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书流程

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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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日在温州工商局登记注册,业务经理是林声强,公司注册资本未提供,我公司的办公地址位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温州,浙江 温州 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32号二楼,我们有最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在公司发展壮大的5年里,我们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产品、良好的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温州投资与资产管理业行业知名企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请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您可能喜欢基本资料主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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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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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理林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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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阳县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3〕76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阳县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平阳县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安置房办理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办〔2013〕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支持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完善和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作用,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推进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使用用途,实行专款专用;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程序,强化贷前审批和贷后管理;加强风险管理,落实抵押担保,确保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试点工作由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区域所在镇(乡)人民政府与公积金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二、贷款条件
  (一)试点镇(乡)条件。申请贷款的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区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和政策导向,属于城镇规划建设国有用地范围内连片改造的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区域(以下简称&建设区域&);
  2.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原则上缴存职工家庭占该建设区域改建户数的30%以上;
  3.已经取得建设区域的规划、土地等相关审批手续;
  4.在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方面,镇(乡)和村级班子工作得力,落实措施扎实有效。
  根据上述试点条件,各镇(乡)在2013年6月30日前向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以下简称&平阳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平阳县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确定试点单位。
  (二)借款人条件。充分考虑借款人(含配偶,下同)实际条件和社会环境,加大对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力度,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信用的有关要求;
  4.同意提供平阳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5.同意以所购建住房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相关手续;
  6.借款人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7.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须为住房所有权人或所有权共有人;
  8.平阳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还贷方式
  根据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农户收入水平、集体经济承受能力和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合理确定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一)贷款额度:暂定每户贷款金额5至35万元。
  (二)贷款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期限确定的借款人最终还贷时间不得超出60周岁。
  (三)还贷方式: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贷。
  四、贷款担保
  借款人申请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积金贷款的,应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农房设定抵押给平阳分中心,并同时提供平阳分中心认可的以下一种担保方式:
  (一)采用第三方商品住房作抵押。抵押房屋价值不得少于农房改建投资总额,该商品住房未设置任何抵押且无房屋产权的法律纠纷,可用于法律处置。抵押期间,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抵押,并对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的责任;平阳分中心负有对收存的《房屋他项权证》妥善保管的责任。
  (二)采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作担保。
  1.月缴存额高于全县平均月缴存额以上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一人担保;
  2.月缴存额低于全县平均月缴存额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两人担保。
  采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作担保的,担保人须与平阳分中心签订担保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同一担保人不得同时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由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机构向平阳分中心出具担保书,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办理贷款的担保机构须为经平阳分中心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的担保机构。
  (四)采用其他方式担保。为解决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抵押问题,可采用经平阳分中心认可,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的其他担保方式。
  五、贷款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
  (一)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借款人申请贷款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对账单)、家庭成员房屋信息证明、银行征信证明;
  2.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规划、土地、建房等相关批准证明材料;
  3.已支付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住房费用支出凭证;
  4.贷款担保证明材料;
  5.平阳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贷款办理程序。严格做好贷款的审批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加强委托业务考核,在确保贷款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方便职工贷款。
  1.申请。根据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如实填写《平阳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向平阳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初审。平阳分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与借款人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进行面谈,并形成面谈记录,必要时可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经初审同意贷款申请的,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初步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还贷方式及月还贷本息。
  3.担保。借款人根据平阳分中心认可的担保条件,自行选择担保方式,担保人及其配偶须同时到场签订担保协议。
  4.复审。平阳分中心对贷款初审人员提供的材料,原则上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或调整贷款申请的建议,并通知借款人。
  5.发放。借款人办妥担保手续后,平阳分中心按借款合同规定将贷款划入借款人银行账户。
  (三)贷后管理职责。平阳分中心对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的借款人要逐笔建立台帐,做好适时监控管理工作。贷款发放后20天内对借款资金使用情况、房屋建造进度、还款来源情况、抵押物完整和保证人情况等进行一次调查,每月或半年跟踪贷后情况变化,发现风险隐患的,及时采取措施控制贷款风险。
  镇(乡)政府、村级班子和受托银行一旦发现借款人有影响贷款按时偿还行为的,及时与平阳分中心沟通,并落实扎实有效措施,全力协助做好贷款本息按时偿还工作。
  六、其他
  (一)住房公积金扩面。符合缴存托管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可通过缴存托管办法参加公积金制度。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符合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要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凭镇(乡)政府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证明,可提取本人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具体参照《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温公积金〔2010〕109号)有关规定提取。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是支持户籍在农村的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拓宽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吸引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的有力措施。各镇(乡)和县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成立县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试点镇(乡)要建立由镇(乡)政府、相关行政村和单位、受托银行、公积金管理部门参加的工作班子,负责对贷款审核、贷后管理和防范风险的协调、监督工作。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提供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并进一步探索办理安置补偿权益质押公积金贷款工作。县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促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严格履行借款合同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确保资金安全。要结合试点工作,推进非公企业员工、农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做到应缴尽缴。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试点引路、示范带动,推动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平阳县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申报表
平阳县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集聚等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申报表
  申报单位:年 月日
试点建设区域基本情况
其中非农从业人员
试点社区总体
住房公积金制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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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房产新政“平九条”出台
来源:平阳第一时间
  自&温八条&细则出台后,我县不少购房者翘首以盼&房价补贴0.6%&&公积金转商业贷款贴息&等利好政策的到来。日前,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斟酌,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平九条)终于出炉了,&平九条&在&温八条&的基础上,吸纳了其他地区成功经验,不仅政府给首次购房者房价0.6%的补贴,还提出了&地基票换房&的概念,可以说含金量非常足。
  &首次购房者房价0.6%的补贴,就是100万房款补贴6000元,尽管不多,就当政府给的首次购房红包吧。&听说&平九条&细则出炉了,在我县某机关工作的小郑和同事们正热烈讨论着。而年长一些的同事更为关注&房票&和学区房。
  县房地产协会会长林国银表示,此次&平九条&的最大亮点,便是加强就学优惠力度和推行&房票&制度。他告诉记者,我县的教育资源历来备受推崇,此次&平九条&明确规定&在申请就读学校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外来居民购买本县住房在领取产权证(户籍不需转移)后,子女可以享受就学优惠政策。本县居民购买住房在商品房合同备案后,子女可以享受就学优惠政策。&这个政策对去购房者来说是一大利好。
  说起&房票&,很多人可能一头雾水。据了解,&房票&最早在诸暨推行,一张房票相当于一笔定额购房款,房票上清晰列明了安置面积、优惠价格及总的结算价格。拆迁户可凭房票,在该市的75个楼盘中选购安置房。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政府通过推行&房票&不仅可以大量去库存,而且省时省力不用再兴建安置房,同时,拆迁户也有了更多的选择。
  此外,同样备受瞩目的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5改2&,公积金贷款多项利好政策等则在&温八条&出台时,便已经开始实施了。
  &平九条&细则出炉(节选)
  一.科学规划土地供应,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
  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镇(乡),对因政府原因导致尚未开发利用的房地产用地,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和用地单位意愿,通过调整土地用途,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
  二.创新政策措施,促进开发建设
  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完善市场管理
  加强商品房价格调整管理,建立对项目销售价格有异常变动的房地产企业约谈机制。
  完善商品房退购管理,在未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前,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直接申请办理退购手续。
  四.优化金融服务,落实信贷政策
  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即可申请贷款。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在住房公积金放贷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实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贴息,贴息资金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五.落实优惠政策,减轻购房负担
  落实税收优惠,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加强就学优惠力度,在申请就读学校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外来居民购买本县住房在领取产权证(户籍不需转移)后,子女可以享受就学优惠政策。本县居民购买住房在商品房合同备案后,子女可以享受就学优惠政策。
  在本意见发文之日至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补助。
  六.打通&两房&通道,加快库存消化
  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实物建设,推行房屋征收货币安置补偿款购买存量商品房,并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给予被征收人&团购&优惠,被征收人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在申请就读学校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凭《购房合同》和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货币化安置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并可按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子女入学和转学等手续;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户在我县范围内购买房屋均可享受购房成交价格中与货币补偿等值部分免征契税的政策。对安置户在规定时间内,用货币补偿资金到市场上购买商品房的,给予适当补贴。安置实行市场化安置方式,具体安置结算办法另定。
  七.规范估价行为,稳定资产价值
  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定期对房地产估价报告进行抽检,对有明显高估或低估等行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要依法严肃查处,并给予不良行为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其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八.完善配套设施,营造安居环境
  要把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政府的主要责任,重点解决好就学、就医、健身、文娱、出行、养老、安全等居民关注的问题,完善住宅区配套条件,营造宜人的居住环境。
  九.加强联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联动监管,县住建、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强化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联动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编辑: 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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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十二五”城乡建设回眸
来源:平阳新闻网
  行驶在鳌江镇宽阔的车站大道,一栋栋高楼在路旁林立,高标准的路灯站立在道路的两旁,将高楼与道路化为一景,刹那间如同身在繁华的大都市。走在万全镇冯宅村,绿树掩映下的一栋栋农村新房格外漂亮,休闲广场、活动中心、幼儿园、村民诊所&&各种配套设施完善、功能齐全。
  &十二五&期间,我县城市化水平从54.2%提升到59%,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从56%提升到90.91%,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8平方米,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困难群众住房保障覆盖率大幅提升&&
  &十二五&期间,县住建局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围绕打造&温州大都市南部中心&目标,一以贯之&拉框架、建平台、抓产业、优环境&,制订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使我县城市面貌发生&华美蝶变&,美丽乡村展现&新画卷&。
  城市面貌&华美蝶变&
  城东片区楼房林立、夜晚的凤湖公园引得居民欢喜;鳌江火车站大道喜迎游客到来、水头环城路方便北港40多万群众&&&十二五&期间,我县重点推进昆鳌一体化、西部副中心城市等区块的全面发展,加快了&两轴四片&建设,即依托昆鳌大道、火车站大道(府前路)沿线两条交通轴线,加快城东新区、坡南片区、火车站站前片区、鳌江滨江片区等四个区块的建设,取得了喜人成绩。
  常言说的好,一座完美的城市,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这就足以说明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十二五&期间,县住建局加大了城市管理工作力度,以推进治拥治堵工作:开发地下空间27.6万平方米,建成专用停车位4135个,打通5条断头路,新建改造城市道路4.6公里;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扩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范围和规范作业。
  建设,使平阳从&灰头土脸&的城镇到生态宜居的城市雏形,完成了一次令人叹为观止的华美蝶变。
鳌江火车站新旧对比照 林炮摄
昆阳镇城东片新旧对比 林炮摄
萧江河峥村
昆阳后岙村
万全栏杆桥村
  美丽乡村&新画卷&
  大街小巷宽阔平坦、住宅小区错落有致、文化广场功能齐全、村容村貌整洁美观&&秋收时节,从万全的栏杆桥到有&水头后花园&美誉的外岙村,从国家级生态镇顺溪镇到名人故居腾蛟镇,行走在农村大地,呈现在记者眼前的是一幅幅秀美宜居家园的美好画卷。
  回顾&十二五&,县住建局以立足新常态,迎接新挑战,抓产业、抓民生、抓规划、抓安全、抓形象,强力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
  数字也许是枯燥乏味的,但数字却最有说服力。&十二五&期间,县住建局大力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共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11个,争取到省补助资金1880万元。
南雁堂基村 陈亮摄
万全冯宅村
昆阳镇平师安置房 翁启业摄
  住房保障&住有所居&
  住房是什么?于小家,住房是家,是依靠,更是希望。于国家,住房是安居之本,是民生之要,更是社会和谐之根基。
  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始终是县委县政府的牵挂。&十二五&期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是住房保障投入最多、建成规模最大、工作成效最明显的时期。
  &十二五&期间,平阳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累计受益户数53户,租赁补贴受益户数1212户;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5.366万m2,受益户数7561户;开工建设人才公寓156套;新开工限价商品住房536套;完成旧住宅区(危旧房)综合改造86.21万m2,受益户数7602户;城中村改造199.5万m2,受益户数13300户,总计有29728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得到有效改善,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4.33%。
  在建的保障房中,昆阳镇平师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共建设512套,年内可交付;鳌江镇园林西路保障性住房工程,共有保障房1478套,已完成投资额32907万元,占总投资任务的49.3%。
昆阳风湖公园& 林炮摄
昆阳镇白安置房 翁启业
鳌江镇园林西路保障性住房效果图
  (平阳新闻网记者 周兆奕 文字编辑 黄佩佩)
网络编辑:雷鹏鳌江镇园林西路保障性住房工程_鳌江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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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园林西路保障性住房工程收藏
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工程有三个,包括昆阳镇白洋路廉租房工程、昆阳镇平师路保障性住房工程、鳌江镇园林西路保障性住房工程,预计总投资达7.6亿元,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米,总套数达2043套。其中鳌江镇园林西路保障性住房工程占地面积62亩,计划投资6.7亿元,建筑面积75.7万平方米,规划建成13栋大楼,其中限价房4栋,公租房3栋,经济适用房2栋,廉租房3栋,配电房1栋。该项目是平阳县目前最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也是全市较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之一。该项目的开工建设,有效扩大了保障性住房供应,进一步满足了多样化的居民住房需求,对增强鳌江镇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本工程位于鳌江镇园林西路徐家站村,占地面积40581平方米(20.9亩),总建筑面积157493平方米,新建保障性住房1478套(其中公租房474套,经济适用房300套,廉租房168套,限价房536套),总投资6.68亿元。本工程正处于打桩阶段(截止6月18日,已完成围护水泥搅拌桩3810根、试桩35根、地下室抗拔桩15根),年度计划完成打桩工程、地下室土方工程,完成投资9100万元。 建设单位: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浙江昆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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