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办法,对消费者和第三方支付整顿产生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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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_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_对第三方支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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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  昨日(7月31日)晚间,一份名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刚一出来就刷爆了朋友圈。既有网络大V铺天盖地而来的一顿骂声,也有为支付宝、微信支付叫屈伸冤,还有各路专家、官员们的解释。  今天上午的一则报道称,央行相关人士已经回应,市场上关于意见稿规定网购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说法为误读,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网购消费的额度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需求。  事实上并不是这么简单,那么笔者就《征求意见稿》出台分别对消费者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影响展开讨论。  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最主要是改变了资金渠道这个环节上的规则。也就是说,当用户在网上购物付款选择资金渠道的时候会发现问题:  如果用户选择快捷支付(使用银行卡资金),原本他只需要和支付宝签约,交易时验证支付宝密码,就可以直接消费银行卡里的钱。扣错了钱支付宝全额赔付。  但是按照《征求意见稿》对快捷支付的规则,就会遇到三个问题:  其一,用户需要和银行签约,那么用户是否需要到银行网点排队签约,还是在银行的网银里绑定支付宝账户?  其二,如果每家银行使用的验证密码方式不同,那么付款时更换不同的卡就需要使用不同的付款流程,记住不同的密码,是否会太麻烦?  其三,是否每家银行都愿意承担用户资金被盗的风险,对用户进行赔偿?  如果用户选择账户余额支付货款,原本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付款。  但是现在按照《征求意见稿》,如果没有进行复杂的身份验证过程,那么账户功能就不全。即便完成了所有的身份验证,依然有年度限额限制。  现在很多人纠结在限额问题上,其实在交易验证密码过程中,使用什么验证方式都是支付机构推送给我的,除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基本不会使用之外,一般的“支付密码+短信码”验证过程和5000元的额度笔者个人认为能解决99%以上需求的。  但笔者认为,账户功能受限才是最讨厌的。没有转账功能的账户简直就是废了,不能做理财和年度限额也很令人诧异。对于现在这一代网民来说,很多人已经把生活消费都放到网络上,无论是大件电器、出境游等价格都不低于几万元。而对于投资理财来说,20万的额度就更不够了。不知道政策制定者是怎么考虑的。  监管者没有综合考虑用户支付体验的问题。  监管者人为割裂了快捷支付和余额支付作为统一的支付体验,它给用户带来的便捷性。  对支付机构会有什么影响  首先,监管者人为割裂了支付机构在“快捷支付”和“余额支付”两种支付方式中统一的支付体验,破坏了用户的支付体验,降低了效率。在一笔付款中,消费者要么选择一个功能受限的账户;要么就要面对多家银行不同的风险管理规则、不同的密码。  其次,监管者通过压抑支付机构的账户功能的方式增加银行账户的竞争力,最终结果很可能是适得其反。未来一代人将是互联网上的一代人,银行努力不提高自己的互联网服务能力,而反复利用政策压制这种低成本习惯路径,其结果必然是竞争力进一步降低。  第三,“快捷支付”不仅是一种支付方式,其背后还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互联网公司大数据风险控制能力、云计算的并发处理能力和多年的经验。在未出现大规模风险事件的前提下,贸然让银行承担验证密码流程和风险兜底的责任,这也可能给各家银行带来巨大隐患。  第四,央行在大家纷纷对年度限额提出质疑之后,第一时间使用数据进行还击。  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这一数据的问题在于换个角度来看:  第一,如果按照3亿支付用户来计算(cnnic数据),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超过20万元的人数为450万;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全年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人数为84万人。这部分人群并不小。  第二,这还仅仅是账户余额支付的数据,快捷支付的规模很可能更大。而老百姓在二者之间切换非常频繁。第三,处在一个如此快速互联网化的时代里,央行竟然还如此缺乏预见性的用去年的数据去看待未来。  作者:佚名来源互联网不懂金融)“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办法,会对消费者和第三方支付产生哪些影响? - 今日头条()
昨日(7月31日)晚间,一份名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刚一出来就刷爆了朋友圈。既有网络大V铺天盖地而来的一顿骂声,也有为支付宝、微信支付叫屈伸冤,还有各路专家、官员们的解释。今天上午的一则报道称,央行相关人士已经回应,市场上关于意见稿规定网购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说法为误读,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网购消费的额度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需求。事实上并不是这么简单,那么笔者就《征求意见稿》出台分别对消费者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影响展开讨论。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最主要是改变了资金渠道这个环节上的规则。也就是说,当用户在网上购物付款选择资金渠道的时候会发现问题:(1)如果用户选择快捷支付(使用银行卡资金),原本他只需要和支付宝签约,交易时验证支付宝密码,就可以直接消费银行卡里的钱。扣错了钱支付宝全额赔付。但是按照《征求意见稿》对快捷支付的规则,就会遇到三个问题:其一,用户需要和银行签约,那么用户是否需要到银行网点排队签约,还是在银行的网银里绑定支付宝账户?其二,如果每家银行使用的验证密码方式不同,那么付款时更换不同的卡就需要使用不同的付款流程,记住不同的密码,是否会太麻烦?其三,是否每家银行都愿意承担用户资金被盗的风险,对用户进行赔偿?(2)如果用户选择账户余额支付货款,原本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付款。但是现在按照《征求意见稿》,如果没有进行复杂的身份验证过程,那么账户功能就不全。即便完成了所有的身份验证,依然有年度限额限制。现在很多人纠结在限额问题上,其实在交易验证密码过程中,使用什么验证方式都是支付机构推送给我的,除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基本不会使用之外,一般的“支付密码+短信码”验证过程和5000元的额度笔者个人认为能解决99%以上需求的。但笔者认为,账户功能受限才是最讨厌的。没有转账功能的账户简直就是废了,不能做理财和年度限额也很令人诧异。对于现在这一代网民来说,很多人已经把生活消费都放到网络上,无论是大件电器、出境游等价格都不低于几万元。而对于投资理财来说,20万的额度就更不够了。不知道政策制定者是怎么考虑的。(3)监管者没有综合考虑用户支付体验的问题。监管者人为割裂了快捷支付和余额支付作为统一的支付体验,它给用户带来的便捷性。对支付机构会有什么影响第一,监管者人为割裂了支付机构在“快捷支付”和“余额支付”两种支付方式中统一的支付体验,破坏了用户的支付体验,降低了效率。在一笔付款中,消费者要么选择一个功能受限的账户;要么就要面对多家银行不同的风险管理规则、不同的密码。第二,监管者通过压抑支付机构的账户功能的方式增加银行账户的竞争力,最终结果很可能是适得其反。未来一代人将是互联网上的一代人,银行努力不提高自己的互联网服务能力,而反复利用政策压制这种低成本习惯路径,其结果必然是竞争力进一步降低。第三,“快捷支付”不仅是一种支付方式,其背后还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互联网公司大数据风险控制能力、云计算的并发处理能力和多年的经验。在未出现大规模风险事件的前提下,贸然让银行承担验证密码流程和风险兜底的责任,这也可能给各家银行带来巨大隐患。第四,央行在大家纷纷对年度限额提出质疑之后,第一时间使用数据进行还击。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这一数据的问题在于换个角度来看:第一,如果按照3亿支付用户来计算(cnnic数据),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超过20万元的人数为450万;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全年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人数为84万人。这部分人群并不小。第二,这还仅仅是账户余额支付的数据,快捷支付的规模很可能更大。而老百姓在二者之间切换非常频繁。第三,处在一个如此快速互联网化的时代里,央行竟然还如此缺乏预见性的用去年的数据去看待未来。
以权谋私,真tm不要脸。
以后在路上想转个帐,还要回家用网银交手续费,不可想象,时代倒退了 !悲哀!!!
银行=弱势群体~(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同样的话我就说三遍)
开历史倒车!
摆明了就是不让我把钱放在支付宝呗!银行,你这个弱势群体我就不骂你了!
可以肯定的是,这逼斗不过宝宝们
那个砖家出的馊主意,把头伸过来保证打肿你的脸!支持点赞
征求意见稿就是来探人们底限的,这拙劣的手段不只一次两次了。走着瞧吧,看好戏吧
屌丝决不给垄断国企任何翻身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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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办法,会对消费者和第三方支付产生哪些影响?
虎嗅网&&|&&日
7月31日晚间,一份名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刚一出来就刷爆了朋友圈。既有网络大V铺天盖地而来的一顿骂声,也有为支付宝、微信支付叫屈伸冤,还有各路专家、官员们的解释。
  7月31日晚间,一份名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刚一出来就刷爆了朋友圈。既有网络大V铺天盖地而来的一顿骂声,也有为支付宝、微信支付叫屈伸冤,还有各路专家、官员们的解释。  今天上午的一则报道称,央行相关人士已经回应,市场上关于意见稿规定网购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说法为误读,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网购消费的额度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需求。  事实上并不是这么简单,那么笔者就《征求意见稿》出台分别对消费者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影响展开讨论。  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最主要是改变了资金渠道这个环节上的规则。也就是说,当用户在网上购物付款选择资金渠道的时候会发现问题:  (1)如果用户选择快捷支付(使用银行卡资金),原本他只需要和支付宝签约,交易时验证支付宝密码,就可以直接消费银行卡里的钱。扣错了钱支付宝全额赔付。  但是按照《征求意见稿》对快捷支付的规则,就会遇到三个问题:  其一,用户需要和银行签约,那么用户是否需要到银行网点排队签约,还是在银行的网银里绑定支付宝账户?  其二,如果每家银行使用的验证密码方式不同,那么付款时更换不同的卡就需要使用不同的付款流程,记住不同的密码,是否会太麻烦?  其三,是否每家银行都愿意承担用户资金被盗的风险,对用户进行赔偿?  (2)如果用户选择账户余额支付货款,原本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付款。  但是现在按照《征求意见稿》,如果没有进行复杂的身份验证过程,那么账户功能就不全。即便完成了所有的身份验证,依然有年度限额限制。  现在很多人纠结在限额问题上,其实在交易验证密码过程中,使用什么验证方式都是支付机构推送给我的,除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基本不会使用之外,一般的“支付密码+短信码”验证过程和5000元的额度笔者个人认为能解决99%以上需求的。  但笔者认为,账户功能受限才是最讨厌的。没有转账功能的账户简直就是废了,不能做理财和年度限额也很令人诧异。对于现在这一代网民来说,很多人已经把生活消费都放到网络上,无论是大件电器、出境游等价格都不低于几万元。而对于投资理财来说,20万的额度就更不够了。不知道政策制定者是怎么考虑的。  (3)监管者没有综合考虑用户支付体验的问题。  监管者人为割裂了快捷支付和余额支付作为统一的支付体验,它给用户带来的便捷性。  对支付机构会有什么影响  第一,监管者人为割裂了支付机构在“快捷支付”和“余额支付”两种支付方式中统一的支付体验,破坏了用户的支付体验,降低了效率。在一笔付款中,消费者要么选择一个功能受限的账户;要么就要面对多家银行不同的风险管理规则、不同的密码。  第二,监管者通过压抑支付机构的账户功能的方式增加银行账户的竞争力,最终结果很可能是适得其反。未来一代人将是互联网上的一代人,银行努力不提高自己的互联网服务能力,而反复利用政策压制这种低成本习惯路径,其结果必然是竞争力进一步降低。  第三,“快捷支付”不仅是一种支付方式,其背后还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互联网公司大数据风险控制能力、云计算的并发处理能力和多年的经验。在未出现大规模风险事件的前提下,贸然让银行承担验证密码流程和风险兜底的责任,这也可能给各家银行带来巨大隐患。  第四,央行在大家纷纷对年度限额提出质疑之后,第一时间使用数据进行还击。  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这一数据的问题在于换个角度来看:  第一,如果按照3亿支付用户来计算(cnnic数据),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超过20万元的人数为450万;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全年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人数为84万人。这部分人群并不小。  第二,这还仅仅是账户余额支付的数据,快捷支付的规模很可能更大。而老百姓在二者之间切换非常频繁。第三,处在一个如此快速互联网化的时代里,央行竟然还如此缺乏预见性的用去年的数据去看待未来。  随时随地了解最新ICT产业资讯,请扫描二维码,或搜索"chnsourcing",关注中国外包网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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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对我们有何影响?
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对我们有何影响?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日起实施,对老百姓有何影响?
  12月28日下午,央行正式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自日起实施。
  今年7月31日,央行公布第三方支付意见稿曾引起行业热议,普通老百姓怨声载道,认为央行在打击第三方支付,以后在转账、支付方面都要受到各种限制了。本次《支付管理办法》的出台给了支付意见稿一个最终说法。
  很多人担心,支付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将会对我们日常转、支付业务产生巨大影响,以后将会受到各种限制,免费转账的时代可能要结束了。分析师要告诉大家的是,大家都误解了央妈的意思。
  第三方支付金额的各种规定都是针对&支付账户余额&而言,比如说余额、微信理财通零钱。第三方支付本身只是一个支付通道,如果大家都把钱放在支付余额里面,第三方支付平台就达到了揽储的目的,而平台是不具备这一资质的,这种做法也缺乏行业监管。
  今后大家通过第三方支付转账和支付仍然可以免费,而且不受金额限制!只要大家在支付的时候仅把第三方支付作为一个单纯的资金通道,实际资金进进出出都是通过银行卡,那么将不受支付管理办法的限制。
  不过,并不是说支付管理办法对大家一点影响都没有。以后大家在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时候需要进行实名验证,需要多种身份核实方式。目前暂未明确到底需要以哪些方式核实身份信息。
  有关支付限额的各种答疑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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