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的房产保险理财为什么不兑现现在能兑现吗

帖子主题:[原创]荒唐:70年后,中国人再掏钱买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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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荒唐:70年后,中国人再掏钱买自己的房子!
文章提交者:百草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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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人的房权证里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且老百姓的使用权限最高只有70年。70年的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办?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2008年国土资源部内部曾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草案”,明确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无偿续期。然而,最近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最受人关注的70年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一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将“无偿”两个字抛进了爪哇国里。也就是说,按照字面意思解读,70年期后,可能无偿续期,也可能有偿续期,一切都将依据政府的具体规定。可是,一贯熟悉本国政府尾巴的老百姓都明白,政府最渴望收钱,删除“无偿”二字就是要为收钱打通道路。具体收多少呢?据熟悉内幕的人士透露,北京住宅用地将按1300元/平方米价格续期。如果考虑到北京市的住房价格每平方米超过一万元,这样的有偿续期将使老百姓再掏原住房款的10%以上,也就意味着政府将老百姓的房子打一折再次卖给老百姓。打一折虽然够便宜的了,可那是老百姓自己的房子啊,怎么老百姓还要再买一次呢?这个道理到哪里去讲呢?恐怕也没地方可讲了!君不见两会期间,有记者向某省政协主席提问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问题时,该官僚居然大声疾呼,“如果要公布官员财产,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财产?”就是这样的国度,就是这样的官僚,你能期望他们什么呢?执政者不仅拒不接受监督,而且为所欲为地将手伸进老百姓的口袋里乱掏,百草止水不仅悲叹,这就是我那可爱的祖国吗?其实,早在这项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之前,深圳2001年就出现过土地使用权续期的事例,当时的“有偿”费用是按照补交公告基准地价35%来计算的。山东青岛相关部门也早制定了临时解决方案,一个100平方米的住房续期的话,约需要6万元费用。可见,地方政府普遍希望有偿续约,就像他们普遍抵制房价下跌一样,因为这事关地方上的钱袋子。只要政府钱袋子满满的,所有官员吃喝拉撒就都有了,可供腐败和贪污的钱财也就源源不断了。至于老百姓能不能住得起房子,能不能生活更上层楼,就不在这些公仆们的考量之内了。有人说,明明去年的《土地管理法》“草案”中明确说“无偿”了,为何又屈从地方政府和官员们的压力倾向于有偿了?难道中央还要听地方的?是的,中国的这种体制,每个中央的官员都是从地方爬上来的,而且每人身上都缠绕着层层叠叠的地方关系网,所以他们制定法规政策时就不能不考虑地方部门的意见。就拿财产申报法来说,八十年代就酝酿立法,可由于地方官员们普遍抵制,拖了近三十年也没有通过。据说前任中纪委书记曾想在某沿海大都市搞试点,结果众高官以集体撂挑子相要挟,没办法就只能在新疆先捡个旮旯将就着试一下。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会有70年的期限?原来当初就受限于土地国有化。因为土地都是国家的,你在土地上建房子不仅要得到国家的许可,还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费。但是,又不要老百姓年年缴纳,而是一次性交上近70年的。也就是说,你从开发商那儿买的仅是一堆砖和混凝土,土地还是国家的,等到土地使用期一到,等待你的就是两种选择,第一带着你买的砖和混凝土走人,第二继续缴纳土地使用费。带着你买的砖和混凝土走人很难办,因为你根本就找不到地方放,要知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中国的土地都是政府的,随处都要收费。况且即便能找到地方存放你买的砖和混凝土,你也不能把你的那一部分从大楼里挖出来,那样你将因为危及到整个大楼的安全而犯破坏公共建筑罪。既搬不走,也没地方放,怎么办?就只能交钱续约。如果没有钱咋办?好办,房权证过期,就意味着你已经失去了房屋的产权,政府将有权依法没收拍卖。至于你到什么地方去住,那些公仆们才不管呢,他们最关心的是他们的钱袋子,不是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呜呼,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有的财产也都属于人民,因为这是人民的国家。然而,土地是国有的也是人民的,人民以举世最贵的价格掏钱买了房子,却不享有建设用地的永久使用权,这是为什么?不仅无法永久使用,而且使用期最多70年,到期之后将按照购房款的折扣续费,相当于让人民自己掏钱购买自己的旧房,这就是中国,举世无双的中国!百草止水不禁怀疑,难道在住房方面,我们连吃不上饭的都不如?说过,“苛政猛于虎”。老毛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难道贪婪成性的官员们非要逼迫老百姓怒发冲冠?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转载请注明出自铁血tiexue.net, 本贴地址: http://bbs.tiexue.ne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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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即便是土地国有,七十年后收回,国家也得考虑到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要不然六七十年后,全部收归公有,老百姓的房子随便拆,那还不得有造反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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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关键在于立法权掌控在代表阶层不够广泛的代表手中,即便对大多数民众不利只要不过分也能立法,成为合法行为,即使全民公投在有组织工作并带头下,结局不见就是良好的,只能是掌控立法权的代表能广泛代表各阶层利益时更多的良好愿望才能有机会获得良好的结果,这要通过改革才能改变。中国周边和国际环境不是很好,良苦用心的国家很多,多么渴望鸡蛋上有缝啊,稳定一些,谨慎一些,政府也不缺这一点钱嘛,即便要收一部分费也要等民众达到大康、政治制度改革成功社会稳定,国际局面好些时再提嘛,何必表现的急不可耐的,要注意形象嘛,现代国家不管是什么社会制度都是亲民的,都是宣扬并努力表现为代表绝大都数民众的利益,没有谁公开反潮流而行。还是耐心看最后结果吧,希望还是有明白人还没有被一些阶层绑架办糊涂事。政府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25年都没有通过,这就是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同时还是规则制定者的结果,变革是艰难的。2012年底广东珠海横琴新区、广州南沙新区和韶关始兴县三个县区最终被确定为试点的地区分,希望有好的结果,能在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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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讨论这个问题 70年后自己掏钱买自己房子还行呢 现在还有买不起房子 买不起墓地的呢 还挺幸运 我就是买不起房子一员 我从不抱怨这样没用的事情 70年后还不知道什么样子了呢 政策几年一变 不知道以后什么样 对于现在经济压力很大 现在只能想着挣钱 从不想那么远的问题 使用土地本来就不是私有的 都是私有的 国家那有土地了 至于房子的使用权 这是国家规定的 你要是人大代表可以提出这个意见 比在这个地方说出来很管用 这个不是什么荒唐 这是国家出台一种政策 再者说了 在中国土地上那有自己的土地 都是承包 我不知道那是老百姓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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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25岁前买房,那么你就祈祷自己不要再多活70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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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还是担心一下自己的房子会不会还没有住上40年就自动解体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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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便是全民的财产都公布出来又如何?我们老百姓的财产也是可以公布的,因为我们的钱来路全部都是清白的,所以我们不会怕!可那些官员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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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百草止水
在第38楼的发言:陈青蓝:有偿续期是最可行的变革路径  日07:17   南方网  陈青蓝  我要评论(86) 陈青蓝  作者系经济学者
在近日公布的《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很多专家分析,这是给有偿续期留下一个活口,是一种制度上的倒退。不过,国土资源部官员表态称,住宅满70年是否有偿续期并无定论。“有偿续期”的推测也与制定《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我真的是服了中国的经济学者 ,外国的咱不了解就不说了,新中国建国以前的穷人的贫穷之根源是因为私有产权没有明确?穷人们只好坐在金山上讨饭?中国历史上的耕者有其田可不是要让耕者有可以转为万能的资本的私有产权,而是要耕者有自食其力的生产资料.中国二千年来走不出的怪圈是怎么形成的?我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一般初换代时期,广大农民重新拥有土地这个基本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力就会恢复发展,国库就会逐渐充实,整个皇朝就走向兴旺发达,随着皇朝的进程,慢慢会发生土地兼并的情况,一般都是天灾人祸导致农民破产被迫转让土地,私有财产可以自由转让买卖,这样税收开始干涸,而同时皇朝已经形成了一个腐败的官僚集团了,必然会出现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的局面,必然会导致更多的农民破产,这样恶性循环,当土地这个最重要的生产资料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时,皇朝财政入不敷出,通常离崩溃也就不远了.人类社会的贫富分化是随着私有制出现开始的,只要有私有制,就必然会产生贫富分化,贫富分化到极端就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崩溃,不从根本上否定私有制,人类永远就没有出路,西方社会现在所做的努力不过在苟且偷安,只有真正做到了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制,人类社会才能走得更远些......我个人认为人类最终是没有出路的,目前的发展模式是在加快末日的到来,真的,我悲观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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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那不是扯蛋嘛! 土地不是私有的么? 还有土地私有了,你觉得要是贪官会买不起房子??要是现在订个房子无限期所有,我保证现在的房价在翻几翻! 你觉得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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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百草君!老百姓也是人,不要把我们逼急了!这种敲骨吸髓的做法也就是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才能发生,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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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改又要改,法规权威何在,《物权法》效力何在?虽说只是厅级干部征求意见稿,但真成为现实又当如何?昨天关注新闻频道的专题栏目,并未说明已有辟谣之说。CCTV的新闻更新频率不及网络?在或者这次又是自己掌嘴的谈资?在提供一个素材:“强生”你让我们何去何从?国家药监局和质检总局提供的两个不同结论的鉴定结果,我们何去何从?燃油价格调整的结果一公布--“涨价”,我们的司机说了这样一句话------“最近‘噩耗’频传啊!”‘噩耗’频传本文内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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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楼&个人认为,即便是土地国有,七十年后收回,国家也得考虑到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要不然六七十年后,全部收归公有,老百姓的房子随便拆,那还不得有造反的呀。造反?你拿什么,菜刀吗?到时候连菜刀都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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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社会资本的再分配。就如同很多老的私人品牌(解放前的),解放后成了国家的,改革后又成了另一个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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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讨论这个问题 70年后自己掏钱买自己房子还行呢 现在还有买不起房子 买不起墓地的呢 还挺幸运 我就是买不起房子一员 我从不抱怨这样没用的事情 70年后还不知道什么样子了呢 政策几年一变 不知道以后什么样 对于现在经济压力很大 现在只能想着挣钱 从不想那么远的问题 使用土地本来就不是私有的 都是私有的 国家那有土地了 至于房子的使用权 这是国家规定的 你要是人大代表可以提出这个意见 比在这个地方说出来很管用 这个不是什么荒唐 这是国家出台一种政策 再者说了 在中国土地上那有自己的土地 都是承包 我不知道那是老百姓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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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70年。50年后的情况都不能说得清楚。就像保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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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有的财产也都属于人民,因为这是人民的国家。$$$$$$$$$$$$$$$$$$$$$$$$$$$$$$$$$$$$$$$$$$$$$$$$$$$呜呼楼主的误区,就在于——还认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还认为那帮人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实哪些人,早就不是干社会主义了诸君千万,千万不要把他们干的那些事儿,算在共产党人和社会主义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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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关键在于立法权掌控在代表阶层不够广泛的代表手中,即便对大多数民众不利只要不过分也能立法,成为合法行为,即使全民公投在有组织工作并带头下,结局不见就是良好的,只能是掌控立法权的代表能广泛代表各阶层利益时更多的良好愿望才能有机会获得良好的结果,这要通过改革才能改变。中国周边和国际环境不是很好,良苦用心的国家很多,多么渴望鸡蛋上有缝啊,稳定一些,谨慎一些,政府也不缺这一点钱嘛,即便要收一部分费也要等民众达到大康、政治制度改革成功社会稳定,国际局面好些时再提嘛,何必表现的急不可耐的,要注意形象嘛,现代国家不管是什么社会制度都是亲民的,都是宣扬并努力表现为代表绝大都数民众的利益,没有谁公开反潮流而行。还是耐心看最后结果吧,希望还是有明白人还没有被一些阶层绑架办糊涂事。政府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25年都没有通过,这就是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同时还是规则制定者的结果,变革是艰难的。2012年底广东珠海横琴新区、广州南沙新区和韶关始兴县三个县区最终被确定为试点的地区分,希望有好的结果,能在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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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真的吧。。。。 要是真那样的,不是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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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一个人买到房子大概30岁,70年使用权。你莫非能活到100岁。其实如果把使用权改到80年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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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89425 工分: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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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是个人所有的,就算土地使用权过期了,政府也无权拍卖。现在和谐社会,如果过期了你又不交土地续约费,难不成还赶你出门?有这个实例吗?楼主过于担心了。。。居民自住用的房屋现在看来不会收取过多续约费用,如果真的收取担心的也应该是房子多的人,这可能也会是将来限制房价的一个调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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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一个局,发展商说:“我们炒起来的房又不是给那些没钱的人准备的,没让他们打肿脸充胖子啊.”靠,这样的话都说得出来,你炒高了房价,出租屋价格也跟着上涨,我们老百姓连租房都租不起了。房子住得了70年么,这些空心砖头。。。。别想政府出什么对我们出台什么比较有利的政策。本文内容于
8:37:44 被小编a32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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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6144098 头衔:外表阿Q 工分:2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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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真话是要被河蟹的。为了你的家人请与我同唱社会主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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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楼&&以下是引用铁杆空军
在第86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hushunlin
在第73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华夏焉有西流水
在第51楼的发言:不然。
住宅楼70大限过后要交钱,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中央抑制房价的一个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囤房者。大量的空房被囤房者囤在手里,这些空房的70年寿期一天天减少,越囤越不值钱。这一政策直接加速了房子的贬值,贬值的那部分钱就是70大限后要交的那些钱,这些钱自然就算到囤房者的头上去了。
何来荒唐之说!
这帮反政府的人就会站着说话不腰疼,自己只会说别人不好,专门挑刺,要是让他来出个主意解决一个问题呀,不如等太阳熄火。
百草同学,现在让你来解决个问题:
现在呢,1000户人家买了住宅楼(筒子楼),住宅楼的土地面积肯定大不了,假设土地面积是1000平米,现在,就如了百草同学的愿望,把土地也卖给这1000户人家。
现在,70年后了,经过风吹日晒,这栋筒子楼早就成了危楼了。已经不能住人了。百草同学要如何安排这1000户人家呢?
每户人家平均分得1平米土地吗?
或者让这1000户人家凑钱把危楼拆了,然后再让1000户人家凑钱重新盖一栋楼么?
不说别的,只是要让1000户人家统一意见如何来处理危楼,平均出钱拆房子还是有人愿意继续在危楼里住,我估计统一意见就要花一千年时间。
最后结局一定是危楼倒塌!死人的死人,受伤的受伤,最后还没法凑足钱重修房子,他们住哪儿呢?百草同学就给他们解决一下问题吧。
70年后房子为什么一定会倒?或者换个问法,为什么要盖70年后就一定会或可能会倒的房子?
欧洲有很多历经数百年至今任然完好并还在使用的房子,现在的安徽有一些明清留下来的老建筑也很好,建于隋代的赵州桥现在又多少年了?
关键是既得利益者都希望老百姓住这样的房子,这就是中国特色。在市区内,过于久远的房子的确是难看.不过中国的房政真的很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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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一切没有想像的那么糟吧……也许70年后的中国跟现在比较要更加人性化呢……也许或者也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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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210297 头衔:心宁有如 止若皆水 工分:104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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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即便是土地国有,七十年后收回,国家也得考虑到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要不然六七十年后,全部收归公有,老百姓的房子随便拆,那还不得有造反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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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如此,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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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岂不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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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反正我现在什么也没有。七十年后吧,我也成泥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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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如此,民岂不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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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便是全民的财产都公布出来又如何?我们老百姓的财产也是可以公布的,因为我们的钱来路全部都是清白的,所以我们不会怕!可那些官员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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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爱博
在第93楼的发言:支持百草君!
老百姓也是人,不要把我们逼急了!
这种敲骨吸髓的做法也就是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才能发生,我呸!难道我们要学神国黑鬼吗。。每年3到5%的房产税。最快60年就能买自己的房子3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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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那不是扯蛋嘛! 土地不是私有的么? 还有土地私有了,你觉得要是贪官会买不起房子??要是现在订个房子无限期所有,我保证现在的房价在翻几翻! 你觉得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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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943697 工分:4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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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oliderswB
在第2楼的发言:貌似已经辟谣了
1. 只是讨论稿
连定稿都不是
2. 没有加入无偿
并不能等价于有偿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去掉无偿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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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范普通结构也就50年.其实到40年也就剩个地皮钱.这还没有说那些"楼脆脆".70年?就城市居民而言根本就不存在再掏钱买自己原来的房子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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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还是担心一下自己的房子会不会还没有住上40年就自动解体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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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64408 工分:10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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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pipo_2046
在第15楼的发言:百草多虑了。制定政策的老爷们都大宅大院几套占着。他会制定对子孙不利的政策?真要有偿,房价绝对彻底下行,那对大众首先是眼前的好事。七十年太久,只争朝夕我也受直觉误导了。看来还是你看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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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446671 工分: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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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李坚强
在第85楼的发言:当年清政府听得进去“人民的声音”,绝对不会在末期的暴利革命中灭亡!
虽然70年后不少人进入了“共产主义天堂”
进入地狱的我也会与阎罗王争辩!当时的清政府也是只许喊光荣正确伟大的,不能批评的,谁批评清政府就是颠覆政府罪,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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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疾风之剑
在第109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华夏焉有西流水
在第51楼的发言:不然。
住宅楼70大限过后要交钱,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中央抑制房价的一个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囤房者。大量的空房被囤房者囤在手里,这些空房的70年寿期一天天减少,越囤越不值钱。这一政策直接加速了房子的贬值,贬值的那部分钱就是70大限后要交的那些钱,这些钱自然就算到囤房者的头上去了。
何来荒唐之说!
反对你的说话,房子过了70年后,各方面已经残旧或有很大的基数变成危楼或有被国家无偿收回的危险,试问有谁敢买这种楼.所以不存在对楼价的打压.
并且对居住者不公平.如果真的执行的话,应该会有所细分,不可能全国的居民房一概如此。我说的并非70年后,而是在没到70年大限之前。那些被投机者囤着的空房,在以前可能到了70年大限就被收回,没了就没了,而如果真的执行这一政策的话,也许这些空房还有10年、15年、20年……期限的时候就已经相当于“报废”了---谁也不会愿意才住那么十来年就又交一大笔钱,或者被收回。即便真的有人愿意买这种房,也会把70大限后的那笔帐算到购房款里边。相当于在加速了商品房的贬值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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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华夏焉有西流水
在第51楼的发言:不然。
住宅楼70大限过后要交钱,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中央抑制房价的一个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囤房者。大量的空房被囤房者囤在手里,这些空房的70年寿期一天天减少,越囤越不值钱。这一政策直接加速了房子的贬值,贬值的那部分钱就是70大限后要交的那些钱,这些钱自然就算到囤房者的头上去了。
何来荒唐之说!反对你的说话,房子过了70年后,各方面已经残旧或有很大的基数变成危楼或有被国家无偿收回的危险,试问有谁敢买这种楼.所以不存在对楼价的打压.并且对居住者不公平.本文内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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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25岁前买房,那么你就祈祷自己不要再多活70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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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状况就是:ZF说啥就是啥,平民只有等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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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状况就是:ZF说啥就是啥,平民只有等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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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没定稿呢
不能说的这么直接而且 续期的费用不会过高
没有房子本身的成本
只是地的使用权的延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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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时别太迷信那些砖家和精蝇,有时他们也会大脑短路的,有时也会让人收买,一些让人难以相信的法律不是没有,你如果有心读一下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有些是很搞笑的.而且经常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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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608458 头衔:扑火的飞蛾 工分:129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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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爱博
在第93楼的发言:支持百草君!
老百姓也是人,不要把我们逼急了!
这种敲骨吸髓的做法也就是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才能发生,我呸!我呸也不管用,他们该吸髓的,还会照常吸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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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608458 头衔:扑火的飞蛾 工分:129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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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豺狼
在第87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soliderswB
在第2楼的发言:貌似已经辟谣了
1. 只是讨论稿
连定稿都不是
2. 没有加入无偿
并不能等价于有偿
没有载明无偿,就代表有偿的可能性,,,原来的草案是“无偿”的,现在删去了,问题不明摆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我们的政府及其官员的心,老百姓也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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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608458 头衔:扑火的飞蛾 工分:129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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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铁杆空军
在第86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hushunlin
在第73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华夏焉有西流水
在第51楼的发言:不然。
住宅楼70大限过后要交钱,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中央抑制房价的一个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囤房者。大量的空房被囤房者囤在手里,这些空房的70年寿期一天天减少,越囤越不值钱。这一政策直接加速了房子的贬值,贬值的那部分钱就是70大限后要交的那些钱,这些钱自然就算到囤房者的头上去了。
何来荒唐之说!
这帮反政府的人就会站着说话不腰疼,自己只会说别人不好,专门挑刺,要是让他来出个主意解决一个问题呀,不如等太阳熄火。
百草同学,现在让你来解决个问题:
现在呢,1000户人家买了住宅楼(筒子楼),住宅楼的土地面积肯定大不了,假设土地面积是1000平米,现在,就如了百草同学的愿望,把土地也卖给这1000户人家。
现在,70年后了,经过风吹日晒,这栋筒子楼早就成了危楼了。已经不能住人了。百草同学要如何安排这1000户人家呢?
每户人家平均分得1平米土地吗?
或者让这1000户人家凑钱把危楼拆了,然后再让1000户人家凑钱重新盖一栋楼么?
不说别的,只是要让1000户人家统一意见如何来处理危楼,平均出钱拆房子还是有人愿意继续在危楼里住,我估计统一意见就要花一千年时间。
最后结局一定是危楼倒塌!死人的死人,受伤的受伤,最后还没法凑足钱重修房子,他们住哪儿呢?百草同学就给他们解决一下问题吧。
70年后房子为什么一定会倒?或者换个问法,为什么要盖70年后就一定会或可能会倒的房子?
欧洲有很多历经数百年至今任然完好并还在使用的房子,现在的安徽有一些明清留下来的老建筑也很好,建于隋代的赵州桥现在又多少年了?
关键是既得利益者都希望老百姓住这样的房子,这就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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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671974 工分:1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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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年时卖酒那人家
在第33楼的发言:其实以前的法律是规定了`“自动”延续的,但是现在要去掉“自动”两个字,这就是问题所在。按照字面理解,你自己不去续,就有可能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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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新铁血老战士
在第3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soliderswB
在第2楼的发言:貌似已经辟谣了
1. 只是讨论稿
连定稿都不是
2. 没有加入无偿
并不能等价于有偿
是滴是滴。这是搞出来试探下百姓的,要是大家都没意见,说不定就这么定稿了,想想啊讨论稿是什么人才有的,这样的稿能随便流出来吗?要是没有这样的想法,那些有稿的人会把这么初级(根本不可能通过的)稿子公布出来?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人要求政府公布卖地给发展商的价格呢?影响小的那些就根本不用说什么了,油价跟国际接轨,直接导致后果是国际加价,国内马上加价,国际油价回落,国内过一段时间后才减价,从这些方面看来越来越需要非国家政府机构的一个民间机构来监督,否则自己考试自己改卷能有多大的进步呢?本文内容于
1:29:00 被frieman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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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387867 工分: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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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有的财产也都属于人民,因为这是人民的国家。--------人民代表代表人民。人民代表代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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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868599 工分: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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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oliderswB
在第2楼的发言:貌似已经辟谣了
1. 只是讨论稿
连定稿都不是
2. 没有加入无偿
并不能等价于有偿
中国有个说法叫 莫须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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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82855 工分: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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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百草止水
在第38楼的发言:陈青蓝:有偿续期是最可行的变革路径  日07:17   南方网  陈青蓝  我要评论(86) 陈青蓝  作者系经济学者
在近日公布的《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很多专家分析,这是给有偿续期留下一个活口,是一种制度上的倒退。不过,国土资源部官员表态称,住宅满70年是否有偿续期并无定论。“有偿续期”的推测也与制定《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我真的是服了中国的经济学者 ,外国的咱不了解就不说了,新中国建国以前的穷人的贫穷之根源是因为私有产权没有明确?穷人们只好坐在金山上讨饭?中国历史上的耕者有其田可不是要让耕者有可以转为万能的资本的私有产权,而是要耕者有自食其力的生产资料.中国二千年来走不出的怪圈是怎么形成的?我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一般初换代时期,广大农民重新拥有土地这个基本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力就会恢复发展,国库就会逐渐充实,整个皇朝就走向兴旺发达,随着皇朝的进程,慢慢会发生土地兼并的情况,一般都是天灾人祸导致农民破产被迫转让土地,私有财产可以自由转让买卖,这样税收开始干涸,而同时皇朝已经形成了一个腐败的官僚集团了,必然会出现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的局面,必然会导致更多的农民破产,这样恶性循环,当土地这个最重要的生产资料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时,皇朝财政入不敷出,通常离崩溃也就不远了.人类社会的贫富分化是随着私有制出现开始的,只要有私有制,就必然会产生贫富分化,贫富分化到极端就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崩溃,不从根本上否定私有制,人类永远就没有出路,西方社会现在所做的努力不过在苟且偷安,只有真正做到了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制,人类社会才能走得更远些......我个人认为人类最终是没有出路的,目前的发展模式是在加快末日的到来,真的,我悲观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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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045454 头衔:宝宝门暗夜联盟虎头 工分:21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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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改又要改,法规权威何在,《物权法》效力何在?虽说只是厅级干部征求意见稿,但真成为现实又当如何?昨天关注新闻频道的专题栏目,并未说明已有辟谣之说。CCTV的新闻更新频率不及网络?在或者这次又是自己掌嘴的谈资?在提供一个素材:“强生”你让我们何去何从?国家药监局和质检总局提供的两个不同结论的鉴定结果,我们何去何从?燃油价格调整的结果一公布--“涨价”,我们的司机说了这样一句话------“最近‘噩耗’频传啊!”‘噩耗’频传本文内容于
22:16:59 被铁木辛哥元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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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76650 头衔:新奇军上海 工分:1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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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百草君!老百姓也是人,不要把我们逼急了!这种敲骨吸髓的做法也就是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才能发生,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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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449921 工分:1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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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由中国的制度决定的,一旦土地私有了,那现在共和国的基石将会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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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446671 工分: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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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住房,70年后还要向共产党交钱,这真是一大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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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356163 工分: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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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生新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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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959914 工分: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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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百草说几句话就有粪蛋蛋给扣屎盆子,哈哈。不过你说话最大的好处还好没有被删除,如果我说话的话很可能就被删除了。我觉得人的在基本权利起码包括吃饱穿暖说话自由吧?公有制的本质就是所有国家人民的财产属于党产,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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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630444 工分: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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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草案中就没有无偿,后来是反对的声音太大了,才出现无偿两字.自己的房子过了70年要交钱才能住,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自己权益要自己来维护,每一个人都应该来反对去掉无偿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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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83688 头衔:玉皇大帝 工分:47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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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oliderswB
在第2楼的发言:貌似已经辟谣了
1. 只是讨论稿
连定稿都不是
2. 没有加入无偿
并不能等价于有偿
没有载明无偿,就代表有偿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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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448227 工分: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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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hushunlin
在第73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华夏焉有西流水
在第51楼的发言:不然。
住宅楼70大限过后要交钱,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中央抑制房价的一个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囤房者。大量的空房被囤房者囤在手里,这些空房的70年寿期一天天减少,越囤越不值钱。这一政策直接加速了房子的贬值,贬值的那部分钱就是70大限后要交的那些钱,这些钱自然就算到囤房者的头上去了。
何来荒唐之说!
这帮反政府的人就会站着说话不腰疼,自己只会说别人不好,专门挑刺,要是让他来出个主意解决一个问题呀,不如等太阳熄火。
百草同学,现在让你来解决个问题:
现在呢,1000户人家买了住宅楼(筒子楼),住宅楼的土地面积肯定大不了,假设土地面积是1000平米,现在,就如了百草同学的愿望,把土地也卖给这1000户人家。
现在,70年后了,经过风吹日晒,这栋筒子楼早就成了危楼了。已经不能住人了。百草同学要如何安排这1000户人家呢?
每户人家平均分得1平米土地吗?
或者让这1000户人家凑钱把危楼拆了,然后再让1000户人家凑钱重新盖一栋楼么?
不说别的,只是要让1000户人家统一意见如何来处理危楼,平均出钱拆房子还是有人愿意继续在危楼里住,我估计统一意见就要花一千年时间。
最后结局一定是危楼倒塌!死人的死人,受伤的受伤,最后还没法凑足钱重修房子,他们住哪儿呢?百草同学就给他们解决一下问题吧。
70年后房子为什么一定会倒?或者换个问法,为什么要盖70年后就一定会或可能会倒的房子?欧洲有很多历经数百年至今任然完好并还在使用的房子,现在的安徽有一些明清留下来的老建筑也很好,建于隋代的赵州桥现在又多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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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819741 头衔:真理全人类的砝码 工分:24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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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清政府听得进去“人民的声音”,绝对不会在末期的暴利革命中灭亡!虽然70年后不少人进入了“共产主义天堂”进入地狱的我也会与阎罗王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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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82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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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看到百草兄台的文章,因为我喜欢鲁迅.期待你的每一个响嘴,能给我们带来些许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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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936979 工分:1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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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声明我是个P不需要土地,只要给我点空气让我呼吸,让我闻见自己的气味就行了,这个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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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700544 工分: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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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了,生活在这个国度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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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034476 工分: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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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红尘秀极
在第6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54681勇往直前1997
在第5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soliderswB
在第2楼的发言:貌似已经辟谣了
1. 只是讨论稿
连定稿都不是
2. 没有加入无偿
并不能等价于有偿
大名鼎鼎的百草止水你不认识啊!我看过它的不少贴子,基本上都是反对政府,怀疑我们党过去的成就,这篇不过是破坏团结的贴子.你看有几人理它?
盛世需要危言,危言不是为了耸听,危言是为了拯救麻木。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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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523519 工分: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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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再买一次地吧??不过到那时房子也该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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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427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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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54681勇往直前1997
在第5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soliderswB
在第2楼的发言:貌似已经辟谣了
1. 只是讨论稿
连定稿都不是
2. 没有加入无偿
并不能等价于有偿
大名鼎鼎的百草止水你不认识啊!我看过它的不少贴子,基本上都是反对政府,怀疑我们党过去的成就,这篇不过是破坏团结的贴子.你看有几人理它?
为什么反对政府就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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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82855 工分: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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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下,如果承认土地私有化,那么在不久的将来,土地必定成为少数人的私有财产,老百姓永远是没有好果子吃的.不要以为你有了点小钱就了不得了,大鱼一来小鱼虾米一起通杀,象目前的多数农村,如果承认宅基地私有可以自由买卖,那么不消多少年,许多农民肯定连个避风遮雨的地方都没了.当然你可以搬出什么丛林法则来,但人既然从丛林中走出来了难道还要再回到丛林中去?如果一定要用丛林法则来处世,那么人类是世界上最凶恶的破坏者,因为丛林中的争执只是为了食物,人类的罪恶是无穷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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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361817 工分:1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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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后,我们当中还有几个人在?现在住的房子又还有几幢在?管不了那么多了.何必烦恼呢?我估计多少是得出点钱的,比如再缴些维修基金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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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77228 工分:1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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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永远可爱,不可爱的总是那几个执政官僚;如果70年后有偿续期,因中国人口的基数太大,很定会有人变成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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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283795 工分: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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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商业用地有别于农村的房基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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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302598 工分: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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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讲,中国历朝历代在土地问题上翻跟斗的不在少数,放眼全世界,这样的例子也有很多,我想政府即使是为了维护自身执政利益,也不会随随便便拿这样的事情开玩笑,几十年后的中国老百姓也不至于沦落到听之任之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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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720544 工分: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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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华夏焉有西流水
在第51楼的发言:不然。
住宅楼70大限过后要交钱,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中央抑制房价的一个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囤房者。大量的空房被囤房者囤在手里,这些空房的70年寿期一天天减少,越囤越不值钱。这一政策直接加速了房子的贬值,贬值的那部分钱就是70大限后要交的那些钱,这些钱自然就算到囤房者的头上去了。
何来荒唐之说!这帮反政府的人就会站着说话不腰疼,自己只会说别人不好,专门挑刺,要是让他来出个主意解决一个问题呀,不如等太阳熄火。百草同学,现在让你来解决个问题:现在呢,1000户人家买了住宅楼(筒子楼),住宅楼的土地面积肯定大不了,假设土地面积是1000平米,现在,就如了百草同学的愿望,把土地也卖给这1000户人家。现在,70年后了,经过风吹日晒,这栋筒子楼早就成了危楼了。已经不能住人了。百草同学要如何安排这1000户人家呢?每户人家平均分得1平米土地吗?或者让这1000户人家凑钱把危楼拆了,然后再让1000户人家凑钱重新盖一栋楼么?不说别的,只是要让1000户人家统一意见如何来处理危楼,平均出钱拆房子还是有人愿意继续在危楼里住,我估计统一意见就要花一千年时间。最后结局一定是危楼倒塌!死人的死人,受伤的受伤,最后还没法凑足钱重修房子,他们住哪儿呢?百草同学就给他们解决一下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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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82855 工分: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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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土地属于国家是不错,可是谁说土地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是国家的统治对象可不是国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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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933246 工分:258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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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当官的几个是为了老百姓着想的,作为人民,几时又有当家的权力了,到好象政府官员是爹妈,定什么政策你这个当儿子的就得听着,不光要执行,还不能有怨言,不然就是和爹妈的光辉形象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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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301956 工分:1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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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以不买房子啊。。。。。。。再说了 没本事的人才一辈子 蜗居在一个房子里70年 你就不能有点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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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63204 工分: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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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资本主义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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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344582 工分: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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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帖子风格是一贯滴,稍有风吹草动就上升到国家政府的 高度了,在他眼里从来就没有政府做对的事情,也不管是确有其事还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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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412051 工分:10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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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LZ 的想法是好的。。不过 有偿使用 只是一种对老百姓的试探,既然都反对了,那么 肯定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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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673011 工分:3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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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星漢燦爛
在第36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newslgs
在第14楼的发言:没有必要的,七十年后,自己都老死了,房子还有啥用.
人是否老死不重要,还有子孙后代呢。。再不济还有亲朋好友呢。关键是房子会不会老死!设计图纸的使用期限都写着50年。过了50年,塌了没地方诉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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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998290 工分:2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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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在乎的是把财产公布和老百姓联系起来,那官员是蠢货吗?官员有特权,老百姓没有。官员的钱来路不正所以要公开。老百姓的钱都是合法赚来的。哎。。。暴力不用在官员身上,做官不承担更多的责任的话。这国家就完了~!就好象死刑,对老百姓最高只能是无期徒刑,再特别指定一些特别情况下适用安乐死~!而对官员实行死刑,并且是凌迟之刑以震慑枉法之官员。官员敢反对?杀 ~!再从老百姓里选新官员。这样根本上把老百姓的阶级价值提高到官员之上~!这样官员才会最终成为父母官而为民办事。怀柔政策只能一时使用。铁血政策才是稳定国家基础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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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779466 工分: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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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土资源部内部曾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草案”,明确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无偿续期。然而,最近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如此关系到千千万万老百姓最切身利益的问题为什么只在小圈子里讨论??而且还是主管利益部门!?老百姓房产土地问题由土地局讨论,俺就纳闷了:物价问题是由物价局讨论的?交通问题是由交通局讨论的??税务问题是由税务局讨论的??---你到底是服务管理部门还是仲裁部门??---难道这也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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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00530 工分:1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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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成70年后交钱续期土地使用权。交钱续期土地使用权一方面是对你独占土地收取的费用,另一方面是对土地在70年时间的自然增值(或贬值)部分进行二次分配,这样做可以体现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避免在一段较长的历史时期后土地逐渐向少数人手中集中,引起更加复杂的社会问题。另外,缴费续期的做法可降低房产的投资价值,一定程度上能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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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779466 工分: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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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蓝色紫砂
在第59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pipo_2046
在第15楼的发言:百草多虑了。制定政策的老爷们都大宅大院几套占着。他会制定对子孙不利的政策?真要有偿,房价绝对彻底下行,那对大众首先是眼前的好事。七十年太久,只争朝夕
嘿嘿,知道什么叫做补贴吗,车贴、油贴、饭贴、房帖诸如此类的等等名目之多非我等小民所能了解,70年后如果体制不变的化,“地贴”何尝不可以发呢?!符合中国国情,对于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官员而言,一切皆有可能。
另外有人说这只是讨论稿,我不否认。问题是这样的讨论稿,将人民的权利置于何地,不要忘记中国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请问是谁搞出来这样的讨论稿,他知不知道什么是中国宪法。
另外前车之鉴我们不是没有领教过,比如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比如五一存废的问题。我一句话最能表达上述问题的根本,“你们算个屁”!民意算个屁。呵呵,理解的确深刻。还想和公仆们平起平坐?!想翻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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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608898 工分:114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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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有机会活到7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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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百草,现在不敲打一下,事情通过了,再叫就晚了。这是关系到我们老百姓的事情,当官净是想办法刮去民脂民膏。胡总説不折腾,他们就越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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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375733 工分:3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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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pipo_2046
在第15楼的发言:百草多虑了。制定政策的老爷们都大宅大院几套占着。他会制定对子孙不利的政策?真要有偿,房价绝对彻底下行,那对大众首先是眼前的好事。七十年太久,只争朝夕嘿嘿,知道什么叫做补贴吗,车贴、油贴、饭贴、房帖诸如此类的等等名目之多非我等小民所能了解,70年后如果体制不变的化,“地贴”何尝不可以发呢?!符合中国国情,对于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官员而言,一切皆有可能。另外有人说这只是讨论稿,我不否认。问题是这样的讨论稿,将人民的权利置于何地,不要忘记中国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请问是谁搞出来这样的讨论稿,他知不知道什么是中国宪法。另外前车之鉴我们不是没有领教过,比如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比如五一存废的问题。我一句话最能表达上述问题的根本,“你们算个屁”!民意算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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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848597 工分:150812
/ 排名: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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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鼎鼎的百草止水你不认识啊!我看过它的不少贴子,基本上都是反对政府,怀疑我们党过去的成就,这篇不过是破坏团结的贴子.你看有几人理它? ”。百草止水先生的基本观点、态度,读过他的帖子的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结论。看吧,人们的政治观点就各有不同。不过,就对他批评的某些具体事务而论,还是有些道理的,人们应该关注,客观地对待这些事务是必要的。对此提案的批评,我支持。“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我敬佩毛泽东,就在这里。尽管他的决策有时也有某些缺点,但他根本的出发点,是站在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基点上,此提案就违背了此原则。如果此提案(交钱续约),限定在有大量房产权的范围内实施,比如一千平方米以上,我则双手赞成,因为它不损害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只对布尔乔亚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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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224788 工分: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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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措施是为了避免炒房者的哄抬物价!中国人口基数大城市人口在不断的增加,如果买了房就一辈子是你的那避免不了的会给城市用地带来巨大的负担,难道为了扩大城市的规模就一味的吞吃耕种用地?还有你说的情况也就是城市有,在农村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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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431424 工分:7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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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历史事实
在第55楼的发言:想制造内乱?帮助你的主子?
你可以得逞吗?楼主只允许你们敲诈人民,就不允许百草发发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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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000896 工分:339224
/ 排名: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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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制造内乱?帮助你的主子?你可以得逞吗?楼主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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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华夏焉有西流水
在第51楼的发言:不然。
住宅楼70大限过后要交钱,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中央抑制房价的一个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囤房者。大量的空房被囤房者囤在手里,这些空房的70年寿期一天天减少,越囤越不值钱。这一政策直接加速了房子的贬值,贬值的那部分钱就是70大限后要交的那些钱,这些钱自然就算到囤房者的头上去了。
何来荒唐之说!说得有些道理。不是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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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有吃苦耐劳温顺的汉民族百姓,才能在这个国家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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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54681勇往直前1997
在第5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soliderswB
在第2楼的发言:貌似已经辟谣了
1. 只是讨论稿
连定稿都不是
2. 没有加入无偿
并不能等价于有偿
大名鼎鼎的百草止水你不认识啊!我看过它的不少贴子,基本上都是反对政府,怀疑我们党过去的成就,这篇不过是破坏团结的贴子.你看有几人理它?
我们也应该听听不同观点、不同的声音,我看了这篇文章,并没感到它有反政府的言论,它只是对政府某些官员的作风表示强烈不满,我相信,对政府里的高官“只拿高薪、不办实事”的作法不满的人又何止是楼主?何况他说的也是我们百姓所关心的贴身利益!温总理上台这几年,给老百姓减负减压,目的就是让老百姓有吃有住有穿,过上好日子,而一些官员都做了些什么事,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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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116018 头衔:忠孝仁义礼信智勇 工分:8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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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住宅楼70大限过后要交钱,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中央抑制房价的一个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囤房者。大量的空房被囤房者囤在手里,这些空房的70年寿期一天天减少,越囤越不值钱。这一政策直接加速了房子的贬值,贬值的那部分钱就是70大限后要交的那些钱,这些钱自然就算到囤房者的头上去了。何来荒唐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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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54681勇往直前1997
在第5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soliderswB
在第2楼的发言:貌似已经辟谣了
1. 只是讨论稿
连定稿都不是
2. 没有加入无偿
并不能等价于有偿
大名鼎鼎的百草止水你不认识啊!我看过它的不少贴子,基本上都是反对政府,怀疑我们党过去的成就,这篇不过是破坏团结的贴子.你看有几人理它?
看来此人是住这政府白给的山洞,怪不得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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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maverick_luan3
在第47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19882
在第42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百草止水
在第38楼的发言:陈青蓝:有偿续期是最可行的变革路径  日07:17   南方网  陈青蓝  我要评论(86) 陈青蓝  作者系经济学者
在近日公布的《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很多专家分析,这是给有偿续期留下一个活口,是一种制度上的倒退。不过,国土资源部官员表态称,住宅满70年是否有偿续期并无定论。“有偿续期”的推测也与制定《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
怎么说这个陈专家呢……其实他的意见还是很中肯很符合客观实际的
但是他拿英国来对比,问题就来了。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也就是说,从宪法意义上,这个国家是属于英国国王的。先甭管现在的英国女王能否支配她的国家,总之在名义上,这个国家是她的。
于是呢?英国的土地所有制从国王占有到如今的“永久租赁”,也就是实质上的私有,也就顺理成章了,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在法律上,土地仍然是女王的,只是女王自愿放弃了对土地的支配权。
我们可不一样,我们的宪法早就明确表述了土地的归属——是属于全国人民的,那这个“有偿续期”的问题就来了,正如百草兄所说,自己花钱买自己的旧房。
能怪谁呢?显然不能怪陈专家,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设想,却无法在共和制国家找到任何依据,无奈只能到君主制国家找先例,这个……我们是该说英国太落后还是我们太超前了呢?
可以修宪嘛
70年。。。。会发生比土地重大的变化怎么修呢?修到像英国那样,土地属于某个或者某些人所有?当然也有更好的修法,那就需要兄台说的,发生某些重大的变化了……希望这个变化是往好的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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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草兄真是不发则以。一发就是3篇啊。。呵呵。。观点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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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19882
在第42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百草止水
在第38楼的发言:陈青蓝:有偿续期是最可行的变革路径  日07:17   南方网  陈青蓝  我要评论(86) 陈青蓝  作者系经济学者
在近日公布的《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很多专家分析,这是给有偿续期留下一个活口,是一种制度上的倒退。不过,国土资源部官员表态称,住宅满70年是否有偿续期并无定论。“有偿续期”的推测也与制定《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
怎么说这个陈专家呢……其实他的意见还是很中肯很符合客观实际的
但是他拿英国来对比,问题就来了。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也就是说,从宪法意义上,这个国家是属于英国国王的。先甭管现在的英国女王能否支配她的国家,总之在名义上,这个国家是她的。
于是呢?英国的土地所有制从国王占有到如今的“永久租赁”,也就是实质上的私有,也就顺理成章了,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在法律上,土地仍然是女王的,只是女王自愿放弃了对土地的支配权。
我们可不一样,我们的宪法早就明确表述了土地的归属——是属于全国人民的,那这个“有偿续期”的问题就来了,正如百草兄所说,自己花钱买自己的旧房。
能怪谁呢?显然不能怪陈专家,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设想,却无法在共和制国家找到任何依据,无奈只能到君主制国家找先例,这个……我们是该说英国太落后还是我们太超前了呢?可以修宪嘛70年。。。。会发生比土地重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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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没有确定,对未来的影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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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红尘秀极
在第6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54681勇往直前1997
在第5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soliderswB
在第2楼的发言:貌似已经辟谣了
1. 只是讨论稿
连定稿都不是
2. 没有加入无偿
并不能等价于有偿
大名鼎鼎的百草止水你不认识啊!我看过它的不少贴子,基本上都是反对政府,怀疑我们党过去的成就,这篇不过是破坏团结的贴子.你看有几人理它?
盛世需要危言,危言不是为了耸听,危言是为了拯救麻木。同意!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为什么不能提出百姓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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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今晨我看中央新闻台都还在讨论这事,我认为应该是无偿。情况复杂啊:1、70年不到,而房子已经坏了,不能住了,怎么办?可由原住户集资建房么?2、有些土地权只有20、30年的,现在已经差不多就到期了,怎么办?3、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该向城市用地靠拢呢,还是怎么招?既然我们不是共产主义,我们也不是正式的社会主义,我们仅仅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私有必然大量存在,大工厂、大企业我们都能承认私有,我们为什么不能承认土地私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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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百草止水
在第38楼的发言:陈青蓝:有偿续期是最可行的变革路径  日07:17   南方网  陈青蓝  我要评论(86) 陈青蓝  作者系经济学者
在近日公布的《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很多专家分析,这是给有偿续期留下一个活口,是一种制度上的倒退。不过,国土资源部官员表态称,住宅满70年是否有偿续期并无定论。“有偿续期”的推测也与制定《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怎么说这个陈专家呢……其实他的意见还是很中肯很符合客观实际的但是他拿英国来对比,问题就来了。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也就是说,从宪法意义上,这个国家是属于英国国王的。先甭管现在的英国女王能否支配她的国家,总之在名义上,这个国家是她的。于是呢?英国的土地所有制从国王占有到如今的“永久租赁”,也就是实质上的私有,也就顺理成章了,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在法律上,土地仍然是女王的,只是女王自愿放弃了对土地的支配权。我们可不一样,我们的宪法早就明确表述了土地的归属——是属于全国人民的,那这个“有偿续期”的问题就来了,正如百草兄所说,自己花钱买自己的旧房。能怪谁呢?显然不能怪陈专家,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设想,却无法在共和制国家找到任何依据,无奈只能到君主制国家找先例,这个……我们是该说英国太落后还是我们太超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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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什么是人民?按现在的标准,官员党员才是人民,我等是群众,根本不在宪法保护的行列,再说了.宪法也是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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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陈砖家啊,说他什么好呢?土地是国有的,但是国家是人民的,这个所谓的根本制度是什么?难道是收费吗?土地财政土地财政,难道人民的土地就是不断地拿来卖回给人民的吗?卖土地的钱哪去了呢?搞教育靠希望工程,修路靠贷款...不说了,说多太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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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取消所谓的70年使用权限制,直接买房子连土地算一块,不就可以了?难道土地私有后,就不算社会主义了?应该没这个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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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蓝:有偿续期是最可行的变革路径
我要评论(86) 陈青蓝
作者系经济学者在近日公布的《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很多专家分析,这是给有偿续期留下一个活口,是一种制度上的倒退。不过,国土资源部官员表态称,住宅满70年是否有偿续期并无定论。“有偿续期”的推测也与制定《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的初衷不一致。其实对这个问题我们应当更加现实地来看待。但凡买房子的人都知道住宅“70年产权”的概念。其实严格说来,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按照《物权法》,你买的房子拥有永久产权,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房子下面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那是属于国家的,你只不过是向国家租了70年,拥有70年的使用权。问题就在于住宅和土地是不可分离的,你的房子不可能飘在半空中。住宅的永久产权和土地的“有限产权”是明明白白摆在人们面前的矛盾。按照现有法律,理论上,如果你的房子能够幸存到70年后的话,国家是有权把土地收回,然后让你把自己拥有“永久产权”的房子搬走的。这是很荒诞的场景,现实当中不可能出现。但这个矛盾迟早要解决。而解决办法只有两种:一是国家把你赶走,然后按照房子的建筑成本给你一些补偿;二是你继续住在你的房子里,但需要国家继续承认你对脚下的这片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变相承认你对土地的私有产权。很显然,后一种办法是最现实的、最有可能性的办法,也是在现行宪法当中城市土地仍是国有的前提下使社会动荡可能性最小的路径。而后一种办法,有收费续期和无偿续期两种方式。其中无偿自动续期相当于完全承认土地私有,实质上是突破了“土地国有”这条红线,这在现有意识形态背景下是很难做到的事情。而“有偿续期”相对“无偿续期”而言,是在确保人们对住宅土地的长期使用权不受到侵犯的同时,也维持了对土地国有这个事实的尊重,同时也维护了政府对土地增值收益的索取权,而抛开姓社姓资的桎梏,从实际的制度演进角度来看,“有偿续期”相对70年的有限期使用权来说,其实已经算是巨大的进步了,相信已经也是现有制度框架下最大限度的妥协了。私有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300年来从欧洲、美国到日本、东亚这一系列先后脱离贫困、走向富裕的国家和地区的财富从地底下蓬勃而出的秘密所在。秘鲁著名经济学家德·索托在其一时洛阳纸贵的著作《资本的秘密》当中通过大量调查产生的数据和案例,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的秘密,就是因为法律对私有产权的明确保护,让个人的资产能够通过转让、抵押等形式成为资本,成为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源源不断的财富之源;而穷国之所以贫困,往往因为私有产权的模糊不清,人们对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并没有被法律明确和清晰地承认,因而很难变成可以呼风唤雨的资本,穷人们只好坐在金山上讨饭。毫无疑问,明确私有产权并进行严格保护是一条通往繁荣的道路,也是我们的土地制度变革和所有制变革所必然要走的一条道路。中国30年的改革开放也是一个从完全的公有产权社会到对私有产权的保护逐渐清晰、明确的社会的演变过程,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制、城市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城市土地使用权上市交易的一系列改革,整个过程都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的渐进变革和突破的过程。这种渐进的变革的好处可以在现有制度框架下进行,不必进行翻天覆地的改造,不会因为激进的变革对原有的社会肌理和社会生态造成毁灭性的破坏,从而保持整个社会平稳发展,避免社会动荡。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这种渐进的制度变革其实是一种很明智的策略。读历史我们会发现。英国的土地在历史上全部为英王所有,抛开意识形态的区别不谈,这种土地制度实际上和中国的土地国有制是一样的。而英国的土地制度从最初的英王所有,经过几百年的演进,实际上经历了类似于中国30年来的一个从公有制向私有制演变的过程。到现在英国已经是完全意义上的土地私有制了,虽然名义上土地仍是英女王所有,但土地的实际所有者是每一个所谓的土地“永久租赁者”。这个变迁过程历经了数百年,其中的曲折完全可以写一本专著。简而言之,英国的土地制度变迁是在表面上不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个“根本制度”冲突的情况下,通过人们向英女王“永久租赁”土地来解决的,逐渐演变到后来英王虽然对土地表面上拥有所有权,但已经不可能对实际上私有的土地拥有任何权利了,她已经不可能把土地上的“永租户”赶走。这是一种渐进的、尊重现有制度框架的制度变革模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的土地变革走的正是这样一种不触动“根本制度”的前提下实质上的土地产权明晰到个人的变革模式。无论是英国的历史还是中国的历史都证明,这种渐进的土地变革是最有效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有偿续期”相对于“无偿续期”,对原有的制度框架冲击最小,所招致的体制内的反对也最小,可以说是最可行的一种变革路径,对此我们应当乐观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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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年时卖酒那人家
在第33楼的发言:其实以前的法律是规定了`“自动”延续的,但是现在要去掉“自动”两个字,这就是问题所在。也好,逼迫中产阶级展现力量形势一片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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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14楼的发言:没有必要的,七十年后,自己都老死了,房子还有啥用.人是否老死不重要,还有子孙后代呢。。再不济还有亲朋好友呢。关键是房子会不会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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