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贫困户情况表贷款到期后由谁负责还款?也就说,贫困户贷的款由政府给某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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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中苦瘠甲天下”。历时30年的开发式扶贫,虽然基本解决了“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的问题,但扶贫开发任务依然任重道远。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运用市场、金融手段破解投资难题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的突破口大胆创新,闯出了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财政惠农金融扶贫路子,许多探索走在了全国前列。
特别是2015年7月以来推出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更让陇原扶贫工作四处生机勃勃,解决了贫困户贷不到款、贷不起款的难题,受到了贫困群众的欢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中央有关部门的肯定。
那么,如何打破以往财政拨款“撒胡椒面”的局面,真正做到因户扶贫、因人扶贫,我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近5个月以来,已经给出了响亮的答案。
钱从哪里来
长期以来,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是制约老百姓脱贫致富的重要障碍。由于农户还款能力弱,贷款风险大等诸多因素,商业银行面对困难群众的渴求也是望而却步。
贫困的本质是缺钱,扶贫的难点也是缺钱。钱从哪里来?
在临夏县达沙村,50多岁的马大么乃和老伴整日穿梭在位于半山腰的一个暖棚中,这里有他们精心照料的三百多只獭兔。望着眼前一只只活蹦乱跳的小家伙,马大么乃高兴得合不拢嘴,他告诉记者,三个月前他买了一百多只獭兔,才两个月就生下了两百多只獭兔崽,再过三个月,这些兔崽就能出笼售卖了,每只能卖到近百元。
马大么乃之前在獭兔养殖场打工,积累了不少经验。2015年3月,他和老伴用家里仅存的钱建起棚舍,却因手头紧张没钱买獭兔而让自己搞养殖的想法搁置了下来。直到听说有了扶贫专项贷款,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村里递交了申请。
“当时真没想到,我家里一没地、二没值钱东西,啥都拿不出做抵押,可没过几天,5万元贷款就拿到手了!”钱到手的那几天,马大么乃总在愣神,他觉得就像做梦一般。
临夏县委书记安华山介绍,全县已经发放到位精准扶贫专项贷款1亿五千多万元,5000多户落实到户。“这在我们县的历史上前所未有。”
不仅是临夏县,我省也是首次拿出这么多的扶贫资金。按照计划,每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可贷款1万至5万元,期限1至3年,到2015年年底放贷规模超过200亿元。到2016年年底要达到400亿元,贷款覆盖所有97万贫困户。
数据显示,截至日,全省累计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174.2亿元,惠及38.4万户、165.1万贫困人口。
在新一轮精准扶贫行动中,我省财政通过与金融部门联手创新,不仅放大扶贫资金规模数十倍,而且优化扶贫资金投入方式,初步实现了贫困户贷款能贷上、易办理、低成本、使用权可流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的精准扶贫新格局。
钱该怎么花
上百亿元的金融贷款发到了我省最贫穷的人群手中,很多人不禁会问,这钱究竟怎么花才能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
临洮县洮阳镇双联村小洼山社村民康仲祥想通过养牛脱贫,2015年村上成立了富民专业合作社,他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加入了合作社,同时向合作社提交了贷款1万元的申请,短短几天,甘肃银行的贷款就发放到他的手中。拿到钱之后,他发展养殖业的信心更足了。这种“财政+金融+贫困户+合作社”的模式适用于像康仲祥这样有贷款意愿而经营能力较弱的贫困户。
而对于清水县红堡镇刘谢村的村民崔爱芳来讲,让她最犯难的就是到手的5万元专项贷款该怎么花。没有技术、没有知识、没有投资项目,崔爱芳生怕这钱不知不觉就没了。得知此事后,村干部逐级反映到了县里,其实政府已经有了针对这类无力经营又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的办法,就是精心挑选当地的农业龙头企业创立新型的“财政+金融+贫困户+企业”模式,从崔爱芳拿出的合同上记者看到,她把钱入股到了天润菊香商贸有限公司,每年可分红4000元。
据了解,在已经发放的174.2亿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中,有149.3亿元由农户自主使用,占86%,对于这些有经营能力、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政府则采取的是集中办理贷款,直接发放到户,设立“一站式”服务平台。
兰州银行董事长房向阳表示,精准扶贫贷款是为真正的贫困户专门设计的金融产品,体现了从“普惠金融”到“特惠金融”的新探索,是新时期金融机构培育和进军农村市场的有益尝试和有效突破,对充分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进行了大胆创新。
钱能收回来吗
巨额精准扶贫贷款正源源不断地送往贫困户手中,并逐渐产生了可观的效益。可是这种无抵押、无担保,资金使用由贷款农户自主选择的贷款方式,依然令不少人心存疑虑,这钱三年到期后能收回来吗?
事实上,四家承贷行社之前也有着同样的担忧:贫困户没有信用积累,而且是最有可能发生信用风险的一类人,把款贷给他们,他们拿什么来还款?
据介绍,省财政厅已建立了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以此调动各类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的积极性。另外,还加大了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农业保险,以有效降低农村信贷风险。各地为了降低还贷风险设置了风险补偿基金,风险补偿基金总额达到10亿元,由省财政承担35%,县级财政承担35%,承贷银行承担30%。并且将专项贷款县级不良率控制红线控制在3%,红线内不良贷款,由风险补偿基金代偿,超过红线部分,由县政府负责偿还,并暂停贷款发放。
省财政厅还鼓励县级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反担保机制,引导贷款农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机具、农业设施等向乡、村两级提供抵押担保,鼓励村社干部担保、多户联保、公职人员担保、双联干部担保等多种方式向乡、村两级提供信用担保。致富能人、合作组织、龙头企业集中使用贫困户贷款的,要向县级政府提供必要的担保。
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介绍,为了防控风险,省上还要求县级政府通过村规民约、普法教育,提高贷款农民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确保农民规范使用贷款、按期偿还贷款,确保贷款如期回收。
如今在陇原大地,覆盖全省417万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还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一环扣一环的风险防控措施,更让财政和银行充满了信心。
编辑:姜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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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问题研究
日 11:44:4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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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沁水县支行课题组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坚决打蠃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十三五”规划吹响了扶贫攻坚的冲锋号。金融机构在服务扶贫攻坚战略中起着重要作用,如何适应国家精准扶贫的战略要求,实施金融精准扶贫,成为我国金融业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精准扶贫的概念及实施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精准扶贫是针对以往粗放式扶贫而提出的一种精准到人、到户的新的扶贫模式,改“大水漫灌”为“精滴细灌”,从简单“输血”到着重“造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实施精准扶贫至少具有三方面重大意义:一、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需要;二、精准扶贫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三、精准扶贫体现了深刻的民生内涵。
二、当前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的制约因素
从现实情况看,当前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一)区域经济环境不佳,导致金融资源回撤&&&
从目前情况看,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集约化经营战略,信贷市场定位于大城市、大企业,设在贫困地区的机构网点逐步收缩,仅在县城和部分中心集镇设有机构网点。在贫困县乡镇一级设立营业网点的基本上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且基础设施配置较差。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将贫困地区分支机构信贷审批权限上收,偏远地区贫困人口被置身于现代金融服务之外。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受资金实力所限,扶贫支农能力较弱。&&&
(二)行政主导机制不活,导致资金配置低效&&&
当前扶贫项目决策权和扶贫资金分配的决定、使用与控制权仍带有一定计划经济色彩,在实践中往往形成资源误配和资金使用低效。如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审批在省级、实施在基层,责权不对等,并且涉及部门多,审批周期长,往往延误贷款到位时间。而且由于农业项目风险较大,贷户还款意识较差等原因,一方面导致金融机构承办意愿低,上级下达额度少,另一方面,造成部分扶贫贴息项目难合规,审批难通过,扶贫贴息额度落实难到位。在由政府主导扶贫贴息贷款投向的运作模式下,政府部门推荐的扶贫项目往往与商业银行意愿项目之间存在错位,导致资金配置低效化。&&&
(三)激励约束机制不足,导致政策导向弱化&&&
人总行、银监会曾联合发文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并在存款准备率、再贷款利率以及机构设置和业务拓展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由于考核达标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一般可用资金较为充裕,难以真正形成激励机制。地方政府包括财政部门虽也出台了一些吸引信贷资金流入的支持、鼓励措施,但受贫困地区金融经营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奖励补贴数额低以及农村产权抵押创新面临法律障碍等因素影响,实施效果并不佳。如《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均不能用于抵押。&&&
(四)缺乏信息来源和参与渠道,难以做到金融精准扶贫&&&
当前整个国家扶贫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精准扶贫”,金融扶贫也要求做到精准,这需要金融机构掌握贫困县在扶贫产业、贫困户分布等方面一系列详实的情况和数据,但由于目前信息共享和沟通渠道尚未充分建立,金融机构掌握的情况非常有限。同时,目前地方政府制定的扶贫产业规划和一些扶贫重点项目在可研阶段并没有金融机构或金融管理部门参与,金融机构对于规划和项目的发展情况和资本筹集情况了解不全面,导致金融机构很难提前以扶贫项目和企业进行储备和介入,只能待项目进入实质运转阶段,企业真正见到效益后再进行支持,不但错过了满足扶贫资金需求的最佳时机,也使信贷资金的作用无法更有效发挥,难以做到精准扶贫。&&&
(五)金融扶贫风险分散难,极易产生负面影响&&&
一些贫困地区把扶贫资金当作免费午餐,把扶贫当作一种救济,挫伤了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在此情况下,金融扶贫风险分散难以实现。小额信贷是扶贫的主要贷款品种,其核心具有商业属性,并非无偿性质的慈善捐助和政府扶贫款,但由于宣传不到位以及农民认知能力有限等原因,部分贫困户把金融扶贫看作是国家救济,将小额信贷等同于国家扶贫款,降低了还款意愿,给小额信贷机构带来较大信用风险。此外,贫困地区农业保险发展滞后,部分农民因灾造成返贫问题突出,提高了金融扶贫风险。
&&& 三、政策建议
&&& (一)坚持以小为主,优化金融机构网点服务布局&&&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机构网点实行更加宽松的准入政策,建立市场准入绿色通道。优先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机构,大力发展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自助银行、金融便利店等小型金融网点,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发行金融债等,增资扩股,做大做强。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非银行机构发展。持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扶贫开发事业部”等银行机构内部重组改革,依托扶贫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扶贫户”等方式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扩大扶贫工作的惠及范围,推进贫困村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ATM机、POS机等农村自助设备、电子机具布放和电子银行的推广,推广移动支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开展流动服务车、背包银行等流动服务,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增强专业服务功能,定向精准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让广大贫困群众得到更高效、更接地气的金融服务。&&&
(二)坚持创新驱动,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建议尽快修订完善《物权法》、《担保法》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农村产权要素抵押流转。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安全区创建作为扶贫开发优惠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围绕特色农业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等,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贫困县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一是创新金融扶贫,用好中央、省里的政策红利,创新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贫困地区;二是健全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担保体系,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等多种形式,提供扶贫开发融资担保,推出“脱贫贷”、“精准贷”、“创业贷”等新型信贷产品;三是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开展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红黑榜”发布等活动,建立电子化农户、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系统,完善与信用评价挂钩的融资机制,促进贫困地区信用环境有效改善;四是完善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金融、监管、司法部门相互合作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共同治理,推动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支农动力&&&
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政府应对服务于贫困地区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扶贫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重点宣传,在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费用补贴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产生不良的扶贫贷款清收提供必要的司法支持。人民银行应将金融机构支持扶贫攻坚情况作为分配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限额的参考因素,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支持重点,增加对扶贫攻坚的信贷资金投入。银监部门应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扶贫金融机构或扶贫金融产品的不良资产容忍度,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商业银行扶贫专项贷款,应实行总行直贷或单列信贷规划。此外,中央、省、市、县财政应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资金,专门用于奖励“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在当地贷款”的金融机构,增强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的支农动力。&&&
(四)融合各方信息和资源,形成金融扶贫工作合力&&&
应由地方政府或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银监办、扶贫办、发改委、农委、财政局、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成立金融助推扶贫攻坚工作领导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金融扶贫工作合力。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促进扶贫工作同金融系统的对接融合,建立政、银、企三方合作平台,签署扶贫开发合作协议,扶贫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库,做好特色优质项目及重点发展产业的推荐工作,由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开展定点扶贫示范村建设,充分利用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精准识别、积极对接贫困户的金融需求,建立主办行制度,实施“一对一”扶持,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特色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示范村支持力度,树立扶贫工作样板。同时,应充分发挥人民银行沟通协调优势和金融机构的客户优势、信息优势,推动政府创新开展政银农对接活动,为金融精准扶贫提供信息、牵线搭桥,搭建“融资+融智”的扶贫创业平台,使各类经营者学会利用金融致富,做诚实守信的市场经营主体。&&&
(五)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化解扶贫资金信贷风险&&&
在当前金融改革和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应以战略眼光看待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对农业企业和困难农户在适当降低贷款条件的基础上,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实现金融服务的精准有效。积极稳妥开展农村“五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农村居民房屋、林权、畜牧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农村资产都纳入担保品范围,充分激活农村沉睡资产,扩大农业企业抵质押品范围。同时,用好用足中央和省里的各项扶持政策,整合财政资金和扶贫资金,设立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银行按照扩大比例发放贷款,有效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建立扶贫信贷资金风险分担机制,由政府、农业企业、农户和保险机构等多方出资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业担保机构,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小额扶贫保险,分散和缓释扶贫资金信贷风险,减轻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的后顾之忧。&&&
(六)精准化政策,促进金融与扶贫产业的有效对接&&&
针对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立足“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模式,确立金融服务与信贷支持重点。坚持开发式扶贫,把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可获得性作为金融扶贫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因地制宜适当放宽贷款审批权限,赋予县级分支机构一定的经营自主权,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发放面向贫困地区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鼓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点开展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和“融资+融智”的智农贷业务;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搬迁扶贫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农业银行积极探索“金融+特色产业”、“金融+重点客户”等模式,助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鼓励其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及相关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实现精准对接。利用我省在贫困县实施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富民贷、强农贷等金融扶贫政策优势,加强政银合作、银村对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胆创新特色农业项目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贷款贴息担保,企业贷款贴息担保,为贫困户提供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扶贫方式,调动更多金融资金投入到扶贫产业开发中,并推出办贷优先、规模倾斜、利率优惠、期限延长等多项特惠信贷政策,促进金融与扶贫产业的有效对接。
  (课题主持:&王 勇&&&&&&&&&&&&& 课题组成员:张广武 高德胜 秦 巍 &
 执 笔 人:张广武)&&&&&&&&&&&&&&
责编:樊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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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 茅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茅箭:“精准扶贫贷”为贫困户量身定制金融服务
来源:区扶贫办
曹相进&&&&&&&加入时间: 8:58:56&&&&&&&
    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十堰市分行、茅箭区财政局、茅箭区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茅箭区“精准扶贫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茅扶组发【2014】5号)文件(以下简称“方案”)。
  该区“精准扶贫贷”针对对象为茅箭区农户中相对贫困、有开发能力、有脱贫致富意愿的贫困户,通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的合作模式,邮政储蓄银行根据茅箭区扶贫办的推荐,向通过相关资质准入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放一年期额度为3000元--30000元小额贷款,帮助贫困户发展脱贫致富项目,贫困农户贷款正常结清后,由茅箭区政府提供全额贴息。
  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精准扶贫贷”担保方式采取无抵押信用贷款,一是联保贷款,即联保贷款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联保小组成员之间需经济独立,联保小组由3户组成。二是保证贷款,即保证贷款由两名满足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提供保证。
  在具体还款方式,“精准扶贫贷”也充分考虑到贫困户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宽限期最长10个月的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两种方式,最大限度满足贫困农户发展脱贫致富项目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方案”还对“精准扶贫贷”的操作流程,区扶贫办、区财政局、邮储银行、乡镇政府、“精准扶贫贷”贷款对象的责任与义务,以及风险防控、信息沟通等保障机制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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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餐饮==您好,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是要把扶贫贷款发放到农民手中吗?如果地方政府要把这钱转贷给企业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您好,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是要把扶贫贷款发放到农民手中吗?如果地方政府要把这钱转贷给企业,这样合法吗?
请描述您要咨询的如果地方政府与当地企业
相互包庇,用地方保护政策,损害
工者的合法利益,该哪个行政部门管?
温律师专家: 早上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因为是非农业户口,第一胎生的是女儿,现在又生了一胎,第二胎现在不给我们上户口,说要交罚款才给我们上户口,因为我又没单位,对于一个老百姓来说,要罚17000元钱是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要罚款适当地罚,要老百姓所能承受得了的,我想问这罚款是国家政策要罚这么多?还是地方政府搞的,到底是不是要罚这么多馨提示: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无父无母国家有哪些扶贫政策。
您好,关于老家原来政策,农田三十年不变改,有这个政府条件吗?如果有的话,那比如说,他家原有十人田亩,但现只有两人在世上,还有八份田亩在他户上,这该不该退.出来呢
您好!请问今年玉米价格那么低,老百姓都还不了贷款,国家政府没人管吗?
你好我是天水张家川的想问问就是关于国家扶贫贷款的政策是个穷人贷的到了我们这全部让有钱人拿走了我爸是个残疾人我找他们给我家贷他们不给办理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农民,在村里扶贫政策里,被村主任划入小康户的范围里,家里六口人,四个孩子。妻子患下肢静脉曲张多年无钱手术治疗,儿子患有寒疝也在托着,村里比我富裕的户都享有扶贫政策。我应该咋办
您好!请问一个个体企业如果宣布破产,银行贷款负债的情况下,拖欠员工的工资怎么办?
现在国家有低保扶贫贷款政策 刚好我们家有这个名额给到我妈,可是乡政府和银行的人就找各种理由不贷。可是是说我妈年纪大无力偿还后来又说我妈没老公,我说我妈要是有老公人又年轻国家这个低保对象也轮不到他。再后来就扯到爷爷的贷款没还。现在就想问问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能帮到我 谢谢
您好,请问国家关于二胎政策到底何时真正放开,如果第一胎是男孩,那么再要第二胎,具体要罚多少钱?金融精准扶贫需要完善“信贷+”_理论前沿_中国金融新闻网
金融精准扶贫需要完善“信贷+”
日10:31&&&&&&&&
盖永和 孔令儒&&&&&&&&来源:金融时报
  去年12月16日,人民银行会同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扶贫办联合召开全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各商业银行受此推动,全力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努力通过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来满足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资金需求。然而,金融精准扶贫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需要通过完善“信贷+”方可取得实效。
  金融精准扶贫的制约因素
  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的制约,涉农金融机构难以全面掌握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信贷需求和信贷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无法跟踪贷款扶贫对象的信用和风险状况,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村普遍贷款难,想获得扶贫贷款更难。
  (一)金融扶贫资金投入不足。扶贫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金融扶贫资金的投入并不高。由于贫困人口对于涉农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属于风险易发点,涉农信贷资金很难会向这个方面投入,一些信贷扶贫资金的投入也多是在财政资金贴息的配合下才得以投放。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虽然财政有贴息,但本金的风险还是无法覆盖,涉农商业银行因此缺乏积极性。由于政府扶贫部门与金融机构在扶贫产业、项目以及资金营运等存在信息不对称,造成财政扶贫资金紧张不够用,金融资金富裕不敢投,形成了市场与政府干预双重失灵,在扶贫开发中,财政投入占主要地位,银行贷款占比较低,造成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扶贫形成类慈善的一种依赖,甚至有些地区存在“赖贫”不脱,坐等各种扶贫政策补贴和好处,降低了扶贫资金的效率。
  (二)金融精准扶贫缺乏合力。长期以来,在扶贫工作上大部分是由政府摊派任务,形成领导包片,单位包点,企业出钱的局面,在扶贫上多是过年过节去走访,送点米面油粮,给点零花钱,扶贫年年扶,贫穷依旧在。这样的扶贫不扶志,难以改善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涉农商业银行即使想要发挥精准扶贫的作用,也缺少部门的合力配合,资金投放缺乏项目,资金投入效益低下,扶贫资金承担较大风险。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扶贫贷款项目,商业银行有能力也有意愿去实施,但涉及到具体项目组织、核实、管理、财政贴息等工作时,所对应的政府相关部门往往存在嫌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有时怕出问题,怕担风险,怕承担责任,因而积极性不高,导致金融扶贫工程停滞。
  (三)农村金融服务触角延伸无力。贫困地区和偏远农村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涉农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比较高,导致金融服务向贫困地区或偏远地区的触角难伸入,金融网点、金融支付、金融信息等很难覆盖到这些地区,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的贫困人口被置身于现代金融服务之外。特别是外出经营和打工农民,基本上不回农村生活,甚至一些在农村富裕起来的农民也都离开了农村,到城镇去定居,农村金融服务出现需求不足,这也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触角的延伸。
  (四)金融扶贫风险分散难。在扶贫工作上,很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把扶贫资金当作免费午餐,扶贫不扶志让这些贫困人口养成了等、靠的依赖思想,也把扶贫当作一种救济,从而给金融扶贫资金的契约精神带来伤害,导致这些地区的信用风险频发,挫伤了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扶贫的风险分散难以实现。小额信贷是扶贫的主要贷款品种,其核心具有商业属性,并不是无偿性质的慈善捐助和政府扶贫贷款,但是由于宣传不到位以及农民认知能力有限等原因,部分农民将小额信贷等同于国家扶贫款,降低了还款意愿,给小额信贷机构带来较大信用风险。农业生产具有弱质性,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农户收入不稳定,还款来源得不到保证。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因灾造成返贫问题突出,也提高了金融扶贫风险。
  金融精准扶贫需要完善“信贷+”
  扶贫的目的是脱贫,精准扶贫更为重要。从金融机构精准扶贫的角度来说,要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机制,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建立一个与农村信贷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金融信贷体系,变“输血”为“造血”,提高扶贫开发效率和实现贫困农户可持续脱贫。
  (一)信贷+政策扶持。由于扶贫工作并非完全的市场经济行为,而信贷资金又是非常市场化运作,为调动信贷资金的扶贫积极性,减少信贷风险,减轻贫困人口在贷款上的利息负担,信贷资金需要与政策扶持、财政资金密切配合。在信贷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项目上,财政资金要提供贴息、担保等来分散信贷资金的风险,打造“信贷+”财政的双赢模式,提高信贷+财政资金的扶贫效率。加大扶贫贷款税收优惠,对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贷款、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利息收入实行减免征营业税。贫困地区金融市场具有市场失灵和市场发育不充分的特点,政策性银行是政府实施特定战略或弥补市场失灵作出的制度设计和策略选择,应该在金融扶贫中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
  (二)信贷+多方合力。在众多的扶贫方式中,金融资金的偿还性对受助对象具有市场约束力,可以提高扶贫效率和降低相应的制度成本。金融扶贫资金的投放,需要良好的信用环境,需要多方面的合力配合。政府扶贫部门要建立健全贫困地区项目库,做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项目、重点发展产业的推荐工作,开展金融教育培训,使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学会利用金融致富,做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人民银行要牵头制定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扶贫再贷款等政策措施,研究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专项统计制度和评估机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灵活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差异化监管等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金融扶贫应和普惠金融结合起来,定向精准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
  (三)信贷+金融创新。为扩大扶贫半径,拓宽扶贫覆盖面,推进普惠金融,涉农商业银行要通过做“优”产品创新,让更多贫困户受到金融的帮扶。金融精准扶贫不能仅靠单项产品、单项制度来突破,应针对贫困地区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开发适合其金融服务需求的专属产品,满足不同经营主体的贷款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及用途等方面的需求。要充分考虑扶贫开发的特殊性,探讨建立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制度上的突破,可以更好推动金融扶贫产品的创新,打造贷款到村到户的新平台。探索实施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多种担保形式,盘活农村资产。积极推动和发展“公司+农户+信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信贷”、“龙头企业+农户+信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信贷服务模式。与县域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合作,运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挥青年及妇女在脱贫致富中的带头作用。
  (四)信贷+风险保障机制。信贷资金的投放是有偿的,更需要实现良性循环,才能保证信贷资金持续的对扶贫项目和贫困地区的投入。所以,信贷资金需要有风险保障机制,才能提高涉农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大力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优势,建立良好的信用生态环境,为金融扶贫开发奠定良好基础。开展定点扶贫示范村建设,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技能培训、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对示范村加大支持力度,树立扶贫工作样板。加大对小额信贷的宣传,强化农户的法律意识,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及时表彰诚实守信的贫困农户、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建议由地方财政按比例提取信贷扶贫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核销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较高风险溢价。发展农业保险是防范自然风险、灾后迅速恢复农业生产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扶贫资金的风险。农业保险产品的积极创新对进一步满足农业生产风险分散的需求、更全面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更好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进而提高“三农”服务水平都有重要现实意义。
  金融精准扶贫需要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施策,金融扶贫要立足于开发式扶贫,坚持可持续性原则,着力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精准扶贫只有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坚定战胜贫穷、改变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克服“等靠要”依赖思想,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才能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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