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是四川人吗在重庆申请公租房有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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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书怎么写(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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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成都今年首批公租房共计7740套明起开始登记
来源: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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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起,成都市今年第一批公租房登记将正式开始。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中心城区2016年度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共计7740套(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束后若有未配租房源将纳入本批次配租),将于日开始登记。本次登记的待保对象有两大类,登记方式也有窗口登记和网络登记两种。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租房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摇号、选房顺序。  两类登记对象  登记顺序不作为摇号、选房顺序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公租房登记的对象有两类,一是截至日前(含16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且在资格有效期内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二是截至日前(含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据了解,此次登记的方式为网络登记和窗口登记两种,待保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登记方式。具体的登记时间都是从3月17日开始,其中,网络登记时间为日9∶00-日17∶00;窗口登记时间为日至日。每日9∶00-12∶00,13∶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减少保障对象登记等候时间,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窗口登记时将按照《资格认定通知单》编号分段进行登记,具体安排市民可以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进行查询。相关负责人提醒说,超过登记截止时间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放弃承租该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摇号、选房顺序。本次登记信息仅作为参与摇号的依据,摇号后的顺序号即为选房顺序。具体的摇号时间将另行通知。  两种方式登记  分门别类进行窗口登记或网络登记  具体怎么进行登记?相关负责人也分门别类地进行了介绍,据了解,若是进行窗口登记,那么登记时申请人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到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进行登记。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优先配租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  优先配租对象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俗称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身份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证明等)。窗口登记将严格按照《资格认定通知单》编号分段进行登记。  网络登记,就是意愿参与本次登记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可在日9∶00-日17∶00登录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http://www.)网站,进入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并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页面进行登记。  相关负责人温馨提示说,除了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优先配租对象之外的保障对象,可以尽量选择网络登记,以减少窗口登记排队等候的压力。  除公租房配租外  保障对象还可选择领取租赁补贴  据了解,今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共计7740套,同时,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束后若有未配租房源也将纳入此次房源。而在这7740套房源中,主要涵盖了包括东锦城A区、东锦城B区、尚锦城、锦尚春天A区等在内的10个项目,地理位置主要集中在三环路附近,包含单间、套一、套二等不同户型,可满足不同保障对象的需求。  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公租房房源只租不售,根据规定,成都市公租房合同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限届满需继续承租的,保障对象应当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公租房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当然,除了公租房配租之外,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的保障对象还可以选择领取租赁补贴的形式。据了解,我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的标准是人均20平方米面积、18元/平方米补贴,但是将根据家庭的具体条件,来确定领取比例和补贴金额。比如一户3口之家的无房低保家庭申请租赁补贴,每月可领到1080元的补贴。而通过领取租赁补贴的方式,可以方便保障对象在市场上自由租房。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的内容,市民可以查看从日起正式实施的《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
责任编辑: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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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管理细则出台
发布时间:日
  重庆公租房管理细则出台 3人可合租1套公租房  昨日(12月18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介绍,《重庆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过前期的修改完善,昨日正式出台。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公租房申请方式、条件、要求和审核配租、租赁管理、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细则对《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申请资格作了详细的解释和限定。  细则适用于主城区公租房的申请和管理,主城区外的31个区县参照执行。开发区、园区建设的公租房由其自行制定管理细则。细则31日起施行。  a 哪些人可申请公租房?公租房是否能合租?  可3人合租,均需符合条件。暂行办法出台后,有市民问,公租房能不能合租?  细则新增了多人合租方式,即公租房不仅可以家庭和单身人士申请,也可以多人合租方式申请,不过,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  单身人士申请的包括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每个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  “允许多人合租是为了减轻承租人的经济负担。不超过3人,是为了防止租赁后成为集体宿舍不利于小区管理。”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多人合租的可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暂行办法要求:“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怎么算有稳定工作呢?  细则首次进行了解释。第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第二,在主城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第三,在主城退休的人员;第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为什么将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作为界定“有稳定工作”的重要依据?据称,这是因为社保覆盖的工作群体大,在操作中便于确认,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税收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同时,为了解决主城区退休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在主城区工作后的退休人员也视为有稳定工作。  收入限制标准与之前在网上公示的内容未作改变: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月收入不仅包括工资,而且还将计算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但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国土房管局介绍,这是根据上半年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上半年人均总收入9792元,人均月收入1632元作出的,略低于平均水平利于增加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覆盖面。但收入标准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和公布。  公租房的申请人最重要的一个申请限制标准就是有无住房以及家庭是否住房困难,细则对上述两点进行了详细的限定。  什么是无住房?细则规定: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哪些是住房困难的家庭?细则中限定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按暂行办法规定,存在“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相关情况的,不能申请公租房。如何认定?细则中相应细化为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的。  细则明确,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还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公租房出售价格将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公租住房出售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  有关部门介绍,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购买的公租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如果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租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将进入怎样的程序?细则中称将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细则规定,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有市民问,如果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因无住处等原因暂时无法退房怎么办?细则规定,这种情况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不过,如果是因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将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细则规定,公租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租房贷款利息和公租房的维护。  如果公租房承租者出现拖欠租金的情况怎么办呢?有关部门介绍,从逾期之日起,承租人将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此外,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还可按租赁合同约定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其工资收入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扣。   此外,承租人应当每2年向市公租房管理局申报住房、收入情况,未按规定申报的,视为放弃租赁住房,合同终止。
文章来源:
律师:张琴[四川-成都]
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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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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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土房信箱[
发布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
来信内容:
公租房摇号求平等对待
尊敬的市长:
我是四川人,在重庆读完大学,就留在这边工作。因考虑长期留在重庆,于日递交公租房申请资料。外面房租很高,一个人在重庆,刚出来工作也不怎么顺利,便想着早点入住公租房,节省一笔开销。填写了龙洲湾的公租房,申请的单间配套。因为当时资料显示那边是新出来的房源,单间配套有一千多套,而单间配套申请的人只有几百个人,想着可以一次性摇到号。便欢欢喜喜的提交了资料。结果事与愿违,从去年6月至今,已经摇了3次号了。眼看着和我一起递交申请资料的几个朋友都住进去好长一段时间了,我却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心急之下,在公租房网上细致查看了一下。公租房网上有明确文件资料显示:按照申请和房源情况表来分析,龙洲湾单间配套户型基本可以100%配租。凭什么,我资料上交齐全并且通过审核,却3次摇号不中。而身边还得听朋友炫耀,他有关系,申请了三室一厅这么抢手的房源,却一次性中号,一个人享受三室一厅。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一个平等的对待!!!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故此请求政府帮助!
办理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
办理结果:
您好!感谢您对公租房的关注。您通过公开信箱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就来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公租房配租采取电子摇号方式,通过计算机实现申请人与房源随机匹配,每位申请人获得配租的几率均等。经核,您所申请的云篆山水公租房在日举行的摇号配租中,单间配套的配租房源1171套、申请人1575户,摇号房源和申请人数可在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查询。此次摇号后,云篆山水公租房的所有房源均已配租完毕,之后用于摇号的房源为承租人因新购住房、工作变动等产生的腾退房源,房源数量较少。我们建议您选择离云篆山水较近的巴南区界石“樵坪人家”公租房的单间配套,增大配租几率。
若还有其他疑问,您可登陆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http://www./)或拨打公租房管理局公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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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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