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早信用合作组织产生的信用形式是什么?

【图文】货币金融学第三章信用的产生和发展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货币金融学第三章信用的产生和发展
上传于||文档简介
&&货​币​金​融​学
大小:793.00K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第二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ppt146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200 &&
第二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第三章 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 第一节 信用概述 一、信用的客观经济基础 解决社会资源的不合理配置 二、信用的本质 三、信用的四个基本特征
1.暂时性 2.偿还性 3.收益性 4.风险性
第二节 现代信用形式 一、信用的基本形式 1、商业信用 trade credit 商品交易过程中,企业之间直接提供的信用,主要是以商品为对象。 (2)商业信用的作用 (3)商业信用的特点
(4)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易造成繁荣假象,在生产高涨和危机来临之际,造成更大的破坏。 2、银行信用 (1)特点 概念:bank credit。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通过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所形成的信用。 (2)银行信用与其他信用的关系 商业信用是信用制度的基础。 因为银行贷款一般是针对商业票据进行抵押或贴现,银行直接对企业发放的不要任何担保品的信用贷款只占一定比重。 银行信用构成现代信用制度的中心。 指信贷、结算、现金出纳、外汇收支四大中心。 银行信用是现代信用制度的支柱和主体。 银行信用为其他形式的信用发展融通资金或提供服务;没有银行信用的支持,商业信用等直接信用的运用和发展就会受到极大削弱。
银行由简单的中介人逐步发展成“万能的垄断者”。 银行信用是间接信用, 但银行作为中介人与一般商业经纪人、证券经纪人不同,存款人除按期取得利息外,对银行如何运用存入资金无权过问, 3、国家信用 (1)作用 概念:government credit,国家信用一般是以国家为债务人,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不同用途,以解决财政需要的一种信用形式. (2)国家信用的基本形式 4、消费信用 (1)形式 概念:consumer credit,消费信用是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给消费者用于消费支出的信用。 (2)消费信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最早的信用是?_百度知道
最早的信用是?
A货币信用B实物信用C银行信用D国家信用
提问者采纳
商业信用、消费信用、民间信用等多种信用关系。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无论是从内容还是形式都有很大的变化。信用的产生与发展必须以货币支付手段职能的发展为前提、国际信用,出现了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国家信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生产方式或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而改变,银行信用,产生了利息。目前、资本主义信用(表现为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到社会主义信用、多种信用工具融资的格局在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信用关系产生以后,于是产生了货币借贷B最早的信用是实物信用,从最初的高利贷信用(以取得高额利息为特征的借贷活动)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1条回答
高利贷信用,是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这个问题应该放在金融类==)希望采纳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个人信用_百度百科
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市场主体是由个体组成的,市场交易中所有的,与个人信用息息相关。一旦个人行为失之约束,就会发生个人失信行为,进而出现集体失信。因此,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个人信用不仅是一个国家市场伦理和道德文化建设的基础,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资源。开拓并利用这种资源,能有效推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越发展,个人信用所发挥的功能越重要,的完善与否已成为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显著标志之一。201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的公告显示,从日起,个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由原先的江苏、四川、重庆3个试点扩大至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等9个省市。
个人信用基本定义
经济学的信用是方和受信方之间遵守契约能力的约定。履约能力强则信用高,反之则低。因此,它是一个相对概念。市场经济是,各个都围绕契约约定的各种关系和要
素而运转。社会信用好坏是各种契约链正常履行的综合反映。通过反映的是消费者的,也就是靠个人的信用实现消费,信用成为偿还信贷的手段。真正靠个人信用开展的除免担保的信用卡外,基本没有多少业务。大部分消费信贷是靠综合还款能力办理的,即在第一还款来源基础上,增加房屋抵押、车辆抵押、第三方担保、履约等贷款方式,靠贷款方式的组合锁定借款人风险。对个人的信用缺乏信任依据,导致银行以增加其它附加条件来降低系数,在增加同时,降低了效率。为此,银行业迫切需要建立以个人真实信息、正常还款记录为核心的信用体系建设。
个人信用指的是基于信任、通过一定的协议或契约提供给自然人(及其家庭)的信用,使得接受信用的个人不用付现就可以获得商品或服务,它不仅包括用作个人或用途的,也包括用作个人投资、创业以及生产经营的信用。则是关于个人信用交易的规则体系。
个人信用衡量标准
个人信用标准取决于契约约定的精心化程度。以个人消费贷款为例,到期不还款,
就是逾期、违约,至于是不是、造成多大损失,银行另有标准界定。个人按期还款,并不一定就是守信用的好客户,它仍是一个相对守信用概念,因为在一个月内还款不属于违约,按期还款并不等于按日、按时还款。
建立准确的个人信用衡量标准,加强个人信用管理是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只有建立准确的个人信用衡量标准,才能正确地判定个人的,并准确地使用逾期率、违约率、不良贷款比率等概念指导工作。发达国家个人信用有着精确的判断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以国外某些汽车金融公司为例,在贷后管理上以天约定,不是按月约定,还款日不还贷,就是违约,就形成不良信用记录;过几天不还,信用等级又要下调;在超过规定天数不还,银行就要采取法律手段并准备核销。中国银行对个人信用的判断标准还比较粗放,尚未达到精细化要求,如个人三个月内不还款仍视为,实际上已严重影响了银行资金周转。很多本是不守信用的贷款,却没有反映出来。银行在维护自身比率名声的同时,纵容了客户的失信行为,而自己背上了经营管理不善的沉重包袱。
各银行习惯于把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归结为社会信用环境差,但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建立信用体系并不等于有了充足的信息记录可供评价,就像有了高速公路,并不一定有一定的车流量,即使有了车流量还要有一定运行检测标准。因此,银行不能等信用体系完善了再开展,当前更重要的是加强对个人信用的研究,提高个人信用管理水平,将在可控范围之内。以生活中常见的上班迟到为例,一般迟到五分钟不算迟到;迟到十分种,可以接受;迟到半小时就要扣工资;迟到两小时会有新的规定。迟到时间越长,再去上班的可能性越小,最容易继续履约的时间段是半个小时之内。贷后还款有同样的规律,按大数定律,半个月不还款,就很容易造成按月不还,可见贷后管理的关键是逾期后半个月内的催收工作要到位。因此银行要严格个人信用衡量标准,找出各类违约客户和违约时间的规律性,帮助客户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有利于推进整个的建设进程。
个人信用表现形式
个人信用可以表现为信用和个人经营信用两种形式。个人消费信用是指
个人以赊帐方式向购买商品,包括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的。个人消费信用的对象主要是耐用消费品,如房屋、汽车、家具、电器等,甚至包括教育、医疗及各种劳务。个人经营信用是的人格化和具体化,是企业信用关系在经营者个人身上的集中反映。
个人信用主要信息
个人信用识别信息
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及唯一编号、出生日期、婚姻状况、配偶信息、家庭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
个人信用商业信息
主要包括个人在贷款、担保、信用卡、保险等与金融机构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机构发生信贷关系而形成的个人实际履约行为记录。
个人信用公共信息
主要包括个人纳税、参加社会保险以及个人财产状况及变动等信息。
个人信用特别记录
指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的记录。
个人信用其他信息
个人信用的档案信用信息的来源:1、本人的提供;2、本人雇主的提供;3、金融机构、商业机构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提供;4、国家机关的公告;5、媒体的公开报导。
个人信用信用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
是一份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纪录。记录了个人全部历史。包括: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与其他机构或个人发生借贷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与商业机构、公用事业单位发生赊购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与、社会保险等机构发生形成的履约记录;欠缴依法应交税费的记录;各种受表彰记录;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民事赔偿记录。个人信用报告是人迅速、客观决定是否给予受信人提供信用的重要参考。
主要包括消费者以下信息:
1)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姓名,出生年月,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
2)信用历史(信用卡及的还款记录)
3)公众记录(通信缴费、公用事业缴费、法院判决记录等)
4)查询记录(被征信人在6个月内所有被查询的记录)
个人信用评分
是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使用专门设计的数学模型,根据个人信用报告所记录的内容,对个人信用能力进行评估、测算,给出一个人的风险分数。个人信用评分越高,个人的信用度越高。
个人信用档案
个人信用档案被形象地称为第二张身份证。在发达国家或地区,每一个参与信用交易活动的都会有一份对应的信用档案。该档案中记录了评价个人信用价值的,是各类的集合,通常以电子数据形式进行存储。个人的信用档案是由个人征信局一类的征信机构制作的。个人征信局主动替所服务的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制作信用档案。个人征信局制作的个人信用档案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原则是既满足信用经济发展信用信息的需要,又要维护个人隐私不受到侵犯。因此,法律严格规范制作个人信用档案的征信机构的业务操作,包括信息采集。
个人信用意义作用
要发挥作用得有两个支点:完善的个人信用调查机制和规范的个人资信评估机制。个人信用调查是开展个人信用业务活动的基础。个人资信档案的资料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包括贷款历史、居住状况、收入情况、婚姻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另一方面是信用管理的专门机构提供的与借款人信用有关的资料,包括未偿还债务记录、状况、在其它金融机构的贷款记录等。其中居民应用量最大的信用卡资料是极为重要和全面的。
而对进行评估是个人资信档案的应用和深化,也是消费者获得银行贷款的必经步骤。在国外,银行一般采取主观判断法和信用评分的数量分析法。数量分析法是在一个信用评分的模式上对贷款申请划分等级进行评分。在实际操作中,主观判断法和数量分析法通常相互结合运用,互为补充。其中数量分析法中最重要的是对“”的评定。“支付能力”指两个方面:一是收入,主要是指稳定的足够的收入来源,包括专职工作收入、兼职工作收入、等,这是个人信用评定的基础;二是,即支出与收入的比率,个人支出包括其它未付账款的月平均额、房租、赡养费、抚养费等,这些月支出的总和与月收入的总和比率在40%以下,则认为借款者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贷款。
个人信用异议处理
个人信用异议处理流程
个人征信中心人员表示,如果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导致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发卡行进行申诉,发卡行有一套相应的认定程序,可以对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删除。
1 到征信中心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2 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申请人基本信息,描述异议事项
3 工作人员进行异议申请,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申请表》
4 双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
5 等待电话回复,约15个工作日
个人信用信用查询
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日前发布的公告显示,从今天起,个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由原先的江苏、四川、重庆3个试点扩大至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等9个省市。 为了保障信息安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是需要通过一个严格的身份验证的,首次使用网上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用户在通过身份验证之后,可以获取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况概要以及个人信用被告三类信息的查询服务。[1]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休息称,自日起,上海、湖北、青海三地居民(身份证号前两位分别为31、42、63)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个人信用报告。[2]
届时,央行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服务试点由目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浙江、天津、新疆12个省区市扩至15个省份。凡是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33、12、65、31、42、63的个人都可以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但身份证号码所属地不在上述15个省份之列,即便现在户籍已经迁移到这15个省份区域内,也暂时无法上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2]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消息称,自2013年,征信中心面向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9省(市),开展了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效果良好。自日起,分批次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试点批次范围将逐步公布。凡持有试点省(市、自治区)身份证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央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显示,日起,江苏、四川、重庆三个省份成为第一批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的试点省份。日起,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居民可上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日起,浙江、天津、新疆居民可网查个人信用报告。[2]
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只有通过身份验证的个人才能注册成为查询用户。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和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个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在选择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时,若个人身份验证没有通过,个人可以转用数字证书方式进行身份验证,也可以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现场查询。试运行期间平台上的所有查询服务均为免费,网站提供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2]
个人信用历史
在我国个人信用法律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包括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起步阶段,20世纪90年代术期的初步发展阶段以及21世纪初期的迅速发展阶段。经过这三个阶段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密切联系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法律制度的雏形初步形成。但是,在许多地方还不健全,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比如缺乏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律法规,缺乏健全的个人信用规章制度,缺乏有关个人信用信息公开和保护的法律,缺乏对个人信用行业管理的法律规定,缺乏失信惩戒机制,缺乏对个人信用权和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定等。目前我国个人信用的发展状况与美国六七十年代的发展状况极为相似,美国个人信用法律制度为我国个人信用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的参照。对此,我们应在借鉴美国个人信用法律制度的基础之上,从我图现实国情出发,建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个人信用评估、个人信用信息公开以及个人信用权和个人隐私权保护等具体法律制度,以期在我国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律制度。
.中国广播网.[引用日期]
.新浪网[引用日期]
企业信用信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世界上最早的信用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