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们重庆涪陵李渡考场水磨滩村的,准备新建房屋,能不能新建地基…国土局这边能审批过不

敢问涪陵新区为什么现在发展势头缓慢?求解!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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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发布单位:
涪陵区政府
来信内容:
敢问涪陵新区为什么现在发展势头缓慢?求解!
涪陵新区的开发和城市建设,自从新一届领导班子2012年底大战旗鼓的吼过几次加大新区开发力度和建设过后,却没见到很实质的成效。直至现在,2013年快年底了,这一年新区的建设开发全区人民有目共睹,明显的势头有所缓慢,呈现出一种病态,不像一个城市新区的建设开发,感觉变成了像乡镇的开发。也听说很多房地产项目和公共项目及商业中心及学校等城市配套设施的放弃。
我想咨询一下,新区的城市建设到底是否继续?发展势头是否有所锐减?是否政府有意放弃新区开发?能明确给民众一个信息吗? 这关系到所有在涪陵新区买房置业投资等项目的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不妥善给予解答,只怕以后会引发与此相关的各类舆论与事件。 谢谢。
办理单位:
李渡新区管委会
办理结果:
张先生网友:
您在市长公开信箱《敢问涪陵新区现在为什么发展势头缓慢》的信件收悉,现将您所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新区发展势头没有放缓,反而是提档加速了。2013年初,在历届区委、区政府为大力推动新区建设发展制定的有关政策和工作保障的基础上,新一届区委、区政府为举全区之力加快新区建设发展,专门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相关区级领导为成员的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随即开展了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了新区“365”工作思路,即围绕“城市建设管理、产业集聚发展、社会事业提速”3条主线、突出“CBD、能源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土地供给、城市服务业培育、金融创新”6大专项、重点推进50个项目建设,其中涵盖了4 km2城市核心区建设、产业集聚壮大、区域性城市功能建设的大批项目。目前,新城区管委会正在组织实施,全年开展了118项工程项目建设,各大项目均在按照建设进度计划按期推进。1~8月,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328.07亿元,同比增长19.8%,其中规上工业产值319.75亿元,同比增长20.3%,占全区规上工业产值的53.1%。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7.42亿元,同比增长0.1%,完成全年计划175亿元的49.95%,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4.09%。其中工业投入48.57亿元,城市建设投入38.85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1.73亿元。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21.8亿元。具体工作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商引资取得重大突破,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1-8月,新区共签约引进华晨鑫源汽车、云河特种车、攀华集团螺纹钢及精密钢管、巴里菲尔斯医药及现代医药物流、华兰生物疫苗项目等16个项目,协议投资额155.3亿元,预期产值477.5亿元,其中有华晨鑫源、云河特种车、攀华集团螺纹钢及精密钢管3个100亿级项目。华晨鑫源、云河特种车填补了涪陵汽车产业空白,对推动涪陵产业结构调整、改变涪陵经济增长方式,将起作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成为新区1000亿级园区的产业支柱。目前正在跟踪洽谈20个,重点围绕汽车配套项目、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做大做强汽车产业,打造涪陵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新区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今年,新区在建工业项目34个,其中续建19个,新建15个,预计万达汽车板、仓兴达微电机等14个项目年底建成投产,新增产值约30亿元;明年底将有云河特种车、烟厂等10个项目建成投产,新增产值50亿元;即将有三爱海陵、巴里菲尔斯等9个项目开工。同时,为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聚集城市人气,加大了三产、总部经济和微企发展力度,共引进高速公路运营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商贸交易批发市场、大型商贸基地等项目,投资2000多万元可容纳70家微企的创业园已开园运行,近50家微企入驻。
二、基础设施加速推进,城市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路网工程。新区规划建设“七横七纵”主次干道244.7km,其中,高速公路以南 104.7km,高速公路以北140km。目前,已建成太白大道等“四横五纵”的主次干道50km。今年重点推进了和平路、兰桂路、兴顺路等17个续建项目约23.76km,新开工太乙大道二期、站前大道、新城天街3条路2.8km,推进了太白大道改扩建、兰桂支路、兰馨一路南北段等12条路11.17km的前期工作。其中,大石路、和平路等4条道路及涞滩河大桥将于10月30日前建成通车。
(二)管网工程。按照“旧账及时补,新建不欠账”的原则,加速雨污管网及水电气讯综合管沟建设,一是修订完善了新区排水专项规划,二是严格按照排水专项规划开展各类管网建设,现正在加紧推进CBD片区、市民中心片区、恒大片区、工业园区等区域综合管网工程及涞滩河东线污水管网工程,并加快完善已建管网,目前已建成雨水主管网73公里、污水主管网64公里,基本覆盖建成区区域。
(三)水电气工程。已建供水管网70余km,日供3万吨,规划2015年前建成李渡二水厂,日供水能力将提高到6万吨。已建成220kv变电站1座,110kv变电站2座,在建110kv变电站1座,规划建设110kv变电站1座、220kv变电站1座,目前全年供电量可达16亿kwh。已铺设燃气主管道约35km,日供气量为18万m3/天,并在工业园区已建成李渡配气站一座,日供气50 万m3/天。规划新建南北2座配气站,每座日供气量为100万m3/天,目前南站已规划选址,北站正在设计中,预计每年均预铺设燃气管道10km主管道。
三、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功能配套逐步提高
新区城市建设按照“一核心,五大片”格局建设发展,目前各项建设如火如荼,城市功能配套水平正在逐步提升。
(一)核心区建设加速推进。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聚集人气,提升涪陵新区的商业氛围,新区管委会着力打造以聚龙大道两侧为重点,以太白大道为主轴,贯穿高铁枢纽中心、科教文体中心、中央商务中心和市民服务中心等四个城市主要功能区的核心区建设,首先全力打造以中央商务中心为依托的城市核心区。中央商务中心占地256亩,外观形态定位为城市地标性建筑群,共建楼宇17栋,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地上约70万O(其中:商务区约45万O,商业约11万O,住宅约14万O),地下建筑面积约30万O(其中:商业约3.4万O,交通设施约1.6万O,设备用房约5.3万O,车库约20万O),除车库外物业构成比例大约为商务52%,商业22%,住宅17%,配套(设备及环道)9%,对外功能设计定位为具有带动性和辐射力的中心街区和功能组团,内设商务区、商业区等功能,其中,商务区含总部经济区、金融区、酒店服务区等;商业区主要为复合功能的商业街区,规划有电脑城、IT城、家纺城、百货城及大型超市等业态。并配套迎宾广场,占地150亩,其中水域面积18亩。目前该项目公建部分场平工程已于9月23日正式开工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已全面完成,国投集团、新区开发集团CBD合作开发的项目公司业已组建,招商工作也在同步推进中,6栋写字楼招商意向基本达成。
(二)房产配套蓬勃发展。美泉国际社区、星海湖二期、金科中央公园等商住楼盘蓬勃发展,已建成80万m2,预计年底可完成80万m2。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7个,共计115.65万m216131套,其中,玉屏A区、太乙A区、双溪五组团共30.61万m24221套年底完工。
(三)教育配套快速跟进。19中改扩建科技楼已完成沉井开挖、砼浇筑;双溪小学及幼儿园施工单位即将进场施工;21中、14小已完成地堪、初设图及消防方案审批;15小完成项目选址;实验中学新区分校已确定选址,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长江师范学院二期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基本完成,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已开工;交通技校迁建项目场平工程已完成。
(四)文体配套井然有序。体育场主体结构已完成、体育馆、游泳馆及其配套项目加快施工;青少年活动中心正在优化方案设计;科技馆已拟定实施方案;报业文化产业园正在场平施工;奥体影视城正在加紧建设。
(五)医疗配套快马加鞭。中医院正在进行内外装修;妇幼保健院正在进行方案设计;中心医院新区分院正在做施工准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正在做前期工作。
(六)行政配套稳步推进。区公安局办公业务技术用房主体完工;区环境监控中心主体结构完成35%;涪陵药品检验所办公及实验大楼方案、初设、人防已获批;涪陵进出口检验检疫中心、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案区、区安监局办公楼等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四、城市管理规范有效,市容环境显著改善
(一)靓化工程。为加快“城市化”转变步伐,突出马鞍场镇综合整治整治,全面清理了车辆乱停乱放、摊点乱摆乱设等行为,基本实现了“座商归店、农贸归市、摊点归区、停车归位”,市容环境明显好转。并实施了马鞍背街小巷市政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完成了背街小巷道路“白改黑”、人行道透水砖铺设、行道树改造等,效果明显。
(二)绿化工程。着力推进“申”字形路网绿化升级改造工程,完成了聚龙大道西段绿化及人行道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被评为重庆市“园林式市街”,同时,完成了学府路、涞滩路等城市道路绿化工作,什字河、双丰河、大堰河园林绿化工程正稳步推进。
(三)净化工程。一是强化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园林设施的管护,及时更换破旧人行道、维护沥青路面及混凝土路面,设施维护率达99%;二是对新区城市道路、河流等共计130余万m2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并对环境卫生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清理陈年垃圾500余吨;三是大力开展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行了建筑弃土运输许可审批制度,规范建筑弃土处置行为,成效显著。四是加强新区弃土管理,规划了9个弃土场点,避免了乱到弃土行为。五是着力实施城市公厕、垃圾站、垃圾回收站建设,已完成区域公厕7个,石马社区、浙江公租房、太乙公租房、工业园区等区域公厕项目正加紧推进;配套新建成了垃圾站5座。
(四)亮化工程。先后启动实施了渝涪高速新区段南侧、太白大道沿线、聚龙大道沿线等区域重点楼宇的夜景灯饰工程,现渝涪高速新区段南侧重点楼宇、太白大道职教中心及卫校灯饰工程已全面亮灯;着力推进聚业大道、盘龙路南段(聚贤大道至聚源大道)、聚业大道复线、聚源大道西段(大耍坝污水处理厂以西)城市照明工程,逐步消除路灯照明盲区。
(五)便捷工程。新增了江南城区至新区干线公交线路,实现了江南城区四环路、三环路、滨江路等主干道全覆盖,并对新区内循环公交进行了优化调整,居民出行更为便捷。
综上所述,新区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各项建设管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希望您继续关注和关心新区建设发展,同时也欢迎您在新区投资置业,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关心支持下,新区建设发展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涪陵修滨江路占民房屋拆迁问题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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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发布单位:
涪陵区政府
来信内容:
涪陵修滨江路占民房屋拆迁问题
现涪陵长江大桥到李渡长江大桥路段因修滨江路占民房屋,给予赔偿是货币安置没人9万元,房屋580元一平方,门面按照580的单价上浮70%是980一平方,我们这个地方是否按照这个标准赔偿?我想问,我们实际经营证件齐全的和有证从来没经营过的,都是这个价格合不合理,现在要我们搬迁,这个价格去哪里买门面做生意?还有人口安置35000去哪里了?为什么要全村一起搬迁才有35000的安置,还要用于强制买社保?像我们这种部分搬迁的连35000都没有?为什么政府从来没有过说法?我们这次搬迁的具体实行文件又是什么?我们是农村户口,土地补偿也没有吗?还有我们是二次搬迁价格也是这样吗?
办理单位:
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办理结果:
高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你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南滨路二期征地拆迁适用标准问题
您所称的涪陵长江大桥到李渡长江大桥路段,我们理解应为南滨路二期,其征地拆迁补偿适用的政策文件为:涪府发【号、涪陵府发【2013】95号、涪陵府发【2014】9号、涪陵府发【2016】26号文件。这些文件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目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向被拆迁群众宣传解释,您也以在涪陵区公众信息网上查询。南滨路二期涉及龙桥街道辖区征地红线范围内的砖混结构农房补偿标准为580元/平方米,符合住房安置条件的货币安置价格为3000元/平方米。
二、关于农房转作生产经营性用房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二章 补偿”第十一条第三款“村民的住房改作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的规定,不存在您所说的农村村民住房有门面补偿之说,房屋补偿严格按涪陵府发【2013】95文件规定结构各类和标准予以补偿。
三、关于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的问题
涪府发[号规定: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剩余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个人。
涪陵府发[2013]95号规定: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5000元。具体的安置人数待区国土资源局与你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后确定,转非安置人员由你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分配方案确定后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确认。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地面积计算,南滨路二期涉及龙桥辖区征地红线内标准为15000元/亩,其中被征收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集体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和分配。
如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直接联系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向涪陵区国土资源局龙桥国土分局咨询,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我于日晚在天涯论坛上发过第一封紧急求助公开信,就在发帖后的6个小时,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的家园、养家糊口的经营了20年的榨菜、酱油加工厂被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委会干部及数百警察暴力拆迁。新区方面答应给60万的补偿。天啊,我们房子所在楼盘开盘价4400元/平方,补偿款不够买一套房子!现再次写信求助于你。
  一 、基本情况
  我叫王琳,女,43岁,农民。老公王敏菠,男,49岁,涪陵区第14中教育集团义和校区教师。我们夫妻住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和平居委会5组,在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和平居委会5、6组拥有两个共计1050平方米的合法产权生产厂房及住房,其中位于6组的房屋包括:榨菜池2个,共计78立方米;砖瓦房屋面积130平方米,专门从事榨菜半成品加工。位于5组的房屋包括:钢混结构榨菜厂房918平方米,榨菜池11个共计360立方米,。酱油灌装机器设备一套、桶装设备218个、生产灶两个。一楼、二楼从事榨菜半产品、榨菜酱油加工,三楼从事蘑菇生产加工。从1993年3月以来,我们合法经营,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凭。
  王敏菠(曾用名王明波)于1992年12月从当时的大堡村民委员会(现和平居委会)购买位于现和平居委会5组钢混结构榨菜厂房918平方米,依法上缴契税,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前妻刘应芳(现名刘映莉)是本村村民,他们购房后于93年3月把瓶装、小包装榨菜酱油率先推向市场。2005年王敏菠与前妻离婚,按照离婚协议,所有固定资产全部归我老公。
  二 、拆迁谈判情况
  2011年4月,涪陵新城区开始实施和平居委会5组地块的征地,用于“奥体中央公园”商品房开发。我们位于5组918平方米钢混结构榨菜厂房在被征地范围,当时给出的补偿价格是执行日起执行的“涪府发(号文件”规定的285元/平方米,因为我们不是本地村民,所以不能安置房屋,只能选择上浮70%的安置方案,即每平方米只能得到484.5元补偿安置价格,然后拆房走人。我们提出补偿安置过低,要求房屋按3000元/平方计价()赔偿315万元;榨菜池按600元/立方补偿(区政府补偿榨菜加工户新建榨菜池补助标准)计价25.8万元;生产设施、附属物补偿18万元;房屋地基建筑成本补偿20万元。合计要求赔偿378.8万元。安置自住房90平方米;安置女儿王蛟(一家三口)90平方米;安置女儿杨越60平方米;安置父母亲(没有房屋和宅基地)60平方米。理由是:
  1、中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的通知》{日中纪办(2011)8号}要求“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日)要求“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应按此要求尽快调整修订。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2、涪府发(号文件285元/平方米补偿标准是针对农民宅基地补偿,不适用我们的生产用房补偿。而且已经执行5年。
  3、要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性损失补偿和企业安置补偿。
  新区首先做我拆迁工作的是管委会副主任陈朝华,王敏菠一共和他谈话7次,他答应只给80万的补偿,拒绝给任何房屋安置。为顾全大局,我们由378.8万元的要求降为300万。其间,我们建议将位于6组的厂房一并拆除。国土人员与和平居委会干部在未通知我们参与的情况下,私自前往丈量房屋面积,直到26日凌晨被强拆时,我们也不知道丈量数据。
  第二个做我们拆迁工作的是新区拆迁办副主任唐方明,王敏菠一共和他谈了不下13次,他曾经答应给一部分房屋安置,补偿标准一度提高到120万元,但是由于其他领导拒绝答应,谈判毫无结果。为顾全大局,我们的要求再次降为200万元,同时提出多种补偿安置方案供新区选择:异地迁建榨菜厂;在新区任何一个地方给两亩地做补偿安置……其间,我们找过区委领导谢刚谈过一次,和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罗金福谈过4次.
  第三个做我们拆迁工作的是李渡派出所教导员段勇。那时,新区已给我们扣上了“钉子户”的帽子,把对我们的拆迁工作承包给李渡派出所,要它一包到底。王敏菠一共和他谈了6次,段勇曾经答应过:给120万元的补偿款,另按1500元/平方米价格购买安置房一套的条件。由于我们要求在120万元的补偿款外,另增加3套房屋安置的要求,谈判无果。在一次谈话中段勇曾经说“你不怕我们把你房子定为危房强拆了吗?”可笑的是房子真的“被危房” 强拆了,李渡派出所所长、指导员还是组织指挥者。
  需要说明的是一共谈判31次,全是接到通知后,王敏菠主动上门找领导谈,所有领导没有一个主动到我家谈过。由于涪陵区委副书记、新区书记李景耀下令只给80万,任何人不准逾越,所以每次谈判都泛泛而谈,草草收场。王敏菠考虑到我文化水平低,认知理解能力有限,和领导沟通能力不足,“怕秀才遇到兵”,给领导添麻烦,一直没有让我参与谈判。在谈判期间,新区管委会还通过教委威胁王敏菠,说我如果不配合拆迁,将把他调至边远山区任教。
  其间,在2011年10月新区管委会事先不通知我,就对我们的房屋强行断水断电,致使上百吨榨菜半成品无法启运。此外,鉴于谈判陷入僵局,我们决定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于今年9月21日向重庆市国土局提出行政复议,又于12月21日向涪陵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然而,正当我们依法维权时,令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我们的厂房和住房被暴力拆迁。
  三、黑夜下的暴力强拆情况:
  日晚上5点左右,几十位公安人员来到我们厂房,查看地形,熟悉环境。6时左右三个工作人员来到厂房张帖一张落款“日”、由涪陵区公安局、国土局出具的危房被强制拆除《通告》。王敏菠怀疑当晚要来强拆。马上给新区拆迁办付主任唐方明打电话,他否认当晚要来强拆。接着又打电话给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罗金福,得到的答复是不知道情况。我们于当晚10时左右在天涯社区重庆版向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涪风论坛我爱涪陵版向涪陵区委书记秦全敏分别写了紧急求助公开信,两封信都石沉大海,没有结果。给孙书记的公开信被屏蔽,直到强拆结束才恢复。
  26日接近凌晨4时,室外一片漆黑,王敏菠被砸门声、玻璃破碎声、厂房周围的呼叫声惊醒,随即看见窗子外面无数手电晃动,王敏菠马上拨打110报警:“有人打砸抢我的厂房”。110接线员说:“你仔细看是不是警察,如果是,就不用报警了,因为涪陵这边大批警察赶过来了,哪里警察抓警察的呢!”王敏菠走出卧室来到客厅,窗子外面的阳台上站了拿着手电的十几个涪陵新区管委会干部,同时4、5个干部企图砸破防盗门进入,他高声质问:“你们是国家干部、政府工作人员,凭什么打砸抢我的厂房?”这时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罗元虎回答我:“王敏菠:你的房子被鉴定为D级危房,被强制拆除,请你立即出来”。王质问:“我的厂房什么时候被鉴定为危房?谁鉴定的?依据在哪里?就即使是危房,产权人丧失权利了吗?我是房屋产权人,怎么什么都不知道?《行政强制法》规定有7天告知期限,你们说拆就拆?”接着新区拆迁办付主任唐方明来到窗前,他说:“王敏菠你出来,你一人改变不了当前的局面,我们一共有5、6佰人,涪陵那边的警察还在赶过来……”他考虑再三,害怕被活埋在废墟里,主动走出房门。
  来到屋外,只见一台大型挖掘机停在房子左侧,挖铲搁置在房子上,房子前的坝子站满了警察和新区干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万代红、罗元虎、陈朝华、罗金福以及新区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都来了,做我们拆迁工作的李渡派出所所长王正勇、教导员段勇以及该派出所全部警察都在。王正勇搜缴了王敏菠的照相机,他被十几个人强制带离至距房子100多米外的拐角处。
  这时听到挖掘机机器巨大的轰鸣声、挖掘硬物声以及砖块垮塌声交织在一起,挖掘机从房子左侧下手开始拆房。数十个新区干部将他团团围着,不准移动半歩,他想蠕动一下看看房子消亡的过程,被大声呵斥。王敏菠质问道:“房子是我的,我连看她被强拆的过程的权利都没有?”这时的天还是一片漆黑,左侧下南北快速路侧边停满各式各样的车辆,一队大约新增的100多人的警察齐歩开了过来。我看见自己的房子被挖掘机一铲一铲的吞噬,嚎啕大哭,大叫“我要回家!”,王敏菠凄然泪下,我们两人相拥而泣,凄惨动人。许多拆迁干部也为之动容。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拿我的物品!”我突然向自己的家跑去,数十个干部紧追不舍,在我靠近房子时,挖掘机依旧挖掘,砖块四处飞溅,数十个警察将我像猪一样拖离,并带上手铐。我高喊“我要上访,我要控告你们暴力强拆!”新区公安处政委彭世军大叫“你要告,我弄死你!”旋即我被带上手铐押送至涪陵区龙桥派出所,被控私闯警戒线、袭警、危害公共安全等多项罪名,滞留派出所7个小时之久。与此同时,新区公安处政委彭世军和另外几名警察分别将王敏菠及我哥哥强行推上警车,带至李渡派出所,近十个警察参与搜身,将他们的手机照片进行删除。待他们返回原地,我们的家园和厂房已被夷为平地,变成了一片瓦砾,强拆人员已扬长而去。
  四 强拆后的现状
  今天,我们厂房在诉讼程序中被强拆,强拆前有两个多月已经没有与我们洽谈拆迁问题,强拆后,我们至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什么单位鉴定为D级危房,鉴定书在哪里?暴力强拆后一直不理不睬,直到元旦,没有一名工作人员上门安抚我们,更没有任何善后措施。我们的家园没有了,我们的厂房没有了,我们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偿。现在政府不是积极善后,而是给我们不断施压,全面调查我们家族的情况,找“短处”,甚至纪委、检察院出面约谈不是党员、干部的王敏菠,逼他交代所谓的“问题”。同时,新区政府做假材料上报,写好不利于我们的假笔录,找人签字(被记者发现)。此外房子一是没有丈量完,二是原来丈量的数据也不认可了。当晚王敏菠完全可以不出房门,以死相逼,甚至自焚。王敏菠也阻止了老婆、母亲的过激行为,力求避免伤忘事故出现。近几天我们也拒绝了新闻媒体的釆访报道,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想再一次把涪陵乃至重庆推向风口浪尖。又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爷爷王次荣、舅公文德英都是是地下共产党,为革命事业和涪陵的解放流血牺牲。作为革命的后代,我们永远相信党,永远听党的话,尽管下面的有些官员胡作非为,一手遮天,就连去区信访办上访都不接待!但是我们相信孙书记你一定会主持公道的!所以,万般无奈下,只好再次求助。联系电话
  投诉人:王琳
楼主发言:25次 发图:5张
      
  打牌的时候我给他说一声。  
  楼主,你所言属实吗?  首先,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是拆迁人员不知多少次和你联系,上门约谈,你要么不理会,要么漫天要价;  其次,奥体项目覆盖的面这么大,为什么其他人都能够接受赔偿政策,你却一直不依不饶,从来拆迁都只有不亏待群众的,哪有光凭拆迁就想一夜暴富的?  再次,房子被测量为D级危房,是根据其结构、建筑年限等各方面因素测定的,本来你的榨菜厂房早已达到危房级别,一直没有进行拆危,正好碰到城市开发而已,而且村社反映经常有小孩在里面玩耍,相当危险;  另外,拆迁现场,你不断干扰执法,只能通过必要措施保障人身安全。
  楼上的,拆迁狗,你要狂吠了!
  以上所言句句属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拆迁狗,你要再狂吠,我将所有录音录相向新闻媒体曝光!
  @wmbabcd
16:14:00  以上所言句句属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可见你这为人师表的素质,我们就事论事,有本事去查你的逃债记录,做人完全没有诚信,什么故事编不出来!!!!
  说实话现在有些人想靠拆迁致富的思想应该改改了  不过政府在拆迁问题上千万要谨慎对待,不能使用武力和暴力,该给的钱一定要给足。
  估计楼主是漫天要价 别人拆迁户都能接受 为嘛子你不能接受
想一夜暴富嗦 在这里乱叫
  @wmbabcd
16:12:00  楼上的,拆迁狗,你要狂吠了!   -----------------------------  可见你这为人师表的素质,我们就事论事,有本事去查你的逃债记录,做人完全没有诚信,什么故事编不出来!!!!
  真心不知道有些人前面还说要求赔偿的是120万,网上有记录,铁证如山,现在又说什么一平方3000元,要求315万,而且安置多少多少人  你要不要脸啊!?    原文链接:/post-45-.shtml  网友们自己看,看看楼主是什么虚伪的人
  原文链接:/post-45-.shtml  34-36楼,楼主,你也不用想去删帖什么的,我这里有截图
  哎,我们大家都拆迁了,你就不要闹了嘛,你欠起那么多钱都没有还,无非是想在拆迁中多捞点罢了,你这样只能被当作钉子户,钉一段时间就够了嘛,还好我不是你一家人的哟,要是的话传出去好丢脸哟!想起人家一提到我就会说我屋是钉子户,我脸都丢尽了。给你娃儿这些积点德嘛,我才不想以后别人说我是个混球!自己见好就收才是真的!
  楼主,你自欺欺人,前面曝光你,说你要价500万,自己不承认说是120万,今天怎么原形毕露了。  现在在李渡,奥体中心前段时间清水商品房也才3000多一平,最近才4000,莫说本来危房就该拆了,就算不是危房,值这个价吗,你自己贴了图的,把这个房子最好的墙体部分都贴出来,大家明眼人看不到是什么房吗?
  D级危房,该拆,没评定别个怎么会去拆房子哟,发帖子的人怕是打胡乱说哟……
  不能以房屋的价值论赔偿,真正值钱的是土地。政府搞拆迁也是为了土地。呵  
  如果不是为了土地,你房屋再危也没人管。呵  
  奥体中心,本来就是社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是以后城市居民锻炼身体,运动休闲的场所,你不是说只要不是公益事业,开价一个亿都可以吗?  装,假惺惺的
  我们家被强拆好久了,能怎么办呢。。。
  土地资源极其有限,尤其是城市的土地资源,更为珍贵。政府每年靠卖地赚了很多钱。  
  ……是欠了一屁股债还不起了,想坑政府吗?……
  强拆就是政府的圈钱手段。  
  厂房什么时候被鉴定为危房?谁鉴定的?依据在哪里?就即使是危房,产权人丧失权利了吗?我是房屋产权人,怎么什么都不知道?《行政强制法》规定有7天告知期限,你们说拆就拆?
  政府赚的都是昧心钱。繁华体面的背后是贪婪与无耻。  
  奥体中心和“奥体中央公园”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体育设施,后者是商品房开发,它们分别位于公路两侧,不是同一地块。我的房子是位于奥体中央公园,属于商品房开发。
  关于谈判情况和要价情况,上面写得详细。拆迁狗一派胡言。
  @高尚人士
16:41:00  强拆就是政府的圈钱手段。  来自UC浏览器  -----------------------------  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对楼主实施的是拆危,跟所谓的强拆完全是两码事。  再说,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土地,如果一个地方所有人都像楼主那样狮子大开口,城市建设怎么推进呢?  开发区本身是一片农村,交通不便,生产力水平落后,更不用说科教文卫这些公益事业,需要大家支持和理解的  城市建设的过程,都会尽量要保障群众利益,改善人民的生活,并不是为了去进行所谓的“圈钱”
  强拆是否合法,换句话说,该走的法律流程是否走完,这是需要定性的。而且涪陵12年房价是什么标准,08年是什么标准,大家心里都有数,拿几年前的标准来定义赔偿,真是想的出来。  还有,人家楼主是否欠债,该房是否危房,很所谓强拆屁关系都没有。  楼上那些回帖的,以知道内情的身份来混淆视听,其实正好来了个此地无银三百两。  土地财政全国都是,我可以理解,但是你吃嘎嘎的时候还是给人家留口汤撒,想把好的都吃干净。我只想说,呸!!!!  我这个旁观者都看不下去了。  
  @wmbabcd
16:47:00  奥体中心和“奥体中央公园”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体育设施,后者是商品房开发,它们分别位于公路两侧,不是同一地块。我的房子是位于奥体中央公园,属于商品房开发。   -----------------------------  李渡不是北京,出让土地那点钱能够对群众进行补偿和安置都很不错了,根本就不够支撑建设需要,所以才引入企业共建的机制,而企业的商业行为首先要保障自身运转,盈利,才能拿出资金进行建设,为什么楼主,你在考虑问题的时候不能站在他人位置上想一想??  如果新区的建设精力全部耗在征地拆迁上,不能够培养出产业,不能带动人气,不能提供就业,新区那么多为新区建设付出的群众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新区本身就是丘陵地带,开发难度就很大,交通、市政等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相当缺乏,所以在保证不亏待群众的基础上,对群众进行适当补偿,已经是尽最大努力了,又如何支付得起你开的天价?
  @勃立举
17:00:00  强拆是否合法,换句话说,该走的法律流程是否走完,这是需要定性的。而且涪陵12年房价是什么标准,08年是什么标准,大家心里都有数,拿几年前的标准来定义赔偿,真是想的出来。  还有,人家楼主是否欠债,该房是否危房,很所谓强拆屁关系都没有。  楼上那些回帖的,以知道内情的身份来混淆视听,其实正好来了个此地无银三百两。  土地财政全国都是,我可以理解,但是你吃嘎嘎的时候还是给人家留口汤撒,想把好...........  -----------------------------  你不用把人都想得这么坏,大家都是普通老百姓,只是看站在哪个层面上看待问题
  狮子大开口?我要价多少?你们给多少?
  聪明的人,就不会去丁在那里。于人于己都没好处,或是你漫天要价捏造事实,或是你受害了,那都是你没事找事!!!真新不相信政府拆了那么多家就亏着你这一家人了!
  只怕楼主是有一个等国家赔钱发财的人哦~~~现在的人都精明了,没得哪个是吃亏了的,为什么其他的人都接受了政府的赔偿,签订了赔偿协议???未必别个莽迈,那是因为确实政府的赔偿是合理的,能让人接受的。你这种狮子大开口,太要不得了。
  这个说的很正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土地,如果一个地方所有人都像楼主那样狮子大开口,城市建设怎么推进呢?
  记号。  
  拆迁也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  
  @漂亮的钢笔尖 39楼   记号。  -----------------------------  城市发展要土地,就该给285元/平方米?
  @竹易玲紫 38楼   这个说的很正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土地,如果一个地方所有人都像楼主那样狮子大开口,城市建设怎么推进呢?  -----------------------------  城市发展要土地,就该给285元/平方米?
  @勃立举 32楼   强拆是否合法,换句话说,该走的法律流程是否走完,这是需要定性的。而且涪陵12年房价是什么标准,08年是什么标准,大家心里都有数,拿几年前的标准来定义赔偿,真是想的出来。  还有,人家楼主是否欠债,该房是否危房,很所谓强拆屁关系都没有。  楼上那些回帖的,以知道内情的身份来混淆视听,其实正好来了个此地无银三百两。  土地财政全国都是,我可以理解,但是你吃嘎嘎的时候还是给人家留口......  -----------------------------  谢谢你的客观、公正!
  @勃立举 32楼   强拆是否合法,换句话说,该走的法律流程是否走完,这是需要定性的。而且涪陵12年房价是什么标准,08年是什么标准,大家心里都有数,拿几年前的标准来定义赔偿,真是想的出来。  还有,人家楼主是否欠债,该房是否危房,很所谓强拆屁关系都没有。  楼上那些回帖的,以知道内情的身份来混淆视听,其实正好来了个此地无银三百两。  土地财政全国都是,我可以理解,但是你吃嘎嘎的时候还是给人家留口......  -----------------------------  你这个观点我支持!这个我得顶!楼上很多确实是拆迁办的媒子。就是论事,虽然我也很反感漫天要价的,但我觉得这次这个补偿金太低了,现在农村自建砖混结构房子土建成本都要超700元每平方。还根本不含基础和土地。
  @鼎尊2012 46楼   你这个观点我支持!这个我得顶!楼上很多确实是拆迁办的媒子。就是论事,虽然我也很反感漫天要价的,但我觉得这次这个补偿金太低了,现在农村自建砖混结构房子土建成本都要超700元每平方。还根本不含基础和土地。  -----------------------------  谢谢你的理解!
  @wmbabcd 49楼   谢谢你的理解!  -----------------------------  不客气,支持你合理合法的维权。
  当时给出的补偿价格是执行日起执行的“涪府发(号文件”规定的285元/平方米,因为我们不是本地村民,所以不能安置房屋,只能选择上浮70%的安置方案,即每平方米只能得到484.5元补偿安置价格,然后拆房走人。  这个才是矛盾关键!  285元的价格,亏你们想得出来!  重庆很多地方的拆迁,都是一个平方旧房还一个平方的新房。不要房子的,就按照新房的最低价格给钱!
  半边户口,居然有130和918平米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本身就有问题?  
  @wmbabcd 5楼     -----------------------------  这个房子怎么就成了危房了?  拆迁猫腻多,所有的强拆,那里面的差价,不仅仅是政府一级得吃,参与拆迁的部门都有搞头的!
  @极限2049 52楼   半边户口,居然有130和918平米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本身就有问题?  -----------------------------  只要有合法确权的证件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你质疑是如何取得合法证件的过程你只有像确权发证机关咨询,如你觉得有违法行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啊。这跟这次拆迁有什么关系。
  这事你在重庆天涯吼,作用不大,不如找《南方周末》试试?
  归儿,你个人在这里漫天要价。弄得大家都着滞后安置。MP你恩是以为你是老师黑不得了所!一天不好好教书育人,挖空心思想搞点歪歪钱,你可耻不  
  发到天涯杂谈去吧。
  回复@鼎尊2012  @极限2049 52楼   半边户口,居然......  ----------  不是没有关系,有因才有果,村民宅基地的审批是很严的,如果是村社集体用地,政府有权收回,到时候可能你就得不到那么多钱了!  
  合计要求赔偿378.8万元。安置自住房90平方米;安置女儿王蛟(一家三口)90平方米;安置女儿杨越60平方米;安置父母亲(没有房屋和宅基地)60平方米  哎,为什么我不是拆迁户。。。。。。  一家被拆,全家安置,一劳永逸啊~~~
  王老师(王敏菠),我是你曾经教过的千千万万学生中的一员,你肯定不记得我了,但是我还记得你,你曾经在讲历史课时,讲到那些为人民的利益可以抛头颅撒热血的人时,总是很激昂!现在这种事情发生到你生上了,你该如何去选择?以后马鞍发展好了,受益的人会是谁?还是你、我、还有我们的子孙!对吗?  至于国家赔钱,差不多就行了,社会的发展要进步,你这样闹起,阻挠了社会的发展,我想你也不想以后你的学生在教人家历史课时,念道你的名字吧?  你曾经教过的2002级学生
  动用国家机器对付一家人,是一个多么能干的政府啊!
  @青菜头A 60楼   王老师(王敏菠),我是你曾经教过的千千万万学生中的一员,你肯定不记得我了,但是我还记得你,你曾经在讲历史课时,讲到那些为人民的利益可以抛头颅撒热血的人时,总是很激昂!现在这种事情发生到你生上了,你该如何去选择?以后马鞍发展好了,受益的人会是谁?还是你、我、还有我们的子孙!对吗?  至于国家赔钱,差不多就行了,社会的发展要进步,你这样闹起,阻挠了社会的发展,我想你也不想以后你的学生在......  ------------------  啥子啥子哟!可耻的是那些人,历史自有公论,劝有的人不要把坏事做绝了,顺便转一段话,你们看看是哪个干的:拆人房子、流人婴儿、挖人祖坟、掀人摊位、 Sha Ren 抢尸、收刮钱财、 Tan Wu 腐化、挥霍浪费、飞扬跋扈、卖国求荣、践踏宪法、强制洗脑、谎话连篇、篡改史书、严刑逼供、乱杀无辜、指鹿为马、为虎作伥、焚书坑儒、破坏文物、毁坏森林、污染环境。。。。。。。。
  @愁在花溪 51楼   当时给出的补偿价格是执行日起执行的“涪府发(号文件”规定的285元/平方米,因为我们不是本地村民,所以不能安置房屋,只能选择上浮70%的安置方案,即每平方米只能得到484.5元补偿安置价格,然后拆房走人。  这个才是矛盾关键!  285元的价格,亏你们想得出来!  重庆很多地方的拆迁,都是一个平方旧房还一个平方的新房。不要房子的,就按照新房的最低价格给钱!  -----------------------------  谢谢你的友情支持!
  @李林燃2011 61楼   动用国家机器对付一家人,是一个多么能干的政府啊!  -----------------------------  谢谢了!我们真的太无助了!
  @cqkxzh2012 62楼   啥子啥子哟!可耻的是那些人,历史自有公论,劝有的人不要把坏事做绝了,顺便转一段话,你们看看是哪个干的:拆人房子、流人婴儿、挖人祖坟、掀人摊位、 Sha Ren 抢尸、收刮钱财、 Tan Wu 腐化、挥霍浪费、飞扬跋扈、卖国求荣、践踏宪法、强制洗脑、谎话连篇、篡改史书、严刑逼供、乱杀无辜、指鹿为马、为虎作伥、焚书坑儒、破坏文物、毁坏森林、污染环境。。。。。。。。  -----------------------------  谢谢你的慷慨激昂!
  @青菜头A 60楼   王老师(王敏菠),我是你曾经教过的千千万万学生中的一员,你肯定不记得我了,但是我还记得你,你曾经在讲历史课时,讲到那些为人民的利益可以抛头颅撒热血的人时,总是很激昂!现在这种事情发生到你生上了,你该如何去选择?以后马鞍发展好了,受益的人会是谁?还是你、我、还有我们的子孙!对吗?  至于国家赔钱,差不多就行了,社会的发展要进步,你这样闹起,阻挠了社会的发展,我想你也不想以后你的学生在......  -----------------------------  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是谁,你比我清楚!
  楼主加油,千万不要放弃
  孤单de麦克风, 蓝玫瑰1号 ,西春海棠 ,肥肉不多_13 ,路南桥北 。  你们这几位,起码有四个都应该是所谓的舆论引导员,我中肯的提出自己的建议:  1、名字取得不错,不像那种以前用字母加数字来取名的一看就太明显的五毛,请继续保持  2、最大的破绽就是ID全是新注册的,同时回帖基本也只在关注楼主这一个帖子,太不专业了撒  3、其实整件事情,如果是楼主在乱说,最好就是以官方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是否危房,是否走了相关的法律流程,堂堂正正,讲道理的人自然会站在正确的一方  4、其他的不说了,做一个坦诚布公的部门,其实我是拍手称赞的,太下作的方式还是少来点吧
  @青菜头A 60楼   王老师(王敏菠),我是你曾经教过的千千万万学生中的一员,你肯定不记得我了,但是我还记得你,你曾经在讲历史课时,讲到那些为人民的利益可以抛头颅撒热血的人时,总是很激昂!现在这种事情发生到你生上了,你该如何去选择?以后马鞍发展好了,受益的人会是谁?还是你、我、还有我们的子孙!对吗?  至于国家赔钱,差不多就行了,社会的发展要进步,你这样闹起,阻挠了社会的发展,我想你也不想以后你的学生在教人家历......  -----------------------------  这个不肖的无耻之徒是哪个娘胎里掉下来的?
  @勃立举 69楼   孤单de麦克风, 蓝玫瑰1号 ,西春海棠 ,肥肉不多_13 ,路南桥北 。  你们这几位,起码有四个都应该是所谓的舆论引导员,我中肯的提出自己的建议:  1、名字取得不错,不像那种以前用字母加数字来取名的一看就太明显的五毛,请继续保持  2、最大的破绽就是ID全是新注册的,同时回帖基本也只在关注楼主这一个帖子,太不专业了撒  3、其实整件事情,如果是楼主在乱说,最好就是以官方形式进......  -----------------------------  真的感谢你,有良心的人!
  @云上的vincent 70楼   这个不肖的无耻之徒是哪个娘胎里掉下来的?  -----------------------------  我们太难了!感谢你!
  @勃立举
17:00:00  强拆是否合法,换句话说,该走的法律流程是否走完,这是需要定性的。而且涪陵12年房价是什么标准,08年是什么标准,大家心里都有数,拿几年前的标准来定义赔偿,真是想的出来。  还有,人家楼主是否欠债,该房是否危房,很所谓强拆屁关系都没有。  楼上那些回帖的,以知道内情的身份来混淆视听,其实正好来了个此地无银三百两。  土地财政全国都是,我可以理解,但是你吃嘎嘎的时候还是给人家留口汤撒,想把好...........  -----------------------------  說得在理,支持
  @勃立举
9:54:00  孤单de麦克风, 蓝玫瑰1号 ,西春海棠 ,肥肉不多_13 ,路南桥北 。  你们这几位,起码有四个都应该是所谓的舆论引导员,我中肯的提出自己的建议:  1、名字取得不错,不像那种以前用字母加数字来取名的一看就太明显的五毛,请继续保持  2、最大的破绽就是ID全是新注册的,同时回帖基本也只在关注楼主这一个帖子,太不专业了撒  3、其实整件事情,如果是楼主在乱说,最好就是以官方形式进行信...........  -----------------------------  就是說嘛
  @linghan521 73楼   說得在理,支持  -----------------------------  谢谢好心人!
  支持樓主討回公道
  S大哥佬:1月10日,南周报社外数名抗议者被带走,扩散!
  关注中。。。。。。。。。。
  @wmbabcd 75楼   谢谢好心人!  -----------------------------  支持楼主合理合法维权.
  @wmbabcd 75楼   谢谢好心人!  -----------------------------  楼主,维权进展怎么样?希望你合法维权,你也不要漫天要价。
              
  @勃立举
17:00:00  强拆是否合法,换句话说,该走的法律流程是否走完,这是需要定性的。而且涪陵12年房价是什么标准,08年是什么标准,大家心里都有数,拿几年前的标准来定义赔偿,真是想的出来。  还有,人家楼主是否欠债,该房是否危房,很所谓强拆屁关系都没有。  楼上那些回帖的,以知道内情的身份来混淆视听,其实正好来了个此地无银三百两。  土地财政全国都是,我可以理解,但是你吃嘎嘎的时候还是给人家留口汤撒,想把好...........  -----------------------------  @linghan521 73楼
11:27:00  說得在理,支持  -----------------------------  ------------------------------------  -------------------------------------  ---------------------------------
  政府应该让利于民, 这样一切事情都好办。
  王老师,你的问题解决了吗?知道从井冈山下来的人的厉害了吧。请你认真理解“打土豪,分田地”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和实际效果。
  我始终认为,只要有80%以上的拆迁户接受了赔偿安置方案,这个方案就是合理的。所以对楼主的说法做法不以为然。
  这么久了,还没有解决吗?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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