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协议上有父亲和女儿的名字,女儿不同意办房产证,老人想卖房子老婆不同意分

拆迁协议上的名字是以后房产证的名字?_百度知道老人把房子卖给我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同意卖房子。签字的协议书有效么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房产证是老伴的,老伴去世了,因为凑医药费,母亲和孩子协商吧房子卖给其中一个子女,房子还没过户,并且签字说不要此房,并且母亲收到房款,已经过去十年,现在房改 其中两个要反悔,请问如果打官司他们有胜算么
爷爷共有6个子女,老人一直和大儿子同住,房子的所有权是爷爷,老人在80多岁的时候立遗嘱要把房子留给大儿子,是有公正人员在场,其他五名子女没在场的情况下立的,现在爷爷去世但是奶奶健在,大儿子可以把房子的所有权过到他的名下吗,其他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老人的房子?
在老人健在的情况下,其中一子女在未经其他子女的同意,私自将公房房契转成自己的名字,数年后房屋拆迁,现这一子女已经将公房购买成自己的私房
一方老人过世,另一方老人健在,共有2套房产,2个子女,其中一套房产购买款是一个孩子出的,但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现在老人想把2套房产都过户给出钱的孩子名下,能过户吗?必须要经另一个子女签字同意吗?
10年前卖的房子,丈夫不同意卖,一直未过户,协议夫妻一方签字,有效吗,法院会支持吗
您好!我父母有一套房产想转为我名下,需要其他的兄弟姐妹签名同意吗?
父母房子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签字要公正吗?办理过户需要那些资料
请问一下,父母私下将房子无条件的过户给其中一个儿子,为避免去世后子女纷争,父母私下写了说明,说房子是卖给儿子的。但是这个字据没有公证。父母去世以后会跟其他兄妹产生法律纠纷吗?
父母单位公房还建安置购3套经济适用房,父母健在有6个子女,4男2女,两个已分户给2个户口在安置区的儿子,现就第3个房子,由长孙出资,且已申报材料是长孙名字并签撤迁协议,若写全家协议给户口不在此处长孙所有,有法律效力吗?若有效,除父母和子女都签字外,还需子女配偶签字吗?还是只需户口在安置区子女的配偶签字就可以了,还请教有其他说明好办法没?目前房已下证没下来谢谢!
我们有姐弟4人,平时对父母也都尽自己的照顾义务。5年前我父亲去世,父母拥有一套价值90万的商品房。而最近我母亲欲将自己的住宅过户给我的小弟,而我和我大姐都不同意。请问下,在我和我大姐都不同意的情况下,母亲可以私自把房子过户给我小弟吗?麻烦您了,请给我解释下。谢谢
我哥哥在我们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叫年老一个的父亲吧房子过给他,现在这个房子是我哥哥一家在住,父亲不和他们住在一起是我找的地方给他住,我父亲年纪大不清楚情况听他说了就去办理手续了,事后我和妹妹门才知道,我想问下这个情况是否事先需要其他子女签字认可才能过户?具体流程应该是怎样的?请告知,谢谢您目前所在的位置: & &: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028- 投稿QQ:6683184&新闻资讯订阅
产权证上写着儿子的名字 儿想卖房父不同意
华西都市报
当年为儿子买房如今想要回有点难
最近,因为一套房子,成都市民晏先生和儿子的关系闹僵了。原来,当初买房时,儿子17岁,房产证上登记的也是儿子的姓名。现在,儿子想要卖掉,可父亲不同意。
儿想卖房父不同意
晏先生家住双流,家中有一独子。1998年,在儿子17岁时,晏先生就为他在成都购置了一套129平方米的房子。“我也只有一个儿子,当时是想到将来给他结婚用,同时也算我们留给他的一份家产。”晏先生前后花费了30多万元。
随后,儿子结婚生子,和亲家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中。然后,儿子搬去华阳,这套房子用于出租,租金也是儿子在收。几个月前,为了孙女将来的就学考虑,儿子希望卖掉房子,再在成都重新买一套。
可是,晏先生认为,如果卖掉再买一套,新买的这套房子将变成儿子和儿媳的共有财产,“我希望房子是我们留给儿子的遗产。”
双方协商3次,方案一是房产证上写上父亲的名字;二是钱算借给儿子儿媳,不需要支付利息;三是把当年买房子的钱退给父亲。可都没达成一致。
现在,晏先生的儿子对于此事的态度是:不卖、不租、不住。而晏先生则希望拿回产权证,如若不行,则会求诸法律。
律师:要回房子很难
就此案例,华西都市报记者咨询了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敏。她认为,从法律上讲,这应该算作一种赠与行为。产权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姓名,第三方的买房人可以直接跟他买卖房子。
如果晏先生走司法程序,想要收回房子很难。“如果想要避免类似的纠纷,在买房的时候,需要在产权证上写上父母的姓名。”江敏说。
财产登记女儿名下父母离婚时咋判?
近日,雅安中院二审判决一起由离婚引发的母亲状告女儿的房产纠纷案。
朱富贵与杨华原是夫妻,朱小红是两人的女儿。2003年5月,朱富贵夫妇共同出钱,以女儿名义购买了一块土地。2003年10月,夫妻俩出资修建了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上写的都是女儿的名字。
2008年3月,老两口协议离婚,并注明:房屋所有权证名义上虽是朱小红,但该房屋其所有权及门面租金收益等,自协议和财产确认书的签订而明确归杨华所有。随后,3人共同签订了夫妻婚前财产确认书一份,其中注明有争议的房屋属二人婚前共同财产,在本次离婚财产分割中,该房屋产权归杨华所有。
2010年5月下旬,杨华与女儿女婿产生纠纷。杨华与女儿因房屋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归
其所有。朱小红则认为房屋应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自己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获得了相应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本案的处理,在审理过程中曾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
房产应为女儿所有
父母出资以子女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子女的,其产权只能属于子女。子女是唯一的法定所有人,作为父母也不得侵犯。同时,父母以子女的名义购房,并将房屋产权无偿登记在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已经成立。
第二种意见:
房产应为父母共同财产
虽然房屋权属登记在女儿名下,但该房的实际出资及修建均为父母,房子应
该属于老两口的共同财产。依据“离婚协议书”及“夫妻婚前财产确认书”,房屋已明确约定归母亲所有,现母亲请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并请求将该房屋权属登记过户到自己名下,其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
第三种意见:
房屋产权应属双方共有
原、被告是亲生母女关系,双方原来关系一直较好。在本案处理过程中,法官基于当事人间的亲情关系,没有简单的依据产权证书或当事人间的约定,认定房屋归母亲或者女儿所有,而是从房产的来源,及房屋的居住使用情况来综合认定,符合实际。既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也有利于维护原有的亲情。
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都判定母女共同拥有登记于女儿名下的房产。
Editor:成房网(),成都房产信息网。
发布一条新评论:
我来评论...
搜二手房:&
搜出租房:&
周点击月点击周(顶)月(顶)
房产资讯新盘促销楼市快递市场动态
2016年生肖运程选择您的生肖查看↓
↓2016年乔迁吉日查询(阳历)↓
我来评论...动迁房办房产证,动迁协议上有女儿和爸爸的名字,但是办理房产证上不留女儿名字该如何操作_百度知道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产证没下来卖房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