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处罚2.2亩,应得到多少钱的经济补偿

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私自在基本农田硬化地面搭建厂房两亩,且是非法买卖土地
wl9832zurn
私自在基本农田硬化地面搭建厂房两亩,且是非法买卖土地
酉阳发表时间: 13:28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遇到行政诉讼证据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建厂房私自
建厂房:租地
行政诉讼相关词条: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用户登录 |
记住登录状态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行政诉讼律师
专长: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帮助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的经济学分析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的经济学分析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占用多少基本农田2亩怎么处理_百度知道非法侵占基本农田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公开信箱
&&&&&&&&&&&&
邮件字号:
渝土房信箱[
发布单位:
涪陵区政府
来信内容:
非法侵占基本农田
公然与中央“八项”规定叫板的
江北街道办事处邓家村村干部
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邓家村是2014年涪陵区扶贫办公室确定的区级贫困村,2015年被纳入市级贫困村,一边是国家花巨资大力扶持的贫困村,一边是邓家村民委员会不顾实情花110万元建豪华村民委员会办公大楼,邓家村支部委员和邓家村民委员伤的不只是当地3000多民众的感情,更是每个关心帮助这个市级贫困村领导干部们的感情。
江北街道办事处邓家村支部委员会和邓家村村民委员公然违反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严禁在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修建楼堂馆所的通知》联合规定(日),目无党纪国法,在邓家村原有一幢一楼一底的办公室外,另外又于2014年9月开工新建了一幢占地2亩(全是基本农田),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的三楼一底豪华办公大楼。
江北街道办事处有的领导和邓家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忽悠3000多邓家村人民群众说是全是涪陵区组织部拿钱来修的,不要村里拿分钱,主要是接受涪陵区组织部下达的阵地验收(2015年2月中旬,涪陵区组织部一位部长亲口答复,他们对有的村补助30万元钱,是让村里对原有办公室进行维修和购置办公设备,不是叫有的村拿来违规不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施工许可修建豪华办公大楼,况且经查实江北街道办事处邓家村不在补助村之内,属欺上瞒下)。后邓家村有的村、组干部说是要截留邓家村土地复垦资金(遭到一些党员和群众的强烈抗议)和涪陵区扶贫办公室下拔的几佰万扶贫资金中的一部分(得到江北街道办事处有的领导同意)。这些超标建设的钱就是从这样靠欺上瞒下、喝哄骗诈而来,在用于民众脱贫与贫困村盖豪华办公楼之间谁更急迫谁更重要?
是谁纵容了邓家村村干部胆大妄为,无视涪陵区国土资源局(日,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亲自答复,江北街道办事处邓家村村民委员办公大楼没有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属非法乱占耕地,立即交由涪陵区综合执法局查处,拆除在耕地上的非法建筑,土地必须复耕;如果当时涪陵区综合执法局就去查处,邓家村损失会更小,如今村干部又擅自将1.5亩地的地坝全部硬化、房屋装修豪华,这就相互推诿的结果)、涪陵区规划局、涪陵区城乡建委三个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规定?他们的上级领导江北街道办事处难道不知情?村民建房都晓得要依法层层申请,不敢擅自建设,邓家村村干部和江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们法律知识还不农民懂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难道邓家村村民委员会、江北街道办事处真可以超越法律之上,不受任何约束?向他们这样无法无天、官官相护、权大于法,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今后谁还相信法律的尊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就是负责全区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未来举报之前是失职,日,举报后不查处是渎职,而还将责任推给涪陵区综合执法局,典型的败家子,国土资源局从国家财政里拿12.8万元/亩将农民土地一分一厘的买回来,然后熟视无睹的让邓家村村干部违法占用2亩基本农田来修豪华的办公大楼,这2亩地要多少户农民的房屋复垦才有土地?一个区级贫困村,修这么豪华的办公室来装什么?原来的一楼一底的办公室不够他们住吗(有两个门面房长期铁将军把守,不能做办事大厅吗;楼上办公室长期搞得乌烟瘴气、杂乱无章,根本不像一个行政村办公室;如若不信,区上领导可以派人去暗访,又修600多平方米的豪华办公大楼来不是浪费是什么?一个村民办事大厅用得了150平方米吗,中央规定:科级干部办公室不超过9平方米,邓家村的村干部到时要超过重庆市市长的办公室)?他们几次将原有村办公室高价修,低价卖出,坑了国家和人民,肥了谁,人民心中有杆公平称。邓家广大人民群众要求依法追究江北街道办事处邓家村支部委员会书记、邓家村民委员会主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修豪华办公大楼的渎职责任,拆除非法建筑,工程款应由邓家村村干部们自行承担,将要截留的土地复垦资金和扶贫资金用来为全体村民做件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安装自来水,解决3000多村民饮水难(邓家村村干部向所有村民按户收取800元安装自来水,然后又截留土地复垦资金和扶贫资金来修办公大楼)。豪华村委会办公大楼修来只是邓家村支部委员会书记、邓家村民委员会主任们四个人住,而安装自来水是3000多村民饮用。
江北街道办事处邓家村村干部在3000多贫困民众面前公然矗起豪华办公大楼,是公然与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严禁在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修建楼堂馆所的通知》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叫板。它耗费的不只是取之于民的财力物力,更是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它让当地3000多民众心酸,也让关心邓家这个贫困村的领导们心寒。因此,恳请区委、区政府在处理邓家村豪华办公大楼时,不能将像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和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那样,将本职工作停留在推诿、拖延上,应该将那些应当承担责任的官员追责到位。否则,谁还会把政令放在眼里,谁还会把贫困民众的利益真正放在心中?
办理单位:
涪陵区政府
办理结果:
来信人:
  你好,来信收悉。现就你反映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市、区两级关于三级服务中心建设的要求,邓家村原有的便民服务中心为一楼一底,于2002年5月修建,因修建时间较长,前几年已出现房屋屋顶漏水,同时与当地的其他民房混建,功能不配套,不能建成便民服务大厅,已不适应服务群众的要求。2014年3月,经邓家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方式,经村支两委、党员及群众代表研究同意,对邓家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重新修建,并于日向办事处上报了请示,办事处以[号文件同意邓家村拟建便民服务中心。日经邓家村组织相关人员公开招标后,确定由四川玉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图纸用的是按照区上的统一安排,由大恒建筑设计公司设计的“涪陵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施工图”,整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18平方米(另有篮球场等附属设施)。至2015年6月,整个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建房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邓家村的土地复垦资金(集体部分)及各项配套资金。邓家村公共服务中心在考虑到交通便利、居民集中、方便群众办事等前提下进行了选址建设,且选址地不具备耕种条件。在办理邓家村公共服务中心相关手续过程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其不符合土地规划,并于日来函(涪综执函[号),要求邓家村在一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现街道已通知邓家村按时间要求完善建房手续。
江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案例2: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村委会主任被刑拘 - 行政处罚 - 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欢迎您来到中国·瑞安政府门户网站! &|&
您的当前位置: &
案例2: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村委会主任被刑拘
发布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内容概述:案例2: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村委会主任被刑拘
案情:潘岱街道某村村委会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期间,未经依法审批,非法占用潘岱街道某村集体土地共42.862亩(其中基本农田7.31亩)。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到现场制止,并向其发放停建通知书,但该村委会置之不理。日市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对某村村主任张某予以刑事拘留,业主张某也因涉嫌共同犯罪被刑
2006122007142.8627.312007523
土地管理法434445
【】 【】 【】
主办:瑞安市人民政府&&承办: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协作:
中国移动瑞安分公司
中国电信瑞安分公司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分辨率浏览本站 &&&备案号:浙ICP备号-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田征收补偿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