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表贷款申请表已经打印出来了,但是想改动贷款金额,可以再重新改动并打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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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及贷款办
编辑:生科院;
发布日期: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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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资助中心指示,我校201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预审请工作已经审核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请表相关事项
1、打印申请表:各学院从省资助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请勿改变表格的样式,如果因为电脑设置出现表格跨页的,调整好后再打印。
2、签字确认:组织学生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签字要求使用黑色签字笔或墨水笔,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申请人签署日期统一填写“日”,学校签署日期统一填写“日”。
3、集中盖章:各学院将学生签字后的申请表收齐后集中到学生资助中心盖章,并将盖章后的表格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以便学生回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4、时间要求: 6月27日—7月1日。
&&& 二、贷款受理相关事项
1、贷款受理时间:
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一般为7月20日-9月30日, 提醒学生最好利用假期(7月20日—8月31日)办理,与2011级新生办理贷款时间错开。
2、需要提交材料:
⑴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原件);
⑵ 账户使用支付宝,由县资助中心提供给申请人帐号(学生要及时上网激活该账号);
⑶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⑷ 共同借款人(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带回学校材料:
学生在县资助中心完成合同签订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回学校报到,由各学院接收并做好统计,提请学校录入系统打印回执,再交由学生邮寄回县资助中心(此项工作要求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 三、特别提醒
1、提醒学生暑后回学校报到及时上交贷款受理证明,以便学校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开行规定:在借款合同规定日期内高校未录入合同回执信息,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各学院同时做好证明的催缴和统计工作。
2、如果《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有空白处,请申请人自己手工填写完整,不得留有空白,其中表格中的代理机构、帐户名、代理结算网点、账号无需填写(在高校录入回执、选择支付宝后,开行系统会自动生成)。
3、如果变更共同借款人(除非大的变故,原则上不主张学生变更共同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必须在申请表上作出修改(涂去原来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及相关信息,改为变动后共同借款人的信息),在修改处按上自己的手印。
4、以前年度已经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内高校在校生,直接持申请表到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开行贷款手续。
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内高校在校生,必须持申请表到其毕业高级中学,或者其原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政府部门,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并由高中或地方政府部门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的“资格审查单位”第一栏高校盖章的左侧加盖公章,以示证明,此后,学生可持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到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开行贷款手续。
5、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受理学生(特别是在校生)贷款时,必须严格按照贷款证明确定的申请金额办理。贷款申请人对办理金额有疑问的,请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或投诉(电话:025-)。
请申请人浏览“2011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引”,并记录受理机构的咨询电话及联系人,便于咨询。
&&& 学生资助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我是华中科技大学新生,打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不想办生源地的了。还可办国家助学贷款吗?_百度知道
我是华中科技大学新生,打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不想办生源地的了。还可办国家助学贷款吗?
提问者采纳
完全可以,吾去年就办了,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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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能办理生源地的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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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去年申请的助学贷款今年还要弄一遍么
我去年申请的助学贷款今年还要弄一遍么
15-12-9 上午1:29
我去年申请的助学贷款今年还要弄一遍么我去年申请的助学贷款今年还要弄一遍么这要看你是弄的什么 如果是国家贷款 就不需要了 生源地贷款需要重新签合约 下面是具体过程个 2010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2010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办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1)在校生续贷: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2)在校生新贷: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3)新录取学生: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注意:2007年办理贷款的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高校公章,寄回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登陆系统。贷款申请必须通过www..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新办贷款学生需先注册),具体办法如下:
1: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 “市”(重庆市)、“县”(垫江县)、“资助中心”(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用户名: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上8位生日数(如:)。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修改密码,重新登陆。(7)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填60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也填6000元,剩余的作生活费和住宿费;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贷款金额也只能填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至少为村委会(社区)一级的。
(8)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9)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重庆)”(注:今年全部统一使用支付宝,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10)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2: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垫江县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重庆市”“垫江县”“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如找不到高校名称,表示该高校学生不能贷款),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新录取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学号可以不填;2、在校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学生证上的内容填写,学号必须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1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填60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也填6000元,剩余的作生活费和住宿费;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贷款金额也只能填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至少为村委会(社区)一级的。
(1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1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重庆)”(注:注:今年全部统一使用支付宝,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1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提交材料并签订贷款合同(材料详见“学生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学生和共同借款持材料一起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审查资格,并签订合同(在校生续贷、新贷可在日——8月15日进行办理,新录取学生在8月15日---8月31日办理,周末不办公)。
四、高校报到,回执寄出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将回执盖章后原件交高校统一寄回县资助中心,过期责任由学生和高校自负。温馨提示:具体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值得提醒的几点注意事项1、贷款申请必须通过www..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新办贷款学生需先注册),具体办法如下:登陆系统前的电脑设置:(1)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2)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可信任站点”---“站点”---“将网站添加到区域—确定(3)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下载”---“文件下载的自动提示”---“启用”---确定。2、(1)贷款学生可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网查询及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及时掌握本人贷款办理状态。(2)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应请于3-5天后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认证激活,避免因账户未激活,贷款无法划拨。如5天后仍无法正常登录支付宝账户,可联系高校/县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n/)查询相关情况。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应注意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垫江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验材料,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且相关材料内容与贷款人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的,现场打印贷款申请表、贷款受理证明,当场签订贷款合同;贷款人送交的材料与网上填报的内容不一致的,(特别是共同借款人信息不一致)不予办理。1.《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登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下载打印的申请表,没有在系统中填写贷款申请信息或虽填写了贷款申请信息,但贷款申请表不是系统生成而由学生手工填写的,均不予受理。申请表中“资格审查单位审查意见”一栏必须签字盖章;2.学生在线注册填报信息后应仔细核对,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与签订合同时现场提交的材料一致。否者,将不予受理。凡在注册、登录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登录页面上的系统维护电话咨询。A、《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提供的身份证及户口的复印件也应与申请表中的一致。B、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需提交去年的“委托授权书”。C、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D、贷款学生可定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网查询及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及时掌握本人贷款办理状态。不用了。有表格就好用,你要把学校的那张贫困表格在填一变,因为去年是去年的情况,说个最简单的问题就是,里面不有年龄一栏,去年肯定跟今年不一样了。在说也有可能去年你家家庭情况不是很好,但是经过一年的努力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反正手续跟去年差不多,不过也很容易办的,因为去年你就已经会了。这要看你是弄的什么 如果是国家贷款 就不需要了 生源地贷款需要重新签合约 下面是具体过程个 2010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2010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办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1)在校生续贷: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2)在校生新贷: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3)新录取学生: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注意:2007年办理贷款的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高校公章,寄回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登陆系统。贷款申请必须通过www..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新办贷款学生需先注册),具体办法如下:
1: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 “市”(重庆市)、“县”(垫江县)、“资助中心”(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用户名: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上8位生日数(如:)。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修改密码,重新登陆。(7)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填60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也填6000元,剩余的作生活费和住宿费;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贷款金额也只能填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至少为村委会(社区)一级的。
(8)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9)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重庆)”(注:今年全部统一使用支付宝,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10)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2: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垫江县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重庆市”“垫江县”“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如找不到高校名称,表示该高校学生不能贷款),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新录取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学号可以不填;2、在校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学生证上的内容填写,学号必须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1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填60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也填6000元,剩余的作生活费和住宿费;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贷款金额也只能填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至少为村委会(社区)一级的。
(1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1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重庆)”(注:注:今年全部统一使用支付宝,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1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提交材料并签订贷款合同(材料详见“学生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学生和共同借款持材料一起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审查资格,并签订合同(在校生续贷、新贷可在日——8月15日进行办理,新录取学生在8月15日---8月31日办理,周末不办公)。
四、高校报到,回执寄出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将回执盖章后原件交高校统一寄回县资助中心,过期责任由学生和高校自负。温馨提示:具体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值得提醒的几点注意事项1、贷款申请必须通过www..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新办贷款学生需先注册),具体办法如下:登陆系统前的电脑设置:(1)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2)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可信任站点”---“站点”---“将网站添加到区域—确定(3)点击Inter工具栏“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下载”---“文件下载的自动提示”---“启用”---确定。2、(1)贷款学生可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网查询及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及时掌握本人贷款办理状态。(2)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应请于3-5天后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认证激活,避免因账户未激活,贷款无法划拨。如5天后仍无法正常登录支付宝账户,可联系高校/县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n/)查询相关情况。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应注意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垫江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验材料,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且相关材料内容与贷款人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的,现场打印贷款申请表、贷款受理证明,当场签订贷款合同;贷款人送交的材料与网上填报的内容不一致的,(特别是共同借款人信息不一致)不予办理。1.《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登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下载打印的申请表,没有在系统中填写贷款申请信息或虽填写了贷款申请信息,但贷款申请表不是系统生成而由学生手工填写的,均不予受理。申请表中“资格审查单位审查意见”一栏必须签字盖章;2.学生在线注册填报信息后应仔细核对,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与签订合同时现场提交的材料一致。否者,将不予受理。凡在注册、登录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登录页面上的系统维护电话咨询。A、《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提供的身份证及户口的复印件也应与申请表中的一致。B、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需提交去年的“委托授权书”。C、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D、贷款学生可定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网查询及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及时掌握本人贷款办理状态。不用了。有表格就好我去年申请的助学贷款今年还要弄一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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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重新打印就行了啊。而且,邮编对申请贷款基本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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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办理工作的公告
各申贷大学生:​
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贷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1000元≤贷款≤8000元的“整百数”,全日制研究生1000元≤贷款≤12000元的“整百数”,主要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现场办理时间
7月23日-8月10日(双休除外)。
提醒:为避免长时间排队、秩序混乱拥挤,请续贷学生按规定时间申请,续贷学生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贷的,需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写出详细书面说明,在8月27日-9月2日期间申请办理。
三、申请流程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待高校审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现场办理时间前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由县资助中心审核。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cn/,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
3.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
4.现场办理。续贷时原则上应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现场办理贷款手续,特殊情况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办理现场。
5.签订合同。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到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果学生张三现场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6.打印回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上面附有“校验码”,需上交高校交给学生,学生裁下上半部分交给高校,下半部分自己留存,如回执“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专升本或本科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向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四、审批程序
1.高校审核录入回执。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欠费、《受理证明》“校验码”等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2.县学生资助中心初审。贷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所签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回执录入阶段,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网上录入信息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将符合条件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终审。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合同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
五、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批同意贷款申请后,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从支付宝账户划拨到高校,资金如有剩余,将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可在实名认证后通过“支付宝账户提现”方式用于学生生活费。
贷款办理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大道118号
公安县教育局办公楼303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咨 询 电 话:
发 布 网 址:公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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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指南
一、资料查询
1、《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所有申请贷款学生)。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问答》、《支付宝使用说明》(所有申请贷款学生)。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查看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还款指南。资料来源: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免费领取,领取后请长期保存,也可以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上查看。
二、准备工作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由高校审核。如因特殊原因,学生在现场办理时间前未录入续贷声明或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录入、审核。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如共同借款人签字,应签为:学生姓名(共同借款人代签)。
专升本或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向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后即可办理续贷手续,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待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生效。
1、登录系统。
网址.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3)完善个人信息(含联系方式等),如果联系人信息与系统内已存联系人信息有变化,点击系统界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修改联系人信息。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
“贷款金额”:申请额度原则上应该为“学费+住宿费”,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请申请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实际额度内提出需求,不含其它代收费、教材费等费用,如因不按实际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申请贷款,导致合同未审批,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最长20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3(计算结果大于20的填写20);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3(计算结果大于20的填写20);从2015年新贷开始执行。
选择“申贷原因”,依次录入“原因描述”,为便于县级资助中心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建议尽量详细描述家庭经济困难具体情况;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后,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时在《申请表》用笔填上,待盖完章后记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后期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的年龄应在25-60周岁。
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如新增共同借款人,需要和新增共同借款一起到现场签合同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下半部分,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
续贷已经有支付宝账号。
3、打印申请表格。
贷款申请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首次申请且未参加预申请的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到村(居)委会在“资格审查情况”栏加盖公章,填写资格审查单位名称、审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续贷、已通过高中预申请学生(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系统导出申请表“高中预申请”项为“已申请”)资格审查情况”栏不需要盖章。
注意:打印出申请表格,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内容(申请表上学制信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内容与系统中显示应保持一致),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格,不得直接在申请表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申请表格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4、现场办理。
(1)现场申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无需加盖公章)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湖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若学生未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直接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可请县级资助中心代学生录入续贷声明。
(2)资格审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预签合同: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到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
如:学生“张三”现场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续贷学生注意: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精神,从2015 年起,贷款还本宽限期(在此时间段可以只还利息)从2年延长至3年。
续贷学生如需要将以前未进入还本期的合同调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请当场向资助中心提出申请,资助中心调整后从系统中导出变更单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
5、学校报到。
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报到手续,上交受理证明上半部分,高校录入电子回执。(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逾期未录入回执的,视作放弃贷款)
6、贷款审批。
县级资助中心整理学生贷款合同,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含贷款学生家庭情况、联系人有关信息),汇总材料后送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
7、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约在11月份中旬),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多余资金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
在贷款申请后到贷款审批发放(11月中旬)期间,申请学生可以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查询贷款情况;贷款发放后,申贷学生可以按照合同上支付宝账号登录支付宝,了解贷款资金到账情况。
申贷学生对贷款政策如有疑问,可以随时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593咨询或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http://zzpt.)或“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了解有关政策。如学生、家长对当地贷款办理有意见,可及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7-)。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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