7个项目建设,扶持花炮燃放、危货运输、包装印刷等上下游产业发展,鼓励花炮企业加大行业整合、嫁接和重组力度,推动产品集群向产业集群转变,为“万载花炮”上市奠定基础;加大“万载花炮”品牌推广力度,扩大万载花炮市场占有份额,确保花炮税收完成3.5亿元。推进有机产业升级。推进三兴闹坪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园建设,启动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加快有机食品检测中心建设,着力构建有机产业发展平台;加大招商力度,力争引进省级以上有机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家以上、亿元以上有机产业项目2个以上,新增产业投入5亿元以上;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提升有机农产品科技含量;鼓励有机食品加工企业建立至少200亩以上面积的生产基地,力争实现新增有机认证面积2万亩、落实订单面积3万亩的目标。培植发展照明灯饰产业。制定照明灯饰产业发展规划,努力引进行业知名品牌和大企业,培植发展与产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抓好照明灯饰产业基地和成品、配件以及物流市场建设,确保年内开工项目100个、产业投入突破30亿元,产业基地和成品、配件以及物流市场初具规模。同时,继续发展橡胶化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以及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
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抓好第五期工业园区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十路一桥”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电镀集控区建设,并着手规划园区学校、金融、休闲、娱乐等其它附属设施。狠抓园区企业用地清理,盘活存量土地。深入推进招工工作,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加强对入园项目、开工企业和投产企业的跟踪服务,促使入园项目早开工、开工企业早投产、投产企业提升效益,不断壮大园区经济总量。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和行政审批项目“一单清”、涉企收费“一费制”等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效率;严厉查处和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原材料、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增强发展活力
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村医补助和保障政策,实现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非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稳步推行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花炮税收征管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及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乡镇(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构建安全高效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南昌等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力争10个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落地,开发省级重点新产品10个。深入开展“科技入园、科技进村、科技惠民”活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注重用高新技术提升食品、橡胶、花炮等传统产业,鼓励企业更新技术设备,改革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层次,不断提高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孵化中心和研发中心建设,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强大的创新源。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力争培育省级著名商标10个以上、省级名牌产品2个以上。
狠抓争项引资工作。重点做好有机(绿色)食品加工、照明灯饰产业基地以及热电联产、花炮博览园等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数量要确保不低于全市平均数。把央企、国企、上市企业、台商企业、大型民企作为招商重点,力争实际引进县外工业资金突破40亿元,利用外资突破3600万美元,外贸出口完成1.54亿美元。同时,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增加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认真抓好资本运作,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组建商业银行,力争引进1家外埠银行到万载落户。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环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出台扶助企业上市工作制度,成立扶助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支持金源农业、嘉华林业、锦江酒业等有上市意愿和基础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三)坚持建设管理并举,着力打造宜居城市
突出规划引领。进一步完善县城总体规划(**-2030)和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重点镇控制性详规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做好城市道路、供水、排水、消防、绿化、抗震防灾等专业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县、乡、村规划建设联审体系,实行层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确保规划的严肃性。继续开展“三非”整治活动,有效规范城区用地和建房秩序。
做大中心城区。着力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和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开发建设。启动南部新城行政核心区建设,着手实施南部新城迎宾大道等路网基础工程建设,全面推进龙湖公园及花爆燃放国际赛事中心建设,拉开南部新城初步轮廓。加快老城区改造提升进程,修通西环路、环城北路、沿河东路延伸段和原新城区中央绿轴道路,拓宽东升路,启动百合路贯通工程和城北廉租房区间道路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络;推进原橡胶厂开发和原酒厂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加快西屏山公园、龙湖公园等城市景观建设;实施自来水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第二自来水厂、城区内天然气主要管道铺设、城区主干道节能灯改造和城市景观亮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田下古城保护开发工程,挖掘万载文化内涵,扩大万载知名度和影响力。
强化城市管理。细化国土、公安、卫生、交警、城管、规划等相关部门以及近郊乡镇(街道)、城市社区的责任,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开展规范道路交通、广告牌匾、商贸市场等专项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实现“道路通畅、秩序良好、街道卫生、市容整洁”的目标。完善城区交通基础设施,新建1-2个公共停车场,合理设置红绿灯、道路标线和一定数量的单行道;强力整治城区乱设乱摆、乱停乱放及电瓶三轮车、拐的、黄包车等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着力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四)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着力夯实“三农”基础
稳固农业基础地位。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抓好小面积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验收和报备工作,努力争取低丘缓坡地的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确保耕地占补动态平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以上。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7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达26万吨,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1%。稳步推进封山育林工作,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搞好水利工程建设。着重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农水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河道整治、锦江防洪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争取新开工项目超过100个,工程投资超过2亿元。抓好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工作,提升抢险救灾能力,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推进农村自来水工程,新增(扩建)两个集镇自来水厂,新增村镇安全饮水人口2万人。
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抓好92个新农村点建设,推进8个和谐小康家园示范村建设,强化环境整治、设施改造、功能完善等工作,努力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配套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在抓好新农村点周边环境整治的同时,突出抓好110个非新农村点、乡镇集镇、交通沿线、城郊村镇、河塘水面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坚持保障改善民生,着力营造和谐环境
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就业指导,强化就业培训;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确保新增城镇就业4400人。继续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工作,提高城乡低保覆盖面和保障标准,加大社保、医保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稳中有升。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帮扶机制,解决低收入群体和特困群体的因病、因灾致贫等问题。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新建保障性住房2661套,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
发展社会事业。启动教育园区建设,推进县二小、县机关幼儿园搬迁重建和外国语学校建设,完成县一小、县三小扩建增容,逐步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快发展卫生事业,提升城乡卫生医疗机构整体水平,健全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坚决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与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新建县急救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重视老年人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营造尊老爱幼的社会氛围。坚持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控制人口数量。实施文化大县战略,发展文化产业;启动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完善群众文化体育设施,积极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实现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启动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做好宜万高速公路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8月份开工建设;启动万上公路大中修项目建设,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保护生态环境。做好省级“生态县” 创建申报工作和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生态创建活动。继续抓好“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国道省道绿化水平的提升和“十项”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继续加大无证取水、非法取水、非法采砂查处力度,稳步推进水资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库、水源的水质保护。倡导清洁生产,依法关闭污染企业,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改造,提升治污减排能力。
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启动并实施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烟花鞭炮、煤矿和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危爆物品和交通、消防、校园及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完善治安防范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群众的各种诉求,有效规范信访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位代表!面对发展的重任、竞争的态势、人民的重托,我们将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人民政府。做到科学理政。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做到为民执政。坚持发展惠民、务实为民、政务便民、感情亲民,实现政府决策倾听民声民意,项目建设倾向民生事业,公共财政倾斜民生领域,努力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共享发展成果。做到高效施政。加强对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倡导求真务实之风,精简文件,压缩会议,挤出更多时间、腾出更多精力调查研究、体察民情、搞好服务,为基层群众、投资客商、企业经营者出实招、办实事。做到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倡导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构建长效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共同的事业、共同的使命、共同的目标将我们凝聚到一起,历史的机遇、时代的要求、发展的期盼正聚焦于万载。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52万万载人民,励精图治、众志成城,负重拼搏、勇往直前,为推动万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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