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8个成员国成员国有出让部分国家主权吗?

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与主权让渡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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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与主权让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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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欧盟成员国吗,欧盟成员国有哪些?
欧盟成员国 最初的15国:法国 德国 意大利 荷兰 比利时 卢森堡 丹麦 爱尔兰 英国 希腊 西班牙 葡萄牙 奥地利 芬兰 瑞典 新加入的10国:塞浦路斯,马耳他为地中海岛国,其余8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均在中东欧,它们在雅尔塔会议上被划入苏联的势力范围,冷战时期属于苏联阵营 1973年,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入欧共体. 1981年,希腊成为欧共体第10个成员国.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欧共体,使欧共体成员国增至12个. 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扩至15个. (15申根国确定) 日, 欧盟15国外长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决定邀请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10个国家入盟.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10国正式签署加入欧盟协议(欧盟后10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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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是欧盟成员国。
2009 Member states of the EU( 欧盟成员国):
Austria 奥地利 Belgium 比利时 Bulgaria 保加利亚 Cyprus 塞浦路斯
Czech Republic 捷克 Denmark 丹麦 Estonia 爱沙尼亚 Finland 芬兰
France 法国 Germany德国 Greece希腊 Hungary匈牙利
Ireland 爱尔兰 Italy意大利 Latvia 拉脱维亚 Lithuania 立陶宛
Luxembourg 卢森堡 Malta马尔他 Netherlands荷兰 Poland波兰
Portugal葡萄牙 Romania罗马尼亚 Slovakia 斯洛伐克 Slovenia斯洛文尼亚
Spain 西班牙 Sweden 瑞典 United Kingdom 英国
申根的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
……所谓欧盟,自然是欧洲联盟之意,成员国当然是欧洲国家
……美国进去了就不能叫欧盟,应该改名叫欧美联盟,嘿嘿。
具体成员国情况就复制一下了:
2009 Member states of the EU( 欧盟成员国):
Austria 奥地利 Belgium 比利时 Bulgaria 保加利亚 Cyprus 塞浦路斯
Czech Republic 捷克 Denmark 丹麦 Estonia 爱沙尼亚 Finland 芬兰
France 法国 Germany德国 Greece希腊 Hungary匈牙利
Ireland 爱尔兰 Italy意大利 Latvia 拉脱维亚 Lithuania 立陶宛
Luxembourg 卢森堡 Malta马尔他 Netherlands荷兰 Poland波兰
Portugal葡萄牙 Romania罗马尼亚 Slovakia 斯洛伐克 Slovenia斯洛文尼亚
Spain 西班牙 Sweden 瑞典 United Kingdom 英国
申根的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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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7月7号】马立诚:中日和解是唯一的救赎之路
【7月7号】马立诚:中日和解是唯一的救赎之路
  小编:对于马立诚先生的看法并不十分赞同,中日的仇恨不是中国人单方面意淫想忘掉就忘掉的。你丫自己想和解也要看看对方是不是乐意啊~日本不是刚刚修改了宪法莫?以后可以对外帮盟国做狗腿子了~[摘要]中日矛盾恰好包含了领土问题、历史正义问题、社会制度问题、权力转移问题和民族主义互相刺激的问题。问题如此复杂,出路何在。一、欧盟成员国各自出让部分国家主权,形成共同体促进了欧洲团结。这一巨大的探索和进步,迟迟未在东亚引发回响。也许是发展阶段的差异,目前,东亚各国围绕主权问题,民族主义情绪四处延烧,愈演愈烈。形势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仿佛谁要是在渺无人烟的小岛礁做一点点妥协,就会导致国家全盘失败;谁激怒了别国,反而能提升支持率。难怪韩国外长近日警告说,东亚小摩擦有变成战争的危险。最近的例子是越南。在南海争议中,越南借机推动“民族大团结”,激发“爱国精神”,号召全国民众“人人参与到保卫海洋权益的斗争中来”。尽管中国经济规模相当于越南50倍,但越南人却说:“我们虽然小,但我们不怕中国”。5月13日,越南反华大游行震惊世界。军力远不如越南的菲律宾也不示弱。除了将中国告上国际法庭,连续拘押审判中国渔民之外,还高调向各国购买军舰。6月8日,菲律宾军队登上越南占据的南海岛屿,两国军人举行排球赛,一起喝啤酒大秀团结,向中国施压。柬埔寨与泰国为了两国边境一座庙宇所占的一小块土地打得不可开交。两国军队多次武装冲突,2011年还动用了重炮和坦克,总计造成28人死亡。直到2013年11月,国际法院裁定,柬埔寨拥有这座古寺(柏威夏寺)周围的领土主权并宣布其为非军事区,泰国接受这一裁决,争斗才告一段落。至于新当选的印度总理莫迪(Modi),也被媒体挖出出身于极端民族主义团体——印度教RSS组织。英国《金融时报》最近说,莫迪的雄心超越了国境,他认为印度在国际舞台上应该与中国平起平坐并由此作出一些让中国不快的种种事端来。在这一波东亚民族主义浪潮中,作为东亚国际关系主轴的中日关系,也受到民族主义膨胀的掣肘与拖累。就中国情况而言,李泽厚、易中天等学者早就指出,我们的民族主义正在燃烧。1999年《中国可以说不》问世,成为大众民族主义崛起的地标。强力推进的爱国主义教育,从某种程度上为民族主义增添了助燃剂。《说不》作者宣称:“我号召中国人记住仇恨!”实际上,正确的认识刚好相反:“仇恨没有未来”——这是法国前总统希拉克2004年6月在纪念盟军登陆诺曼底60周年纪念仪式上,对德国总理施罗德讲的话。这句话切中了欧洲一战、二战的沉痛教训。二战结束以来,正是在这种理念指导下,法德实现和解,成为欧盟各国关系的基石。但东亚比较缺少这种宽容精神。二、在这方面,邓小平给我们做出了榜样。1978年,邓小平会见日本天皇时说:“过去的就过去了,今后一切积极向前看。”“过去的”指什么呢?指日本侵华战争。邓小平是抗日战争领导人之一。按说,离战争越近的人,对仇恨记得越清楚,离战争越远越淡化。邓小平离战争那么近,还能这样说,令人为之感慨。在邓小平时期,有些城市在“8·15”时并不鸣汽笛,现在又鸣了起来。不鸣汽笛,难道就可以说邓小平那个时候不爱国吗?邓小平在访日之后指示说:“要把日本当代电影拿到中国来放”。当时上映了《追捕》、《阿信》、《阿童木》、《一休》等日本影视节目,很多中国人成了高仓健的粉丝。而前些日子,据说电影院要上映一部日本电影《贞子》,很多人都接到短信说:“谁要看这部电影谁就是汉奸”。汉奸是有明确定义的,怎能说看一部日本当代电影就成了汉奸?社会认识糊涂到了如此地步,着实令人痛心。1984年3月,邓小平在会见当时的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说:把中日关系放到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来发展,要永远友好下去,这件事超出了我们两国一切问题的重要性。看到邓小平的话说得如此斩钉截铁,有些青年人不禁要问,在邓小平当政时期,中日关系有没有摩擦?有的。今天两国关系出现的问题如钓鱼岛问题、参拜问题等,在邓小平时期都反复出现过。邓小平站得高,具体问题具体应对,但是在战略层面的把握上,不能把日本驱赶到对立面。今年5月9日,俞正声在北京会见日本自民党代表团的时候说,中日两国应该成为好邻居,通过双方努力,两国可以克服当前的困难局面。俞正声这个讲话体现了邓小平的国际战略思想。我们当然应该揭露日本右翼的言行,坚持钓鱼岛主权,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怎样区分不同情况(比如极少数右翼和绝大多数日本国民的区别),有斗有和,则是高难度的课题,需要学习邓小平的智慧。前一段时间,中国的电视台播出了300多部反日电视剧,观众的反映是过多过滥,很多电视剧非常无聊。北京就有四种报纸发表文章说,这些电视剧实在看不下去,这不是播种仇恨吗?另外,在钓鱼岛争端中,我们一度中断与日本友好城市交流,中断高中生交流,还把日本图书下架等等。其实,文化交流是不应当中断的。2012年,85个城市反日游行打砸抢烧,陈晓鲁接受采访时说:“这是文革再现,太野蛮了。”更有甚者,有的人在媒体上放话说:“要降伏日本”,“中国需要一场新的对日战争洗雪过去的耻辱”,“要把日本作为中国导弹的靶场,把日本打成一片火海。”还有人说:“到了在南海动武的时候了”,“一周内把越南打成植物人”。意识形态被狂热的民族主义绑架如此,不能不令人担忧。历史事实表明,利用民族主义解决国际争端的做法往往效果不佳,反倒会加剧困境,使周边国家对中国的动向产生疑虑,使他们希望美国力量介入东南亚,以维持平衡。美国最近高调“重返亚洲”,与东南亚国家的需求一拍即合。中国社科院前副院长刘吉前些天对我说,我们国内一些人在媒体上威胁和谩骂日本,其实帮助了安倍,使安倍在日本国内获得更多资源,并且使日本的主张在国际上获得更多支持。日本的民族主义同样对中日关系产生了负面作用。我在2002年发表的《对日关系新思维》就批评了石原慎太郎,指出他散布狂热的民族主义言论,骂美国是“前门虎”,骂中国是“后门狼”,煽动日本民众与美国对峙并要遏制中国,从而危害日本长远利益。之前中日钓鱼岛风波的直接起因,也出自他的“购岛”谋划。除了石原之外,日本不时会冒出几个“大嘴巴”口无遮拦,掩盖历史罪行,伤害两国关系。日本维新会领导人桥下彻宣称“慰安妇必要论”即是其中之一。桥下彻的言论遭到国际社会驳斥之后,这位“政治新星”随即暗淡下来,希望日本政治人物以此为鉴。日本民族主义的传统是“排西反中”,既反对美国也打压中国。著名的《日本可以说不》一书,就是针对美国的。但在当前形势下,多数右翼民族主义者觉得反美并不明智,特别是中国经济力量超越日本之后,日本需要以美国为依托对抗中国。因此,当前日本民族主义的矛头,主要针对中国和韩国。一段时间以来,东京的民族主义组织“在特会”煽动一些人周末去大久保地区游行,咒骂韩国人,要求日本政府取消对在日韩国人的孩子入学的优惠照顾。日本媒体近来风行批评中国。一些媒体竞相热炒中国威胁论,说中国充斥着反日活动,中国军费年年增加随时准备动武给日本带来巨大威胁,中国很多地方污染无法居住,中国没有法治,大多数官员都很腐败等等,挑动日本民族主义情绪。在出版界,批判中国的书容易出版,促进两国和解的书却很难出版。与此同时,新的“脱亚论”复苏抬头,表明有的日本学者对亚洲文明失去信心。小说《永远的零》的作者,日本新起的右翼文学家百田尚树在演讲中说:“美国空袭东京和投掷原子弹才是大屠杀”,并且他以此与南京大屠杀对比,听众感到了他对美国的仇恨。他在小说中满怀无奈与惆怅,描述“爱国”、“爱战争”的主题,传达出当今日本右翼民族主义的观点和情绪。英国《金融时报》近日发表专栏作家菲利普·斯蒂文斯的文章说,安倍希望重新解释日本战后宪法,放宽使用武力限制。他提议的改动乍看上去并不大,但放在时局下看,体现出一种构筑安全联盟对付中国的策略。安倍急欲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行动,也遭到日本国内舆论质疑。《朝日新闻》6月11日发表文章说,安倍以这种匆忙手法改变日本的发展路线,是对后世不负责任的态度。日本一些人说参拜靖国神社是日本内政问题,不能听从外国人指挥等等,但这些人考虑过曾经遭受日本侵略的受害国的感受吗?三、东亚民族主义延烧的原因是什么?首先,东亚诸多国家在上世纪40年代的时候还处于殖民地状态。与欧洲国家相比,东亚的现代国家建构、国家理性建构姗姗来迟,非理性的民族主义得以勃兴。体现在东亚国家间政治方面,就是情绪化的民族主义犹如约束不住的猛兽不时猛扑出来,导致国家间关系处于紧张状态。相互猜忌代替了相互谅解,相互对峙代替了相互融合。其次,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东亚是两个阵营冷战的前沿阵地之一。两种制度、两个阶级的较量你死我活,十分激烈,掩盖和压抑了民族矛盾。毛泽东在1963年8月说:“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可以视为当时局势发展的诠释。当时盛行“只问阶级,不问民族”。中国当时全力支持东亚的共产主义运动,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1990年代初,苏东剧变,冷战结束,情况变了。在世界范围内,阶级斗争让位,民族主义登台。东亚的政治博弈随之变换角色和内容,民族主义潮流渐次涌起。再次,日,法新社发表文章评述柬埔寨和泰国的古庙之争时说:“这一场争端点燃了两国的爱国主义情绪。专家指出,两国政府都在利用此事争取扩大国内的支持度,尽可能转移国内政治的注意力。”这句话点明了东亚民族主义产生的内驱动力。历史经验表明,民族主义是国家内部问题和外交问题相通相连的产物,有政治精英主导,也有民众自发情绪。在多数情况下,政治精英的主导起了主要作用。比如日,韩国前总统李明博登上0.18平方公里的独岛(日本称竹岛)宣示主权,触发了韩日两国的民族主义。韩国一些媒体认为,李明博此举首先出于个人政治需要。当时他的兄长和亲信陷入腐败丑闻,他本人有被牵连的危险,李明博想通过这个举动博得人气。另外,由于韩国政府不久前秘密批准《韩日情报交换协定》受到各方质疑,李明博不得不采取行动,缓解舆论对政府的压力。李明博此举取得了一定效果,他登岛后支持率上升。中国的民族主义复兴,与1980年代末遭受西方制裁引起的反弹密切相关。面对社会凝聚力流失、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以后传统意识形态遭遇困境、执政资源受到挑战,民族主义勃兴发挥了平衡支撑作用。正因如此,在当代中国社会思潮中,与老左、新左、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新儒家等思潮相比,民族主义成为主流思潮并与民粹主义思潮多有重合。许多学者指出,中国民族主义的特点是,早年的屈辱经历和今天的虚骄之气未经理性过滤而混合在一起,产生了躁动型民族主义。用一些大学生的话说就是“点火就着”,一位有影响的媒体人士则宣称“国强必霸”,这都是躁动型民族主义的粗野表现。中国现在强大了,不能动不动以力服人。中国文化传统是泽被远方,仁者无敌,就是永远高举和平的旗帜。应该以这样的心胸处理中国与周边国家包括日本的关系。能否处理好中日关系,是中国能不能顺利融入全球化的一个关键,这对我们是一个考验。日本民族主义的特点是什么?今天中国经济规模已经相当于两个日本,这是100多年来两国力量对比的巨变。我去年到日本见到一些朋友,他们都说害怕中国,不知道中国这么大的力量怎么使用。再加上日本经济增速缓慢,少子化和老龄化日趋严重,日本十分焦虑。现今日本的民族主义,其实是在中国巨大压力下的反弹,以便能使日本多少获得一些平衡。东亚民族主义勃兴,争的是什么?争领土?争资源?争历史正义?都有。但是有学者指出,更重要的是争尊严,争国际地位,争国际话语权。中日两国为了钓鱼岛这样紧张,本质是什么呢?我认为是新兴大国向原有大国提出挑战,即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修昔底德陷阱”。过去以日本为首的东亚权力平衡,由于中国崛起被打破了,这是地区权力转移。有日本朋友对我说,日本要适应中国强于日本,至少需要10年左右的心理时间。摩根索在《国家间政治》一书中说,德国和捷克在1938年9月关于苏台德地区的主权争执,实质上并不是苏台德地区的归属问题,而是对整个中欧的主导权问题。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之争,实质是东亚主导权之争。法国学者克劳德·迈耶在2010年出版的《谁是亚洲领袖,中国还是日本》一书中说,中日之间的争斗,实质上是争夺东亚的主导权,争夺更高的外交地位。中日矛盾恰好包含了领土问题、历史正义问题、社会制度问题、权力转移问题和民族主义互相刺激的问题。问题如此复杂,出路何在?在这里,介绍几位德高望重的智者的一些看法,或许有助于我们探讨。一位是原中联部部长、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主任朱良,今年90岁。朱部长给我写了一封信说:2002年的时候,你写文章提出对日新思维,很有勇气,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朱部长是老革命了,他说:“应该对人民,特别是对青年进行这样的引导”。第二位是何方老人,92岁,1938年到延安,曾任张闻天总书记的秘书、国务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副总干事。他创办了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并任首任所长。他两次对我说,中日关系不能以历史为基础,而应该以现实战略利益为基础,如果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历史为基础,那么美国与英国、法国与德国、俄国与德国、美国与日本根本就不可能搞好关系。第三位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傅高义,80多岁了,写过《日本第一》和《邓小平时代》,在中日两国都有很大影响。他今年1月来中国,我和他就中日两国关系交换了意见。他对我说,中国现在经济规模超过了日本,而且中国的民族主义比较厉害,日本受到很大压力,很紧张。目前中日两国关系的主导面是中国,中国掌握着中日两国关系的主动权。日本现在兴起的民族主义,是对中国压力的一种反弹,但基本的态势是日本害怕中国,其实日本是可以成为中国的朋友的。第四位是普林斯顿大学教授余英时,著作等身的大学者,也80多岁了。今年春节,我跟余先生通电话,他在电话中对我说,中国和日本只有和解这一条路可走,别的路都是死路。我赞成以上诸贤的意见。我认为,致力于推动两国和解的对日新思维,是唯一的救赎之路。中日关系两千年,绝大部分时间是和平交往的。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两国老一辈政治家、活动家致力于中日友好,打下了和解基础,至今仍是两国关系的宝贵传统。今年6月5日,中日友好协会会长唐家璇访日的时候说:“我是为中日友好而来的”,这是在困难时刻表达了中国有识之士的战略远见。如今,欧元区各国出让了货币制造和发行权、海关权以及部分财政政策制定权和部分司法权,建立了欧洲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欧洲法院,实现了人员、产品、金融、企业自由流动,创建了最利于人的自由发展的制度,东亚应当见贤思齐。虽然目前谈东亚一体化言之过早,但总可以从欧洲60年前的煤钢联盟学起,以经济为前导,化干戈为玉帛,逐渐融合。中国与东盟已经建立了贸易自由区,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区谈判正在艰难进行中。中国应当学习法国的宽容胸怀,日本应该学习德国的反思精神,各自克制民族主义,为建设自贸区共同努力。当前最急迫的问题是防止两国“擦枪走火”。庆幸的是,对于这一点,两国是有共识的。也有缓和消息。有报道说,今年1月,日本发放中国人旅游签证11万个,相当于去年同期10倍。另据报道,今年春节到东京最高级的三家百货商店购物的中国人比去年增加了325%,三家商店销售额比去年增加了400%。上海2013年十大百货公司销售额第一名就是日资八佰伴浦东新区总店。今年春天,在武汉和北京观赏樱花的民众挤爆了公园。就此而言,中国国内正在产生反思民族主义的健康因素。北京海淀区大学城有一个学生自主交流的“706空间”,学生们近来举办系列讲座,讨论日本的文化、动漫、科幻。民间这些活动,为化解两国矛盾做出积极的基础性贡献,值得鼓励。(文/马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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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法的优先性推向极端,申明即使欧共体规则与成员国宪法条款相抵触,前者仍具优先性。
1983年,欧共体委员会在总结欧共体法30年的实践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共同体法律对于成员国法律的优先地位几乎得到普遍承认,尽管有某些微小的抵制;另一方面,共同体法还未被认为对成员国法具有绝对优先的地位'。尽管有些成员国未明确承认欧盟法的绝对优先性,但在司法实践中,国内法院总是力求回避国内法与欧盟法的矛盾,遇到冲突时则不表态或宣布其权限不能决断,实际上默认了欧盟法优先的原则。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欧盟基础条约虽未明确规定欧盟法具有超国家性,但仔细考察一下基础条约就会发现,条约的许多规定都以欧盟法的超国家性为前提,如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5 条关于成员国不得采取妨碍实现条约目的的措施的规定,第169、170、171、177条关于建立新的法律秩序的规定等。可以说,没有欧盟法的超国家性,就没有欧盟法律秩序,就没有欧盟过去的成就和今后的发展。
(2)局限性:欧盟法的另一法律特征
超国家性并非欧盟法的全部法律特征,欧盟法还存在另一个侧面,那就是它的局限性,这集中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首先,欧盟法调整范围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基础条约对赋予欧盟的权力有严格限定。与主权国家不同,欧盟仅具有成员国转让的部分权力,并只能在条约限定的范围内行使这些权力。主权国家还可以通过退出联盟,收回转让给欧盟的权力。所以欧盟仅在有限的范围内拥有管辖权,欧盟法主要调整经济货币联盟关系,和与经济货币联盟有关的社会关系。就一国法律体系而言,欧盟法所规范的仅是一部分。
其次,欧盟不具备制定欧盟法的自主性。创建欧盟的基础条约以缔约国同意为生效前提,欧盟的二级立法均需以基础条约为依据,要尊重成员国主权,不能无视成员国政府的意愿。缔约国将部分主权权力转移给欧盟,本质上是通过欧盟合伙行使这些权力。欧盟不是,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主权实体,不可能真正凌驾于成员国之上。制定一项欧盟法规,尽管由欧盟委员会动议开始,欧洲议会通过,共同决策程序'予以辅助,但终要经体现成员国意志的部长理事会表决通过才生效。马约并未终止卢森堡协议的效力,它所确立的,一票否决制'“13”仍然是成员国与欧盟抗衡的有力武器。部长理事会在欧盟决策中的决定性地位和欧盟大部分决策需经协商一致,均说明欧盟立法实质是国家一级立法的延伸,欧盟尚不具备完全的立法职能,其立法活动不可能脱离成员国政府的同意与合作。
再次,从欧盟法的生效实施看,欧盟缺乏行使其权力的下属机构,对成员国政府有关机构有很大的依赖性。欧洲法院及其下设的初审法院受理争议后,仅就争议作出裁决,裁决的执行则交由成员国有关机构负责。为此,罗马条约第192 条规定,执行应按处罚所在地国家现行民事程序规则进行。这一执行令应由各成员国政府为此目的而指定的国家机构在决定上盖印发出,除了核准决定的真实有效性外,不需要任何手续'。这样,成员国法律关于民事程序和救济手段的规定,直接影响欧洲法院裁决的执行。如所周知,欧盟成员国分属不同法系,各国的法律传统、法律制度不尽相同,这就很难保证欧盟法在所有成员国一致施行。不仅如此,由于欧盟委员会没有下属机构,许多欧盟政策通过后,只能责成成员国行政当局实施,如欧盟十分重视的共同农业政策,就是由各国农业部管理,由其组织干预机构、征收农产品差价税等。
最后,欧盟法律对违法者缺乏有效的直接制裁手段,缺乏权威性。欧盟的创建者在基础条约中似乎有意回避对成员国违反共同体法规予以制裁的问题。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169条和170条规定,欧共体不能到欧洲法院起诉拒不执行裁决的成员国,也不能要求后者执行裁决,而只能采取允许受害国集体报复的作法。对私人违反欧盟法的制裁,一般也只是课以罚金,并且是交由成员国当局执行。如成员国当局拒绝执行,虽意味着该成员国违背条约义务,但亦无制裁措施。
在欧盟几十年历程中,成员国公然违反或蔑视欧盟法的事例虽不多见,但像法国那样,在1979年对欧洲法院禁止其对羔羊进口实行限制的裁定臵之不理的事件,却并非绝无仅有。至于企业违反欧盟法的事件就更多了,拒不接受欧洲法院制裁的也不少。尤其是在共同农业政策、竞争规则、干预煤钢部门的生产和流通方面,企业违法的事件时有发生。虽经委员会或欧洲法院认定违法而发出罚款单,但由于成员国政府暗中支持,使得如数从罚者寥寥无几,多数惩罚常常是不了了之或马虎了事。一些受害者甚至不得不呼吁有关国家政府,在征收罚款方面提供合作'。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
一方面,欧盟权力机构有立法权,欧盟法具有超国家性,而且,随着一体化的深入,欧盟的权力还在不断扩大。今天欧盟拥有的权力,已超出基础条约的规定。在有些领域,欧盟甚至已排除了成员国,独自行使权力,欧盟与成员国共享权力的局面已不复存在。将欧盟法定性为国际法便无法解释这一切。另方面,欧盟成员国在建立欧共体时是各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欧共体发展为欧盟的今天,它们仍然是各自独立的主权国家。欧盟的权力虽在不断扩大,但相对于国家主权,无论从范围上,还是行使上,都是有限的。欧盟不是国际法上的主权实体。无视这一事实,认为欧盟法是联邦法,或处于萌芽状态的联邦法,都是不切实际的。欧盟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性质,兼具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双重特征。就法律体系而言,欧盟法既不同于传统的国际法,与联邦法又有很大区别。欧盟法的直接效力和优先地位在别的国际组织下也无出其右者。欧盟法突破了传统的法律分类,其独有的法律特征,特殊的历史使命,使之自成一类新的法律秩序。
朱景文老师的观点:对欧盟法性质的看法似应采取一种动态的、辨证的观点。所谓动态的,就是发展的观点,欧盟法是一个转变过程中的法,成员国的主权是一步步地、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转让的;所谓辨证的观点,就是在对欧盟法的性质进行分析时,不应采取那种,非此即彼'的观点,而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欧盟的制度结构来看,它由理事会、委员会、议会和法院组成,其中委员会、议会和法院的人员构成虽然按成员国名额选举或任命,但他们对各自的成员国保持独立性,只对欧盟的相应机构负责;而理事会则由各成员国的部长组成,他们对成员国负责。从职能看,理事会所起到的作用是进行政府间的协商,而且在欧盟立法的许多领域实行一票否决制,理事会所起的作用有越来越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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