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18楼噪音大不大对人危害大不大,进公司安全培训讲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可实际上车间为了节约不及时给新员工发耳塞,安

员工安全培训1_图文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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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培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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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企​业​新​员​工​须​掌​握​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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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沙发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有效发挥其劳动防护作用,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围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职责
3.1、供应处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发放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发放、建立台帐等。
3.2、供应处负责劳动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与回收、台帐建立等,同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
3.3、报集团供应部或区域批准自行采购大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处在询价时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样品,会同财务处、总经办、生技处比质、比价,共同选择供货厂商。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3.4、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5供应处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劳保用品临时采购发放标准,并负责落实。
4、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4.1、新进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各两套。
4.2、劳保用品到货后,供应处及时通知各二级单位领用。
4.3、各二级单位按申报计划由计划申报员开具领料单,由各处室领导、安全员、供应处审核登记后,到供应处领用。
4.4、供应处对领料单开出的劳保用品数量、品种等进行核实,按要求发放,并做好废旧劳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时建立相应的发放台帐和回收台帐。
4.5、转岗岗位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技处、安全员核实后予以补发。
4.6、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4.7、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安全员确认,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
4.8、小劳保实行计划管理,由各单位计划报公司安全员审核后,由供应采购并按计划发放。生技处根据生产情况,可适当增报计划用于备库。
4.9、调职员工劳保的发放要按照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劳保卡随岗位转移。新岗位发放标准实施后,原岗位劳保发放时间有延续性,原岗位未配齐的劳动保护用品予以补发。
4.10、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劳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保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
4.11、治安(巡逻)岗人员的制服,由总经办提交专项申请,供应处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
5、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5.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5.2、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5.3、职员的耐用劳保用品和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满后,由公司安全员进行鉴定,对确已失去劳动防护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员统计数量上报换领计划,制作报废清单交供应处仓库回收。
5.4、供应处会同生技处定期对交旧劳保用品报公司领导审批,进行集中销毁或调剂生产一线处回收利用。
5.5、外单位来公司支援生产的岗位人员,由公司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按同工种临时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
5.6、外来公司参观人员的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由总经办统一领用并保管,非集团内的外来培训人员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借用手续。
5.7、各种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损坏,且未到发放期限需领用的,每顶20元,由其本人到财务处交费,凭财务收据办理补领手续。
5.8、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已失去防护作用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供应处进行鉴定后给予重新发放,供应处同时向供应商索赔。
5.9、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环境导致已失去防护作用的(如污染、腐蚀,烫损等),经公司安全员、生技处、供应处鉴定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后交旧换新。
5.10、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着装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体以台州气候为准)。
5.11、仓库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劳保用品,防止发霉、变质;并按规定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大量积压情况应随时反映。为确保人身安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由供应处统计,经生技处审核后,供应处报公司领导审批,再进行实物处理,同时供应处与财务处一起进行账面核减。
5.12、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
6.1《职员岗位劳保用品发放及工种明细表》
6.2《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6.3本办法由供应处归档管理并享有解释权。
6.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希望本文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能解决您的问题。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板凳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保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 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第三章 总则
第四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五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六条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上岗工作的全体员工。发放标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定,详见附表。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同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科办理新员工入职的,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明,为员工办理工服领用手续,其它劳保用品由用人部门根据劳保发放保准为员工领发。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 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章 劳保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 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 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 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 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 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 劳保用品费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 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况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 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 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 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通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 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八章 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
第二十六条 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 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 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 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 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 发放使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 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 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
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 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 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 发放及管理
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
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 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 工服换装时间
1、根据具体天气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
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集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 考核
第五十条 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责任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
同时司政字[20xx]第08号《xx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条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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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所有员工,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以下是小编整理的3篇最新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09:11:16 |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1、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r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X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X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X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五、全员安全教育
1、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X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r
2、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X、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七、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X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八、事故教育
1、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r
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r
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
1、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2、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十、安委会主任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09:10:25 |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所有员工。
3.1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
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3.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原则
坚持“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对职工实行正规培训。
3.3培训计划
3.3.1安全部应于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各部门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
3.3.2安全部应监督检查培训情况,年底应做培训情况总结。
3.3.3培训教师:凡我公司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以及能胜任培训工作的人员,
各培训单位均可根据培训需要聘请,经聘请的人员要责无旁贷,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3.4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
3.4.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公司、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6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a)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侧重制度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8学时,内容包括:
①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②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④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⑤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⑥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b)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8学时,内容包括:
①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②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③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c)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48学时,内容包括:
①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②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③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3.4.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3.4.3企业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4.4公司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的全部人员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班组长都是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4.5其他安全教育
①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②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的员工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
③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④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
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⑤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⑥每天各班组通过班前会,强调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疏忽大意,纠正不安全思想。
⑦公司每周召开一、二次安生会议,强调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纠正不安全思想,并培训相关的安全意识。
⑧安全部定期组织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使员工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技能。
⑨公司还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⑩公司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活动、事故分析会、安全活动日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⑾季节性教育:由安全部和各生产单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3.5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3.5.1生产单位管理人员
①熟悉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公司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工程质量标准;提高队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③掌握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能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脱险。
④熟悉工作`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 自救器。
3.5.2特种作业人员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掌握《操作规程》等对本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和完好标准;会熟悉操作及排除常见故障。 ③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④了解岗位生产技术和工作场所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3.5.3一般工种和新工人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岗位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安全规程》、
《操作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③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④熟悉工作场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3.6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3.6.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
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3.6.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6.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3.6.4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规定
a)考试规则:
①参考人员按指定的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迟到。
②参考人员应自带钢笔或圆珠笔。
③理论考试一律采取闭卷,不得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
④参考人员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离开考场者不能再进场续考,交答卷后不准滞留考常 b)考核办法:以考试成绩为准。
①各单位管理人员考试成绩在60~70分之间者,与70分相比,每差1分,处罚50元;成绩在60分以下者,予以免职。
②工人考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者,与65分相比,每差1分,处罚20元。成绩在60分以下者,予以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7.1公司安全部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
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3.7.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者给予100员罚款。
4.0相关文件
4.1《培训管理制度》
5.1《安全培训计划》
5.2《安全培训记录》
5.3《考核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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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单位。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年度公司级安全教育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
3.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并建立公司级安全培训档案。
3.3各单位负责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培训档案。
3.4各生产班组负责展开班组安全生产活动。
4.工作程序
4.1一级安全教育
4.1.1安全部组织对新员工和外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4.1.2 教育内容
4.1.2.1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重要
4.1.2.2生产简况,工艺特点和安全状况(如易燃、易爆危险源
4.1.2.3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
4.1.2.4一般安全急救、尘毒防护常识及本公司、本行业典型事
4.1.2.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1.2.6一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2 二级安全教育。
4.2.1由本单位负责人或专职(兼职)安全员对进入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培训档案。
4.2.2教育内容
4.2.2.1简要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
4.2.2.2有关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4.2.2.3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4.2.2.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4.2.2.5本单位及同行业发生的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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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4.2.2.7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3三级安全教育
4.3.1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进入本班组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3.2教育内容:
4.3.2.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程,工艺流程,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4.3.2.2岗位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安全装置、信号标志的作用和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的基本知识。
4.3.2.3岗位要害部位,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其预防方法以及发生情况下的急救措施和报告方法。
4.3.2.4个人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
4.3.2.5本班组或其他班组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4.3.2.6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4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
4.5内部调转教育:
4.5.1本公司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人员调动,由接收单位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4.5.2单位内部进行岗位调动,由接收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5.3对转岗以及脱离岗位一年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5.4因调动进行安全教育后,单位应将教育情况进行记录备案。
4.6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
4.6.1对来公司进行学习参观人员,生产综合负责对他们进行一般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后,方可进行参观学习活动。
4.6.2安全部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对考核合格的作业人员发放入厂证,并保存教育记录。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等。
4.6.3外来施工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前,由安全科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风险管理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7对起重工、电工、电(气)焊工、驾驶员、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8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之前,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相关人员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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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日常教育
4.10.1各部门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作好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一次应有公司级领导参加,各级领导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教育,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使职工自觉的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4.10.2安全部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班组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可利用班前班后会的时间,采用技能培训、专题讨论、参观、观摩、竞赛等形式。
4.10.3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9)其他安全活动。
4.10.4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或安全员要每周参加班组活动,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10.5 安全部每月一次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检查情况作为评价本单位安全奖惩的依据。
4.10.6 职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单位或生产综合部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4.10.9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科室人员)的培训由安全科负责实施,每年至少培训一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4.11对事故或事故未遂责任者、冒险作业者,必须在所在单位(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后,方能重新上岗工作。
4.12公司所有员工每年的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每年由
安全部组织一次全员的安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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