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必须按没签定劳动合同同签定的工资金额的基数来购买吗?如合同签定为月工资3500!

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公司是否应该马上为员工办理社保!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好,期待您的解答,签订劳动合同后,当月公司是否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如果没有办理公司是否违法,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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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份签订合同,10月份上的社保,13年1月份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现在单位以入职三个月可以不办理社保,农村户口必须于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由不予补偿,这理由成立吗。
如题:商行是否应该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我在一家我以为是公司的地方上班半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后来查询,他没有注册公司,而是商行。我想问问商行和公司在对待员工社保这一块国家有相关规定没有? 这个商行主要是从事的某品牌服饰四川省的代理。
本人进公司开始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期间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口头规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后来又说要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被辞退,试用期间公司是否应该缴纳社保,如果要交,如何补交??
公司已给员工买了社保和医保,但没签订劳动合同,因企业不景气,公司决定裁员,辞退时,员工说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没签定劳动合同,要求企业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需从进企业时算起,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吗?
我们与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上面写明了给员工办理社保,但是因为是私人企业,办理社保人数不够,一直为给此员工缴纳社保,我们对她培训付出了很多,现在半年了我们准备补办的时候,她提出不干了,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
公司未为员工买社保,该员工因高血压脑溢血送医不治去世,公司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承担什么样的行政处罚,中山地区大概多少钱?
请问香港公司在大陆未注册,却在大陆雇员,并不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恶意加班。是否违法?如何举报?
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非工作期间在公司意外身亡 应该如何赔付。。。。有没有条例
你好,我于2007年3月进入同一家职业介绍所上班,我任电脑广告员(兼招聘部组长)一职,于2008年元月份回家结婚(老公是1976年的,我是1982年的),2008年7月在黄江镇医院证实怀孕(有病历本),因妊娠反应严重,请了两个病假休息,病假期间,老板曾经让高层领导找我谈话,暗示要我自动辞工,我没有同意.自2007年3月入职(我和老公在同一家职业介绍所)以来,公司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购买社保,我请了两个月病假,公司没有给我任何病假工资,至今我已经怀孕4个月了;我们上班时间是每周6天8.5小...
9月底怀孕后发现自然流产现象 医生让保胎,请假半月后10月初因为公司夜班到24点担心身体于是提出辞职,继续在家保胎,公司在10月底和我解除合同。现在牵扯10月保险公司并未给我缴纳。我可以要求原单位给我补缴吗?因为解除合同是月底办的 次月没有上班 我是否还能继续享受最低社保? 因为解除合同是月底办的 辞职当月没有上班 我是否还能继续享受最低社保?
我公司由于重组,新公司即将注册但尚未注册,公安部门刻制的印章还没有,但公司内部使用的电子印章已经可以使用,请问为确保老员工权益,可否在公司注册之前先用电子印章与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此举对将来老员工退休是否长远影响,对公司正常纳税时候有影响。员工因社保缴纳基数低于工资的法律纠纷(案例)
员工李某于2008年7月入职公司,月工资4500元,公司一直按上年度职工工资平均工资的60%作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即最低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李某于2010年6月生育一女,公司向社保局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社保局根据相关规定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生育津贴等约为12000元,公司将代领款项全额支付给员工李某。但李某认为:其月工资4500元,但公司按最低缴费工资1900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导致其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受损,遂向社保中心投诉并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按实际工资补缴养老等保险费,赔偿因少缴生育保险费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规]
1、员工的缴费工资应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
企业应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而缴费工资基数应为员工个人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根据税法据实报税原则,员工月平均工资额应为社保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即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2、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参保,应予补缴或赔偿损失。
3、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参保且未经员工本人书面同意,员工一旦投诉或申请仲裁,都面临责令补缴或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
4、如果缴费工资申报基数经于员工协商,并获得员工签名确认,或者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社保缴纳基数有明确约定的,司法实践一般不认为公司少缴,判令公司补缴或赔偿损失。司法实践中,对于员工本人签名确认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都会予以确认。并认为缴费工资基数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公司对于少缴没有过错。因此,仲裁机构一般不会判令因少缴赔偿损失。
因此,李女士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要看当时双方对于社保缴纳基数有否约定,如果有,李女士的主张则无法得到支持,如果没有,则企业应该按照李女士的工资额度给予差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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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新办公司现在需要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上面有个工资,那么社保缴交基数要与合同上保持一致吗?与实际
我们是新办公司现在需要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上面有个工资,那么社保缴交基数要与合同上保持一致吗?与实际发放工资也要保持一个水平?还是允许有个逐步调整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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