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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门户网:全国集体林权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现场会在湖北襄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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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门户网:全国集体林权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现场会在湖北襄阳召开
  6月21日,全国集体林权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现场会在襄阳市举行。来自全国各个集体林业综合改革示范区的代表聚集襄阳,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试验示范区下一步的工作。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封加平,省政府副秘书长吕江文,省林业厅厅长刘新池,襄阳市副市长沈学军出席会议。   2015年,按照国家林业局部署,我省在襄阳、恩施开展集体林权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试点,对新流转的林地颁发经营权流转证,实现经营权的规范流转。今年4月起,又在全省每个市州选择一个县市继续开展试点。截止目前,全省林地流转累计达2144.2万亩,占林地面积的16.37%,高于全国2%的总体水平。全省集体林地成片流转1000亩以上的有97个、5000亩以上的有21个。   林地流转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转变,有效保障了林农权益,也培育了一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省林业企业已发展到近万家,现代林业产业园区达到24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大户、家庭林场达到11000多家。通过“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和保底收购、股份分红等多种方式,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赢。   同时,加快构建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涉林企业和广大林农提供便利。全省现已设立各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27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67个。同时,搭建起行政审批、林业技术、电商等多个网络服务平台。我省还出台了《湖北省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与5家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截止2015年底,全省林权抵押面积已达320万亩,累计贷款金额79亿元。   当天,与会代表参观了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华中绿谷林业金融创新产业园、中华紫薇园和谷城县茨河油茶基地,深入了解襄阳市在集体林业改革方面的做法和成绩。   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封加平表示,襄阳坚持高位推动,在创新“三权分置”模式、社会服务方式、金融支持制度、科学管理体系上,打造出了“襄阳样板”,希望各地进一步观察、总结和完善,力争使每一项试验都能形成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制度和机制。(周卫平)
Copyright 2011 . All Right Reserved. 襄阳市林业局
版权所有 (2011年8月第三版)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95号 电话:&&|&&传真: 邮件地址:当前位置:&&&
深深地爱着这片土地——寻找湖北襄阳市政协履职为民的力量来源
中国政协网&&&&www.&&&&日期:&&&&来源:人民政协报字号:[][][]&&&&&&&&
一碗牛肉面加一碗黄酒,是湖北襄阳老市民记忆中的早餐。赛家金多养生牛肉面门店位于襄阳一桥头沿江大道15号。店主是回民赛玉彪,记者边吃牛肉面边和他聊天。
&碗里牛肉真多,好香。&记者印象中的牛肉就薄薄几片,这里的牛肉都是大块。
&好日子就像牛肉面,扎实得很。&店主忙得像陀螺,小店内人坐得满满的。
清晨的阳光从汉江边照过来,空气清新,襄阳繁忙而有序的一天开始了。
一顿早饭,蕴含着几个政协的故事?
一顿早餐背后的3个故事
故事一:豆芽的故事。
牛肉面作为襄阳人的传统早餐,主要的配菜是豆芽。由于需求量大,一些小作坊为牟取不法利益,使用生长素、增粗素、无根剂,并用漂白粉对豆芽进行冲洗增白。
委员们坐不住了。他们针对襄城、樊城和高新区辖区20多个早餐店和主辅料小作坊进行明察暗访,并到相关部门及标准化早餐主辅料配送企业调研。此后,市政协召开了推进早餐安全资政会,分管副市长和9个部门主要领导及13名市民代表与会。
&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主要原因还是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企业太少,给无资质小作坊留下了生存空间。&陈心安委员建议加大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市商务局负责人当场答复:&我们将按照《襄阳市早餐原材料配送示范标准》要求,创建定点供应企业。&
资政会后,市政协向4个有关职能部门送达监督意见书。襄阳市质监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市早餐原料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目前,老百姓吃上了放心豆芽。
故事二:友谊街的故事。
豆芽安全了,赛玉彪很高兴;更高兴的是,他家居住的襄阳市友谊街回族社区正在改造。
这可是一件大好事。这条街的改造曾经三次上马,由于利益纠纷又三次下马。
&这次改造启动,政协委员起到了积极作用。王明浩等10多位政协委员功不可没。&友谊街社区书记兼主任付理芬为这条街操碎了心。付理芬土生土长在回族街,见证了这条老街的历史,&房屋破旧不堪,与美丽江城不相匹配,社区回汉居民盼望改造的愿望强烈。&
市政协常委王明浩兼任湖北省伊斯兰协会副秘书长,为人正直、热情,有想法、也有办法,是回民的亲人。&我们设计了150多份问卷,共有30多个问题。这些问卷找出了大家关心的共性问题,为解决问题提供了一手资料。&市政协常委刘东汉,是清真寺阿訇,快90岁了,在回民中有威望。他一直在为回汉民的利益呼吁,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委员将我们的意见形成了建议,反复修改,政府很重视。&老百姓说。
付理芬头发花白,一直为老百姓奔走,赛玉彪的牛肉面店就是她找的临时落脚点。记者从她坚定的眼神中看到,不久之后,改造一新的友谊街将成为襄阳新地标,见证民族融合的暖暖氛围。
故事三:老樊城的故事。
赛家金多养生牛肉面店坐落在樊城区。樊城,自古商贾云集,市场繁荣,素有&南船北马,七省通衢&之美誉。
古老的樊城给人遐想,但老城区居民盼望新生活。为此,樊城区在保护古城本色的同时,也对老旧小区启动了&两改&(旧城棚户区改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
友谊街就是樊城改造的一个老街。雄健是樊城区政协秘书长,他告诉记者,去年以来,樊城区启动了16个&两改&项目,区政协按照区委要求融入了中心工作,主席担任了其中两个项目的指挥长,每个副主席担任一个项目指挥长。
&包括友谊街在内,区政协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组织了调研,召开了资政建言会。&雄健说,旧改目的是为了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好,但改造中难免有矛盾。区政协委员走进每一个项目所在地,宣传政策、传递民意、化解矛盾。委员安排&两改&项目拆迁地200多人就业,并培训相关人员400多人。
一碗面,3个与政协有关的故事。其实,这碗面背后还有很多故事,有很多人,政协委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
故事,不远;政协,也不远。
故事,在身边;政协,也在身边。
走进襄阳,哪里都能听到政协的故事。因为,政协委员的根深深地扎进了这片热土。
创新实践扎根襄阳
&襄城区政协的地位是做出来的。区委&定调子&,政协抓热点、重点、焦点,老百姓是有目共睹的。&
王军,襄阳市襄城区委书记。为人睿智、爽朗,做事有条不紊。在一个多小时的采访中,王军对政协工作评价概括起来有三个关键词:重要力量、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对如何发挥好政协作用,王军讲了四个要点:建机制、多沟通、创平台、交任务。
&区政协在参政议政之外,政协机关还融入了中心工作,不仅做参谋也直接参加项目建设。&
王军此话不虚。
去年4月,襄城区政协主席杨开忠奉命担任襄阳尹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没想到我们这些泥腿子也能过上城里人的生活。&一年前,尹集乡青龙村村民杨兴才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今天,青龙村变成了&白云人家&小区&&居民楼呈树叶状排列,整体形似花朵。青龙村六个组496户、1755人已搬进这里,过上和市民一样的社区生活。
&白云人家&小区是尹集镇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一个部分,含有公共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你是今天第12批参观的客人。&杨开忠主席介绍,来这里参观的人络绎不绝,湖北省城乡一体化现场会也在这里召开。
杨开忠很忙,但很高兴。在短短一年半时间里,尹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几千亩的花卉苗木基地发展到占地15000多亩的景区&&&中华紫薇园&;一条双向6车道的景观大道使尹集从穷乡村转身成为最具有活力的襄南新区&&
从一个侧面来说,尹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是襄阳市政协工作彰显智慧和力量的一个缩影。
这种智慧,吻合了襄阳市政协正在开展&献良策、献力量、说实话、做实事&活动的初衷。
2012年2月,襄阳市政协启动&双献双实&活动。活动对各级政协委员提出了知行合一、干事创业等履职创新的要求,得到了委员们积极响应。
&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王肃平委员所在的市政协经济二组有50多名委员。在他眼里,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008年5月汶川地震之后,他与宜城市山河村的100多名孩子结下了不解之缘。山河小学教室是危房,年久失修,王肃平和委员们看不下去了,从2008年至今的5年时间,他来回跑了100多趟,其中一次父亲病危,他匆匆见了一面,还在为学校建设奔走。
目前,2000多平方米的校舍建成了。新校还给每个孩子安排了一个小床休息;针对孩子们喝水的困难,还帮助他们打了井。
除了&双献双实&活动,襄阳市政协其他工作同样开展得有声有色。2010年8月,襄阳市委批准了《政协襄阳市委员会关于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年1月,经襄阳市委同意,市政协首次向12个涉及面较宽的部门委派了60名监督员。
彭广全委员是市政协第四民主监督小组组长。一直以来,老百姓对泥头车&飞扬撒漏、带泥上路&现象意见很大。经济一组和经济二组的委员们就现象进行了三次调查式&暗访&,了解到该年发生了700起严重的事件,有110多万平方米的路面被砂石覆盖,清洁工的工作量很大。为此,彭广全写了一个提案,有关职能部门很重视,出台了一个整改的方案。
目前,襄阳市购置了220台密封的泥头车,每台车都装了GPS定位系统,指挥中心掌握车辆行驶情况。市城管局还给每个建筑工地派了两名城管秘书。在大力整治的基础上,今年全市没有发现一起飞扬撒漏的事件。
&创新履职不是虚功,也不是虚话。&市政协主席万桃元说,树立理念、建立健全机制、提高能力,三者缺一不可。
想一件事,干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
这是襄阳市政协的真实写照。
政协好似螺丝钉,拧在和谐社会的关节上。
这一切,看得见,摸得着。
寻找政协履职的力量
&襄阳市政协委员中可谓人才济济,藏龙卧虎。&对于市政协的工作,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王君正很满意,&人民政协在襄阳过去的发展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是下一步促进我们工作的宝贵财富,我们要积极为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人民群众离不开人民政协,人民政协离不开人民群众。这是对襄阳市政协工作活跃有序局面的客观评价。
且看襄阳市政协履职力量是如何炼成的?
做法一:履职底气来自协商民主。
&市委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政协工作。&市委书记王君正说。
&坚持把协商民主贯彻于政协各项工作的始终。总投资22亿元、占地2000亩的中国汉城项目建设就是政协最先提出并建议实施的一项重要决策。&襄阳枣阳市政协副主席刘秀国说。
&县委书记经常过问政协,县委坚持每年给政协安排1-2个课题,要求政协开展调研和协商,政协工作始终与党政工作融为一体。&襄阳南漳县政协副主席李以声表示。
做法二:履职勇气源自群众路线。
&民有所想、我有所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忧,我有所解;民有所难,我有所帮;民有所需,我有所为。&这是市政协主席万桃元的体会。
&去年县里计划在县城十字路口兴建一座人行天桥,委托县政协召开政协委员及界别群众座谈会。委员们在进行深入考察后,按照民意,否决了这一提议。民意协商,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体现了政协的人民性。&保康县政协主席肖定佐说。
做法三:履职胆气在于创新实践。
&我们探索创新了&局长接待日&,每次接访都邀请政协委员参加。今年3月5日的&局长接待日&上,市儿童福利院负责人周爱民一行前来反映脑瘫儿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具体困难,按照政策要求无法办理配套绿化规划,导致了200名脑瘫儿无法正常进行康复训练问题。经与特邀参加接访的钱克强委员、王琼委员等协商,进行了特事特办,解决了困难。&襄阳市政协委员、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伍义兵说。
履职力量还源自委员强烈的角色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李少平、尚瑾都是民主党派市委会的主委,他们积极开展党派协商、界别协商,用水安全、教育均衡等一系列问题得到破解。
中心工作不缺位、履职工作不越位、百姓利益不跑位,襄阳政协生动的履职实践给了记者力量。
襄阳不远,令人神往。
为让老百姓更好地在这片热土上生活、栖息,襄阳市政协一直在路上。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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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襄阳市“五城同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15:21:17 被阅览数: 1811 次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文件
襄办发[2012]33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五城同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襄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襄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襄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襄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简称襄阳市“五城同创”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襄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建为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主线,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为目标,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努力把襄阳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和谐安定、文化繁荣发展、生态环境优美、城市功能完善、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早日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相协调;坚持思想先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让广大群众共享文明建设成果;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建主体作用;坚持上下联动,搭建社会同创共建的活动平台;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创建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在现有创建工作基础上,2012年着力对标补差、强基固本;2013年着力全面推进、重点突破;2014年着力巩固提升、总体达标。力求通过三年扎实有效的创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科学、跨越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载体功能明显增强,市民生活水平、道德风尚和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四个襄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基本确立,在全省发展中的“支点”作用更加突出,努力实现各年度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处于全省前列和全国中等以上水平,力争2014年底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务效能工程”,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努力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1、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2、深入推进规范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网上政务。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推进行政集中审批办理,及时处理行政投诉,自觉接受监督。  3、大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二)实施“法治推进工程”,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大于80%。设立12348法律服务专线及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建立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2、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实现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和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均大于70%。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做好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  (三)实施“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健全重大事项论证、咨询、公示、听证、评估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诚实经营”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2、狠抓市场监管工作。确保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和市场。  3、深入开展“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文明创建活动。重点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窗口”服务规范性建设,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组织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  (四)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大力塑造襄阳市民现代文明新形象  1、进一步加强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市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积极提炼和宣传襄阳城市精神。加强市、县(市、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与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书香溢襄阳”全民读书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2、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文明行为。积极开展全民学礼仪、全民讲环保、全民守秩序、全民讲诚信、全民传爱心、全民读经典等系列活动。组织实施“社会总动员、天天奖(讲)文明”活动。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3、努力维护教育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4、积极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力争使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建设成为国家一级馆,各区90%的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实现全市9个县(市)区均建有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全市所有街镇、社区(村)都建有文化站、文化室的目标。力争市档案馆建成国家一级档案馆,有1-2个区档案馆建成国家二级馆。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文化广场”、“文化进社区”和“文化下乡”等活动。确保文化遗产保存完好率达到95%以上。  5、大力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认真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每年举办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全市80%以上的乡镇、街道能正常开展科普活动。  6、建立社会道德风尚引领机制。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宣传教育和奖励保护工作机制。经常性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出台《襄阳市志愿服务管理和激励办法》,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确保注册志愿者数量不低于城市总人口的10%。建立评选表彰、学习宣传、奖励保护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  7、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创建文明城区(县城)目标管理、评估考核和表彰奖励。努力使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社区的比例大于90%。坚持开展全市性文明单位(系统)、文明学校、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区级以上文明家庭的比例达20%以上。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农户”、“文明集市”评比活动。  (五)实施“文化环境净化工程”,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1、大力开展网吧整治工作。严厉查处网吧、电子游戏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开展网络监督,坚决杜绝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严格网吧经营秩序,推动网吧经营连锁化;建立实名上网登记制度;坚决取缔“黑网吧”。  2、进一步优化网络环境。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本地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清理打击各类传播不良医疗信息的网站。大力推广“绿色网园”建设和绿色上网软件。  3、切实净化荧屏声频和街面广告。建立节目审查制度和规范节目播出程序,有效遏制低俗媚俗之风。确保市属报刊、广播、电视和本地注册网站无不良广告。严格治理市区街面不雅生殖医疗广告。  4、大力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出版物的监管力度,形成“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  5、努力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六)实施“宜居便民工程”,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宿感和幸福感  1、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实现人均GDP水平高于全国或中部地级城市的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第三产业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中部地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2、加快推进城市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建设。抓好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加强市政建设和管理。大力实施“交通畅通工程”。  3、切实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严格落实市政道路、小街小巷等各项保洁制度和临街铺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大对重点地段环境景观整治。加强农贸市场建设,整治和规范户外广告,严格治理乱摆乱放和占道经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  4、大力推进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体系和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机制,确保居民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0%。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确保计划生育率高于95%。实现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5、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实现五项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达100%。实现城镇登记失业率和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积极创建全国创业型城市。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6、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巩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在卫生保洁、绿化管养、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法治水平,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七)实施“平安益民工程”,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完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加快安全保障措施建设。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行医、非法药品制售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工作。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和单位内部防控网。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县(区)、平安村镇(街)、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平安医院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管控邪教活动。  (八)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提高市民对环保的满意度  1、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规划指标,确保本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低于5%。  2、加强环境整治和环境质量监测。提倡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完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加强饮用汉江水源地保护和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噪声的防治。  五、实施步骤  1、规划部署,全面启动,迎接第一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2012年)。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总体规划和2012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建立和完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召开全市“五城同创”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完善和强化综合考评,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认真做好迎接2012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2、深入推进,重点突破,迎接第二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2013年)。结合创建要求,加强薄弱环节,突出基础建设、市容管理、环境质量、食品安全、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民教育等重要环节,打好创建攻坚战,提高创建工作达标率。认真做好迎接2013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3、巩固成果,组织申报,迎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2014年)。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遗补缺,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组织起草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报告、汇报材料,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片和宣传画册,迎接和配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六、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统筹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建立市级领导包点抓片分工创建责任制,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考核,认真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创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制。形成市、区对口办公、相对稳定的创建工作队伍。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创建经费落实。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创建工作合力。  2、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搭建市民乐于参加、便于参与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抓好城市形象宣传。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创建主题宣传,确保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占广告总数不少于20%。加强新闻统筹协调和社情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  3、建立健全常态高效的督导巡查体系。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标、台账、调度等制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城市(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完善对各区创建工作综合考评,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考评。加强创建工作巡查,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4、建立健全渠道畅通的社会监督体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督促、检查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5、建立健全赏罚分明的奖惩激励体系。把创建工作纳入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予以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各年度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安排,结合当前襄阳市情,特制定我市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一、政务环境建设  1、2012年7月前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2、2012年8月前落实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确保窗口行业达标,并逐年巩固提升。  3、2012年12月前完善政府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4、2012年8月前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满意度&90%,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90%,并逐年巩固提升。  牵头市领导:虞国旗、王兆民  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纠风办、市法制办、市政务信息中心、各城区(开发区)  二、法制环境建设  1、2012年6月前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坚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2、2012年8月前完善市区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3、2013年12月前建立健全减灾、防灾、救灾应急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相关配套场所设施。  4、2012年8月前有效减少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等“六大交通陋习”和酒后驾驶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改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等“六类道路通行条件”,确保市区交通守法率达标>98%,交叉路口阻塞率≤2%,交通事故死亡率≤年度控制目标,并切实加以巩固。  5、2012年8月前,市民对本地网吧行业形象的满意度≥70%,并逐年巩固提升。  6、2012年8月前群众安全感&85%,并逐年巩固提升。  牵头市领导:夏先禄、朱慧  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新局、市安监局、市610办、市民防办、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维稳办、市应急办、各城区(开发区)      三、市场环境建设  1、2012年8月前建成2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  2、2012年12月前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并逐年巩固提升。  3、2013年12月前建立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确保通过互联网可免费查询。  4、2012年8月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并逐年巩固提升。  5、2012年8月前,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并逐年巩固提升。  牵头市领导:丁亚琳、王忠运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人行襄阳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襄阳海关、各城区(开发区)  四、公共文化建设  1、2012年12月前完成市群众艺术馆新馆规划、设计、立项,2014年6月建成使用并成功申报国家一级馆。  2、2012年12月前完成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大剧院、市美术馆等新馆的规划、设计、立项,2014年8月前部分建成使用,并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3、2012年12月前将人民广场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场馆进行升级改造,作为过渡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对青少年开放。  4、2012年8月前建设完成10个社区未成年人电子阅览室,2013年12月前再建设完成10个社区未成年人电子阅览室。  5、2012年12月前建设完成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并组织开展工作。  6、2013年6月前完成15所规范化“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7、2012年8月前在市图书馆中设立少儿图书馆,并免费对未成年人开放。  8、2013年市财政预算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达到116万元。  9、2012年8月前,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85%,并逐年巩固提升。  牵头市领导:杨绪春、丁亚琳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旅新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城区(开发区)  五、社会事业发展  1、2012年12月前完成市档案馆新馆规划、设计和立项,2014年8月前建成使用,并完成申报国家一级馆工作。  2、2013年12月前完成市科技馆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  3、2012年8月前完善街道、乡镇科普活动场所,并经常组织开展活动。  4、2014年12月前落实第三产业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  5、2012年8月前,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并逐年巩固提升。  6、2012年8月前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制度,并得到落实。  7、2012年8月前普遍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  8、2012年12月前完成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并有效开展服务。  9、2012年12月前将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10、2012年8月前,市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度≥82%,并逐年巩固提升。  11、2012年12月前完善市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站基础设施。  12、2012年12月前完善市区两级慈善超市和接收捐助的站点,并落实管理制度。  13、2013年12月前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确保选民参选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市领导:虞国旗、丁亚琳、朱慧  责任部门:市委办、市发改委、市文旅新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档案局、市民宗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各城区(开发区)  六、市容环境整治  1、2012年8月前所有室内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设立明显禁烟标识。  2、2012年8月前全面检修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确保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3、2013年12月前全面落实经营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4、2013年6月前完成市区所有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的整治和转迁。  5、2012年8月前更换市区所有损坏垃圾容器。  6、2012年8月前完成街区广告、牌匾等整治和规范工作。  7、2012年12月前提升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档次和水平。  牵头市领导:丁亚琳、朱慧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委、市文旅新局、市交警支队、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市电信公司、襄阳日报社、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各城区(开发区)  七、城市建设发展  1、2012年8月前对市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施完好,无被占用、坑破损现象。  2、2012年12月前改造完成城市主要道路和各类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施。  3、2013年12月前改造完成近年来所建高层住宅无障碍设施。  4、2012年12月完成对原改制企业家属院的环境整治。  5、2013年12月前在旧居民小区全部依法推行物业管理。  6、2012年8月完成对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的制度建设,并得到落实。  7、2012年8月前,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70%,并逐年巩固提升。  牵头市领导:朱慧  责任部门:市城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残联、市交警支队、市公交总公司、各城区(开发区)  八、生态环境保护  1、2012年8月前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2、2012年12月前城市污水处理率>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3、2013年6月前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  4、2013年12月前,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  5、2012年8月前市民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的参与率≥70%,并逐年巩固提升。  6、2013年12月前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  牵头市领导:郭忠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城建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各城区(开发区)  九、群众性创建活动  1、2012年6月前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与专项创建宣传整合工作,各新闻媒体开设的创建专栏、专版,各部门各单位的宣传栏、宣传窗,各种户外公益广告、公交站台宣传、工地围档宣传等由市创建办宣传组统一安排设置,保证公益广告数量达到20%以上,保证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形成规模,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  2、2012年7月前完成市区大型公益广告设施的选址、立项,2012年12月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2012年7月前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经验交流和评选表彰机制。  4、2012年8月前,在城区各社区、市直单位、各大中小学、市辖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道德讲堂”,并使开展活动制度化。  5、2012年8月前建立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贫困帮扶的机制。  6、2012年12月全市建成市级以上文明新村达9%,2013年达10%,2014年达12%。  7、2012年12月全市建成市级以上文明社区达15%,2013年达20%,2014年达25%。  8、到2014年全市创成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5个以上。  9、到2014年全市创成全国文明单位8个,全国文明村镇5个,全国文明县城2个。  10、到2012年12月全市建成市级以上文明单位1000个,其中省级200个。  11、年12月,广泛持续开展“社会总动员,天天奖(讲)文明”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经验在全省以上推广。  12、2012年8月前完成“全省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在襄阳召开的准备工作,我市工作经验得到宣传推广。  13、2012年8月前邀请中央文明办有关领导来襄阳作精神文明建设专题报告,并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工作指导。  14、2013年争取中央文明办到襄阳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有关创建工作经验。  15、2012年12月前建设完善襄阳文明网,2013年加入全国文明网联盟。  16、2012年8月前建成全市志愿者网上注册和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志愿服务供需对接。  17、2012年12月前制定全市鼓励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的政策措施。  18、2013年邀请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组织一次全国性集中宣传。  19、2012年8月前市电视台开办少儿频道。  20、2013年6月提炼襄阳城市精神,并为广大市民熟知。  21、2012年和2013年8月前,完成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准备工作。  22、2013年12月前,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准备工作。  23、2012年12月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家庭的比例≥20%,并逐年巩固提升。  牵头市领导:杨绪春、丁亚琳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编办、市“五城同创”办、市农委、市城建委、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襄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务信息中心、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襄阳调查队、市公交总公司、各城区(开发区)  十、襄城区、樊城区及有关县(市)  1、2012年12月前完成区文化馆规划、设计和立项,2013年建成并申报国家二级馆。  2、2013年12月前完成区档案馆立项建设并申报国家二级馆工作。  3、2012年8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知晓率>95%、支持率>85%。  4、2012年12月创建市级以上文明社区达30%、2013年达40%、2014年达55%。  5、2013年5月前完成城区25个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的整治和转迁。  6、2012年8月前建设和修复社区、小区规范化垃圾屋。  7、完成以上各项有关工作任务和目标。  牵头领导: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十一、襄州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鱼梁洲开发区及有关县(市)  1、2012年8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知晓率>95%、支持率>85%。  2、2012年12月创建市级以上文明社区达30%、2013年达40%、2014年达55%。  3、2013年5月前完成城区25个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的整治和转迁。  4、2012年8月前建设和修复社区、小区规范化垃圾屋。  5、完成以上各项有关工作任务和目标。  牵头领导: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襄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强化城市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市民健康素质,建设宜居宜业、文明和谐的新襄阳。  (二)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攻难点、抓重点、创亮点,举全市之力,开展全方位的创建活动,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按期创成国家卫生城市。  二、主要工作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1、加强主流媒体引导。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襄阳日报社等市直各新闻单位积极参与,切实抓好创卫宣传工作。襄阳日报社要设立创卫宣传专栏(题),襄阳电视台在《襄阳新闻》后播出创卫宣传短片或创卫口号,襄阳政府网站、襄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合理安排创卫专栏(题),充分发挥舆论引导、舆论监督作用。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襄阳移动、襄阳联通、襄阳电信等通讯公司要定期发布创卫手机公益短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站台、公交、出租车载电子显示屏发布创卫宣传口号或公益广告。以各城区、开发区为责任主体,在城区主要地段(机场、车站、广场、墙体、城区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和各临街单位设立一批固定式、永久型公益广告和灯箱广告。  3、强化市民健康素质教育。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以社区、单位、学校为主要阵地,着力宣传健康知识。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各中小学校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健康素质,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民参与,大力开展“健康襄阳”全民行动。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要设立规范的健康教育橱窗、专栏。建立一批健康广场、健康长廊和健康主题公园,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全民文明卫生素质。  (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市城建委负责搞好道路维修保养,保证主次干道、街巷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  2、市城管执法局要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配齐主次干道果皮箱、垃圾箱等垃圾收集容器。改造、消除旱厕。  3、以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督促社区居委会(村)及辖区各单位,逐步将所有垃圾池改造成封闭式垃圾容器。  (三)强化市容环境管理  1、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以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强化“门前三包”管理,严禁出店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加强楼房阳台、屋顶、铁路沿线、背街小巷、单位、居民户庭院、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保持市容靓丽、秩序井然、干净整洁。  2、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完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措施,全方位、全天候保持主次干道环境整洁、规范有序。  3、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以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为责任主体,对乱贴广告、乱摆摊点、乱堆物品、乱挂衣物、乱停车辆、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养畜禽、随手乱扔、随地乱吐等“十乱”行为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4、团市委、市妇联要广泛组织志愿者参与市容秩序管理、创卫宣传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支持创卫工作。  (四)深化农副产品市场专项整治  1、室内农副产品市场规范化管理由市商务部门牵头,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对所有室内农副产品市场进行达标升级。督促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水产品摊位卫生管理,做到废弃物不落地,地面无污水乱流。加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管理,确保农副产品市场规范有序,卫生整洁,70%以上室内农副产品市场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  2、规范管理便民市场、疏导点。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清理临时疏导点,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为了方便群众确需保留的,严格按照审批的经营时间、范围等要求加强管理,做到摊走地洁。不具备上下水设施、不具备活禽隔离屠宰条件的,不得经营水产品及活禽。  3、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取缔游散摊点和占道经营。  (五)加大小餐馆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专项整治力度  1、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责任主体,各城区、开发区配合,全面开展小餐馆环境卫生整治,提高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2、由卫生部门、市文旅新局负责,对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六)建立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机制  1、以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建委、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主体,认真落实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组织开展以除“四害”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之内。  2、卫生部门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和监测。  三、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高效工作专班,健全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的创建组织体系,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化创建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要将任务层层分解,实现责任到基层,任务明确到人,确保创建工作环节无缝衔接、创建活动无“死角”。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办落实制度,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动态督查,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四)实行严格奖惩。要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问责追究。  四、实施步骤  (一)2012年创建工作安排  1、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全面自查,邀请国家和省爱卫专家调研指导,准确查找薄弱环节;对自查和省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开展全面创建活动。9月底以前向省爱卫会申报,12月底以前通过省检查考核。  2、开展省级卫生镇创建活动,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各有1个所辖镇建成湖北省卫生镇。  3、按照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须建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的要求,立即启动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申报工作。襄州区今年内必须纳入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  4、开展健康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超市(市场)”、“健康餐厅(食堂)”等,每个城区、开发区创建1个以上省级“健康示范社区”。  (二)2013年创建工作安排  1、巩固达标成果,开展重点、难点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重点、难点工作全面达标。  2、对省检查考核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配合省爱卫会在第一季度向全国爱卫会申报。  3、迎接国家暗访检查,对国家暗访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请省爱卫办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暗访检查。  (三)2014年创建工作安排  1、巩固达标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迎接全国爱卫会组织的技术评估,对技术评估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请省爱卫办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第四季度通过全国爱卫会命名,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附件:
襄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四个襄阳”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襄发[2011]23号)精神,切实抓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推动绿色襄阳建设,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一体,林水、林路、林城、林居、林村相依,生态和谐”的发展理念,着力建设生态人居环境,减少灰霾天气,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提升襄阳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要求,努力建设林业生态、林业产业和生态文化三大体系,确保2014年把襄阳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一)建设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全面实施《襄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今明两年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构建以“一城两带三网四区五廊”为主的生态系统。一城:即襄阳主城区及都市圈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工程;两带:即汉江流域(襄阳段)林业生态建设带和骨干交通路网景观绿化带;三网:即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四区:即山区生态公益林区、低山丘陵商品林区、鄂北岗地防护林区和湿地生态保护区;五廊:即汉江、小清河、唐白河、南渠、大李沟五条城市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争取今明两年内新造林和改造低产林40万亩,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规定。  (二)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紧紧围绕打造“千亿林业产业”的发展目标,突破性发展林业产业。着力建设林板一体化、林浆纸一体化、林化一体化、“林旅互动”产业链、“林下经济”综合循环产业链、“猪—沼—果”农村生态能源循环产业链等林业产业发展六大模式;大力建设速生丰产林、优质水果、木本油料林、生物质能源林、中药材、优质茶叶、苗木花卉和玫瑰等八大林业特色产业基地;突出抓好木材、果品、森林食品、茶饮、木本油料、玫瑰、中药材和生物质能源等八大林产品加工业;加快建设森林生态及文化旅游产业。  (三)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充分发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基地和古树名木在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中的传播、教育功能,抓好文化主题园、森林文化场馆和生态文明示范单位建设,保护好旅游风景林、古树名木,充分发掘其美学、认知、游憩和教育价值。积极繁荣生态文化,充分挖掘树文化、花文化、竹文化、茶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发展潜力,提高其科技和文化品位。  三、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规定,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必须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市域森林覆盖率40%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  3、城市新区或住宅小区乔木栽植面积占到绿地面积的60%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  4、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  5、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  6、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7、建成区内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近郊区建有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5处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市林业局)  8、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屯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屯达15%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9、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不低于50米。(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城管局)  10、江、河、湖等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1、公路、铁路等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城市森林建设乡土树种数量占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3、城市森林树种丰富,新建城区某一个树种的使用数量不能超过树木总量的20%。(主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4、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其自然度应不低于0.6。(主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5、新建森林公园等公共休闲绿地硬化面积不超过5%。(主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6、全市绿化苗圃生产基本满足本市绿化需要,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并建有1处面积在300亩以上的优良乡土绿化树种培育基地。(主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7、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绿化委员会)  18、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  19、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主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20、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实施步骤  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分为组织发动、全面实施和核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2月)。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向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提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1月—2013年5月)。一是市林业局和市城管局、市规划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市城区、县城、乡村绿化现状进行全面调查,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逐项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聘请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开展《襄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总体规划文本,组织专家评审,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大会,签订工作责任状。三是市委宣传部要制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实施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营造氛围,提高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四是启动实施一批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全市城乡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目标任务。  (三)核查验收阶段(2013年6月—2013年12月)。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对照《襄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全面自查,编写自查报告,制作音像资料和整理各种档案资料,向国家林业局申请考核验收。动员全市做好迎接国家森林城市专家评审组考核验收,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繁重艰巨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创建工作目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团结一心,奋发有为,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政府各部门、工青妇组织和各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公益宣传范围,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使创建活动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意识,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创建工作,要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城区和城郊绿化建设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绿化工作全面责任;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绿化工作具体负责。  (三)创新机制,社会共建。各地要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把创建工作与推动城乡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密切结合,形成全社会共建的工作格局。市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落实创建资金,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优惠政策,运用市场办法,广辟资金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
襄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加快我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创模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二五”期间把我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加快城市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减少灰霾天气,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和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改善人居环境,健全城市功能,确保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标准,2016年通过国家环保部创模验收。  三、主要任务  创模共有26项考核指标,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现将各指标的任务要求明确如下(每项指标都有相应的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并确定有牵头及责任单位,详见附表):  (一)基本条件  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2、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前列。  (二)考核指标  4、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  6、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  7、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8、城区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且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10、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11、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12、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1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16、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1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2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2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22、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3、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2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  25、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26、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模工作运行机制。市里成立创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创模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对创模工作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地球日和世界环境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动员起来,形成人人关心、个个支持、共同参与创模的良好局面。  (三)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制定创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创模工作指标分解到各城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按照“目标细化、责任落实、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注重实效、逐步提高、全面达标”的原则,将创模工作作为硬性任务纳入各地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之中,限期完成,定期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报告进度,协调解决创模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五)以重点项目为支撑,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一是抓项目,加快太平店污水处理厂、隆中片区污水治理以及襄城闸口片区管网修复等工程进度,加快实施城市排水综合规划,在市区分步实施雨污分流,强化汉江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是抓突破,以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为突破口,逐步关停市区内燃煤炉灶,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加强扬尘污染环境监管,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三是抓执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从解决与市民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入手,让市民切实感受到创模带来的实惠。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  1、组织召开全市创模动员大会,对创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良好机制。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创模工作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创模后勤保障力度。  2、编制创模专项规划。市环保局负责完成《襄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水、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噪声污染控制、生态环境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市委宣传部配合市环保局完成《襄阳市环境宣传教育专项规划》;市发改委负责完成《襄阳市社会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市城建委负责完成《襄阳市环境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上各项规划于日前报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国家环境保护部评审。  3、制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实施方案》。  4、向省环保厅汇报创模规划和方案,请省环保厅向环保部提出推荐意见。  5、市政府正式向国家环境保护部提出创模申请。  6、召开全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创模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创模工作方案,将制定的方案以及工作专班人员名单于日前报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着手收集、整理2011年以来的有关档案资料,为创模奠定基础。  7、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创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创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开办创模专栏,在主要街道、重要公共场所、城市主要出入口等场所建设一批创模标志牌,在公交出租、酒店宾馆、银行超市等城市形象窗口张贴创模宣传标语,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模活动,形成良好的创模氛围,促进各级各部门创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  各责任单位根据创模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保证按期完成任务。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调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及各单位的实施方案,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创模进展,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模进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和批评,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创模工作的技术指导,汇总整理2012年以来与各项指标有关的档案资料,定期编发创模工作简报,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  (三)自查验收阶段(2014年)  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市创模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在自查及整改的基础上,邀请省环保厅来我市进行现场考察指导,为完成省级预验收奠定基础。  (四)申报考核阶段(2015年)  1、编写《襄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报告》和《襄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报告》,汇总整理创模工作的全部档案资料,制作创模工作多媒体光盘等。以市政府名义向省环保厅提出考核验收申请,接受省环保厅组织的全面审核,完成预验收。  2、在做好迎接国家创模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面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后,邀请国家环保部考核组来襄阳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全面调研,根据调研组的反馈意见,对不足的方面进行整改。  (五)申请与验收阶段(2016年)  由市政府正式向国家环保部提出创模验收申请,并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附件:
襄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划作保证,技术作支撑,目标作动力,科学规划城市生态系统,加强城市环境、居住空间、基础设施生态园林化建设,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彰显“山水城洲”的城市特色,为市民群众提供生态良好、景观优美、植物多样、清新舒适的人居环境,为“四个襄阳”建设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年通过各项创建工作,基本构建起符合城市生态学原理和系统科学的城市生态园林绿化体系,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使城市建设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力争通过住建部检查验收,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二)主要指标  1、绿化建设与生态环境指标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建成区绿地率≥35%,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00m2/人,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7,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0%,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100%,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林荫路推广率≥85%,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100%,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95%。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2%,河道绿化普及率≥80%,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80%,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达300天以上,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达标率达100%,且市区内无IV类以下水体。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4.00dB(A),城市热岛效应强度≤2.5℃。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90。  2、节能减排与市政设施指标  节能建筑比例≥45%,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10%,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5千克/万元,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30%,城市污水处理率≥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城市道路完好率≥98%,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专用道和公用自行车租用系统,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70%,公共交通等场所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建成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规定的高限建设。  3、人居与社会保障指标  建成区内基本消除城中村及危旧房,实施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率≥85%;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90%;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其中,建成区绿地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林荫路推广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制定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7项内容为一票否决项。  三、创建步骤和主要工作任务  (一)起步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  创建工作任务要分解到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含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及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健全城市各项建设和管理制度。  1、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高起点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线范围,合理安排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绿地,及时规划预留城市绿化隔离带、划定水源保护区、水系生态廊道、洲滩湿地、道路绿地、自然生态与农业保护用地,规划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城市各类绿地,完成重要工程的方案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  2、全面推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和绿化审查审批制度。完善《襄阳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制定《襄阳城市附属绿地报建及验收管理办法》,维护城市“绿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城市开发建设时,附属绿化项目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严格限制规划绿地改作它用。  3、努力提升城市园林建设和养护水平。制定完善《襄阳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襄阳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襄阳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和《襄阳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等园林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在园林建设管理上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着力提高城市园林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水平。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增强城市的绿化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科学配置乔、灌、草等植物群落,形成独具襄阳特色的城市园林景观。  4、促进社区单位生态建设,增加中心城区绿量。一是开展“绿色社区”、“园林式单位(小区)”达标评选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挂绿”、“屋顶造绿”、“拆迁增绿”等措施,促进中心城区增加绿量,改善城区人居生活环境。  5、开展其它创建工作。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完善城市市政设施、城市住房保障、城市节能减排、城市污水处理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认真研究创建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措施,使城市各项规划和建设指标逐步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2年12月至2015年3月)以城市发展战略为指导,彰显“山水城洲”城市特色,突出生态意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和现代意识,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十大工程”。  1、实施城市公园广场和游园绿地建设工程。对人民公园、环城公园长春景区进行提升和改造,新建紫贞公园、万山公园、岘首山公园、长门遗址公园、鱼梁洲汉水文化公园、连山公园、月亮湾湿地公园、东津公园、檀溪公园、樊宛公园、张湾公园、余家湖公园、车城湖公园、襄州城东公园、鱼梁古渡公园、观音阁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新建市儿童公园、体育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一批专类公园,新建鱼梁洲广场、东津新区广场、高新汽车文化广场、襄州中心广场、东门广场、德公广场等一批城市广场。在汉江、小清河、南渠、大李沟岸线新建一批开敞式滨水游园。在城市新区、邓城大道节点、长虹路节点等处新建一批城市街头游园。  2、实施城市道路景观建设与提升工程。对南街、檀溪路、环城东路、七里河路、长虹路、中原路、春园路、沿江大道及航空路等道路绿化进行改造,丰富植物层次、品种和色彩。通过对城市主次干道增绿、增色、增景,使市区干道变得更加绚丽多彩,形成一街一景,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绿化道路。新建道路绿化要尽快完成环山路、庞公新区汉江五桥延伸段、星光路、城市环线、胜利街到习家池以及鱼梁洲滨水环岛景观路等城市干道的绿化工程,完善南湖宾馆到凤凰温泉、南湖宾馆到机场两条景观路的绿化工程。重点抓好汉十、襄荆、麻竹高速公路连线,襄阳沿316至武汉、至老河口、至新野、至邓州方向的出口路,303省道至谷城、305省道至南漳方向出口路、207国道至宜城方向出口路的林荫带建设。  3、实施水系景观廊道建设工程。充分利用穿城而过的汉江、小清河、唐白河、大吕沟、南渠等七大水系,大规模开展岸线绿化工程建设,着重建设滨江大道长虹桥南至万山、汉江北岸月亮湾至清河口段的景观带、小清河和南渠两岸滨水景观带绿化工程,形成“清水城中过,绿色漫襄阳”的城市风景线。  4、加快绿色社区、园林式单位(小区)建设工程。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快推进社区绿化工作,单位和小区园林绿化建设,要对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标准,抓好庭院内绿化美化,尽可能的拓展绿化空间,增强单位(小区)生态性、宜居性。市园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评比活动。  5、实施风景名胜区建设与提升工程。完善隆中风景名胜区、白水寺、熊河、野花谷、梨花湖等风景区的配套设施,提升接待水平。积极推进鹿门寺国家森林公园和岘山风景区、习家池景区、真武山景区的建设。争取将普陀堰、香水河、五道峡、九路寨建设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6、实施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工程。抓好市区襄城片区的尹集、樊城片区的柿铺及牛首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建成一批集观光休闲、文化、风情风俗旅游、苗木花卉为一体的综合园区,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花木保障和科研基地。  7、实施生态片区保护和修复工程。对岘山、鹿门山、隆中、团山等城市生态区,应尽快划定生态保护线,落实到具体坐标,以维护城区南山北丘的生态格局,保护山体植被,严格限制开发建设。对长丰洲、老龙洲、桃花岛等生态湿地,也要实施生态保护规划,划定保护绿线,培育汉江湿地生态系统。对岘首山、羊祜山、万山、千山、鹿门山、真武山、琵琶山等自然山体被采石破坏的地貌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8、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按照保护优先、持续利用的原则,切实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禁止掠夺性开发生物资源。同时要积极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快乡土树种和其它本土物种的培育,以构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有关本地植物指数等项要求。  9、实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减少建筑扬尘,确保市区空气质量。抓好水污染治理,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管理和保护,使城市地表水达Ⅳ类以上。抓好城市噪音控制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使城市热岛效应强度等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10、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对照生态园林城市要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交通路网结构。城市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要设有无障碍设施,城市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城市道路完好率、城市住房保障率、节能建筑比例、城市林荫路推广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相关要求。  (三)迎检阶段(2015年4月至2016年)  迎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检查和验收。  1、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上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成果。由市城管局负责,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开展自查、完善各项工作,巩固和扩大成果。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3、迎检申报及准备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在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根据各自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和任务,落实措施,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认真组织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按时完成每项任务。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城区、开发区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建设和管理资金,加强以绿化为中心的城市绿色生态环境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认建树木和绿地,出资购买在建或拟建绿地、公园、广场的命名权。  (四)建立城市科学生态管控体系。以全市生态资源调查和城市生态系统评价为基础,建立城市生态管控数据库,合理控制土地开发规模,强化城市绿线、紫线、蓝线的控制管理,留足用好绿化用地,为城市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空间。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五)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积极推进节约型园林建设,推广易养护、成本低、效果好的新型景观用材。在新建项目中广泛应用生态透水砖、滴灌、渗灌等节能、节水、低碳、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节约建设和维护成本。大力推广宿根花卉和自播能力较强的地被植物,营造独特的地方园林景观。  (六)提高城市绿地管理养护水平。积极推进“绿随路走、养护对接无缝隙”,实现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全覆盖。完善绿化基础设施,全面推进绿化养护精品达标创建工作。绿化养护资金按分级管护原则列入市、区财政预算。在资金投入、建管移交、标准核定、养护资质管理、招投标管理、监督考核、奖惩兑现等绿化工作流程中实行无缝对接、规范运作,推进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七)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对后进单位和破坏绿化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曝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内部宣传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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