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山西太原市委书记中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是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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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中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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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能源的企业,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主营煤、焦、通过铁路发运煤、焦、煤、焦,公司位于中国山西吕梁市离石区离石龙凤大街中吕焦化有限公司。山西中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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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会员(未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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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 焦; 通过铁路发运煤; 焦; 煤; 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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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郭乃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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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理顺山西中吕能源有限公司产权关系所需律师事务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结果及谈判文件的公告
发布单位:&&&&&&&&&&&&&&&&&&&&&&&& 日期: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于2016年5月10日组织了招聘理顺山西中吕能源有限公司产权关系所需律师事务所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项目编号为LZC,评标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定,经采购单位审定,现将最终的评定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吕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联系人:张树义
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机构: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龙凤南大街189号
项目负责人:任小梅
联系电话:
3、成交标的名称:招聘理顺山西中吕能源有限公司产权关系所需律师事务所项目
4、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11日
6、中标结果:
成交供应商: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2980000元
联系人:郑明
联系电话:
7、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李巨敏(组长)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1日
附:谈判文件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招聘理顺山西中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吕公司”)产权关系所需律师事务所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
一、项目编号:LZC
二、项目名称:招聘理顺山西中吕能源有限公司产权关系所需律师事务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服务内容及采购预算: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招标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负责对中吕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本金共计22760万元的真实性、股东的合法性和股权结构依法进行界定,并向采购人和企业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首先在5月底之前对中吕公司注册资本金10300万元的真实性、股东的合法性和股权结构依法进行界定,并向采购人和企业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负责聘请中介机构对中吕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截止2016年5月31日的财务、资产分别进行审计、评估,并向采购人和企业分别出具审计报告书和资产评估报告书(同时对山西中吕煤业有限公司—碛口煤矿单独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72.75万元(包括对山西中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及其在建工程中的山西中吕煤业有限公司—碛口煤矿、山西中吕铁煤焦运销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区沙炭湾煤矿四户企业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费用;对四户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本金共计22760万元的真实性、股东的合法性和股权结构依法进行界定的费用;因原股东不服法律意见书结论,在诉讼时效内,而起诉法院形成的应由政府支付的律师、诉讼等费用)。
四、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4月30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室(离石新汽车站往北200米)
3、联系电话:
联系人:任小梅、张利芳
4、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时
2、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时
3、开标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址:吕梁市永宁中路9号
联 系 人:张树义
联系电话:
集采机构: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任小梅、张利芳
财务科联系人:张珍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内容与谈判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谈判人须知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吕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2 “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谈判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谈判文件参加谈判,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投标报价的服务机构。
“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本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3. 合格谈判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服务机构。
3.2 谈判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服务机构。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服务的服务机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
3.4 本次谈判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规定。
谈判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谈判人,联系方式以谈判人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集采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6. 谈判文件的内容
6.1谈判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第四部分 项目要求;
第五部分 评定成交标准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2 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谈判人在谈判过程中可以向谈判小组进行了解。
6.3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及依法成立的谈判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及谈判小组解释为准。
6.4 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谈判文件的服务机构。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谈判文件的服务机构,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人均具有约束力。
7.4 如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集采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谈判文件的服务机构。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成册。报价人须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谈判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谈判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的要求。有格式的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9.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形式。封面“响应文件”使用初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其它文字使用三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字体;表格内容使用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9.4 保证金
9.4.1 谈判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电汇,不接受承兑汇票、转账支票。
单位全称: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行吕梁分行营业部
9.4.2 未按以上第9.4.1条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9.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不按本次采购活动规定签定合同或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变罚金。
9.4.4 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退还。
9.5 谈判报价
9.5.1 所有的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5.2 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报价为项目完成的全部费用(包括税金以及与其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作为本次谈判的第一轮报价。
9.5.3 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税金以及与其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谈判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谈判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0.3 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
10.4 报价一览表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 谈判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 谈判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7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谈判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服务内容、服务的人员、项目完成的时间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1.2 谈判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1.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谈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11.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谈判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谈判人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谈判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人全称,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并加盖谈判人公章。
12.2 如果谈判人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盖章,集采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1 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
13.2 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谈判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1 参加谈判的谈判人代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在服务机构签到表中签到并留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
14.2谈判人应按集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谈判。
1成立谈判小组
15.1 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7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 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谈判事务,提出经谈判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15.3 谈判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
16. 响应文件审查
16.1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6.2 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对每个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服务机构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16.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6.3.1 在审查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谈判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3.2 谈判小组要求谈判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谈判人。
17.确定参加谈判的谈判人
17.1 谈判小组按照第19.1条对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要依据谈判文件对每个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与比较,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人进行谈判。
17.2 谈判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人进行谈判。
18.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谈判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18.2 谈判的顺序,按照参加谈判的谈判人签到的顺序进行。
18.3 谈判内容包括服务方案、价格以及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谈判时,谈判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谈判人就某些谈判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4 谈判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谈判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5 谈判过程中,谈判人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小组要对与每个谈判人的谈判内容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做出书面记录,谈判结束后,谈判人代表应在谈判纪要上签字确认。
18.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集采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谈判的谈判人的保证金。
19. 最后报价
19.1 谈判结束后,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人须在谈判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谈判小组(将报价单放入信封并封口,视为密封),最后报价是谈判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19.2 谈判人最后报价按照谈判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0.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0.1 谈判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的规定,即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服务机构。
20.2 谈判小组组长根据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21.评审复核
谈判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
22. 谈判保密
22.1 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人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2.2 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谈判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谈判现场的任何资料。
23.1 成交服务机构确定后,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服务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服务机构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 集采机构对未成交的谈判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 签订合同
24.1 成交服务机构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4.2 成交服务机构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4.3 成交服务机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两份送集采机构存档。
谈判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6.1谈判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26.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集采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采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7.1 谈判人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7.2 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谈判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谈判文件之日。
27.3 谈判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7.4 谈判人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7.5 谈判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7.6 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采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采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谈判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四部分 服务需求
一、确定服务机构
本次采购项目为招聘律师事务所1家;
二、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所招聘律师事务所负责对中吕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及其在建工程中的山西中吕煤业有限公司—碛口煤矿、山西中吕铁煤焦运销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区沙炭湾煤矿)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本金共计22760万元的真实性、股东的合法性和股权结构依法进行界定,并向采购人和企业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首先在5月底之前对中吕公司注册资本金10300万元的真实性、股东的合法性和股权结构依法进行界定,并向采购人和企业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负责聘请中介机构对中吕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截止2016年5月31日的财务、资产分别进行审计、评估,并向采购人和企业分别出具审计报告书和资产评估报告书(同时对山西中吕煤业有限公司—碛口煤矿单独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评定和成交标准
一、评标原则
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满足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第4、5项各项要求,且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二、评标方法
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参照现行律师业务约定合同执行。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谈判人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的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谈判人提交的服务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谈判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谈判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谈判人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
(一)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谈判人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二)目录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
2、………………………………………………
3、…………………………………………………
4、……………………………………………………………
5、………………………………………………………
6、无违法记录声明…………………………………………
7、……………………………………………………
8、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
6、……………………………
7、业绩及获奖情况………………
8、………………………………………………
9、……………………………………………
(三)谈判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谈判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谈判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四)报价函格式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人全称)授权
(谈判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报价,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人民币(大写)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5、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10、我方承诺对谈判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人中,确定参加谈判的谈判人没有任何异议。
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保证完成好本项目。
所有有关本次谈判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谈判人代表姓名:
谈判人代表联系电话:
谈判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身份证号:
(谈判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谈判人住址)的
(谈判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谈判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谈判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附谈判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七)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八)业绩及获奖情况:
附:1 、包括所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内容)及项目结算凭证复印件。
2、获奖证明复印件。
(九) 开标报价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十)投标人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
(以下表格仅供参考)
服务本项目队伍构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附:律师事务所取得的证书复印件。
(十一)质疑函
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对------采购项目,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
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章、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签章、联系方式)
(机构公章)
(十二)、服务方案格式
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保障等内容(由谈判人自行编写)
谈判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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