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24小时小区收取停车费合法吗30元停车费

“我是小区的业主,出门时,门卫收了8元的停车费。请问这样合理吗?”3月9日下午,一位家住伊宁市方圆丽景小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
3月10日,记者联系到该业主。“我在这个小区买了房子,目前正在装修,打算7月份搬到这里住。前几次,我到小区看装修情况时,门卫也收了我的停车费。既然我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他们凭什么还要收取我的停车费?”该业主说。
随后,记者来到伊宁市伊犁河路街办胡木旦买里社区,到伊犁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物业公司负责人万先生解释,方圆丽景没有出售停车位,因此停车都是要收费的,且收费标准都是根据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文件规定来执行。按照规定,小区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指导标准是小车(7座以内,含7座)4元每天,90元每个月;大车(7座以上或载重2吨以上)10元每天;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1小时(包括1小时)之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收取1元的场地占用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最多不超过10元(24小时之内),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以此类推。
目前方圆丽景小区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临时泊车低于4小时免费,4小时至24小时之间收3元。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万先生表示会去调查核实,希望广大业主们能够理解。 (记者周永帅)
伊犁新闻网
伊犁广播电视报
【责任编辑:业主小区内停车几分钟也被收费
季蓉&祁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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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保安说,由于小区内停车位紧张,不管是小区业主的车,还是外来车,只要进入小区,无论时间长短,一律收取两元的停车费。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名负责人说,小区内有332户居民,但小区内只能容纳100辆车,停车位十分紧张。
原标题:业主小区内停车几分钟也被收费
“怪事!车才停了几分钟,就要收两元的停车费。”5月25日,南川西路48号院居民刘女士向本报社区联络站反映,她把孩子送回家,车停放在小区不到5分钟,物业竟收两元的停车费,且无法出具正规票据。
26日,记者在这个小区发现,只要车辆进出,保安就会向车主收钱。一名保安说,由于小区内停车位紧张,不管是小区业主的车,还是外来车,只要进入小区,无论时间长短,一律收取两元的停车费。
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名负责人说,小区内有332户居民,但小区内只能容纳100辆车,停车位十分紧张。
“南川西路客运站在小区旁边,外来车辆大量进入,导致很多业主的汽车没地方停。”该负责人说,一个多月前开始这样收费后,外来车辆少了很多。今后,如果南川西路客运站搬走,到时候收取停车费会恢复正常,即30分钟内不收费,30分钟至4个小时收费两元,4小时以上收费5元。
27日,西宁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向本报社区联络站答复,市民如遇到停车乱收费的情况,可拨打12358物价投诉电话举报。
(责编:郭慧芳、赵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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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不用交系误读 停车费相关规定解读
&&最近,一则名为《被骗啦!法律规定小区停车费不用交!》的帖子在朋友圈里广为流传,帖子中称小区车位为业主共有,物业无权收费。&&很多业主转发的时候表示,今后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交停车费了。然而,物价部门和律师都表示,这个帖子中的很多内容是误读,是断章取义。&&网友疯传的《被骗啦!法律规定小区停车费不用交!》帖子中,内容分为三个部分,提出了三个问题:即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物业收停车费的主体合法吗?有审批手续吗?&&文中认为,收取停车费,基本有两种性质:一为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但小区内的道路、、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使用费,也不能强迫业主委托其保管车辆。物业收停车费的主体也不合法。另外,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停车位,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帖子最后问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业主自己家买的地,凭啥停车还收费?&&此帖一出,不少网友迅速&点赞&。更有细心的网友查看了自己的购房合同,发现有一项内容为&停车位划归所有&,该网友表示:&虽然我也想停车不花钱,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有人表示:&保安巡逻给你看车,业主给人点辛苦费有什么可矫情的!&&&市物价部门、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本报法律顾问团的律师逐条解读了这三条内容,认为这条帖子可能不是江苏的,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相违背,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误读。&&■问题1&&物业凭什么收停车费?&&帖子内容: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市物价局:停车费分停放费和租金&&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住宅小区的停车费并不是土地使用费和保管费用,而是分为汽车停放费和租金两项。&&汽车停放费包括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我市目前执行的汽车停放费标准为:地上停车场(位)最高不超过30元/辆&月;地下停车场最高不超过40元/辆&月。&&租金是车位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将车位采取租赁方式,出租给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2012年1月,市物价局制定《徐州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时,根据当时政策,对租金实行调节价管理。日起,《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对租金要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我市将于年底前制定具体的标准。&&另外,住宅小区内业主的车辆按车位的不同性质,实行不同的收费政策。&&住宅小区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的租赁期不得超过三年,汽车停放费、租金的具体收费标准在规定的基准价与浮动范围内确定。&&律师:业主共有并非不要付费&&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江苏它石律师事务所高峰律师介绍说,《物权法》规定了车位、车库的归属以及管理使用的问题,主要分为几种情况,由开发商建设的小区内专门用于停放汽车的场地,最初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的方式提供给业主,因此其最终权属主要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是占用了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的车位,则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那么,既然小区的停车位不是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凭什么收费?对此,高峰律师解释说,由于并不是所有业主都拥有车辆,所以占用共有场地停车的业主需要交纳停车费;也就是说,业主共有并不意味着业主不需要支付费用;因此,网帖中提到的共有场地停车费并不是租赁费,实际上是一种管理费或是服务费。&&■问题2&&物业收停车费主体合法吗?&&帖子内容: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的权力?&&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市物价局:&&无需办理《收费许可证》&&根据现行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我市小区内停车场(位)不需要办理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小区内停车场(位)收费属于经营性收费,也不需要办理《收费许可证》。&&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说,对于车位、车库收取的停车费,租金部分归开发企业所有,停放费归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所有。公共道路上划出的车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已有约定的,其中70%用于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业委会成立后在公共道路上停车收费的,费用如何分配、使用可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确定,但这两种情况都必须公示收益分配方案。&&律师:&&收费主体不是物业公司&&高峰律师认为,停车费的收费主体并不是物业公司,物业只是受开发企业或业委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特别是对于小区公共道路停车收费,实质上是业主收业主的钱。小区内并不是每个业主家中都有车,车辆行驶、占道都会对道路产生磨损,收费可以弥补这一损失,对于没有车的业主来说也是公平的。&&■问题3&&有审批手续吗?&&帖子内容: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规划部门:道路划线停车不需审批&&市规划局技术处工作人员解释说,房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阶段规划停车位时,需要形成规划方案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已经入住的小区在公共道路上划线停车时,物业和业委会达成协议即可,不需要规划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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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地丨小区停车没超30分钟物业不得收停车…
01 小区停车没超30分钟物业不得收停车费  昨日,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物业制定或调整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需经业主大会讨论同意后,与业主委员会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  《意见》明确,军队、武警部队车辆,执行公务的公检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运尸车、各种工程抢修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所有车辆,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停车场(含道路停车)停放,不得收取费用。(记者李媛 实习生王伊婷)02 昨天迎来本月最高温 春节期间或有雨夹雪昨日古城天气晴朗,很多市民来到城墙下晒太阳   最近西安城表现出了阳春三月的好光景,气温也是接连升高,不过据气象台消息称,14日我市天气将会开始转阴,过年期间或将迎来雨夹雪天气,市民还要注意保暖,切不可被近日的艳阳迷惑了。今天白天,西安晴间多云,最高气温15℃,最低气温1℃;今晚到明天,晴转多云,气温将在0℃~14℃ ;14日,多云转阴,气温将在0℃~13℃。(记者 关颖)03 2月17日~3月1日“放心早餐”歇业  记者昨日从西安古都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了解到,春节期间“放心早餐”将歇业13天,放假时间从2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九)至3月1日(农历正月十一)。3月2日恢复正常售卖,产品价位和品种暂不变。(记者李媛 实习生王伊婷)04 食品药品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 买到问题药品拨12331投诉昨日,市食品药监局执法人员在莲湖区北院门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房检查  春节临近,西安市食品药监局药品稽查分局从昨天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周的药械安全专项检查。春节期间,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将保持24小时全线畅通,市民购买到问题药品可及时反映。(记者 梁璠)05 看看高大上西安市体育场的概念设计设计方案“活力天空”效果图  市规划局、西安城投集团昨天邀请了7位专家,对国内外5家单位的市体育场改造项目概念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评出前三名。概念设计方案出炉,将为下一阶段具体设计、建设工作提供思路。(记者 赵辉)编辑:司徒卷卷丨审核: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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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究竟该咋收停车费?
水碾河路北社区内部停车位紧张。  成都水碾河路北社区改由专业公司管理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惹争议  华西都市报:  华西都市报编辑部,您好,我们是水碾河路北社区居民。今年7月,社区聘请一家公司来小区管理停车问题,结果这家公司来了就涨价不说,管理也特别混乱,同一个小区收费标准靠“闹一下降一点,不知情的就按他们的要求交”。我们觉得太不合理了,但不知道怎么办?  水碾河路北社区一居民  8月10日,成都市水碾河路北社区居民给华西都市报写信反映该小区停车收费乱象。  1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获悉,该小区的停车收费无统一标准,甚至小区内菜市场的三轮车、摩托三轮也纳入缴费范围。与该小区相邻的几幢民房因进出如需借道小区道路,也被每月收取25元的费用,但收据上只注明了合计金额25元、其中5元(门禁)工本费。而另20元未注明收费项目或理由。  目前,居民、社区、公司等三方仍在协商……居民  质疑1为何不召开居民大会?  水碾河路北小区,是上世纪70年代末成立的老小区。  在此居住了30年的黄女士介绍,该小区无专门的停车场,车辆停在道路边或院坝内。此前,一直由社区负责管理。今年7月,居民们接到通知,要求到社区办理停车门禁卡。  “原来社区请了一个公司来管理,说是召开了居民代表大会,但没代表通知我们,我们不清楚内情。”居民(化名)认为,社区管理小区停车,社区应充分征求意见,再通过招投标聘请有口碑的公司来管理,“但我们了解到,来竞标的公司只有一家,这个程序应该不合法”。  质疑2为何“闹一下,降一点”?  这家公司进驻小区后,设立了门禁系统。  “我们小区原来的停车费也没有具体标准,有的每月50元,有的80元,有的是120元,但我们都能够接受。”另一位居民刘先生说,这家公司进驻以后,停车费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月上涨了不低于30元,“最关键的是,我们到社区闹一次,公司就降一点;再闹一次,又降一点。这完全不合理嘛。”  质疑3隔壁小区居民交过路费?  在水碾河路北社区居民收到通知的同时,位于路北社区隔壁的菜市场、菜市场附近几幢住宅楼的居民也接到了收费通知,要求办理出入卡,“工本费25元”。  但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通知”并未加盖公章,且开具的收据上只注明了“工本费5元、合计金额25元”,另外20元并未注明收费项目或理由。  “那个就是他们公司收的人家的过路费。”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这样总结。社区  经过了比选,但“找不到记录了”  社区李姓书记就上述质疑作了解答。  他说,6月5日,社区召开了居民代表大会,32个居民参加,31票通过了转交管理公司管理的意见,“社区两委在比选了三家公司后,选中了成都某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不过,当记者询问其他两家公司名称时,他翻看了几次笔记本后表示“找不到记录了”。  对于“闹一下,降一点”的说法,他认为,在管理公司介入之前,老旧小区虽然制定了停车场收费标准,但收费人员可能存在情面原因,导致收取费用不一的情况,“通过管理公司的专业运作,小区的停车安全及秩序都会更有保障。”  对于收取五冶、磨子村小区车主的费用,他笑着说:“过路费太难听了,只是在社区设立了一个门禁,收取了工本费而已。”公司  已把价格降低到80元  该公司冯姓负责人则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否认了居民们说的“提高超过30元”标准,而是“120―150元”的标准。他说,由于居民们对120―150元的收费标准不满意,公司现在已将价格降到了80元一车,无论任何排量。  关于菜市场车辆的收费问题,他表示,卖菜三轮以前停放的位置占了消防通道的位置,为了维护这条路的畅通,公司把三轮车安排到了车位上,费用是一个月100元。街道办  先调查,再出指导意见  针对水碾河路北社区居民的诉求,双桥子街道办副主任薛勇表示,会尽快到现场了解,并出具一份指导意见,争取让居民、社区和公司通过协调,圆满解决问题。律师  若分歧不能解决,居民可要求解除合同  早在今年1月下旬,省发改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便表示,我省停车收费服务价格放开后,各小区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确定。  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庆国表示,该起事件中,关于停车收费的标准,入驻小区的公司应该提前向居民发布价格征询函,并充分调查,再根据周围其他小区的收费标准进行制定。  “如果因为社区居委会并未与居民充分沟通,导致收费标准出现分歧并长期得不到解决,居民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他说。  华西都市报记者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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