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城镇化率d级危旧房屋改造能领取补帖吗

D、C级危房改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具体有哪些补助
诉求内容:我是万州区的居民,现在我家房屋已经成为危房,在此想要咨询一下,D、C级危房改造需要的条件是啥子,有没有啥子标准。补助金额又是多少?
回复单位:万州区城乡建委
回复详情:杨老师,您好! 危房改建可以原基改建、异地新建、置换购房等多种方式。能否享受政府补助,要看您的房屋是否已纳入当年危房改造范围内,如已纳入改造范围,异地购房(不超过本镇乡范围)也可以享受政府补助。您可以向所在镇乡政府或区城乡建委(电话:)咨询具体补助细则。
办件部门回访:已与投诉人电话联系回复内容。( 17:40:42)
承办编辑回访:诉求人表示理解。( 11:27:37)
主办:重庆市万州区总工会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福建大街109号2楼  邮编:404130  联系电话:023-农村土坯房改建政府能给多少补贴_百度知道○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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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
sxz.&&日&&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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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8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全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危旧住宅房屋再排查
  (一)做好危旧房排查的查漏补缺工作。各镇街要在去年全市危旧房大排查的基础上,对照房屋安全鉴定清册,对辖区内遗漏或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再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主城区、主镇区范围内重点做好早期集中联建、人户分离严重、流动人口集中的房屋排查,山区农村重点做好孤寡老人、体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房屋排查,确保全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幢。各镇街将排查结果于8月31日前汇总上报市排查办(联系人:龚永芳,联系电话:)。
  (二)做好住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对各镇街排查出来的危旧住宅房屋,市建设局要及时组织有鉴定资质机构对涉危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市财政负责鉴定经费的安排落实。对鉴定结论为C级和D级的住宅房屋通过“浙江省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上报。
  (三)做好城中村摸底调查工作。各镇街结合危旧住宅房屋排查工作,对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截止目前尚未改造、且未纳入2015年度棚改目标任务的所有城中村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将调查结果于8月20日前汇总上报市排查办。(联系人:李义美,联系电话:)。
  二、切实强化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措施
  (一)制定治理改造工作方案。各镇街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危旧住宅房屋,制定治理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改造程序、资金筹措渠道等内容,并及时组织实施。
  (二)加大危旧住宅房屋违法建筑整治力度。“三改一拆办”要牵头,开展危旧住宅房屋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各镇街、国土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突出重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居住群众安全的违法建筑,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严重、违法建筑问题突出的词林小区及类似区块,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合力推进,进行重点整治。
  (三)加大城镇住宅房屋装修监管力度。要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执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制度,加大对房屋装修联合执法力度,最大限度消除房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发现业主或其他使用人有违法装修行为的,有关部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依法进行查处。
  三、建立健全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机制
  (一)建立巡查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按照全覆盖、常态化、网格化的要求,加强对危旧住宅房屋的巡查,特别要加大台风、强降雨、持续高温等天气的巡查力度。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危旧住宅房屋要实行“一楼一档”动态管理,对一时难以改造的住宅房屋要建立“一房一人”联系制度,做好后续跟踪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应急处置制度。要根据实际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对特别危险的城镇住宅房屋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跟踪和监测措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的组织实施;建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利用人员、技术等专业资源优势,做好指导、检查、服务和监督工作;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商务、旅游会展、交通、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组织、指导、监督本系统开展城镇住宅房屋安全检查治理改造工作。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引起房屋业主和使用人对房屋安全和自身安全的真正重视,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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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IE5.5 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2016年吉林省农村房改造获得政府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一览
《2016年吉林省农村房改造获得政府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一览》是由大铁棍娱乐网()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栏目,于 10:00: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吉林省农村房改造获得政府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一览  旧房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国家对危旧房改造政策进行了调整,2016年吉林省农村房改造获得政府补贴政策又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  2016年吉林省农村房改造获得政府补贴条件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4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47号)和省农村危房改造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和改造目标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万户,其中边境一线8616户,抗震设防烈度8度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予以倾斜,任务单列。  二、任务分解  各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优先支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危房实施抗震改造,优先支持边境一线和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同时,结合各地危房数、申报数、上年工作绩效、补助资金配套落实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各地要及时将省级下达到市(州)、县(市)的任务,分解到乡(镇),落实到户。  三、资金筹集、整合和使用  (一)资金筹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国家、省、市(州)和县(市、区)组成,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级财政要将地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各地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  (二)资金使用。市(州)、县(市、区)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和《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必须纳入市(州)、县(市、区)财政专户管理,中央、省级和市(州)、县(市、区)分账核算。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牵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具有农村户口且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贫困户类型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农村危房改造中贫困家庭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村〔2013〕13号)要求,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并出具贫困户证明。农村危险房屋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认定为场地危险或鉴定为D级、C级的房屋。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各地要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就地就近、分类指导的原则,优先改造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负责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6年吉林省农村房改造获得政府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2015年中央补助资金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边境一线户和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再增加2500元补助。省级财政每户平均补助8250元,各地财政补助标准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合理确定D级、C级改造比例,按照《关于明确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的通知》(吉建村〔2013〕9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细化分类补助标准。特别是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要充分考虑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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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零距离——就在你身边微信号:wzljlwx温州零距离以关注民生,服务生活为宗旨,与广大市民零距离互动&我市危旧住房如何治理改造?昨天,市政府官网发布《温州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我市危旧房治理的改造方式、资金筹集、审批程序、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点指出针对成片危房、单独危房将采取成片改造、维修加固、回购处置、原址重建等解危方式。&《细则》要求全市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丙类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对经鉴定为C、D级的危旧住宅房屋,计划在2016年底治理改造完成率达60%以上,2017年底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细则》明确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责任人均是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要求做好“解危”工作。&依据鉴定报告的处理意见和房屋的实际情况分以下三种类型,采取维修加固、回购处置、原址重建等方式处置,其中回购处置是一种新方式。&1. I类危房,即鉴定报告建议为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C、D级危房。2. II类危房,即鉴定报告建议为处理使用的C类危房(因处理使用经济上不可行而建议整体拆除除外)。落实专人巡查,实行重点监管,采取加固维修方式解危。3. III类危房,即鉴定报告建议为观察使用的危房。实行一般监管,对房屋安全实行实时动态监测。此外,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等范围内的城镇危旧住房,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审批程序方面,危房的安全责任人(单户业主或单栋房屋所有人)向房管部门提出治理改造申请时,需书面提交治理改造方案,包括治理方式、施工图纸、资金测算及来源等内容。其中申请加固治理处置的,应将维修加固方案提交房管部门备案,房管部门进行核实,并报县(市)解危办审批。审批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实施单位应将相应材料报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备案后组织实施。&资金筹集方面,《细则》指出,危旧住房治理改造资金将按照“业主主体、有责追偿、单位资助、政策支持”的原则筹集。我市将设立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房屋鉴定、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治理改造工作经费以及对确实难以由产权人独自承担解危治理费用等的补助。危旧住房治理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一般由单个业主或相关业主按产权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危旧住房属于房改购买的,原产权单位可在维修加固、原址重建实际费用20%的额度内出资补助。如因他人原因造成住宅房屋结构损坏、出现险情的,由造成险情的责任方承担。&《细则》中提出,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危旧住房治理改造费用,各级财政可酌情予以补助。经鉴定为D级危旧住房且处理意见为停止使用的房屋,如果危房为房屋所有人唯一住宅的,房屋所有人搬迁腾空后可视为无房户予以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危房治理改造可免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土地使用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涉及的水电、燃气等管线铺设、表箱拆装移位等工程按成本价一次性收费。&(详情请收看都市生活频道今晚6点55分首播的《温州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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