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租房被盗房东有责任民用电费房东乱收价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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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租屋乱收电费 年内将出新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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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租屋乱收电费 年内将出新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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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一元电费”是潜规则 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
  今年7月1日起,丽水开始施行阶梯电价,不少城中村的房东一听&涨&字,纷纷贴出通知告知租户要多收电费。房东们涨电费的背后,暴露出什么问题?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租户
   图方便只好委曲求全
  烈日炎炎,市区十分闷热,空调成了必不可少的避暑工具,但对于用电,租客们却显得十分&吝啬&。记者调查发现,&一元电费&都是房东向租客代收电费所致。而且大部分集中在城中村。
   灯塔新村租户:
   用电都是省着用
  租在市区灯塔新村的孙女士,家里虽然安装了空调,但一家却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空调舍不得开,1元1度的电价让他们一家人吃饭的时候只能合起来吹个小电风扇,吃完晚饭又往公园里跑。
  &我是特别怕热,一到屋里就出汗,所以热的时候,每天晚上都在顶楼平台睡觉,那里通风些。&孙女士说,自己跟老公之前一直生活在乡下,很凉快,&这是第一次在丽水过夏天,感觉要被蒸熟了。&
  7月23日,房东又来收电费了,63度电63块钱。孙女士说,平时自己就用电磁炉烧饭,从不开空调,&楼下的用户开空调,一个月就要200多元,我们是用不起。&
  对此孙女士很无奈,毕竟是租住在别人家里,&我都不好跟房东理论,怕一理论,电费是降了,但房东变相加房租也受不了。&孙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租房带有一个烧饭的阳台,月租360元,一个月最多用电估计是100元左右。孙女士说,他们也只是私下抱怨,并不愿意跟房东正面较真。
   水阁街道租户:
   就算再贵也没办法
  记者在水阁街道做调查的时候,正好碰到了来这边工作三年多的小雷,他告诉记者:&以前租房子电费一度才八毛钱,现在却涨到了一块一度。但就算两块钱一度也没办法啊,不可能住街上吧?&
  小雷说话时脸上露出了无奈,他2009年毕业后,就一直在水阁打工,工资每个月一两千元。说到交电费,小雷坦言:&每个月也就五六十元,压力也不是很大。只不过每天就只用一盏电灯,电磁炉偶尔煮饭,就用了这么多,心里面多少还是有些不甘的。&
  小雷补充说:&一块钱一度,等于所有租客把房东的那一部分电费也给摊了。&
   丽东二村租户:
   听说电费还要涨
  去年毕业的小张是松阳人,从找工作开始,他就一直租住在市区丽东二村。他现在市区某单位上班,由于是临时工,所以工资并不高。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他租住的房子里。那是一个约10平方米的房间,里面摆了两铺床,小张说,现在他哥哥暂时也跟他一起住。除了两张床外,家里所有的电器是两台小电风扇、一台二手空调和一个煮粥的锅。
  记者见到他时,他刚睡午觉醒来,没舍得开空调,而是敞开门睡觉。&1元钱1度电用不起啊。&小张说,&虽然年轻人不计较多几块钱,但是这电费也不能乱收。&
  这几天,小张还在纠结这电费怎么收的这么贵,房东又通知他,下个月开始,每度电要多收3毛钱,并给了他一张通知单,&房东说是电力部门实行阶梯电价实行新规,要加收电费。&
  记者到三楼找到了房东,问他为什么要收1元钱1度的电费,而且还要进一步加钱?房东打量了记者一番,理直气壮地说:&大家都是收1元钱1度的,我有什么不可以啊。再说加三毛钱,又不是我一个人,接下去都会这样子。&
   房东
   1元1度是潜规则
  在市区三岩寺附近,记者以要租房子为由,和一名姓严的房东聊起来。&一室一卫的小房间月租500元。&&那水电费怎么算?&&水费15元一个人,电1元1度,都是一户一表的,按表算钱。&当记者问起规定的5毛3一度的电价时,房东很&坦然&地告诉记者,这个价是有的,但是在这里不通用。&你可以去打听下,这里每户人家的电费都是收1块钱,没一个例外。&
  当记者追问房东是否知道有个政策规定不能乱收费,房东提高了声音:&我们没看到过什么文件,反正我们就是照着大众价钱收的。现在实行新电价,说不定还会涨。&
  &电费是1元1度,多少年来都是这样收的嘛!&一位房东赵阿姨坦言,反正房子一直以来都不愁租,而且给出租户拉了十几个分表的线损和公摊空间电费总要由租户来负担。楼道里的灯、公共厨卫的照明、水泵打水,&这些总不能让我自己贴钱啊。&赵阿姨说。
  随后记者又询问了其他几户房东,得到的都是同一个答案,1元1度,没商量。理由也很统一:大家都是这么收的,&降电费没问题,我涨房租好了。&
  记者就此事走访了几个房产中介机构,位于大洋路的一家中介机构老板黄先生说,丽水的民用电价格是0.538元1度,但房东向租房者收取的电费往往是1元1度。这个潜规则在出租房中非常普遍。
  &房东怎么收水电费完全属于私人事务,我们无权干涉。租客跟房东商量好怎么收就行了,这根本就不是我们可以管得了的。我们也从来没见到有人来投诉这样的事情。这也是大家默认的。&黄先生说,一般情况下,整套出租的话,可能会是一户一电表,就可以按照峰谷电计算了。
   物价
   有问题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物价部门,12358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出租房多收水电费的现象确实存在,但现今没有相关的条文、文件进行约束和监管,在没有相关依据的情况下,他们很难对这个问题进行处理。只能通过房东跟租客私下协商,然后签订合同协议。租户在与房东签订协议的时候,应当看清楚上面写的关于水电费用的交纳标准,如果有异议,应该相互协商。
  市发改委有关人员表示,租户在租赁房屋、签订协议时,可以向房东讲清楚电价的相关政策,如果承租人发现存在收取高价电费的情况,可以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
  有关专业人士认为,解决高价电费应部门联动,比如由房管部门出面,出台出租房行业规范,以评&星级&出租房等手段,来监管出租房的经营资格。
记者徐森青 实习生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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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东乱收电费最高罚10万元
原标题:东莞:房东乱收电费最高罚10万元
供电部门营业员耐心向客户分析用户电量是否适合办理合表业务 陈妙兰摄
  出租屋乱收电费现象有望得到有效抑制。《省物价局关于规范自来水总表与分表水费结算行为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市加强出租屋电费管理试点实施方案》1月1日起实施,东莞全市出租屋总表和分表用户都执行终端用户价格,同时出租人对水电费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
  据了解,1月1日至3月31日为新规试行初期,,乱收电费的出租人将有可能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现状】
  乱收电费现象普遍
  “1度电就收1.5元,每个月光是电费支出就有八九十元。”租住在南城塘贝新村的杨先生对房东乱收电费表示不满。杨先生在南城一家企业跑业务,在塘贝新村已经租住有一年多,房东对他一直收的都是1.5元每度电,这是正常终端电价的两倍多。
  杨先生告诉记者:“塘贝新村这里,不同的房东收的电费不一样。我住的周围,有几栋出租屋的房东收的电费是1.2元~1.3元。”
  面对高电价这种“潜规则”,杨先生表示,作为租客只能无奈接受。
  目前,供电部门对直接抄表到户的出租屋用户按居民阶梯用电的电价标准执行。东莞供电局市场营销部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供电部门所抄电表是出租屋的总表,按总表的电量计算总电费。而每个租户都有一个分表,由于在总表和分表之间会形成一定用电损耗,所以房东把电价上浮一定程度也是可以理解,但也不能上浮太离谱了。”
  事实上,出租屋电费“乱象”已是个长期问题。“东莞有240万套出租屋中,承租人经常向物价部门投诉房东收取高价水电费的问题,最多的一天有七八十个投诉电话。”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负责人黄鹤权说。
  黄鹤权坦言,“由于此前出租屋总表之后分表的水电费政策不明确,处罚依据不足,以及原据实分摊的方式在操作性上不强,导致出租人以损耗、分摊、实行阶梯电价等理由,随意收取电费的现象较为普遍。”
  【新规】
  电费须“明码标价”
  由于此前国家和省对出租屋水电价管理没有明确政策,黄鹤权表示,“一直以来对房东乱收水电费的情况,我们只能说服教育,而没有法规处罚违规行为。”
  但是,出租屋电费“乱象”有望在今年得到解决。去年底,针对出租屋水电费的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省物价局下发了《省物价局关于规范自来水总表与分表水费结算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东莞也出台了《东莞市加强出租屋电费管理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意见》和《方案》,1月1日起,东莞全市出租屋总表和分表用户都执行终端用户价格。即出租屋已经实行一户一表的,执行我市居民水、电终端价格;实行总分表用户、一表多户计量方式的,按终端价格执行。
  黄鹤权向记者解释,“新规主要是把电价和损耗等费用分开处理,出租人除按规定收取水电费外,总表和分表之间的费用可计入租金,或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单独收取,但不能按现行做法直接计入电价内。”
  按照新规,出租人对水电费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按规定样式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内容包括出租人、出租屋租赁证证号、分摊方式以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单位、收费标准等。
  供电部门加大对新规宣传
  同时,东莞市供电局在此期间也加大了新规的宣传。市供电局有关人员表示,为了让用电客户了解新规,他们通过95598短信平台对所有的用电客户发送了关于新规的短信。“这些用电客户中,就包括了大量的出租屋的房东。”
  此外,在市供电局的营业厅显眼位置,关于出租屋的电费新规的宣传单也可以随手取阅。营业厅的墙上也张贴了市物价局下发的文件,让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了解新规。
  “这段时间,我们95598热线也收到不少投诉。对咨询和投诉的,我们尽量和用户沟通进行处理。”该工作人员说。
  目前已解决32宗乱收费投诉
  通过大量的宣传,出租屋的电价新规已经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关注。“部分出租人已经按规定就分摊方式与承租人进行了约定,并在出租屋进行了公示。但是从市物价局接到的投诉和检查情况看,部分出租屋房主(或二手房东)仍存在无租赁许可证经营出租屋、没有签订出租合同(约定水电相关费用)、在基本水电价格基础上随意以“公共用电分摊”、“水损”名义加收费用、不知道如何申请合表用户(或不清楚阶梯电价结算政策)、没有变更用电性质而按照商业用电计费以及没有进行收费公示等情况。
  “从1月1日到现在,市物价局关于出租屋水电费的投诉收到了32宗,咨询326宗。”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孔建东说,针对这些投诉,市物价局已经受理并进行了劝导解决。
  对于还存在对新规“视而不见”的出租屋,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分析,一是出租屋水电政策涉及面广,出租人构成复杂,加上春节回乡等因素,部分出租人和承租人对政策尚不了解;此外,还有部分出租人对政策理解不深,认为增加了工作量,或反映不会操作等;三是部分房东还抱侥幸心理,认为不会真正处罚。
  【处罚】
  乱收费最高罚10万元
  “不明码标价的行为,最高可以罚款5000元;如果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收费,则最高可以罚款10万元。”市物价部门如是告诉记者。
  事实上,这种处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规定,经营者(出租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存在不明码标价,或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出租人)为个人,不执行政府定价(水价、电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黄鹤权说:“新规出来以前,由于在电价管理上缺少明确的政策,虽然知道出租人乱收电费,但是处罚依据不足,难以采取有力措施。此次新规出台后,将会有效扭转这种局面。”
  东莞供电局也表示,“新规的出台,让出租人的电费收取明明白白,承租人对于交多少电费也一清二楚。”
  【执行】
  下月起开始执行处罚
  按照规定,新规从日起已经开始试行。不过市物价部门表示会给出租屋一个缓冲期。
  “日至日为试行初期,指导出租人按规定收取电费,对违规收费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黄鹤权说,“由于出租屋出租人构成较复杂,存在一手房东、二手房东等现象,客观上增加政策落实和查处执行难度。”
  市物价局介绍,当前,重点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加强宣传,已派发宣传小册子近30万份,通过供电、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向用电户和出租人发送政策信息,部分镇街将政策文件印发村(居)委会。
  近期,市物价局对市内出租屋执行水电费结算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就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出租屋房主、二手房东能够按照文件精神落实水电费结算相关政策。但仍发现部分出租屋房主(或二手房东)仍在基本水电价格基础上随意以‘公共用电分摊’名义加收费用,没有变更用电性质而按照商业用电计费,以及出现没有进行收费公示等情况。”
  “过了缓冲期后,如果还出现不明码标价和违规收费行为,就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罚。”黄鹤权说:“4月1日起,将对出租屋进行专项检查、实地检查,曝光典型案例。”
  黄鹤权还呼吁,承租人要有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一旦发现出租人乱收水电费,可以拨打12358或通过阳光热线进行投诉。
  据了解,1月份以来,市物价部门共收到32宗相关投诉,目前已基本解决。此外,咨询水电收费的有326宗。
  ■链接
  电费怎么算?
  根据新规,出租屋出租人向总表之后各分表用户收取的电费=终端用电单价(即出租屋总表电费总额÷总表用电量)×分表实际用电量。
  出租屋用户属合表用户的,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政策,终端用电单价统一为0.647元/千瓦时。出租屋出租人向总表之后各分表用户收取的电费=终端用电单价×分表实际用电量。
  举例来说,某出租屋两月内抄表电量为1920千瓦时,该出租屋没有申请合表用户,按阶梯电价规定计算的总电费为1421.2元。出租屋总表之后共有20个分表,6月份某分表抄表电量为50千瓦时,那么某分表的用户6月份应交的电费计算方式是:
  出租屋总表电费总额÷总表用电量=终端用电单价:1421.2元÷1920千瓦时=0.74元/千瓦时
  终端用电单价×分表实际用电量:0.74元/千瓦时×50千瓦时=37元。
  如果该出租屋已申请合表用户,分表1用户6月应收电费是终端用电单价为0.647元/千瓦时,即终端用电单价×分表实际用电量=应缴电费:0.647元/千瓦时×50千瓦时=3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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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理直气壮的乱收水电费怎么办?有什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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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如果再链家成交的房屋,会在合同里明文写出水电燃气的单价,不可以乱收费的。您可以找链家经纪人帮您处理
水电费是按合同规定来走的,如果业主要收取需凭正规单位如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等开具的正规发票收取。您可以要求业主出示相关发票,这样您就能知道自己大概需要交多少钱,防止业主乱加价
您好,他没有权利去乱收费,国家相关部门有正规的费用发票可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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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签合同的时候和房东商量好这些问题,一般都是房东自己订的价格,郭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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