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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宣贯会
&&2016年4月15日,江苏南京金陵会议中心迎来了建筑企业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为了切实帮助省内建筑企业适应实施“营改增”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南京举办江苏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宣贯会。
& &&15日上午9:00-11:30,江苏住建厅在江苏南京的金陵会议中心举行座谈会。财政部税政司流转处蔺雪冰处长和郭强同志、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秦玉文会长、江苏省住建厅纪迅副巡视员、江苏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黄中茂、江苏省国税局处长虞传扬、江苏省住建厅计财处副处长金文、江苏省建设会计学会秘书长徐和美等领导出席本次座谈会。
&&同时省内特级、部分一级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房地产、装饰、安装等专业企业的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CFO)也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以企业提问方式进行,企业与相关领导进行面对面交流,主要针对劳务、地材、贷款利率、税负增加等问题进行沟通和深入交流。
&&南通四建集团、南通二建集团、江苏苏中建设集团、南京建工集团、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筑企业出席会议。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建筑业“营改增”信息化解决方案领域的权威厂商也受邀出席参与座谈。
&15日下午13:30-17:00,江苏住建厅在南京会议中心一楼的紫金厅举行宣贯会,对“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同时针对建筑业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应该把握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给予深入的剖析。江苏全省300强建筑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营改增宣贯会。
&&在会上,财政部税务司郭强处长、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秦玉文会长分别对国家此次“营改增”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和宣贯,内容涉及“营改增”政策、应对措施及风险防范等方面。
&&新中大软件资深营改增专家孙越东讲解营改增后建筑业如何利用信息化系统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
&&此次营改增会议也受到建筑企业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从此次会议中获益匪浅在5月1日施行的营改增改革即将到来之际,各个企业都对营改增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同时也有了自己的应对办法和措施。江苏营改增大会获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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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ICP证&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2016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2)
18:00:23 | 江苏人事服务网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 ②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的专业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卷面总分的60%。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四)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五)面试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书面形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25-
联 系 人: 马科长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和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厅纪检监督电话: 025-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举报电话、传真:025-。
原标题: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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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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