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物业吵嘴引发心肌梗塞死亡后的样子,该怎么处理

当前位置: &
女子被困电梯1个月死亡 物业负责人被刑拘(图)
扫描到手机
08:01:27 & & &
事发单元门3月1日,在西安市高陵区陕汽路水榭花都小区,一名女业主的遗体在其居住的楼内电梯中被发现,而距离该电梯因故障停用已过去逾30天。小区物业方面称已在第一时间报警,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昨日,西安市高陵区政府公布调查结果,称造成当事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电梯维修方在维修电梯时存在工作失误,停电后没有确认电梯内是否有人被困,公安高陵分局已对电梯维保公司和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立案侦查,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电梯停用30天后发现女业主尸体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爆料称,西安市高陵区水榭花都小区的一位女业主被困在停用的电梯内一个月,直至3月1日电梯维修时被发现已经死亡多日。前日,多名业主和物业公司经理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证实,出事电梯在1月30日因故障停用,3月1日电梯维修工打开轿门维修时发现女业主尸体,至于她是何时、因何进入电梯内,物业方及居民均表示不知情,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昨日,北青报记者致电高陵区区委宣传部了解调查进展,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政府已就此事发布通告,一切以公告内容为准。通告显示,死者吴某某,女性,43岁,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人,独居于水榭花都小区12号楼1单元,据家属和小区住户反映,死者患有精神疾病。经过民警现场勘查和法医尸表检查,未发现明显外伤痕迹,排除了他杀可能性。停用电梯后没有确认是否有人被困高陵区政府公布了事故原因的初步调查结果,造成当事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电梯维修方陕西凯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维修电梯时工作存在严重过失,没有打开轿厢检查就切断了电源,停电后没有确认电梯内是否有人被困,导致吴某某死亡。1月30日,因事发电梯出现故障,水榭花都小区物业公司联系陕西凯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派员到现场维修。当日下午,该公司专门负责这个小区电梯维护的两名维修工抵达现场,发现电梯停在10层和11层之间,机房钢丝绳有脱槽断股问题。当时,维修人员站在11层向电梯轿厢喊话,询问是否有人,在未听到应答的情况下,维修人员以为轿厢内无人并切断了电源,将电梯原地停止运行。3月1日事发后,当地警方已经立案调查。目前,公安高陵分局对负有电梯维保责任的陕西凯文机电有限公司立案侦查,直接责任人亢某、徐某已被刑事拘留,同时,也对负责小区物业的西安惠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刑事调查。另外,死者家属已经与小区物业公司、电梯生产厂家签订了善后协议。被业主抗议的物业公司受严惩在北青报记者采访过程中,该小区业主普遍反映,小区的物业管理混乱,物业公司不作为。对此,高陵区政府称,区建住局已暂扣负责该小区物业的西安惠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证,将依法依规将该物业公司清理出高陵服务市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吊销该物业公司资质,同时根据调查结果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高陵区政府责成开发商西安福田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接管水榭花都小区的物业管理,逐户听取业主意见,对小区的物业工作进行全面整改。昨日,当地市场监管局已经完成了对该小区其余9部电梯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业主公告。该小区业主张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高陵区政府已经把事件调查结果张贴在小区门口的墙壁上,“电梯内外也增加了很多的警示标志”。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精彩高清图推荐:第十八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福州新区重点项目签约仪式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作为“海交会”上最受欢迎的展馆,台湾馆一开馆就受到了市民的热捧。
此次市地铁公司发放了10万张免费试乘券,据昨晚初步统计,三天共有近7万市民参与体验。
12345678910
12345678910
12345678910
Tel:0Mail:情侣吵架点火致合租室友死亡 家属诉房东、物业等四方索赔-中新网
情侣吵架点火致合租室友死亡 家属诉房东、物业等四方索赔
2014年11月,纵火情侣分别获死缓和六年有期徒刑 摄影/李佳
起火群租房目前无人租住 摄影/李长峰
  因情侣吵架引发的一场致两人死亡的纵火案已过去近两年,情侣二人李某和曹某分别被法院以放火罪和失火罪判刑。时至今日,该案的死者家属依旧愤懑不平,将房主、二房东、中介公司和物业公司四方一同告上了法院,认为四方违反相关规定出租房屋,且疏于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据了解,目前该案已被海淀法院受理,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情侣吵架纵火 熏死合租室友
  日凌晨2点,李某和曹某这对情侣在群租房内发生争执。曹某动手打了李某,李某为了吓唬男友,拿起打火机企图点燃床上的被褥。
  初次,曹某出手制止了李某,但两人仍争吵不休。李某再次拿起打火机将床单的一角点燃,待到曹某欲制止时,火势已经越来越旺。二人见火势凶猛,彻底慌了神,但无论用枕头拍打,还是用矿泉水扑救,都没能控制住火势。
  火势蔓延到了房间后,其他隔断房间内的住户闻到烟味纷纷逃离并报警,但居住在比较靠里房间内的小悦和小依两个女孩没能逃离现场,两人被困在卫生间内,最终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群租房隔断多 没有消防通道
  据了解,李、曹二人租住的是一间群租房,房东私自将屋子打起隔断,分割成了十个小间。
  该案庭审时,纵火的李某称对检方指控的事实认可,但对放火罪名有异议。“我不是放任火烧起来,我也用盆接水灭火了,也大声呼救了,但因为水源问题,火最后才烧起来。我没想放任这场火灾发生。”
  李某还称,她先后点了两次火,第一次用打火机点的,床单烧了一个洞,男友将打火机抢过来扔了。“我想引起他的注意,第二次又点着了火,我以为他会扑火,没想到他不仅没灭火,反而向里边扔了浴巾和衣服,后来火大了想扑根本来不及。我不知道两名被害人在屋里。后来被警察带走时,才知道屋里有人被熏死。”
  日,市一中院以放火罪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失火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六年,二人还需共同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共计14.5万元。
  家属指控群租房隔断疏于管理
  虽然两名纵火者已被判刑,但死者家属仍愤懑不平,将房主、二房东、中介公司和物业公司四方一并告上法院。
  死者小悦和小依家属分别诉称,房主黄某通过中介公司将自己的三居室房屋出租给林某,二房东林某在征得黄某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房屋改造成十余间隔断,出租给受害人小悦、小依等人。
  小悦和小依的家属认为,房主黄某、二房东林某、物业和中介公司违反《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给受害人小悦、小依,且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起诉要求判令四被告分别赔偿各项损失百万元。
  起火群租房已无人居住
  附近楼层仍有群租房
  昨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来到位于西直门北大街的案发现场,当时起火的群租房门口仍然贴着封闭火灾现场的公告。据邻居介绍,目前这间屋子并没有住户入住。不过,北青报记者发现,在起火群租房的楼栋顶层,仍有群租房存在。
  在该楼顶层,一户两室一厅的单位被分隔成了20个小隔间,每个隔间6平米左右,可容1-2人居住。一位自称“管理处办公室”负责人的吴先生表示,这里的小隔间都是3个月起租,每月租金大约1000元,如果租期不足3个月就需要每月多交100元保证金,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空间很小。当记者表示能否打开一个隔间看一下时,吴先生称目前没有空房间不方便打开住户的房间。
  当记者问及在此居住是否会面临被查出的风险时,吴先生说:“风险肯定有啊,去年就被查出来过,隔间也都拆了。”但他同时表示,“他们来查一般都是查是不是存在安全隐患,像我们这样隔间弄得很整齐的不多。我们也都有灭火器,电线线路也都是比较规范的,一般不会被赶走。”
  据了解,该栋楼中一室一厅的房间的出租价格已经达到了每月4000余元,而吴先生对此表示不清楚,吴先生说:“你们如果想租大一点的没有被隔开的房间就去问中介吧,我这里不是中介,中介都是收中介费的,我是个人。”
  相关规定
  群租房存火灾隐患需配火灾探测报警器
  据了解,案发房屋系群租房,是转租后违法打隔断再次进行出租的房屋。该房屋使用面积107平方米,被隔断成十个房间出租,事发前共居住了10余人。
  据承办该案检察官介绍,近年来,因群租房中发生火灾引发的命案时有发生。以海淀区为例,月间就连续发生两起因群租房火灾致3人死亡的案件。
  群租房出租者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平面格局,使用非阻燃材料随意分隔房间,大大增加了火灾发生率和迅速蔓延扩大的危险性。
  群居人员使用电壶、电炉等高功率电器多,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线乱拉乱接、老旧线路超负荷运转,都增加了火灾隐患。群租房只有一个大门,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及时疏散,极有可能造成恶性事故。
  2013年7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会同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
  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而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违反“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最低标准”的限制条件的,出租人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去年11月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告》,从去年11月20日起,北京市同一房屋内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每间房间及公共部位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每具灭火器的规格为2公斤以上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
  而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单位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文/本报记者 孔德婧 实习记者 李长峰 王艳茹
【编辑:陆肖肖】
>房产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66833 34708 30649 18963 18348 16939 12753 12482 12188 12157
 |  |  |  |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京公网安备:-1] [] 总机:86-10-
Copyright &1999-. All Rights Reserved上海业主换物业引发冲突致2人死亡(图)|上海|物业|业委会_新浪新闻
&&&&&&正文
上海业主换物业引发冲突致2人死亡(图)
  1月1日零时刚过,浦东樱花路大唐盛世花园小区新老物业交接过程中发生纠纷,目击者称一辆桑塔纳轿车驶入人群,导致新物业一方多人死伤,小区大门口值班亭玻璃尽数被砸。目前,警方正在做进一步调查。早报记者 杨一 图
  业主换物业遭暴力反对:老物业驾车撞新物业2人死多人伤
  早报记者 何颖晗 吴跃伟 臧鸣
  又一起因业主更换物业而引发的惨剧上演:昨日零时02分许,跨年的钟声刚刚敲响,浦东新区大唐盛世花园小区新老物业公司交接时发生大规模冲突,双方有近200人卷入,事故导致2人死亡,多人受伤。
  老物业公司(盛唐物业)为何会阻拦新物业公司(同涞物业)入驻并引发冲突呢?
  早报记者走访调查得知,该小区建立之初,开发商将大唐盛世花园小区委托盛唐物业管理,期限明确约定“自日起至业委会成立为止”。
  小区业委会日备案成立,之后并未和盛唐物业签订新的服务合同,不过小区仍由盛唐物业提供事实服务。去年9月1日,小区业主大会通过投票,决定公开招标选聘新的物业。最终具备一级资质的上海同涞物业公司中标。
  双方争议就此产生,盛唐物业称,业委会招标选聘新物业程序不符合规定,并将业委会告上法庭。
  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请。对于业主大会决议程序是否合法,应否予以撤销,法院认为“系属小区业主撤销权范围,原告无权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请求继续履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原告诉请被告继续履行前期物业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但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盛唐物业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小区门外的法院传单显示,二审开庭时间是日9时。盛唐物业日在小区张贴告示称,“部分业主多年累计欠缴物业费达600余万元,现正在诉讼和催缴中,在财务账目结清前,我司无法移交。在法院尚未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是否解除的前提下,贵会(业委会)组织同涞物业公司强行入驻小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一方不走,一方要求进驻,结果一场冲突就此发生。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现场:
  值班岗亭玻璃尽数被砸
  事发地位于浦东樱花路近银霄路,大唐盛世花园(二期)小区的南大门。
  昨日13时许,在事发现场,盛世花园二期小区的南门口仍然是满地的碎玻璃碴。值班岗亭厚厚的玻璃已尽数被砸碎,门窗被毁坏,室内一台电脑显示器中还留着砖块大小的石头。此时,岗亭附近仍有两位物业人员值班,维持秩序。采访得知,他们是老物业公司的员工。他们说,站好最后一班岗。在南门外是数十位戴着钢盔的联防队员,由花木派出所派驻。樱花路上,距离南门口5米处还可以看到斑斑血迹。
  目击者拍下的现场视频显示,日22时许,新物业公司近90名员工在盛世花园二期小区的南门附近集合,持有盾牌或棍棒,沿樱花路排成一排,打算按照合同,于日零点接管大唐盛世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然而,原物业公司不肯撤离,双方对峙。老物业公司一方在值班的南门集合近70人,手持钢管,还有一辆中巴车载有约50人停在南门外。而南门中停着一辆路虎汽车和一辆桑塔纳轿车,堵塞大门,以防新物业公司的人冲进来。1月1日零时02分许,路虎车向南门外驶出,其后跟随的是老物业公司的人。
  此后,桑塔纳轿车从南门开出冲向新物业公司的人墙,并右拐向西沿樱花路行驶,而后掉头,沿樱花路向东高速冲过来,在经过新物业公司的人墙时,突然变向冲撞人群。附近小区居民目睹整个过程,听到“嘭嘭”几声,桑塔纳车就没影了。被撞的都是新物业公司的人,有一位伤者当场死亡。
  根据现场视频,桑塔纳轿车撞人后在石楠路附近停车,轿车司机逃离并藏匿。此时,新物业公司的人一拥而上将小区南门原老物业公司占据的值班岗亭砸毁。约5分钟后,藏匿的桑塔纳轿车司机被新物业公司的人发现,被追打,但没有追上。
  昨晚,桑塔纳轿车司机已经向警方投案自首。
  争议:&
  业委会招标遭老物业起诉
&&& 据了解,位于浦东新区樱花路801弄的大唐盛世花园(一、二期)由开发商盛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有业主1598户,且两个小区为同一家物业公司。
  负责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为盛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前期物业合同的约定,委托管理期限自日起至业委会成立为止。
  昨日下午,据大唐盛世花园(一、二期)业委会蔡姓主任介绍,业委会于日备案成立,但之后并未和盛唐物业签订新的服务合同,不过小区仍由盛唐物业提供事实服务。去年9月1日,小区业主大会通过投票,决定公开招标选聘新的物业,却因此遭致盛唐物业的法律诉讼。
  蔡主任称,当时参与投标的有4家物业公司,最终具备一级资质的上海同涞物业公司中标。而业委会还曾公开邀请过盛唐物业参与竞聘,尽管其资质不够。“按照我们小区的规模,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具备一级资质,盛唐只有三级资质。”
  据新民网报道,同年9月,盛唐物业以业主大会程序不符合“双过半”的规定为由,将业委会告上法庭。原告认为:被告组织的业主大会会议“参加的业主在专有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上未达半数,人数也未达总人数的半数”, “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业主大会决议的最低标准,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为无效,被告应立即停止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行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并承担诉讼费用。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经调查,开发商将大唐盛世花园小区委托盛唐物业管理期限明确约定“自日起至业委会成立为止”。法院认为,“当事人约定合同期限的,期限届满时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关于这一点,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无异议。前期合同还约定,“合同期满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此合同有异议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业委会成立后,通过发布业主大会决议、公布业主表决结果以及发送信函等形式,多次向原告表达了不再续聘,并要求做好交接准备工作的意思。至于业主大会决议程序是否合法,应否予以撤销,法院认为“系属小区业主撤销权范围,原告无权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请求继续履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原告诉请被告继续履行前期物业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33677号民事判决书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请,诉讼费减半由原告承担。
  但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盛唐物业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小区门外的法院传单显示,二审开庭时间是日9时。盛唐物业日在小区张贴告示称,“部分业主多年累计欠缴物业费达600余万元,现正在诉讼和催缴中,在财务账目结清前,我司无法移交。在法院尚未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是否解除的前提下,贵会(业委会)组织同涞物业公司强行入驻小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背后:
  物业不作为?业委会谋私利?
&&& 本以为法院判决下来,交接事宜能够顺利进行。但不料昨日零点刚过,同涞物业按照合同列队准备进场时,却遭到盛唐物业的阻拦,双方进而发生剧烈冲突。
  昨日下午,同涞物业相关负责人称,在日召开的房办会议上,作为盛唐物业的一名代表曾表示:双方交接时可能不会那么顺利。“为此我们列队的工作人员入驻时都拿着盾牌。”
  针对盛唐物业对业主大会的质疑,业委会蔡姓主任昨日表示,日召开业主大会时,他们共送达1585票,回收670张选票,910张未能回收。在这670张有效选票里,400多张同意更换新物业,200多张同意续聘。根据相关规定,没有投票或者弃权的视为同意有效选票里多数人的意见。“我们是一家一家敲门,敲门两次后无人应答便送至信箱。”
  而至于想要更换物业公司的根本原因,蔡主任说了许多盛唐物业不作为的地方,比如小区绿化搞得一塌糊涂,居民家里漏水报修不处理,私刻业委会公章以及物业称因为亏损将停车费、广告费等公共收益资金花光等。并且,早在2013年5月,业委会曾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物业账目进行审计,最终发现有近200万元资金对不上账,为此与物业交涉时也一直未得到有效答复,双方关系至此破裂。
  面对业委会的说法,盛唐物业的一名保安反驳称,业委会成立后因为顾及一方私利才要更换物业公司,很多业主并不知情。而他此前听闻业主拖欠公司物业管理费等600万元,业委会成立后让公司动用80万元购买办公电脑等用品,盛唐未答应从而令对方耿耿于怀。
  根据该名保安的说法,昨日凌晨新物业公司来了200多号人,拿着一米长的铁棍戴着钢盔,而他们只有二三十个人,且都是50后、60后的“老年人”。除了同涞物业的工作人员,还有外面雇佣的保安以及打手,“冲过来就围着车一顿打砸,我们也有多人受伤,有人额头缝了7针。”
  不过,盛唐小区居委会书记在接受采访时,从旁证实了业委会的成立绝对合理合法,其他细节则不愿回答更多。
  居民:
  服务不满意为什么不能换
  昨日15时30分,大唐盛世花园二期小区南门附近,同涞物业近30名工作人员列队走出,先后进入盛唐花园二期、一期小区,顺利地完成了工作交接。聚集在南门的小区业主有人自发鼓掌,也有人表情异样。而正在值班的上海盛唐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则收拾个人物品离开。
  对于此次新老物业更换,小区里的居民也有不同声音:一部分居民表示平日对老物业的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其他则不太清楚。
  而有一位业主在采访中则说:“物业管理是服务性合同,服务不满意我们为什么不能更换?现在小区里垃圾没人倒,楼梯里到处有人张贴,治安也不安全,我们怎么会满意?本来我们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现在物业要骑到我们头上,不行。”
  针对有业主称自己对更换物业公司从头到尾毫不知情,蔡主任表示,业委会的通信渠道一直没有资金建设,而每每张贴的公示都被人撕毁,其后在微博和论坛都想了办法,可还是有诸多限制。他说业委会目前只有9个人轮流工作,面对1600户,要做到一一告知实在有难度。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同涞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到医院和死者家中慰问,并开始后续安抚工作。昨日20时许,上海浦东新区大唐盛世花园一期、二期小区的部分业主自发聚集在二期小区南门,点亮蜡烛,为受伤的物业员工祈福。
(编辑:SN010)
&&|&&&&|&&
,推荐效果更好!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小区喷泉水池电击致人死亡事故案例一则_物业管理资讯_蜂巢物业网
小区喷泉水池电击致人死亡事故案例一则
来源:河南法制报时间: 09:09
导读:6月11日下午6点左右,郑州福彩路与广电南路附近的御鑫城小区发生一起电击致人死亡事故。据市民邱先生介绍,被电击的是他弟弟的老婆和儿子。“我侄子在他们小区装有喷泉的水池边玩耍时突遭电击致死,孩子母亲也因救孩子被电击倒,目前还在抢救中。”
  记者杨淑芳
  6月11日下午6点左右,郑州福彩路与广电南路附近的御鑫城小区发生一起电击致人死亡事故。据市民邱先生介绍,被电击的是他弟弟的老婆和儿子。&我侄子在他们小区装有喷泉的水池边玩耍时突遭电击致死,孩子母亲也因救孩子被电击倒,目前还在抢救中。&此后,邱先生听该小区的业主刘先生讲述,装有喷泉的水池边是孩子们经常玩耍的地方。事发时,刘先生刚好就在不远处,当看到男孩和孩子的母亲被电击倒在水池里时,他立即跳下水池前去救助,但被电击打了回来,后找来木棍才把男孩和其母亲捞上来,但男孩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邱先生表示,水池旁并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水池里的水很浅又好像很长时间没换过一样,并且喷泉并没有在工作。据该小区其他业主介绍,之前就听说事发水池漏电,但是许多业主并不清楚,小区物业也没尽到职责去维护。小区草丛中设置的照明灯坏了以后就废弃了,而地面裸露的线头比比皆是。而小区物业的值班工作人员则称,她在交接班时听说有人触电,但具体原因不清楚。
  邱先生说,事情过去好几天了,小区物业一直都没有派人出面,只有在事发后的第二天该小区所在的社区人员前来慰问过,社区人员认为这是物业的责任。记者随后拨打物业公司的电话,却无人接听。邱先生及家人表示,物业方面一直不出面也没办法就此事协商。&如果物业一直不出面解决问题,那就只好走司法程序了。&邱先生无奈地说。
  记者查询发现,由于喷泉漏电而引发的事故并非个例:
  2007年5月,两名上海大学的韩国留学生在宝山区弘基文化休闲广场内戏水时突然身亡,事故原因后被认定为喷水池漏电所致。
  2013年7月,江苏姜堰一名13岁的男孩掉进喷水池中被电击身亡,妈妈随即跳进池里想救孩子却没想到自己迅速被电击晕倒,导致半身不遂,终身残疾。同年8月,北京朝阳公园内酷迪宠物乐园喷泉发生漏电事故,导致一名犬主人及两只宠物狗死亡。
  随后,记者探访多个商业区及居民小区,发现在喷泉区域寻清凉的戏水者仍不少,但其中大部分人对喷泉潜在的隐患知之甚少。夏季天气闷热,商业区、社区及高校里的喷泉景点一直是市民消暑的好去处。可是,喷水池事故频发,惨剧一再上演,为什么还起不到警醒作用?那么,就本案而言,我们请律师来谈谈小区物业管理方及相关单位的责任。
  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晟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帆认为,小区喷泉属于公共设施部分,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的范围。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尽到安全防范义务,电路漏电,造成业主触电致死致伤,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小标补充认为,如果确实像报道中该小区业主所说,此前就听说事发水池漏电,而小区物业当时没有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即使不能尽快消除,也应该采取断电或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挡等措施。如果小区物业没有这样做,则其明显有更大的责任。
  电路安装方无责
  喷泉的电路安装方和监管单位有没有责任?吕小标认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的规定,喷泉电路安装必须符合其标准,电压等级选择和用电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若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电路安装方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基于后期没有定期检修等而产生问题,仍是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监管单位有无责任有待商榷
  杨帆表示,目前监管单位对此事情没有责任,只是对物业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管处理。而喷泉只是小区公共设施部分,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范围,不涉及监管单位的职责。而吕小标则认为,如果监管部门接到相应的投诉或者求救电话后,没有及时对该设施管理方即该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相应的处理,则是未尽到监管责任。
  家长也应尽到监护责任
  吕小标说,基于生活常识,大多数正常的成年人对该安全隐患也应该有一定的认识,不应该让孩子靠近该区域玩耍,更不能在其中戏水、进行危险行为等。若发生伤害,监护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原标题:小区物业应承担主要责任
1234567891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心肌梗塞发病多久死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