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律师起草合同收费中的通知条款

合同起草中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来源:时间: 22:18:22阅读:次
&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的条款确定。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此条规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但是,并不是说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项就会导致合同的不成立或者无效。主要条款的规定只具有提示性与示范性。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内容要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这些条款,但不限于这些条款。不同的合同,由其类型与性质决定,其主要条款或者必备条款可能是不同的。比如,买卖合同中有价格条款,而在无偿合同如赠与合同中就没有此项。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坚持合同的订立以对特定事项达成协议为条件,则在这些特定事项未达成协议前,合同不成立。
  如果当事人各方在订立合同时,有意将一项合同的内容留待进一步商定,则尽管这一项条款没有确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
  现将合同主要的九项条款简述如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3.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可以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选择在外国进行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解决他们的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可以选择选用中国的法律、港澳地区的法律或者外国的法律。但法律对有些涉外合同法律的适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决争议的方法的选择对于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应该慎重对待。但要选择解决争议的方法比如选择仲裁,是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要规定得具体、清楚,不能笼统规定&采用仲裁解决&。否则,将无法确定仲裁协议条款的效力。您的位置:&&&&&& > 正文
如何起草合同中的通知条款
16:26&&来源:王荣洲 |
特色通关班(含基础+法条+冲刺+论述题) 特色无忧班 当期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
精品通关班 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精品无忧班 当期考试不通过,下期免费学
实验班实验通关班 智能交互课件,个性化辅导 实验无忧班 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
定制通关班 大数据智能教学,省时省力 定制无忧班 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
历年真题,应试指南。看书、做题、云笔记功能一应俱全
司法考试相关栏目推荐
··············
2016年司法考试移动班,支持以手机/平板电脑为载体学习网络课程,每15-20分钟一个讲座,化繁为简。权威名师倾情打造,授课幽默风趣,妙语连珠!
学员:kuangtian***学员:wppw***学员:laimeng***学员:liq***学员:szt520***学员:wangshen1***
咨询电话:010-
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紧扣大纲全面讲解,超值优惠套餐!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智能交互课件,阶段测试点评。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个性化辅导方案,一对一跟踪教学。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大数据智能教学,私人订制服务。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Copyright & 2003 - 2016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电话:010-6500111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客服邮箱:
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建议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
  /   京公网安备53 选择和要求销毁包含保密信息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制件的,披露方可要求接受方提供销毁证明(该销毁证明上应加盖接受方的公章)。
1.6本条的效力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十一)通知条款 (附随义务)
通知条款应明确内容:送达通知的地址和联系人、发出通知的方式和通知到达的认定方式。通知条款是合同是否适当履行以及履约人是否有变更合同、违反合同的直接证据。通知是否到达对方,有时候是区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或判断是否逾期的关键所在。
通知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送达通知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方式、通知到达的认定方式等内容。
示范条款:
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应以速递的信件发出,或者以传真发出,并用速递公司递交的信件予以确认。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信件交给速递服务公司后七(7)天应被视为收件日期,或者,如以传真发出通知,发出后一(1)天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但应有传真确认报告为证,并应发出上述确认信件。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有关部门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本合同所要求的全部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通过传真、挂号邮件或隔夜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发至以下约定的合同一方的联系人。传真发送日(如已取得适当的传真发出确认)或挂号邮件或隔夜特快专递的接收日应被视为通知或声明的做出之日。
(a)本合同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以(语言)制作,并通过以下方式送达相应一方:当面递交;或专递信函;或传真。
(b)在以下时间通知被视为已经送达:如果以当面递交方式送达,送达指
定地址并签署回执或其他送达证明;如果是以专递信函方式送达,为递交日后的第(五)个营业日;且如果是以传真的方式送达,为发送传真方的传真机发送的报告确认书(表明已向相关传真号码发送完整的、未中断的传真)上标记的日期后的下一个营业日。
(c)在合同期限内,一方可随时根据第24.7(a)条规定通知另一方变更通知送达地址。许可人:
(通信地址);传真号码:
;收件人:
;被许可人:
(通信地址);传真号码:
10.1 合同各方发出的通知或文件应投递至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如果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变更地址,则投递至变更后的地址。如果采用当面递交或委托递交的方式,则以被通知方或其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为送达日期;如果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或同城(包括市区与郊区)挂号邮件等邮递方式,则以邮件寄出之日的次日为送达日期。如依照上述规定而确定的送达日期与被通知方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被通知方正式签收的日期不一致时,以最早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10.2 借款人变更姓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住宅电话、单位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或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个人信息时,应提前或最迟于变更后5日内通知贷款人。
10.3 借款人变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信息而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的,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记载信息所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文件,无论是否最终为借款人所收悉,一经发出即应被视为已送达借款人并为其所知悉。
供方同意本合同项下需方对供方的通知以传真方式送达,需方按本协议所载供方的传真号码发送传真当日即为送达日;供方变更其传真号码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否则,需方按本协议所载的传真号码发出通知后视为送达,送达日按本款前述约定。
供方传真号码为:010-
需方传真号码为:。
(十二)售后服务条款(保修条款)(附随义务)
信息类采购合同经常有售后服务条款(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条款)和保修条
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则常见保修条款。
1.(买卖合同)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时,供方应在接到需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对于需要到现场解决的,供方应自接到需方报修通知起48小时内到达需方现场。质保期内,若供方不能及时到场维修,导致需方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并发生维修支出的,应由供方全额承担,需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金额度不足时,供方应在收到需方相关单据证明后7个工作日内向需方支付款项。保修范围不包括因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
2.(信息设备采购合同)
人员培训服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二《培训服务》,向甲方指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并达到培训计划中所明确的培训目标。培训时,乙方应提供培训所必需的合适的技术文件、图纸和教材。
技术支持服务
在质保期内,本合同项下产品均由乙方保修。保修项目遵守本合同项下附件四《产品质量保证期及质保服务》中的约定。
质保期以后设备维修维护所发生的费用按不高于乙方在合同中的价格执行。
六、风险转移模块
合同应当视需要约定当事人对合同标的风险承担界限、合同标的的保险范围以及担保责任和范围。合同风险转移一般有两种方式:保险和非保险形式。
即合同当事人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人)。当事人在面临风险的时候,可以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将风险转移。一旦预期风
险发生并且造成了损失,则保险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进行经济赔偿。
由于保险存在着许多优点,所以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是最常见的风险管理方式。保险方式的缺陷: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转移,可保风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特别是合同标的物,有些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这就要根据合同的性质,采取其它的风险转移方法。
如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国际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几种:国际货物运输险、境内货物运输险、财产险、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汇率保险等等。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开展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2、非保险形式
由于受保险范围的严格限制,在起草合同时,合同风险转移应更多建立在健全非保险合同风险转移机制上。
非保险风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合同,将风险有意识地转给与其有相互经济利益关系的另一方承担的风险应对方式。
担保制度是从风险管理角度来讲,也是风险转移的方式之一。
A、抵押担保。
B、保证。
C、质押。
有些特殊合同还存在特别担保制度,如工程建设合同。
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第一,投标担保: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保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为标价的0.5-5%;第二,履约担保: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也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第三,预付款担保:要求承包商提供,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第四,维修担保: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种:反担保、付款担保、业主无能为力担保、分包担保、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保、完工担保、差额担保、施工执照担保等。
(2)直接向对方当事人转移风险如何起草合同中的通知条款(律师推荐)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如何起草合同中的通知条款(律师推荐)
上传于||文档简介
&&王​荣​洲​律​师​在​本​文​中​介​绍​了​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并​提​供​了​合​同​通​知​条​款​的​范​例​,​值​得​借​鉴​使​用​。​合​同​的​通​知​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条​款​,​但​在​合​同​起​草​时​往​往​被​忽​视​,​忽​视​的​原​因​是​很​多​合​同​起​草​者​根​本​不​知​道​该​条​款​有​多​重​要​。
大小:13.31K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中的通知条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