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以单位没交齐保险拒付工亡赔偿标准2016合法吗?

工亡后单位应该怎样补偿?如果不补偿应该怎么办?-工伤保险赔偿 -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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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后单位应该怎样补偿?如果不补偿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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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亡后单位应该怎样补偿?如果不补偿应该怎么办?一个朋友因为给用户装空调摔死了,请问他的单位应该怎样补偿?如果不补偿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国务院《工伤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工死亡,如果单位参加了,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待遇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如单位不予支付,职工家属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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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 -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非工伤及职业病是否有赔偿?我在 - 爱问知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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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非工伤及职业病是否有赔偿?
及医疗保险,现查出患有"尿毒症",如果要终止劳动合同,请问用人单位是否应做出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哪方面呢?
 谢谢!
1、可以向劳保局追溯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责任,但对个人来说,可得到的保障是很少的。
2、和单位协商解决,由单位支付一笔费用作为补偿。
3、由于不太可能涉及到职业病,所以具体的赔偿标准很难界定,如难协商,最后可由劳保局仲裁或法院判决。
不知你从事的是什么行业,工作环境如何,你这病与所在地从事的职业是否可以构成因果关系。如果能够构成;因果关系,你可以先向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并向劳动闸门申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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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企业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日,吴某入职某媒体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双方于当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该合同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其中试用期6个月,即日至日,工作岗位为业务助理,月工资3000元。由于吴某入职后,某媒体服务有限公司未为其缴纳,因此,吴某于日向该公司提交报告,以该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违反法律规定”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日,某媒体服务有限公司向吴某出具《关于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答复》,内容为“1、吴某处于试用期,公司无义务其缴纳社会保险;2、接受吴某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双方劳动关系将于日终止,吴某应于日办理离职手续”。日,吴某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某媒体服务有限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由于公司拒绝支付,吴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审理,仲裁委裁决某媒体服务有限公司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1500元。裁决作出后,某媒体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其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1500元。由于某媒体服务有限公司仍不服,遂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分析】以企业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分析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及第四十六条规定,大多数劳动者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旦企业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便可以依据此规定离职并向企业追索经济补偿。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并不是这么简单。在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很多地方规定对同一法律条款的解释和操作可能是大相径庭的。以本条来说就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第一种,直截了当型。此种处理方式简单易操作,就是不区分实践中不缴纳社保的不同情形及未缴纳社保的原因,一旦企业未按规定险种给员工缴纳足额的社保,员工离职后均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这样一刀切的做法虽然简便,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失公平,因为有时候不缴纳社保可能是员工为了多拿现金而做的选择。虽然用人单位同意员工不缴纳社保这种行为本身违法,但这种违法行为应该由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处罚,而不该以不问缘由就支持员工恶意索赔来惩罚企业的违法行为,更不能让部分员工因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得益。目前国内大部分省市都采取这种处理方式。第二种,区分未缴纳社保类型。《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中就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本市规定的险种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应从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实践操作中北京市处理此类问题基本以该纪要的规定为准。就是说企业完全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企业只给员工缴纳了法律规定的部分险种的,员工都可以以此为由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已经按法律要求的险种给员工缴纳了社保,只是没有按法律规定的社保缴纳基数缴纳或欠缴社保的,员工就不能以企业未缴纳社保为由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只能向社保管理机构申请补缴。第三种,区分未缴纳社保的原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自身不愿缴纳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未参加某项社会保险险种,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这种对未缴纳社保的原因进行区分的做法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相对公平,也阻止了部分劳动者恶意使用未缴纳社保离职获利。但这种情况下企业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未缴纳社保是不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导致,否则依然可能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依据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意见》年月日沪高法[2009]73号)第9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是出于主观恶意而未缴纳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确因客观原因引起的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缴纳社保的,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既然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就更不能以此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上海的这一做法也属于区分未缴纳社保原因来判断是否可以作为解除依据并获得经济补偿的类型。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并非像理解那样,只要公司未按法律规定险种或未足额缴纳社保就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各地处理方式不同。但是无论是哪种处理方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想保护自身合法利益都必须注意日常工作中证据的收集。策略劳动律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有智慧的劳动法律服务方案 策略劳动律师感谢您的支持,欢迎订阅。关注[策略劳动律师]最快捷的方法:“扫一扫”下图二维码 联系电话:010-咨询电话:400-116-8899网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朝阳门SOHO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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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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