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ios 每隔一秒执行一次几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是什么时间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_百度百科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全国经济普查,是为全面详细了解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统一组织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来开展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1]
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公布。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志
“中国经济普查”标志,以“中国”、“经济”、“普查”的英文字头“CEC”构成设计主体。外弧“C—CHINA”为
中国,内弧“C—CENSUS”为普查,内弧“C”和贯通整体的中横构成“E—ECONOMIC”为经济。“2013”表明普查的时期。[2]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时间
2012年,筹备阶段,研究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
2013年,准备阶段,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普查综合试点,部署并落实普查方案,选调普查人员并进行培训,做好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4年,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
2015年,资料出版、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1]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
产要素的构成;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2]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原则
1.突出重点,以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底数为主,辅之以其他必要的内容。
2.优化方式,科学设计普查业务流程,普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以提高普查效能,减轻基层负担。
3.统一组织,统一设计方案、统一布置培训、统一实施调查、统一处理数据、统一发布数据。
4.创新手段,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和电子地图,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电子化,提高普查的信息化水平。[4]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范围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
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范围
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二产业包括(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
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和按照《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办法》和普查规定的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进行界定。[4]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内容
联网直报单位:单位基本属性、组织结构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科技情况和信息化情况等,分设7种普查表。
非联网直报单位:
1.法人单位: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实收资本、资产总计、企业营业收入或非企业支出(费用)、税金、煤炭消费量(限工业法人单位)等,设1张普查表。
2.产业活动单位: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经营性收入或非经营性支出(费用)等,设1张普查表。
个体经营户:基本属性和从业人员,设2张普查表。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付给雇员的报酬、缴纳的税费等,设1张抽样调查表,设置若干普查综合表[4]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流程
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确定核查单位底册,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内容加载,普查告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数据汇总,事后质量抽查与数据评估,主要数据发布,普查成果的开发与应用等10个阶段。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机构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层面
,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组长:;[5]
成员单位:国务院办公厅、统计局、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部门。
统计局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财政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中央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民政部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质检总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监察部负责和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国务院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地方层面
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5]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经费
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要求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纪律
按照《》和《》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
普查高压线
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技术
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积极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主动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6]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结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情况
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增长52.9%;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增长47.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增长14.1%。
按地区分: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东部地区601.9万个,占55.4%;中部地区214.1万个,占19.7%;西部地区197.4万个,占18.2%;东北地区72.2万个,占6.7%。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东部地区1311.4万个,占40%;中部地区762.5万个,占23.3%;西部地区915.4万个,占27.9%;东北地区289.7万个,占8.8%。
按行业分:2013年末,在法人单位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单位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占5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占26.8%;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占7.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20.8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324.9万个,增长65.5%。其中,国有企业11.3万个,占1.4%;私营企业560.4万个,占6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7万个,占1.2%;外商投资企业10.6万个,占1.3%。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从业人员情况
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602.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 8290.8万人,增长30.4%。其中女性12580.5万人,占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5.3%。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013.4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18万人,增长10%。
按地区分: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东部地区19224.5万人,占54%;中部地区7428.8万人,占20.9%;西部地区6567.2万人,占18.4%;东北地区2381.8万人,占6.7%。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东部地区3926.1万人,占43.6%;中部地区2095.7万人,占23.3%;西部地区2305.6万人,占25.6%;东北地区686万人,占7.6%。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前三个行业是:制造业12515.1万人,占35.2%;建筑业5320.6万人,占14.9%;批发和零售业3315万人,占9.3%。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166.6万人,占46.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74.5万人,占18.6%;住宿和餐饮业1069.4万人,占11.9%。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资产情况
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466.8万亿元,比2008年末增加259万亿元,增长124.6%。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业情况
2013年末,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811.3万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比重为74.7%,比2008年提高5.7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6326.6万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为45.9%,比2008年提高3.5个百分点。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小微企业情况
2013年末,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785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6%;从业人员14730.4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0.4%。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战略性新兴产业情
况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有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16.6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从业人员2362.3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1%。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从法人单位看,第二产业占25.3%,比2008年末下降了5.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4.7%,提高了5.7个百分点。从从业人员看,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4.1%,比2008年末下降了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45.9%,提高了3.5个百分点。[7]
.厦门网[引用日期]
.厦门网[引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引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引用日期]
.人民网[引用日期]
.中国政府网[引用日期]
.网易[引用日期]
企业信用信息您现在正在浏览:
2、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与前两次普查相比,有哪些新变化?
发布时间:
16:52:36 & 作者:本站编辑 & 来源: 本站原创 &
浏览次数: &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这次农业普查主要立足农业,覆盖&三农&,以查清农业基本情况为主,兼顾农村和农民。普查聚焦农业现代化、农村新面貌、农民生活新方式等方面,重点反映我国&三农&发展的新情况,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农业用地、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国家粮食安全、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农产品销售渠道和农民生活方式变化等10个方面情况。
  这次农业普查共设计了普通农业经营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表等6张普查表,在保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基本框架的同时,对普查表和普查内容进行较大的创新设计,以更好地适应当今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状况。一是首次将规模农业经营户和普通农业经营户区别普查,规模农业经营户的普查内容更加全面翔实,以准确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新情况。二是在乡镇普查表中大幅度增加建制镇镇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以全面反映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情况。三是行政村普查表在反映行政村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的同时,重点反映乡村基础设施情况和农村人居环境情况。
-长沙市政府机关网站-
长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市委组织部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规划管理局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国家保密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
-省内市州统计网站-
长沙统计信息网
株洲统计信息网
湘潭统计信息网
岳阳统计信息网
益阳统计信息网
郴州统计信息网
娄底统计信息网
邵阳统计信息网
永州统计信息网
湘西统计信息网
张家界统计信息网
衡阳统计信息网
常德统计信息网
怀化统计信息网
-区县(市)统计网站-
芙蓉区统计局
岳麓区统计局
开福区统计局
雨花区统计局
长沙县统计局
望城区统计局
浏阳市统计局
电话:0 传真:1
Powered by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 湘ICP备号下列周期性普查项目,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是?1人口普查2经济普查3农业普查4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_百度知道
下列周期性普查项目,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是?1人口普查2经济普查3农业普查4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
提问者采纳
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规定,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 经济普查。依据如下,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下列周期性普查项目: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八条规定,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八条规定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人口普查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当前位置:
一问一答 学全国经济普查知识(三)
来源:东四街道
字体:【】【】【】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何时颁布?何时实施?
日,国务院颁布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经济普查每隔几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是什么时间?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除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务院已经确定在2004年实施外,以后均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原则是什么?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条规定,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经济普查的对象是谁?
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经济普查采取什么调查方法?
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可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经济普查设置哪些调查表?
经济普查按照对象的不同类型,设置法人单位调查表、产业活动单位调查表和个体经营户调查表。
大型企业和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怎样组织填报经济普查表?
大型企业应当设立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本企业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经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怎样产生的?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经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调查中有哪些权力?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公布经济普查数据有哪些要求?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发布经济普查公报,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发布经济普查公报应当经上一级经济普查机构核准。
经济普查数据的保密和使用范围有哪些规定?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国家政府网站
    外交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国防科工委
国土资源部
信息产业部
国家计生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气象局
北京市政府网站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规划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地方税务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信访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市乡镇企业局
市监狱管理局
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市中医管理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园林绿化局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北京区县网站
东城区热点链接
城管监察大队
皇城艺术馆
国内外友好街区
美国纽约第五大道
韩国汉城明洞大街
英国伦敦牛津大街
澳大利亚悉尼皮特大街
加拿大蒙特利尔地下城
日本东京都新宿区
韩国首尔市钟路区
日本东京都目黑区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基亚马市
韩国首尔特别市中浪区
英国伦敦格林尼治市
美国纽约市皇后区
日本东京都新宿区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本拿比市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新西敏市
法国巴黎大区伊西莱莫利诺市
韩国首尔特别市瑞草区
韩国首尔特别市钟路区
俄罗斯莫斯科市中央区
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市二区
俄罗斯莫斯科市西南区
德国柏林市夏洛腾区
奥地利维也纳市第九区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帕拉玛塔市
Copyright&All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作 京ICP备号 京公网安备93号您当前位置:&&& &&& &&&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常识&
[]发布时间:
为什么要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是掌握国情国力的有效办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国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发生了新的变化,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有了新的期待。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上次普查,全国经济总量比常规统计有所增加,一些地方经济总量也作了调整。再次开展普查,进一步掌握全国GDP总量以及各地生产总值的新变化,可以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摸清全国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可以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责、企业与社会公众正确判断经济形势提供基础信息,是完善体制机制的客观需要。
开展经济普查对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分重要。目前,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然突出,特别是一二三产业发展还不协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有所下降。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必须把各次产业的状况进一步摸清楚。同时,摸清全国以及各地能源资源消耗总的状况,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制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的迫切要求。
经济普查是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条件。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成果,对于编制“十一五”规划,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摸清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状况,掌握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情况,可以为研究编制“十二五”规划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打下一个好的统计基础。
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经济普查每隔几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如何确定?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除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务院已经确定在2004年实施外,以后均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与第一次相比有哪些变化?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为适应当前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能源消耗统计的需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扩大主要能源品种和水的消费量的统计范围。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何时?总体时间安排如何?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2007年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方案;2008年为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组建国家及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普查试点,部署并落实普查方案,完成单位清查工作,为普查填报登记工作的开始做好准备;2009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10年为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的课题研究阶段。
如何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除农业以外的19个国民经济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和875个行业小类,涉及普查对象约有800万个各类单位和3000多万个个体经营户,可谓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因此,在组织实施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对普查人员开展工作有哪些要求?普查人员开展工作有什么权力和义务?
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统一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普查员负责组织指导经济普查对象填报经济普查表,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执行经济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经济普查对象有什么义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并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济普查对象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经济普查中有违法行为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二)经济普查人员参与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三)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或者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或者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企业事业组织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由谁负担?国务院通知如何要求?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指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该篇文章暂无相关链接信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js每隔1s执行一次函数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