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梅江区三角镇政府有房子租吗

出租屋出事,房东却要赔偿租户16万,这是怎么一回事?_梅州日报民生一线-爱微帮
&& &&& 出租屋出事,房东却要赔偿租户16万,这是…
前段时间梅江区三角镇三乡村一老屋倒塌造成房内两名租户一死一伤据了解,今年3月24日晚11时,黄老伯和其妻子正在租住的老屋二楼内休息,房屋突然发生倒塌,黄老伯和妻子被埋其中。经多方抢救,黄老伯的妻子当场死亡,而黄老伯也因多处压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现已无大碍。倒塌房屋事故现场今年5月,黄老伯一家向梅江区法院起诉屋主之子汤某,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认为,被告明知该房建造时间年限长,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对租赁物尽到修缮义务,才酿成本案悲剧。被告认为,原告居住的一段时间里,本地几乎都在下雨,房屋倒塌是多日来连续性、灾害性的天气所致。经法院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和庭审了解,该倒塌房屋建于1943年,1993年以前屋主一家一直在此居住,后另建新房,就将老屋出租。该老屋分上下两层,一层有两名租户,日,黄老伯与妻子租住进该屋第二层。该屋倒塌时,一楼两名租户及时逃脱,二楼黄老伯夫妻则被压埋其中,酿成惨案。后经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汤某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方黄老伯16万元。法官提醒,出租人对出租房屋有修缮管理义务,未尽修缮管理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在管理义务方面,如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出租人应当保障,如果发生事故,很可能触犯《刑法》第139条规定的消防责任事故罪。另外,出租屋内供电供气设施出租时不能擅自改动,需要改动应报请供气供电部门施工,确保其安全性。在承租房屋时,首先,必须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可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等合法有效证书。其次,发现房屋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出租人,出租人不履行修缮管理义务、不排除安全隐患措施的,承租人可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记者:王丽莉&通讯员:陈琳&实习生:邓娜网编:小二推荐阅读????长按左侧二维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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