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失业证办了失业证在诸交怎么交

济宁2016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计发待遇调整-养老保险-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济宁2016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计发待遇调整
来源:济宁晚报编辑:
摘要:据《济宁新闻联播》报道,济宁市社保局近日对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进行了调整: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
(gold.org/)6月21日讯:据《济宁新闻联播》报道,济宁市近日对2016年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进行了调整: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份施行,企业和职工应补缴1至5月的费差额。
养老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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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旅程变更保障/旅行延误:若由于恶劣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延误5小时,可获赔偿300元。
责任保障/个人随身财产: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身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遗失,意外损坏,可获赔偿。(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最高赔偿额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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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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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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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济宁市就业办公室
济宁市就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
一、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内容
单位名称由&济宁市就业办公室(济宁市就业训练中心、济宁市创业指导中心)&变更为&济宁市就业办公室(济宁市创业指导中心)&。
二、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内容
单位名称:济宁市就业办公室(济宁市创业指导中心)
住&&&&所:济宁市洸河路129号
宗&&&&旨:为劳动就业再就业提供管理和服务
业务范围: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就业训练;职工失业保险;劳动服务公司管理;全市劳动信息网络建设。
法定代表人:任宪民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299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单位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 济宁市就业办公室。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 山东 省济宁市&洸河路&161号。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宗旨是为就业及再就业提供管理和服务。
第七条&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职业介绍。
(二)劳务输出。
(三)就业训练。
(四)职工失业保险。
(五)劳动服务公司管理。
(六)全市就业信息网络建设。
第八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主任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办党总支或主任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根据济编办《关于市就业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的批复_》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秘书科、就业安置科、培训教育科、失业保险科等9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秘书科,主要负责本单位的组织人事、工资保险福利、职称评聘、人员调配、工青妇、后勤保障等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市就业再就业领导小组和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就业安置科,督导各县市区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需洽谈,做好市场供需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发布;负责社会中介机构的申报,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负责实施招聘人员录用备案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按照规定负责办理各类证件并对其进行年检;负责失业人员档案的移交、保管、转出工作;负责制定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办理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手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就业服务企业管理科,做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以落实扶持政策为契机,巩固发展服务型企业、商贸型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指导、鼓励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各类企业实体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做好对企业实体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认定审批年检。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失业保险科,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失业保险工作;使用,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等基金管理工作;制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条件、支付标准和程序;负责审核上报、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内部监督;负责市直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缴费申报及失业保险费征收和预、决算;负责市直参保单位失业人员的登记、建档、建卡、统计工作,负责拟定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方案;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培训教育科,负责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负责县市区业务指导及就业训练中心、培训基地的教学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对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及年审工作;负责再就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及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培训经费的筹集和培训补贴的申报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就业统计科,负责制定全市就业再就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填报就业再就业等各类综合性统计报表,指导和审核各县市区和业务科室填报统计报表;管理各类对外公布数据的审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准确提供或公布反映就业再就业基本数据;负责济宁劳动就业网站的管理、维护及其信息发布、更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财务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会计、基金监管制度,结合实际,制订我市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并监督县市区对就业资金的安排、管理和使用;负责编制、汇总全市就业资金月报、季报、年度财务报表和预决算草案,指导全市就业任务经办机构财务、会计、基金监管制度的执行;做好经费预决算的编报工作,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劳务输出科,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处理好农民工与企业发生的劳务纠纷,做好农民工的维权事宜,做好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科,负责市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运作,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保障基金安全;宣传国家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市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及证件资料的认定审查工作;对借款申请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项目评估;为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确定担保贷款数额、期限和微利项目的确认,并提供担保服务,办理保证手续;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考察、审批、检查资料、借款人信用等档案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协调市财政、银行做好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三条&&本单位按照鲁价费发〔1999〕38号、城镇劳动者失业证工本费、就业培训结业证书工本费、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四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财政、审计、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2007&年&12&月&30&日 主任办公会 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 主任办公会 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依法年度检验检查的信息内容
2015年度,我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调整就业创业政策。出台了《关于优化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38号),将小微企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到1.2万元,将初级工培训补助标准由700元/人提高到800元/人,中级工、高级工的培训补助标准由800元/人、900元/人统一提高到1200元/人,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出台了新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补贴申报发放流程、明确了政策享受条件和执行标准,提高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2015年,全市各项就业补贴资金支出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享受补贴人数13.62万人。
(二)努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开展了就业政策入千企宣讲活动,全市举办宣讲活动90期,受惠企业近千家。利用城区50个重点区域公交站牌,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改版升级济宁就业创业网,利用移动MAS、联通&E信通&等信息服务平台,向各类群体发送就业创业扶持信息9万多条。开展了创建&国家创业先进城市&三周年宣传专题活动,中国劳动保障报到我市进行了&创业中国.城市篇&专题采访。结合精准扶贫,制作了2万个就业政策宣传牌,悬挂到全市所有村(居)。全年共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155篇,有力推动了就业政策的宣传。
(三)狠抓就业培训质量。开展了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行&四单式&培训模式,依托定点机构全面开展就业培训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四进&活动,将培训送到群众家门口。在驻济8所监狱全面开展就业培训进监狱活动。在全市就业培训机构全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对培训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培训质量。以泗水县为试点开展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新增济宁技师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处就业培训实训示范基地。
(四)积极助推大众创业。大力实施万人创业助推工程,启动建设了济宁市创业大学,指导高新区创业大学和山东理工学院创业学院投入运营。建立了市级创业担保贷款公共服务中心,实现与经办银行联合办公,一站式服务。建立创业担保贷款贷审会制度,开发济宁市创业担保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打造信息化、数字化贷款管理平台。2015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5亿元,直接扶持1.1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5.64万人。评选了13个市级创业型乡镇(街道)、10个市级创业型社区,为推动大众创业提供了良好平台。
(五)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数字化就业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就业服务标准化社区&建设,目前 23家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均基本达标。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今年2月份&市就业创业服务大厅&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
(六)取得的主要效益。2015年3月,济宁市就业办公室就业创业服务大厅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共产党员先锋岗&。2015年12月济宁市就业办公室被省人社厅评为&全省人社系统先进集体&。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当前经济形势对就业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就业服务面临的新情况层出不穷,我们的工作距离局领导的要求,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此外,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发放少、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难、创业担保贷款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仍然存在,在未来的工作中仍将面对一系列的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
四、济宁市就业办公室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就业办公室(济宁市创业指导中心)
&& 实有编制数:38人
主办单位: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术支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邮编:272000热门点击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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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证我们这里是在劳动就业办公室,有些地方时社保,办完后不能领失业金,除非你交过社会保险,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履行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持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楼主你好!5钻消保卖家为您解答: JYT和【第】【五】【代】本店都有在代理,但是我还是觉得【第】【五】【代】要稳定些! 其实我要说的是,软件再好,还是要靠自己去做,并不是说买款软件往店里一放就能赚钱 的,最起码对自己来说可以把该了解的都了解清楚,而不要重点去看那些天花乱坠的广告。 开网店做充值,就要知道好的充值代理上级的标准: 一,人品:人要比较真诚,厚道,实在,经商就是考验的人品,人品不好做不起来! 二,耐心:好的上家总是会很耐心的帮你,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他总会很耐心的解答,这个你可以加QQ先问问题试试,感觉不厌其烦的才是好上级! 三,能力:主要是他的业务水平,和软件的应用以及熟悉度。还可以看他网店的装修,信誉等! 四,时间:看他是兼职还是专职,兼职肯定时间有限,当你有问题时找不到人。 五,责任心:有些卖家都是收钱前是热心,收钱后,不管不问,售后是一点保证没有。 六、教授方法:最好是能远程指导,这样才能最短时间学会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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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意不要被销售者的营销技巧所迷惑,常用伎俩:a.买软件送三十好礼(其实都是个P,根本没有实质性用途的,比如防骗指南给你几句话就算好礼了?再比如流量监视也算好礼?网上一搜一大堆!)b.买软件包教包耐心包装修(废话,这根本就是义务性质的,所以关键还是在于这些之后的技巧教授)c.不切实际推荐你某款软件的(总说某软件好,劲儿劲儿的,就是为了多赚提成,不从买家实际考虑,买家记住分清楚对方的言语,肯定能找到破绽)
3.注意对方对电子商务的了解程度,许多卖家仅仅是懂得软件的使用和开店装修,以为干上这行就没有结束了。其实不然,虚拟软件行业是要走到头的,到最终只会是恶性竞争,现在入手不迟,但是以后呢?以后你寻找不到货源,又卖不出软件,怎么办?眼睁睁看着店铺冷清?绝对不能!好的上家不应该只懂得电子商务的某个行业,更要学会观察各行业动态的趋向性,并做出决策!更要具备独立的货源寻找能力,确保以后跟着还有货源保障!
我是专职网店充值代理,刚开始开网店一般都是做虚拟的,比较好入手,投资也比较小,如果你代理之后也是可以出售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以咨询我济宁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公布-政策法规-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济宁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公布
来源:济宁社保局编辑:
摘要:为做好2016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2016年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分为三档....
(http://gold.org/)6月16日讯:为做好2016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厅和市人力资源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法
(一)市直各参保单位可直接通过济宁市事业局网站()中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16年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一览表》等相关表格,按规定填写,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安排专人将有关数据上传至市&社会上服务&系统;数据上传后,携带有关表格的纸质和电子版到社会服务大厅办理缴费基数申报等有关手续。
(二)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或在征缴大厅办理缴费手续,按规定缴纳6月份的;同时应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补缴1-5月份执行新缴费基数后差额部分的社会保险费,以便市为2016年度退休的人员计发退休待遇。各参保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如实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
二、缴费基数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工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济人社字〔2016〕97号)规定和要求,2016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2016年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80%、60%,即4850元、3880元、2910元。
三、缴费比例
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26%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按9%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按0.2%-1.9%的比例缴纳,个人不缴费;按1.5%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按0.5%的比例缴纳,个人不缴费。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按9%的比例缴纳。
四、有关要求
(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各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尽的义务。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职工个人权益的意识,严格执行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为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发现瞒报或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现象,将按照《社会》、《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要加强宣传,向参保人员宣传养老和医疗保险等政策规定,宣传参保缴费的重要性,严格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及时到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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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旅程变更保障/旅行延误:若由于恶劣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延误5小时,可获赔偿300元。
责任保障/个人随身财产: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身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遗失,意外损坏,可获赔偿。(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最高赔偿额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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