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保厅公司方降龙调哪里任职?

省环保厅召开长江经济带环境管理转型研究调研座谈会
信息来源:省环科院、省环保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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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下午,长江经济带环境管理转型研究调研座谈会在马鞍山市召开,省环保厅副厅长罗宏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我省部分高校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及芜湖、滁州、马鞍山市环保负责人等参加了此次座谈,座谈会由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方降龙主持。
&罗宏副厅长在座谈会上强调长江经济带环境管理转型是形势发展的需要,环境管理转型是实现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必要手段。当前的很多环境问题是&先污染后治理&路径带来的后果:环境管理和执法难度大,没有环境准入,企业先天不足,后期运营过程中不断提标改造;项目已落户,但并没有履行环评手续;环保部门工作被动,甚至成为地方发展的对立面。环保部门应争取主动,抢占先机,跳出环保部门层次,在更高层面上思考安徽的发展问题,找到双赢的切入点,即要实现生态保护,又要找到绿色发展的道路和渠道。
关于长江经济带环境管理转型政策研究,罗宏副厅长指出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要体现个性化和共性化。长江经济带环境管理转型政策研究,不仅要反映环境管理中的共性问题,而且还要重点把握长江黄金水道特有的环保问题,如岸线管理、饮用水源地和沿江湿地保护等。二是前段和后段要做深。前段要详细梳理长江经济带目前的环境现状、沿江两岸排污口分布、污染物排放、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水源地布局等情况。后段政策建议要打&组合拳&,要有经济、法律、技术手段,不能只有管理手段,要具体到产业布局优化、具体到经济措施、具体到行政政策,细化到可操作的措施,既要考虑环境准入界定,又要有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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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技术支持:安徽省环境信息中心 安徽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联系电话:5 传真:1
备案编号:皖ICP备号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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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41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我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需具备《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环发〔2013〕78号)中规定的条件。外语不作要求。 二、晋升年限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市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附件1,不接收单面打印件),每份表均需贴本人1寸近照。 (三)《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律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 (四)《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各1份。 (五)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应填写《安徽省职称计算机免试审批表》(附件5),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任现职后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均需提供原著、原刊)。 (七)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及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还)。 (八)免冠1寸近期正面照片1张(资格证书备用)。 (九)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外,报送的其他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并使用规范的档案材料盒报送,每盒封面帖上“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附件6)。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报送材料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6日(工作日)。 (二)评审材料报送至省环保厅人事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新区怀宁路1766号6楼)。 五、特殊情况换证事项 对1995年以前经安徽省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进行更换资格证书(仅此一次)。需更换资格证书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务资格证书更换申请表(附件7)。 (二)当年申报该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 (三)需更换的资格证书。 (四)免冠1寸近期正面照片1张。 六、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严把参评材料审查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联 系 人:魏&& 伟 联系电话:6
附件: &&&&&& &&&& &&&& &&&& &&&& &&&&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16年6月29日
&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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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技术支持:安徽省环境信息中心 安徽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联系电话:5 传真:1
备案编号:皖ICP备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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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境管理重点问题及政策法规研讨会在我院举行
  1月31日,安徽省环境管理重点问题及对策法规研讨会在我院举行,原省人大副主任、安徽省循环经济研究院院长季昆森,省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余焰炉,省环保厅副厅长殷福才,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制处调研员黄显鸿,省环境科学院院长方降龙,安徽省循环经济研究员鲁强,合肥市政府秘书六室主任杨晓权,合肥健友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健,中国科学大刘桂建教授、曾建雄教授出席研讨会。   我院院长宋伟、院长助理周兴国、综合办主任王强、环境政策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任冲副教授,以及我院博士生、绿色MPA班学员代表参加了会议。宋伟院长主持会议。  季昆森院长在致辞中对我院教学科研工作给予的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环境管理重点问题及政策法规”这一主题,他表示研讨会邀请了各级专家领导教授共同研讨环境重点问题,真正做到了理实交融。他指出环境问题抓好主要矛盾是关键,环保需要全民行动,他号召大家要系统谋划,协同作战,推进公众参与,让社会公众成为环境质量改善行动的参与者、践行者、见证者、享受者,合理引导社会公众的环境预期,增加认同感,最大程度地形成环境保护的统一战线,坚定不移地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发展实践。同时,他还特别强调了环保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探索建立媒体、社会、公众之间的有效协同、良性互动关系,并希望与我院通力合作,共同研究环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规。  余主任全面回顾了近年来安徽省环保工作取得了成效,“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环保优先,优化经济发展,加大结构和环境治理的力度,安徽省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总体趋好,环保工作对保障安徽省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余主任也指出了农业环境正面临一系列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提出了坚持环保优先,防治并存,改进投入产出结构,以提高环境治理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发展思路,希望能与我院就相关议题共同研究,为安徽省的环保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殷副厅长介绍了生态环保机制体制改革主要内容以及近期党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指出了安徽环境管理重点问题,通过分析新常态下的环境保护形势,对新常态下环境法规政策进行了思考,对我国“十三五”环境法规政策工作思路进行了展望。同时也希望省环保厅与我校共建的“环境政策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能够开展更多的类似活动。  宋伟院长表示环境问题、气候变化相关的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日益引起各级领导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科大多年来在安徽省政府人大,环保厅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科大的师生们在环境政策管理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工作,希望公共事务学院的教育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地方,为经济和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做出新的贡献。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环境规制、技术创新、环境规划、环境预警等一系列管理体系以及制定环境政策法规等问题各抒己见,并结合实际工作展开热烈研讨,踊跃发言,为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建言献策。同时,与会专家学者纷纷表示希望中国科大公共事务学院为安徽省发挥智库作用,构建环境管理知识共同体,建立话语交流体系,结合交叉学科的优势,协同创新构建安徽省环境研究范式,  此次研讨会为专家学者在进一步深入研究安徽环保事业提供了参考,为促进新常态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之路开启了探索之路。中国科大公共事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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