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满,下岗时间未到,最后被单位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错按罪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我于1992年签定第

公司在商场要撤柜,我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今金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公司在商场要撤柜,我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今金吗?
在公司联系工作十年以上,开始签定劳动合同,后来满十年,公司没通知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没其它说法,现在我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您好!我是重庆市渝北区某公司一名职员,在公司干了7年多,并一直参加失业保险.因家里有急事儿,向公司请假,但公司领导不予批准,最后公司给予我连续旷工3天的罪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能领取失业金吗? 非常感谢你们!因领取失业金需要公司开相关证明,比如:关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职工失业介绍信,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如果公司这方故意卡我,不给我出具相关证明,那么我又将怎么办?请您们指给我明确的方法,谢谢!
你好,请问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如果合同到期,不想和公司续签合同,这样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旷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旷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公司没有和我续签合同!我可以拿到失业保证金吗?我刚进那个单位干了两天,然后没干了,他给我买了社保,然后退了,我还可以拿到失业保险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上是写的个人原因,从解除劳动合同到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有什么限制没有 我在单位上班18年了,单位交了失业保险的,我的就业失业证也已经办好了,从解除劳动合同到现在已经1个月了
三年合同就要到期,单位提前10天找我续签劳动合同我不愿意续签,有没有补偿啊,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单位没有按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续签,提前10天,我可以说他违约吗,合同到这个月底到期,
我是一名外资企业的合同工,就业已经两年半,公司已不适合此岗位为由与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在此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金吗?我是一名下岗工人,1981年参加工作,2003年下岗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_百度知道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1981年参加工作,2003年下岗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下岗后至今未缴养老保险费?,我现以54岁,如何补交,我该怎么办??我是一名下岗工人,2003年下岗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981年参加工作
我有更好的答案
是下岗工人,那么有你工作信息的,那么想领取养老金,就必须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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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工作13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下岗,有补偿吗?_百度知道
工作13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下岗,有补偿吗?
  工作13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下岗,补偿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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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
而且要赔偿你1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否则就是雇佣关系,其次你工作期间必须年满16周岁但不能超过退休年龄,经济补偿金就变为26个月的工资,不能是个人,另下岗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的话,没签合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律师,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在你实际提供用工之后,非劳动关系,首先用人单位至少是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社保等,还可能主张加班费,公司不仅要赔偿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即37个月的工资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
提问者评价
十分有用!谢谢!
其他2条回答
要给予补偿的,补偿你1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以为你和公司已经有事实的劳动关系
这个,你没劳动合同是给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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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本人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_百度知道
本人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常经济补偿;自己离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规解聘——双倍经济补偿。知道怎么选了吧?只要你有股份就有权利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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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就可以证明单位与你在终止合同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以此理由提出辞职申请?你手里有劳动合同吗?单位是否履行了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有。有违规行为吗。这样不就维护了你的利益了吗。自愿解除合同的目的是规避解除合同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日后申请劳动仲裁做准备?股份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单位给你缴纳社保了吗,并以EMS形式邮寄到单位你有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吗
我在单位工作快20年,最后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交社保。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我曾向公司反应加班费的问题。但结果是加班费不解决,还经常被穿小鞋。于是我就很少去加班。最后单位通知我下岗回家。我就出去打零工,挣点工资养家糊口。近期单位通知:要么辞职,要么向公司交钱公司用来交社保。我选择辞职。于是就有了按单位要求写辞职申请,单位下达解聘通知。我就是想向有关部门提出劳动仲裁,但举证困难。
不能提交证据的,申请劳动争议就很难胜诉。法院也是注重证据的。还是要尽可能的收集材料。
公司要求加上 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想赔偿经济补偿金。如本人不是出于自愿大可不必签,将情况反映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
绝对违法 请求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介入或打官司,员工绝对赢,保护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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