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碳交易试点企业名单省市都有哪些经验和教训

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累计成交额近13亿元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面临的资源供给压力、环境污染及生态系统退化问题日益严峻,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也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不仅成为社会的共同愿望,也成为我国政府的基本国策。我国在针对温室气体减排的碳市场发展如何呢?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财金研究室副主任、高级经济师李若愚表示,在我国,碳市场快速发展。
李若愚指出,1997年12月在日本东京签订的《京都议定书》中提出了“碳交易”的概念。“碳交易”又称“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是指在一个特定管辖区域内,允许获得碳排放配额的排放主体将其剩余的指标拿到市场上买卖,确保区域实际排放量不超过限定排放总量的一种减排措施。从事这种排放权交易的市场被称为“碳(交易)市场”。
在我国碳市场快速发展。由于我国作为《京都议定书》非附件I国家,在2012
年之前不需承担温室气体的减排任务,但可以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
下的项目开发。清洁发展机制是指履约的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与发展中国家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合作,换取投资项目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核证减排量”(CERs),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上述情况决定了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以2012年为界,分为两个主要发展阶段:一是2012年以前的CDM阶段,二是2012年以后,试点碳交易所,建立国内碳交易配额交易型市场阶段。
2008年之前,我国尚未出现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环境交易所。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会议决定成立碳交易所。同年8月份,北京环境交易所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成立。此后,国内多个省市设立了环境交易所。在我国碳市场发展的第一阶段,主要以环境权益交易所为交易平台。由于我国没有强制性温室气体减排任务,碳市场交易主要局限于节能减排技术的交易和基于
CDM 项目的自愿性碳排放权交易,碳交易整体规模并不大,而且没有推出碳排放权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建立国内的碳交易市场机制来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并提出由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自此,我国碳市场发展进入第二阶段。2014年9月发改委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年)》,提出将继续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全国碳交易市场运行以后,将在确保流通的碳单位同质性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现有7个碳交易试点,实现全国市场与7个碳交易市场的兼容。目前,7个省市的碳交易试点都明确了交易范围,设定了控制碳排放的目标,建立了碳排放的核查体系,也建立了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平台,并开展了相关能力建设,试点进展顺利,成绩显著。截至日,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累计成交量约2000万吨,累计成交金额近13亿元。
(原标题: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累计成交额近13亿元)
本文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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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在长江论坛分论坛――中国碳市场创新与城市群发展论坛上,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研究机构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共聚武汉东湖之滨,为长江经济带城市群产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献言献策。
  记者了解到,4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中部地区第一个国家级的城市群。《规划》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一项任务便是共建生态文明。在此背景下,由中国社科院、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长江论坛8日在武汉举行。
  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将是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支撑
  “城市群是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的体现,但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密集区。环保部负责人曾表示,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单位面积污染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三大区域占国土面积8%,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却占全国30%。”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辜胜阻说,“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将是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支撑。”
  其实,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已在部分省市试点,并取得显著效果。
  据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蒋兆理介绍,从2011年11月起, 国家发改委即已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历经相关筹备工作,2013年6月以来,7个试点省市相继启动交易。截至今年3月31日,7个试点省市累计成交量约2000万吨,累计成交金额近13亿元。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在7个试点省市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
  7省市的试点经验为建立全国碳市场奠定基础
  7个试点省市既有相同设计,也有不同探索。相同的是,各试点省市都制订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基本规定和有关程序;都将交易主体范围主要确定在所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交易产品以二氧化碳为主;都设定了碳排放配额总量目标,或者碳强度控制目标;都建立了碳排放报告与核查体系,完成了对参与企业的碳排放盘查。
  同时,各试点省市都在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和交易平台的建设,对本省市试点范围内配额的发放、转让、上缴、注销等进行统一管理。
  毕竟,各地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产业结构不同,试点政策也不尽相同。例如,湖北将综合能耗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138家重点工业企业纳入碳交易,涉及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12个行业。深圳处于工业化后期,重化工业非常少,无法套用欧盟经验或湖北经验,所以深圳除了工业企业,还有大型公共建筑、公交汽车以及一些IT企业都纳入碳交易的范围,使碳交易范围进一步扩大。
  这些宝贵的经验,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从试点到普及,离不开顶层设计和“兼容”过程。去年底,国家发改委颁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办法》,并完成了登记系统建设。国家发改委明确,交易范围在试点期间以各省市根据基本情况确定,当过渡到全国碳市场的时候,范围由国家设立统一原则来确定。此外,为使全国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有效运行,国家发改委投资数千万,在发改委的国家信息中心建立了碳交易的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全国碳市场的基础工作,正在快速推进。
  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董事长陈志祥介绍,2014年,湖北碳市场成交量1020万吨,交易总额1.67亿元,占全国三成以上,居全国第一;累计日均成交量3.8万吨,占全国56%,居全国第一;湖北还是国内首个外资主体参与的碳市场,具有较强的开放度,累计引进省外和境外资金1.5亿元。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副校长邹德文认为,现在有7个试点省市是分割开的市场,只有建成全国统一市场,才能避免高排放企业转移排放,寻找“避风港”。而建成全国的交易市场,需要碳金融交易中心,形成一系列产品的开发、金融衍生产品,由此进一步构建绿色中心。(记者 田豆豆)
(责编:王斯敏(实习)、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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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资讯直通车]全国碳交易试点在7省市陆续启动
全国碳交易试点在7省市陆续启动
发布时间:
&&&新华网&新闻导读:国家在全国7个省市中推进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已开始进入陆续启动阶段。深圳市率先开展了交易,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碳排放地方管理办法后也启动了交易,北京市近期也将紧随其后。&
&&&&&&“只有配额明确,实际排放审核严格,碳排放交易才能有效推进。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相关负责人26日向记者表示。&当天上海的碳排放交易正式启动。&
  国家在全国7个省市中推进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已开始进入陆续启动阶段。&深圳市率先开展了交易,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碳排放地方管理办法后也启动了交易,北京市近期也将紧随其后。&相关人士说,碳排放交易是一种制度创新,既利于以市场化途径实现减排,又利于建设新型要素市场。&
  配额不应成为“松紧带”
  “上海此次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对试点企业的配额管理比较明确,一般情况下年度配额基本没有随意调整的余地。&上海环交所总裁林健表示。&
  根据上海的管理办法,全市建立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对企业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清缴、交易以及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等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全市191家来自钢铁等工业行业及宾馆等非工业行业的企业,率先纳入了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
  全程参与上海试点方案制订的碳交易专家宾晖说,上海在国内率先制定出台了碳排放核算指南及各试点行业核算方法,科学确定了全市碳排放统一的“度量衡”。&在分配方法方面,采用了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历史排放法”和“基准线法”,并结合上海实际对其进行了深化和完善。&上海对工业(电力除外)以及商场、宾馆等建筑采取历史排放法,即基于企业历史排放水平,结合先期减排贡献确定其碳排放配额;对电力、港口、机场、航空等采用基准线法,即基于其排放效率和实际业务量确定企业年度碳排放配额。&
  配额不应成为“松紧带”,应避免出现可随意调整的空间。&相关人士说,欧洲的碳市场目前不太景气,主要原因是减排力度不够,配额发得太多。&中国的碳市场试点,应吸取这个教训,配额发放应明确,目的是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碳交易市场,降低总体的减排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透明交易应“罚则明确”
  上海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出台的碳排放管理办法,在全国是一个率先之举。&其中,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一点是:罚则明确。&有市场人士称之为“动真格”。&
  根据相关办法,上海要求达到一定排放规模的企业每年编制本企业碳排放报告,并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企业每年按照实际排放量进行清缴,企业配额不足以履行清缴义务的,可以通过交易购买;配额有结余的,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交易。&  透明公平的管理和交易,需要明确一系列法律责任。&上海规定,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如果虚报、瞒报或者拒绝履行报告义务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理抗拒、阻碍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工作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履行配额清缴义务,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除此之外,违法行为还可记入相关单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并可取消相关单位享受专项资金支持等资格,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者节能评估报告书可不予受理。&
  碳排放的审核应严格,不容存在明显漏洞。&比如,有一个“碳排放监测计划重大变更及时报告”制度,据业内人士的解读,就是为了把年度的“边界”厘清,防止碳审核的混乱,避免出现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
&股票/基金&
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建设现状及问题分析
  韩融 何陈棋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能源消费量不断攀升。根据国际环保组织“全球碳计划”(Global Carbon Project)公布的2013年全球碳排放量数据,中国的人均碳排放量达到7.2吨,首次超越欧盟,引人关注。并且,在2014年11月中美联合发布的气候变化声明中,中国做出承诺,计划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到峰值,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如何应对与日俱增的减排压力,缓解日益严峻的减排形势,成为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问题。
  为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11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2011年10月,国家为落实“十二五”(年)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中国在2013年启动碳交易试点,将在2015年基本形成碳交易市场雏形,“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交易。国家发改委所选择的试点省市从东部沿海地区到中部地区,覆盖国土面积48万平方公里,人口总数2.62亿,GDP合计15.5万亿元,能源消费8.87亿吨标准煤,试点单位的选择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决定表明,中国政府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为手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在“两省五市”设立碳交易试点,可通过实际运行的市场交易发现已有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所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经过四年的准备和酝酿,中国碳交易试点的发展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未来的道路如何,值得思考。
  二、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
  1.碳交易试点建设情况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现阶段实现低成本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措施,其重要作用已在全球得到广泛认可。日深圳碳交易所开市,标志着中国“两省五市”碳交易区域试点工作正式开始。时隔一年,重庆碳交易所开市,标志着“两省五市”碳交易试点全部上线交易,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总量达到12亿吨,控排企业2000余家,市场规模预估在3000亿元到4000亿元,成为继欧盟之后的第二大碳交易体系。
  碳交易试点工作得到各试点省市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机制设计方面,试点省市出台地方法规,使碳排放权交易有法可依,加强了交易的约束性;在交易主体和交易品种的选择方面,试点省市根据自身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确定交易主体并设计相应配额标准,如北京碳排放配额(BEA)、天津碳排放配额(TJEA);在创新业务开拓方面,试点省市表现突出,如北京环境交易所联合纽约―泛欧证券交易集团旗下BlueNext交易所发起建立中国第一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旨在为即将迅速壮大的中国碳市场提供透明而可靠的碳信用额,并通过鼓励对农村经济的投资来达到中国政府消除贫困的目标。(如表1所示)
  2.碳交易试点交易情况
  自启动交易开始,“两省五市”碳交易试点运行良好,交易量和交易额呈不断增长的趋势。
  从交易额来看,截止到日,湖北省交易额达到1.42亿元,位居各试点省市之首;深圳市交易额达到1.15亿元,位居第二位;广东省交易额为0.62亿元,位居第三;北京市交易额为0.6亿元;上海市交易额为0.5亿元;天津市交易额为0.2亿元;重庆市由于开市时间短,交易额较少,仅为446万元。
  从交易量来看,截止到日,湖北省交易量达到799万吨,位居各试点之首;深圳交易量为169万吨,位居第二;上海交易量为132万吨,位居第三;广东交易量为112万吨;北京市为100.3万吨;天津市为100万吨;重庆碳交易启动时间较晚,只完成启动首日的交易量14.5万吨,至11月13日再无交易。(如图1所示)
  三、碳交易试点存在的问题
  碳排放交易制度不仅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环境公共治理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全国碳交易体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现有试点省市运行情况来看,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仍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交易规则不一致,推广难度较大。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二元经济”特征、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同时,东部、中部、西部的改革进程差异大,金融资源不平衡。基于中国区域发展的差异性,现阶段多区域碳交易市场并行可以适应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体现差异化的减排目标和成本,进而提高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效率。但是“两省五市”各自同时开展区域碳交易市场机制设计,政策、技术相互独立,必然会出现交易规则上的不一致,这将给未来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工作增加难度。
  其次,交易日比例较低,交易不连续。截止到日,“两省五市”碳交易试点累计成交额为4.54亿元,交易量为1.43亿吨。相较于发达国家碳交易市场,中国碳交易量较小并且企业的履约率较低。另外,试点省市的碳交易存在断断续续的情况,交易之间间隔时间较长,重庆市甚至出现首笔交易之后再无交易的情况。根据各试点省市启动交易之日至日的数据统计,交易日比例最高的试点省市为深圳,达到69.86%;其次为湖北,交易日比例为66.67%;北京、上海、广东的交易日比例均低于50%;重庆交易日比例最低,为0.68%。(如表2所示)
  第三,企业按期履约率低,市场活跃度较差。由于试点省市启动时间较短,配额企业首次履约,加之各试点设计的惩罚力度较低,对企业的约束能力较差,因此,目前试点省市普遍存在企业履约率低、市场活跃度差的问题。根据已有信息统计,深圳和上海是仅有的两个按期履约的试点单位,其他几个试点均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期履约。
  四、政策性建议
  国家2014年9月公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年)》明确提出,要借鉴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经验,结合中国国情,逐步建立符合中国特殊国情的碳交易市场。预计全国范围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计划将在2020年之前建立,国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设计在很大程度上会吸收试点区域的经验。“两省五市”碳交易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其政治经济影响超过了所覆盖的地理范围。
  对今后的碳交易工作,我们的建议是:
  第一,充分调研碳交易试点省市发展状况,为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积累经验。国家相关部门应组织人力物力,对试点省市的碳交易状况进行全面考察、科学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设计奠定基础。
  第二,积极开发碳金融业务。目前试点省市配额企业积极性差,主要是由于企业履约所承担的成本较高,市场活跃性差。因此,试点省市应积极开发碳金融业务。专业化的碳金融产品可以提高碳资产的价值,进而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碳配额交易的履约成本、激活碳交易二级市场的活跃性。
  第三,出台相关法规,增强碳交易的约束力。虽然试点省市已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保障碳交易的进行,但其约束能力较弱,并且不具有全国统一性。因此,未来国家层面应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建立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年)》为纲领、相关部门法规为主体的碳排放权交易法律法规体系,保证碳交易制度的纯粹性,避免该制度被其他强势政策覆盖,推动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第四,推动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参与度。通过比较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可以看到,其交易日志可查询、交易项目可公示,公众可以随时监督配额企业的履约情况。因此,中国试点省市应逐步做到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设计相关机制吸引公众参与到碳交易的监督工作中来。信息的公开、公众的参与,可以有效提升社会节能减排意识,进而推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构建。
  (作者系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成员;受限于见报容量,略去原文所附参考文献,图表亦有简化,李旭编辑,工作邮箱:sunn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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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碳交易概览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我国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标的分为各地配额的碳排放量和CCER(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两种。前者是各地政府强制允许地方排放的量,后者由各企业自愿贡献,可在全国范围流通。截至日,全国七个碳交易所的均价为每吨37.16元,累计成交量为1460万吨,累计成交额为5.4亿元。目前碳交易所已经覆盖超过12亿吨碳排放。在日于北京举办的“2014中国碳市场论坛”上,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司长苏伟强调,下一步我国将以七个试点交易市场为核心,以点带面,向周边辐射,尽快推动形成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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