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享受事业单位保险副处退休后享受啥待遇待遇的报告怎么写

<FONT color=#5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及离退休人员待遇: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人民网北京1月19日电 国务院日前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胡晓义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记者:有香港媒体报道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已经下发,请问这个消息是否属实?工资改革方案是否会向社会公布?
  胡晓义:刚才讲到工资方案的问题。我也注意到这个信息,网上在讲国务院办公厅发了文件。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我也看到了网上的文件,但我没有进行对照,无从评价网上传的是否真实。但我想说的是,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相关消息:2015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已经框架敲定,即将出炉。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已明确目标和方向。现将调整方案在此出示,仅供参考。
  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方案
事业单位统一工资制度征求意见即将收官,能否真正缩小收入分配差成焦点。收入分配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心话题的当下,一直以来存在呼吁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资增长和收入分配立法的声音。国务院开始企业工资条例立法工作已有数年,迄今尚未公布草案,涉及机关工资的立法目前仍在进行中,事业单位工资立法最先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稿,涉及事业单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
津贴发放是收入差距主因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经过几轮改革,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一般来说,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收入水平较低,也是事业单位之间收入分配“洼地”。
“虽然我们是事业单位,但实际已企业化运作了,没有国家拨款,但单位又无其他福利,这种状态下很多机构只是在维持。”北京一位自筹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个月她的全部收入不到4000元。
记者走访得知,目前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收入状况良莠不齐,但普遍存在工资外收入项目繁多、比重很大,且以“暗箱”操作为主,分配不透明。
一些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收入分配失控问题,尤其垄断行业或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事业单位,这种现象更为突出,一些单位工资外收入是工资水平几倍甚至十几倍。
有专家表示,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方向使事业单位开拓多元化收入渠道一直受到政策鼓励和支持,同时,事业单位本身服务性质多种多样,介入市场程度有深有浅,行业受国家政策扶持、限制程度也大有区别,因此不同事业单位间盈利能力区别很大。一些事业单位因具有行政特色,利用特殊地位进行盈利,成扰乱市场秩序主要症结。
征求意见稿规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工资制度。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政策和标准。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待遇,以及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之所以出台统一工资制度,是因名目众多的津贴补贴已成事业单位间收入差距主要原因。单位不同,效益不同,都会造成津贴补贴差异。一些事业单位存在午饭补助、水电补助、通信补助、住房补助等多个名目,还有些补助不叫“补助”,但性质类似,如职务补贴,根据不同职务,设定不同消费金额。
改革后,由于没有基金的积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会不会“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胡晓义:这个问题非常实际,我注意到前一段网络上的评论也比较关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比较长,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改革的范围从原来的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其他所有制企业,还有城镇其他一些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很大。到去年底已经覆盖了总量3.4亿人左右。这些年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总的基金积累已经到了3万多亿元。
而国务院决定机关事业单位从日起实施改革,这是一个新举措,过去确实没有基金积累。那么会不会出现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去“吃”这3万多亿元呢?我可以明确回答,不会。
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但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责任。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现在企业的抚养比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抚养比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2.5:1,机关更高,大概是2:1。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2015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实施方案全文 近日,国务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办公厅为了配合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经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工资调整的三个实施方案。这是官方首次对近日盛传的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做出的回应。那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是怎样呢?
  机关事业单位“五险”都将并轨
  养老保险只是社保当中的一种,公务员在其他保险上会不会也和企业并轨?
  胡晓义: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就社会保险而言是5个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在除了养老保险之外,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在1998年国务院就作出了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普遍参加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所以你说的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在制度上是没有障碍的。
  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法律上都作出了相应规定,我们正在推进这些工作。所以这次的改革重点放在养老保险方面。实际情况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去没有完整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框架,而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专门授权国务院对公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提出方案。所以这次也是落实《社会保险法》的一个举措。
  不“吃”3万亿元企业养老基金
  改革后,由于没有基金的积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会不会“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胡晓义:这个问题非常实际,我注意到前一段网络上的评论也比较关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比较长,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改革的范围从原来的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其他所有制企业,还有城镇其他一些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很大。到去年底已经覆盖了总量3.4亿人左右。这些年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总的基金积累已经到了3万多亿元。
  而国务院决定机关事业单位从日起实施改革,这是一个新举措,过去确实没有基金积累。那么会不会出现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去“吃”这3万多亿元呢?我可以明确回答,不会。
  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但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责任。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现在企业的抚养比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抚养比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2.5:1,机关更高,大概是2:1。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所以,落实国务院《决定》,就不会出现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大家不必担心。
  “代际赡养”模式消解资金压力
  养老金并轨后公务员过去工作年限将视同缴费年限,专家认为财政短期内将承受巨大变化,这么多钱将怎么筹措?另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并入社保之后,养老基金盘子越来越大,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有什么新举措?
  胡晓义: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改革后,既要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又要保证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资金的需求量确实很大。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实际通过多年改革已经摸索了可行的路径,就是把集中的问题分散来处理,用时间的推移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要同时筹措1500多万人的养老保险基金,还要筹措单位缴费、个人缴费,都积累起来,显然这两块相加,负担非常重。实际上,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当然,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目前,财务安排上不存在问题。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正是要长期谋划的一个政策重点。要解决老龄化高峰期的财务平衡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一个重要选项就是要进行结存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这个问题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有可能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供中央决策。
  三类工资调整方案已下发各单位
  有观点认为,用财政的钱缴纳职业年金会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您怎么看?有媒体报道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已经下发,消息是否属实?
  胡晓义:《决定》中有几个重要的政策,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改变模式、改变待遇确定机制、待遇调整机制,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改革举措――建立职业年金。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实践中,企业补充的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正在发展,企业年金现在有2200多万职工参加,积累了7400多亿资金,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次改革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还是不完整的,所以引入了职业年金的设计。
  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的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 日开始施行企业年金的有关新规定,不仅个人缴费部分延交个人所得税,而且在投资收益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延交个人所得税,这是积极的信号。当然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因为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
  网上在讲国务院办公厅发了文件,我也注意到了这个信息。配合这次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套方案已经发到各单位。人才招聘,缴费细化到月
  体现职业生涯贡献
  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改革前和改革后退休的,养老金领到的标准有什么样的变化?
  胡晓义:我先说宏观,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底改了什么?第一,改了一个制度模式。原来是单位保障模式,现在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这样单位退休抚养比不平衡就被分散掉了。第二,改了计发办法。原来参照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和工作年限,改革后是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细化到每一年甚至每个月的缴费,体现了一个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到底哪个高哪个低?具体到每个人会非常细致。从政策设计上,我有这样的信心,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坦率地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际运行中,确实有一些企业和个人有这样那样的想法,觉得我缴费,现实的收益少了,即期的收入少了,所以千方百计地规避缴费或者降低缴费基数,实际上这是对自己长期和未来利益的损害,大家一定要明确这一点。所以如实、及时的缴费,是对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
  老人退休之后
  养老待遇保持不变
  《决定》中明确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执行新的待遇调整办法。这句话怎么理解?很多自收自支单位已经退休的老人,他们的养老金以后由谁来发?
  胡晓义:第一,老人的待遇是不是有保障,这个回答是明确的,原来发多少钱还发多少钱,不会改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他还会跟着调整。第二,这个钱谁来发。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老人是不是单位发,而改成社会化发放,待遇更有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四个问答前日颁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笔者陆续收到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电话咨询,笔者将大家问的最多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仅供大家参考:
  一、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是否会减少?
  兰泉回复:
  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看《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四条第四款规定:
  本决定实施前(即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举例1:
  老王在2014年7月在某机关退休,其在机关领取的退休工资为3800元,在2014年10月后他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是多少?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由于该规定在本月颁布,像老王这种情况要做到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最快在2015年2月(笔者估计在2015年7月),到时老王养老金标准与他在2014年9月在单位领取的退休工资标准一致即3800元,并同时享受日起执行的增加养老金的待遇。
  二、如果在2015年2月开始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之前领取的退休工资是否要退回?
  兰泉回复:
  该问题涉及到单位与社保机构如何结算,这应由有关部门做出规定。就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而言,笔者认为原则上发放的工资不会退回,社保机构也不可能补发。但涉及到2014年10月后按照社保规定应增加的养老金应予补发。
  三、在2014年12月退休其养老金标准如何确定?
  兰泉回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由于过渡性养老金支付标准(公式)尚未出台,在此之前社保机构可能按照其退休时已在单位领取或者已核算的退休工资标准支付养老金。待过渡性养老金支付标准(公式)出台后,按规定进行结算并确定其领取的养老金标准。
  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如何确定,是否享受今年社保机构增加的养老金?
  兰泉回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四条第五款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举例2:
  王处长在2014年7月在某机关退休,其在机关领取的离休工资为6800元,他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是多少?
  如王处长在2015年2月起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其养老金标准仍按原来的机关离休人员离休工资标准执行。今年社保机构增加养老金的待遇是否享受,有待有关部门做出进一步规定。
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 &
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font color=#5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及离退休人员待遇”图片新闻
如果这条信息您不满意,您可以:
1、查看最新的相关信息.
2、查看平均工资信息.
对“<font color=#5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及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评论:
信息打分:
最新以下值得您关注的社保信息
平均工资信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最新规定
当前位置:>>>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最新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最新规定
来源:劳动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1.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现有工资统发项目:基本离休费、生活性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费、电话费、护理费。
  2.退休人员
  按本人退休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公务员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现有工资统发项目:基本退休费、生活性补贴、住房补贴。
  机关工人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现有工资统发项目:基本退休费、职务岗位津贴、津补贴(151+50)、地方生活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费。
  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工资统发项目:基本退休费、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3.退职人员
  按国发〔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职费按本人退职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相关资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将出】
  如果现行退休金政策不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年支出总成本到2035年约达2.7万亿元。清华大学近期发布的一份报告透露了上述信息。
  报告在此部分得出结论称,在老龄化加速推进的趋势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应当尽早退出。
  《第一财经日报》还获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已经箭在弦上。一位人社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调结构、不降收入&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改革越晚压力越大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是这份名为《老龄社会的养老金结构与制度整合》的课题报告负责人。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杨燕绥表示,报告测算的金额是由政府支付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费当年的发生额,主要包括现在列入财政预算中的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
  如果现行退休金政策不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退休费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初始值设定为0.8,基于历史数据,报告对未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年支出总成本进行了测算,2010年约有2000亿元,2020年约7000亿元,2035年约为2.7万亿元。
  根据该报告的测算图可以推算,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年支出总成本约为4000亿元。
  杨燕绥表示,报告中测算的数字是财政当年支出额,并不包括事业单位员工视同工龄等转制成本。她认为,如果要求财政同期支付事业单位老人的退休金、中人的工龄补偿、新人的部分养老保险缴费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隐形债务将达几万亿元。
  报告建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应尽早退出,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补偿工龄&原则改革。
下页更精彩:1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最新规定相关推荐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保待遇
&&&&来源:&&&&
&&&&&&字号
人民网北京5月15日电 (李楠楠)据中国政府网网站消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于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自日起施行。其中,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全文如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日起施行。
(责编:肖红)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社会万象|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