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违约 发行人责任应该在几个月完成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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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TitlePh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东北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2、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8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4、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9.12亿元(截至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64亿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止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8.8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9.56%。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5、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附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债券拟首期一次性发行完毕。&&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并在利率调整日前至少披露三次。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应当在回售申报起始日前披露回售程序、回售申报期、回售价格、回售资金到账日等内容,并在回售申报结束日前至少披露三次。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9、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70%-4.70%。本次债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日(T日)在《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10、本次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11、本次债券简称“15东北债”,债券代码为“112296”。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3,000手(300万元),超过3,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倍(即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14、本次债券可能存在预期挂牌方式无法实现的风险。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拟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15、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16、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与巨潮资讯网(.cn)查询。&&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释
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为“15东北债”)。&&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债券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附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债券拟首期一次性发行完毕。&&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70%-4.70%。本次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6、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帐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8、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次债券发行首日为日,起息日为日。&&9、付息日期: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自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10、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期为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1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并在利率调整日前至少披露三次。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应当在回售申报起始日前披露回售程序、回售申报期、回售价格、回售资金到账日等内容,并在回售申报结束日前至少披露三次。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13、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15、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17、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组织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1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19、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2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21、上市安排:本次债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22、质押式回购: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24、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一)网下投资者&&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70%-4.7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三)询价时间&&本次债券网下询价的时间为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日(T-1日)10:00-15: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四)询价办法&&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按要求正确填写本公告末附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证券填写。填写时应注意:&&(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以不连续;&&(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5)本次债券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2、提交&&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日(T-1日)10:00-15: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1)填妥签字并盖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申购传真:6、936577&&确认电话:8、&&若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请于日(T日)前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的纸质原件邮寄至主承销商处: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1523室。&&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日(T日)在《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三、网下发行&&(一)发行对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发行数量&&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8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最低申购数量为3,000手(3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倍(即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四)发行时间&&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日(T日)、日(T+1日)每日的9:00-17:00、日(T+2日)的9:00-15:00。&&(五)申购办法&&1、参与本次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日(T-1日)前开立A股证券账户。&&3、欲参与网下询价认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认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六)配售&&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有权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七)缴款&&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日(T+2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东北证券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发送划款凭证。&&收款单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账号:0890038&&汇入行地点:苏州市&&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020600&&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联系电话:5,&&联系人:金烨&&(八)违约申购的处理&&获配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日(T+2日)15:00前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四、认购费用&&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五、风险揭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六、发行人、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1、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联系人:徐冰、刘洋&&电话:6&&传真:6&&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联系人:资本市场部&&电话:8、&&传真:6&&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附件: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2、身份证号/注册号/批文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 “证基”+ “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 “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3、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对本次债券的最大认购量。&&5、最多可填写5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6、本次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元),超过3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7、有关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8、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70%-4.7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0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5%,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但高于或等于3.75%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5%,但高于或等于3.7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零。&&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10、参加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日(T-1日)10:00-15:00将本表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11、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6、936577;&&咨询及确认电话: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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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苑热评:&|&&|&&|&&|&&|&&|&
申万宏源(000166)公告正文
申万宏源: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申万宏源&&&&&&&&&&&&&&&&&&&&&&&&&&&&股票代码:00016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6&申宏&01
&&&&&&&&&&&&&&证券代码:112386
&&&&&&&&&&&&&&发行总额:人民币&50&亿元
&&&&&&&&&&&&&&上市时间:2016&年&6&月&15&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16&年&6&月
&&&&&&&&&&&&&&&&&&&&&&&&&&&&&&&&&1
&&&&&&&&&&&&&&&&&&&&&&&&&&&&第一节&绪言
&&&&&&&&&&&&&&&&&&&&&&&&&&&&&&重要提示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本公司”或“申
万宏源集团”)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
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
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AAA,本期债券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6&年&3
月&31&日)合并报表中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为&516.81
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和总负债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
理承销证券款计算)为&73.88%,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3.38%;发行人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85&亿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
(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
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
&&&&&&&&&&&&&&&&&&&&&&&&&&&&&&&&&&&2
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
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申万宏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2016&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
(.cn)查询。
&&&&&&&&&&&&&&&&&&&&&&&&&&&&&&&&&&&&&3
&&&&&&&&&&&&&&&&&&&&&&&&&&&第二节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enwan&Hongyuan&Group&Co.,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申万宏源
&&&&&5、股票代码:000166
&&&&&6、注册资本:14,856,744,977&元
&&&&&7、法定代表人:陈亮
&&&&&8、公司设立日期:1996&年&9&月&16&日
&&&&&9、营业执照注册号:991
&&&&&10、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1

&&&&&11、董事会秘书:阳昌云
&&&&&12、证券事务代表:徐亮
&&&&&13、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14、邮政编码:100033
&&&&&15、联系电话:010-
&&&&&16、联系传真:010-
&&&&&17、电子信箱:
&&&&&18、互联网网址:
&&&&&19、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的《申万宏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5
&&&&&&&&&&&&&&&&&&&第三节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简称:16&申宏&01
&&&&债券代码:112386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25亿元,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
为5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为50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由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
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最终发行规模为&50&亿元,票面利率为&3.45%。
&&(二)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6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三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
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
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
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
本金。
&&&&&&&3、起息日:2016&年&4&月&26&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5、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2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2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4&月&26&日(如
&&&&&&&&&&&&&&&&&&&&&&&&&&&&&&&&&&&&&&&7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
&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
&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保证经
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600562&号验资报告。
&&&&&&&&&&&&&&&&&&&&&&&&&&&&&&&&&&&8
&&&&&&&&&&&&&&&第四节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6&月&15&日起在
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
转让,证券简称为“16&申宏&01”,证券代码为“112386”。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9
&&&&&&&&&&&&&&&&&&&&&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2016&年&&&&&&2015&年&&&&&&&2014&年&&&&&&&&2013&年
&&&&&&&项目
&&&&&&&&&&&&&&&&&&&&&&&3&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总资产&&&&&&&&&&&3,117.56&&&&&3,335.69&&&&&&2,023.12&&&&&&&1,070.44
&&&&&&总负债&&&&&&&&&&&2,600.75&&&&&2,817.04&&&&&&1,627.15&&&&&&&&&728.61
所有者权益(亿元)&&&&&&516.81&&&&&&&&518.66&&&&&&&&395.96&&&&&&&&&341.83
&归属于母公司所
&&&&&&&&&&&&&&&&&&&&&&&&500.37&&&&&&&&502.34&&&&&&&&316.89&&&&&&&&&273.28
&&&有者权益合计
&&&&&&&&&&&&&&&&&&&&&&&&&&&&&&&&&&&&&&&&&&&&&&&&&&&&&&&&&单位:亿元
&&&&&&&&&&&&&&&&&&&&&&2016&年一季
&&&&&&&项目&&&&&&&&&&&&&&&&&&&&&&&&&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
&&&&&&&&&&&&&&&&&&&&&&&&&&度
&&&&&营业收入&&&&&&&&&&&&29.40&&&&&&&&304.63&&&&&&&141.53&&&&&&&&&101.15
&利润总额(亿元)&&&&&&&&13.41&&&&&&&&175.47&&&&&&&&72.23&&&&&&&&&&42.24
&&&&&&净利润&&&&&&&&&&&&&10.67&&&&&&&&124.28&&&&&&&&55.95&&&&&&&&&&31.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0.64&&&&&&&&123.82&&&&&&&&33.88&&&&&&&&&&18.86
&&净利润(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47&&&&&&&&121.54&&&&&&&&46.82&&&&&&&&&&26.2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5.97&&&&&&&&504.64&&&&&&&379.34&&&&&&&&&-53.09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
&&&&&&&&&&&&&&&&&&&&&&&&-35.47&&&&&&&-173.85&&&&&&&-37.68&&&&&&&&&-50.18
&&量净额(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
&&&&&&&&&&&&&&&&&&&&&&&&&27.13&&&&&&&&254.39&&&&&&&117.23&&&&&&&&&&84.67
&&量净额(亿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34.57&&&&&&&&585.34&&&&&&&458.90&&&&&&&&&-18.67
&&增加(减少)额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10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一季度/&&&&&2015&年&&&&&&&&2014&年&&&&&&2013&年
&&&&&&&&项目
&&&&&&&&&&&&&&&&&&&&&&&&&&&&&一季度末&&&&&&&/2015&年末&&&&&/2014&年末&&&/2013&年末
&&全部债务(亿元)&&&&&&&&&&1,154.44&&&&&&&&&&&1,163.27&&&&&&717.43&&&&&&&240.48
&&&&&&流动比率&&&&&&&&&&&&&&&&1.79&&&&&&&&&&&&&&1.65&&&&&&&&&1.71&&&&&&&&&2.34
&&&&&&速动比率&&&&&&&&&&&&&&&&1.79&&&&&&&&&&&&&&1.65&&&&&&&&&1.71&&&&&&&&&2.34
&&资产负债率(%)&&&&&&&&&&&&&73.88&&&&&&&&&&&&&74.17&&&&&&&&67.63&&&&&&&&45.65
&&营业利润率(%)&&&&&&&&&&&&&45.34&&&&&&&&&&&&&57.44&&&&&&&&50.63&&&&&&&&41.29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54&&&&&&&&&&&&&&7.69&&&&&&&&&6.04&&&&&&&&&5.80
&&&EBITDA(亿元)&&&&&&&&&&&&&&&-&&&&&&&&&&&&&&&252.93&&&&&&&95.17&&&&&&&&54.68
&&EBITDA&全部债务比&&&&&&&&&&&&&-&&&&&&&&&&&&&&&0.22&&&&&&&&&0.13&&&&&&&&&0.23
&&&EBITDA&利息倍数&&&&&&&&&&&&&&-&&&&&&&&&&&&&&&&&&3.41&&&&&&4.71&&&&&&&&&5.72
&&&利息保障倍数1&&&&&&&&&&&&&&&&-&&&&&&&&&&&&&&&&&&&&&&&&&37.60
&&&利息保障倍数2&&&&&&&&&&&&&&&&-&&&&&&&&&&&&&&&&&&&&&&&&&198.18
相关计算公式:
&&&&&1、全部债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期末应付短期融资券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
+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
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
&&&&&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
+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
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
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5、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总收入×100%
&&&&&&&&&&&&&&&&&&&&&&&&&&&&&&&&&&&&&&11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其中:总资产*=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2013年年初数使用
年末数代替
&&&&7、EBITDA=利润总额+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8、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9、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10、利息保障倍数&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
一年利息
&&&&11、利息保障倍数&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
券一年利息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2016&年&3&月&31&日&&&&&&&&2015&年&&&2014&年&&&2013&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09&&&&&&&&&&&&&&&&27.41&&&&&15.90&&&&&&9.83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27.31&&&&&16.63&&&&&10.34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0.82&&&&&&0.40&&&&&&0.2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7&&&&&&&&&&&&&&&&&0.82&&&&&&0.40&&&&&&0.23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82&&&&&&0.49&&&&&&0.27
&&&&(元/股)
相关计算公式:
&1、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
计算的全面弹拨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12
&&&&&&&&&&&&第六节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
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13
&&&&&&第七节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人。
&&&&&&&&&&&&&&&&&&&&&&14
&&&&&&&&&&&&&&&&&第八节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本期公司债
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报
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上海新世纪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
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上海新世纪将启动不定期跟
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上海新世纪相应事项并提
供相应资料。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
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15
&&&&&&&&&&&&&&&&&&&&&&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受聘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请见本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16
&&&&&&&&&&&&第十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
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
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
自身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情况,参见日披露的《申
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之“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7
&&&&&&&&&&&&&&&&&&&&第十一节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划转。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相关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统一管理。结合拟投向各业务的计
划额度和实际需求,逐步有序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公司将根据发行完成后
的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资金运用管理。在公司的整
体协调下,运用募集资金的各相关业务将按照资金的使用及归还计划,严格匹配
资金使用期限,保证现金流的合理规划和严格执行,在有效运用募集资金的同时,
严格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
&&&&发行人承诺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2016&年&4&月&22&日披
露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
&&&&&&&&&&&&&&&&&&&&&&&&&&&&&&&&&&&18
&&&&&&&&&&&&&&&&&&&&&&&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经本公司&2016&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
日总股本&14,856,744,9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3.50&股并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拟分配股利总额为人民币&7,428,372,488.50
元,此项提议已经&2016&年&5&月&17&日股东大会批准,即将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将相应变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修改《公
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二、重要投资事项说明
&&&&经本公司&2016&年&1&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累计总额不超过&8&亿
元(含&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委托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外金融机构的股份。根据以
上决议,本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利用自有资金&1&亿美元(等值人民币),已经
完成了认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行的&H&股股份。
三、发行次级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次级债券(代码:
135083,简称:16&申证&C1)于&2016&年&3&月&25&日发行。上述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人民币&10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3.62%。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说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以下
简称“营改增通知”)已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联合发布,
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主要从事金融服务业,根据营改增通知,本
公司及部分境内子公司将自&2016&年&5&月&1&日起,按照当期应税收入的&6%计提销
项税额,就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营改增通知对
于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金的账面价值没有影响。目前,
本公司仍在评估营改增通知对于本公司未来税负将产生的影响。
&&&&&&&&&&&&&&&&&&&&&&&&&&&&&&&&&&&&19
&&&&&&&&&&&&&&&&&第十三节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B&座&6&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董事会秘书:阳昌云
联系人:张延强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B&座&5&层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项目主办人:韩喜悦、喻珊
项目组其他人员:王顺华、范为、陈贺、付祥
电话:010-013931
邮政编码:100033
&&&&&&&&&&&&&&&&&&&&&&&&&&&&&&&&&&&&20
五、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20&层
负责人:王玲
签字律师:张永良、宋彦妍
邮政编码:100020
六、审计机构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负责人:龚伟礼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启新、王国蓓
邮政编码:100010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21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刘兴堂、刘伟
电话:021--
邮政编码:200001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
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联系人:姜虹、张馨予
邮政编码:100032
十、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淮海中路第二支行
账户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户:3334611
十一、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王建军
&&&&&&&&&&&&&&&&&&&&&&&&&&&&&&&&&&&22
邮政编码:518010
十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邮政编码:518031
&&&&&&&&&&&&&&&&&&&&&&&&&&&&&&&&&&&23
&&&&&&&&&&&&&&&&&&&&&&&&&第十四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三)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查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1室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张延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4室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联系人:王顺华、韩喜悦、喻珊、范为、陈贺、付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
&&&&&&&&&&&&&&&&&&&&&&&&&&&&&&&&&&24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33
(以下无正文)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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