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寒假托管班托管中心和再职职工上养老保险有区别吗

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区别吗_百度知道2015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学习啦【劳动法规】 编辑:谢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2015年天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天津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推进做好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作。
  2014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2015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费的基数为2912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2015年度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三)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自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由2%调整为1%,职工缴费费率保持1%不变。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个人也要缴纳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与非农业户籍人员相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也需按照上述比例参加失业保险。
  (四)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自日起,原按1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11%;原按7.3%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和城镇个人,费率调整为8%。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缴费比例2%等保持不变。
  (五)失业和医疗的补缴费费率:
  医疗、失业保险申请补缴2014年12月及以前月份的,根据单位及人员当前状态,按调整前的费率执行。但退休之后补医疗,属于趸缴,需按照新费率执行。
  天津市公布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新消息:
  日前,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天津市2015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已经确定并发布。
  城镇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最低标准2812元,最高标准为14058元,与2014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82元和1278元。
  五类个人参保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1.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2.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其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3.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4.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5. 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6575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
  医疗补助标准
  1. 民政管理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9315元,其中6575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740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2. 中央、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7387元。
  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
  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20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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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题2014解答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凡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均可在本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依据《市人力局关于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93号)规定,2014年,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哪些人员可以补缴在本市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在本市长期从事家庭护理、医院护工、社区商贸经营和服务等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曾在本市乡、镇、村投资兴办的集体、股份制等企业中工作的本市户籍人员,最早可自2005年1月起补缴;曾在本市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正式工作,后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人员,最早可自1998年1月起补缴;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可自毕业次月起补缴,最早不得超过1998年1月。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费金额如何确定?
  答: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定期对参保人员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2014年,参保人员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2014年度个人缴费窗口人员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一览表》标准执行(详见《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8号))。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还有哪些政策?
  答:为了鼓励参保人员尽快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014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仍按2013年的标准缴纳。同时,对于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补缴费,还可以自愿申请免缴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费。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的,由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或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申请参保并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社保分中心办理。对于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补缴费,由本人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
  答:对于已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依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确定的养老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可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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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是多少
[导读]:2013年天津市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210元和11331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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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缴纳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每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市人社局就2013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并自日执行。
  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210元和11331元。(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费的基数为5410元。按照541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410元与231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310元。(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补贴基数为221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六)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员定额&参加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七)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777元。残疾军人医疗补助(5%)缴费基数为3777元。(八)城镇企业职工与个人缴费人员补缴日前养老保险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77元。
特定轻症保障
基本保额*2元
身故/残疾保障
身故/残疾保障
特定轻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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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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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医疗费用*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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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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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注排行&#187; 正文
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核心提示: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天津社保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1%,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
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天津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11%,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5%—2%(根据行业性质确定),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11%。
延伸阅读:
2016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2812元
天津市2016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已经确定并发布。城镇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最低标准2812元,最高标准为14058元,与2014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82元和1278元。
不同类别参保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1.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2.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其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3.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4.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5. 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6575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
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1. 民政管理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9315元,其中6575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740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2. 中央、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7387元。
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
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20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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