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营改增对餐饮业的影响后每月营业税怎么算?是按开出的增票中的税额加总吗?

2016年餐饮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发表时间: 11:49:47 文章来源:
《2016年餐饮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宣布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餐饮业是纳入本次“营改增”范围的生活服务业之一,在“营改增”完成前,属于营业税应税服务,税率为5%,而“营改增”之后适用什么税率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已明确约定餐饮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综合征收率为3%。那营改增能减轻餐饮企业负担、降低餐饮成本吗?  一、餐饮企业营改增后如何交税?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目前“营改增”政策,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500万元的计算标准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限内提供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实行抵扣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收。  二、餐饮企业营改增后税负如何?  1.小规模纳税人  从营业额来看,目前很多餐饮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意味着,5月1日后,这部分餐饮企业缴税的综合征收率会降到3%,相比之前的税率5%,税负将明显降低。例如,一家餐馆月营业额10.3万元,“营改增”前,需要缴纳5150元(%)的营业税。但“营改增”后,在征收率为3%的情况下,只需要缴纳3000元[+3%)×3%]的增值税。按照这一比例,“营改增”将让餐饮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41.75%。显然,相比当前的税负,“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一定会降低。此外,餐饮业还有很多都是个体工商户,而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存在起征点,对月销售(营业)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餐饮企业,原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过渡期,应该还会延用之前的优惠政策,继续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  在餐饮业增值税税率已确定为6%的情况下,相比之前适用的营业税税率5%,上升了1%,但这是否意味着税负增加了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营业税以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增值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餐饮业通过加工食材向顾客提供餐饮成品,其特点是直接材料支出是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等。从采购食材、加工食材、销售产品的角度看,餐饮业与其他主要借助人力资源完成的服务业不同,与制造业有相似之处。但是由于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餐饮业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存在较大的重复纳税,即购入直接材料时实际负担了材料的增值税,但提供服务时又要以包含材料增值税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餐饮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而消除重复纳税。例如,一家餐馆每月购买适用13%税率的原材料20万元,购买适用17%税率的酒水、饮料等原材料10万元,如果不考虑其他成本,该餐馆每月营业额为200万元,“营改增”之前的每月应缴营业税为10万元(200×5%),“营改增”后,每月应缴增值税为7.57万元[200/(1+6%)×6%-〔20/(1+13%)×13%+10/(1+17%)×17%〕],应纳税额相比之前也降低了不少。  由此可见,税率虽然提高了一个百分点,但应税销售额会降低很多,整体来说缴的税比现在还是少的。  三、餐饮企业营改增后能否实现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  对餐饮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而言,营改增后减税是建立在有进项抵扣的前提下。进项税额抵扣需要取得相应的专用发票。如果餐饮企业每项支出是有发票的,每项进货都是有发票的,那营改增肯定是能降低公司税负的。如果无法取得发票或没有发票,有可能导致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税收负担不降反升也是有可能的。例如餐厅去菜市场采购食材,小摊贩是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部分开支就不能抵扣。此外,人工成本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这些也不能抵扣。极端一点的话,如果无任何抵扣项,则企业缴税按照6%的税率,缴税额会不减反增。因此餐饮企业营改增之后,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应完善财务制度,关注发票的取得、使用和管理,最终整体税负会降低。
以上关于2016年餐饮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的相关信息是三思教育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  一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是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  ..…
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并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营改增是否将增加买卖双方的税负,取决于免征年限以及税率如何设置。…
从今年5月1日起,国家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如今,房地产营改增税率表已经正式落实,房地产业营改增税率确认为11%。…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回应了媒体的提问。…
从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将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内。二手房营改增范围及税率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就表示,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平移修改,之前二手房营业税是5%,举例房总价是一百万,需要交纳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的..…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那么,2016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一起看看本文的介绍吧!…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6营改增的应税服务基本范围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一般指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有哪些变化?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详情如下:  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纳税人应税行为具体范围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从事货物..…
■增值税比例分享的设定会充分考虑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既要考虑激励机制,又要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情况  ■对于企业来说,有意义的是实际税负,而不是名义税负,试点前后税负对比应该关注实际税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该通知一并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从今年5月1日起,国家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如今,房地产营改增税率表已经正式落实,房地产业营改增税率确认为11%。…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
从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将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内。二手房营改增范围及税率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就表示,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平移修改,之前二手房营业税是5%,举例房总价是一百万,需要交纳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的..…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那么,2016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一起看看本文的介绍吧!…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6营改增的应税服务基本范围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一般指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有哪些变化?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详情如下:  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纳税人应税行为具体范围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从事货物..…
增值税比例分享的设定会充分考虑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既要考虑激励机制,又要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情况  ■对于企业来说,有意义的是实际税负,而不是名义税负,试点前后税负对比应该关注实际税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该通知一并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04-23] [04-23] [04-23] [04-23] [04-23] [04-23] [04-23] [04-23] [04-23] [04-23] [04-23] [04-23]今日:0 | 昨日: 0 | 最高日:97 于
主题:3243 | 帖子:2869 | 会员:861
主题 : 上海国税营改增在线答疑
级别: 童生
1# & 发表于: 21:00:16& IP:36.112.*.*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上海市税务局举办的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兰芳同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蒋旭涛同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李俊珅同志,围绕&倾听诉求、答疑解惑: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主题,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各位领导好!首先先请我们三位局领导分别给各位网友打个招呼。[
10:00:48] [胡兰芳]: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这里,并通过网络同大家交流营改增试点工作,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10:01:21] [蒋旭涛]: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有机会来和大家一起聊聊营改增,听听大家对营改增的看法。[
10:02:05] [李俊珅]: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和大家交流,希望各位网友热情参与,谈谈你眼中的营改增。[
10:02:27] [主持人]: 非常欢迎各位领导!今天是非常难得的一次机会,从2008年开展局长在线访谈以来,这是第一次请到三位局领导一起参加在线访谈。可见,此次访谈的主题&营改增&的热度。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专项工作,并再次明确了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的任务要求。那么本轮营改增较以往几次,有着怎样重要的意义呢?[
10:03:54] [胡兰芳]: 营改增自2012年起发源于上海,这次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后,营业税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所以说本轮营改增是整个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收官战&。4月1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税务总局参加营改增座谈会,他指出,当前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催生了大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利于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促进设备更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更广阔空间,可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能够有力带动就业特别是1000多万高校和中职毕业生就业,从而加快我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我想,总理的讲话已经可以回答您的问题了。[
10:06:21] [主持人]: 看来本轮营改增的意义的确非常重大。那想再请问胡局长,这次营改增我们上海税务局做了哪些特色工作呢?[
10:06:54] [胡兰芳]: 3月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上海市税务局第一时间完成了相关文件的逐条解读,形成了试点政策解读、四大行业单篇解读近十万字的解读稿,并印制了60万册分发给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10:07:55] [胡兰芳]: 同时,还在宣传方面形成营改增宣传地铁专列、12366营改增接听专线、办税服务厅营改增专窗、税务网站、微博、微信营改增专栏、政策宣讲座谈专场等&五专&特色,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其实今天的在线访谈,也是本轮营改增推进工作和&互联网+&相结合的一项特色工作,我们前期收到了很多问题和建议,今天将一一回应。同时,也欢迎在线网友能积极参与,给我们的工作多提建议。[
10:09:09] [主持人]: 谢谢胡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们提了哪些问题?[ 10:09:37] [晨夕12]: 问:我有一套房子,前几天已和买家谈好,准备签合同了。听总理说5月1号开始,卖房子变成征增值税了,税负还有所减轻。我想知道,是现在签合同找税务局办交税手续,还是5月1号以后去。&[
10:10:36] [李俊珅]: 按照国家规定,从5月1日开始,对个人销售住房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对卖房收入实行价税分离处理,纳税人税负将有所下降。您在卖房过程中,首先,每个工作日都可到税务局办理手续,其次,如可以选择时间,可以在5月1日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申报缴纳事宜。税务机关自日受理的住房销售业务,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10:11:52] [谢先生]: 我公司在外省市有分公司,主营业务就是持有房产并出租,由于总分公司的形式,所有房产的产权都是总公司名称,预计总公司、分公司营改增后都将变成一般纳税人,根据规定应自行开具发票。那么,我想了解的是,分公司所在地的房产是总公司在当地预缴由总公司开具、申报,还是由分公司直接开具、申报?[
10:12:39] [李俊珅]: 根据你的描述,由于房产产权属于总公司,如果由总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那么总公司应该按照不动产跨县市租赁增值税有关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由总公司申报纳税。如果由分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分公司按照规定开具发票,计算缴纳增值税,无需预缴。对这种情况,由于分公司并不拥有房产产权,还应与总公司补充签订租赁合同。[
10:13:16] []: 你好:营改增后建筑业发票为11%后。我们将签订200万的合同,是分包的,去年12个月内没有超过500万销售额。请问我们现在要用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用简易计税方法?。如何定比较好?。[
10:14:07] [李俊珅]: 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管理模式,对增值税纳税人实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发生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为标准。其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不同,需作区别对待。财税【2016】36号文明确: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你单位应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应根据你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指出的是,即使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0:14:50] [JCH212]: 我司为新办企业,餐饮行业,主营早点及油炸食品,鉴于客户都为个人,流动性高,一次消费的单价都较低,请问营改增之后,是否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定额发票,还是必须得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10:16:17] [李俊珅]: 根据您说的情况,主营早点及油炸食品定额发票继续可以使用,纳税人可以根据文件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
10:16:51] [晨夕12]: 那我向继续问一下,税负到底能降到什么程度?房市现在走向不明,我想知道是不是划得来。[
10:17:07] [李俊珅]: 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不含税销售额,您卖房取得的房款收入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这样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将会小于营业税税额,降幅大概为4.76%。比如您卖房取得了420万收入,属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按原营业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纳营业税额=420&5%=21万元。按改征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420&(1+5%)&5%=20万元。在售价相同的前提下,按营改增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比按营业税计算减少了1万元。[
10:17:58] [吴语心]: 我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短期出租停车库,本来是使用地税通用定额发票的,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后,手头的发票是否还能继续使用?如果不能使用这些尚未用完的发票怎么处理?接下来领用什么发票?[
10:19:24] [蒋旭涛]: 按照总局相关工作要求,5月1日起本市税务机关不再发放地税普通发票,您持有的地税通用定额发票过渡期为2个月,用完后可使用国税通用定额发票。&[
10:22:54] [彩虹]: 营改增以后,购买不动产可以抵扣了,但是要分两年抵扣,我想知道这个具体操作是怎么样的?[
10:23:49] [李俊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具体抵扣方式为: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日,您单位购入一幢办公楼,取得进项税额110万元,纳税人应在2016年5月抵扣66万元,2017年5月(第13个月)再抵扣剩余的44万元。[
10:26:15] [安笙笙]: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售楼处、样板间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这些设施如果最后拆除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要转出吗?[
10:26:34] [李俊珅]: 售楼处、样板间属于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如果最终拆除,其进项税无需转出。[
10:27:01] [devil]: 我单位准备销售一间2010年买的商铺,但发票找不到了,还可以用老项目的优惠政策吗?[
10:27:38] [李俊珅]: 您单位销售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该商铺的买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按照规定,从销售额中扣除买价应以发票作为合法有效凭证。您发票遗失了,可向原商铺出售方或主管税务机关调取发票存根联,凭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申请办理转让不动产适用老项目的简易计税政策。[
10:28:35] [洛玄12]: 我在协税办工作,我们协税办和税务局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为个体工商或个人代开发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应该开具什么发票?[
10:29:00] [蒋旭涛]: 根据总局相关规定,对于具备增值税发票安全保管条件、可连通网络、风险可控的委托代征点可代开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将在4月底进行增值税升级版的部署和安装,并进行操作培训,5月1日营改增后,各委托代征点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10:29:40] [Richemont]: 请问不动产租赁在选择5%简易征收办法的情况下,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开具,是自行开具还是在税务局代开?&[
10:29:54] [李俊珅]: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
10:30:26] [anne]: 请教营业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过渡的问题:5/1之后营业税发票是否会收回作废,如果要收回,发票开错需重开的情况,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之前缴纳的营业税是否可以申请退回,以增值税进行缴纳。&[
10:30:48] [李俊珅]: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3号公告规定,日前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的地税发票,可继续使用至日。&[
10:31:58] [Wu?lin?na]: 请问: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10:33:39] [李俊珅]: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取得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栏目征收增值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利息性质。&[
10:34:21] [都敏俊]: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征收方式的老项目,能开具5%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吗?[
10:35:48] [李俊珅]: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征收方式的老项目,可以自行开具5%征收率的专用发票。[
10:36:19] [大农场主]: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比如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集团公司拍地后,交给子公司开发的情况,怎么办?[
10:36:41] [李俊珅]: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属于免税范围。如企业间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销售无形资产,应按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征收增值税。[
10:37:28] [123]: 购买债券股票的手续费,是否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
10:38:20] [李俊珅]: 购买债券股票支付的手续费,属于证券公司等单位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10:39:10] [sunwii]: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三、发票使用
(七)自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日.根据此政策,在5~6月之间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应如何交税?&[
10:39:21] [李俊珅]: 按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10:40:13] [Enzo]: 我是一家帮境外母公司从事联络和开拓市场的代表处,平时只有费用发生,没有取得收入。但去年经费开支有700多万,最近税务机关要我办一般纳税人,我想咨询一下,代表处要办一般纳税人登记吗?[
10:42:00] [李俊珅]: 按照你的描述,你单位发生的经费开支较大,按照经费换算收入的规定,如果你单位连续12个月换算的累计收入超过500万了,符合财税【2016】36号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应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你单位可以根据具体经营行为,申请领用和开具发票。[
10:44:00] [寒露儿]: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是否应征收增值税?[
10:44:56] [李俊珅]: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应按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征收增值税。[
10:46:15] [Happy]: 怎么理解本次营改增定义的混合销售行为?&[ 10:47:22] [李俊珅]: 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行为标准有两点,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即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其&货物&是指增值税税法中规定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服务是指属于改征范围的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在确定混合销售是否成立时,其行为标准中的上述两点必须是同时存在,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只涉及销售服务,不涉及货物,这种行为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反之,如果涉及销售服务和涉及货物的行为,不是存在一项销售行为之中,这种行为也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如:生产货物的单位,在销售货物的同时附带运输,其销售货物及提供运输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所收取的货物款项及运输费用应一律按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10:50:01] [财安金融服务]: 局长,您好!我司原营业税发票每月开具1500万元左右,营业税发票核定为百万元版,2014年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额度为十万元版。5月1日后全部营改增,是否可以直接申请百万元增票,咨询专管员,答复暂时没有接到通知,还需按照原规定申请升版(连续六个月,每个月开票金额400万以上)。是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核定增票面额和发票购买量,以减轻企业购买发票和开具发票的工作量。&[
10:50:49] [李俊珅]: 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现行有关规定,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10:51:54] [123]: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利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10:52:16] [李俊珅]: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利息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贷款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中附件一的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执行。&[
10:54:08] [123]: 金融商品转让的销售额,卖出价扣除买入价,是不是默认是含税额?金融商品所有权转让怎么界定所有权?[
10:54:47] [李俊珅]: 金融商品的卖出价和买入价均为含税销售额。金融商品转让以金融商品所有权转让之日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0:55:27] [学习营改增的小蚂蚁]: 请问: 此次营改增过程中,将依据什么来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张开票限额?&[
10:58:50] [李俊珅]: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根据企业实际开票情况(月开票量、单张最高销售额累计数等)进行核定。&[
10:59:50] [aircleanc]: 建筑工程号已经开工项目,但进度款发票未完全开具,5月1号后原建筑安装发票需要注销更换为增值税发票,该未开具的进度款发票如何开具?税率是多少?已经完工项目,质保期在5月1号后,质量保证金发票今后如何开具?税率是多少?谢谢!&[
11:00:09] [李俊珅]: 1.
4月30日之前开工项目,如果对收取的进度款已按营业税规定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允许在5月1日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对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是3%。
对4月30日之前的老项目,在5月1日之后的取得质量保证金,属于工程款的一部分,如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征收率是3%。&更详细的管理办法可查看我们网站发布的相关内容。&[
11:01:14] [学习营改增的小蚂蚁]: 请问:
建筑企业,如果为业主方提供采购设备+安装的业务,并在合同中明确采购价格和安装价格,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11:01:26] [李俊珅]: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因此,如果销售设备和安装业务存在于一项销售行为中,属于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应按照从主的原则,以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的,按照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以建筑安装服务为主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级别: 童生
2# & 发表于: 21:02:01& IP:36.112.*.*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上海市税务局举办的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再次邀请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兰芳同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蒋旭涛同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李俊珅同志,围绕&倾听诉求、答疑解惑: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主题,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各位领导好!首先先请我们三位局领导分别给各位网友打个招呼。[
10:01:06] [胡兰芳]: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再次来到这里,和大家交流营改增试点工作,欢迎大家继续踊跃参与。[
10:01:44] [蒋旭涛]: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再次有机会来和大家交流,欢迎大家多多提问。[
10:02:00] [李俊珅]: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和大家交流,希望各位网友热情参与。[
10:02:21] [主持人]: 非常欢迎各位领导!今天是继4月20日三位局领导一起参加营改增主题在线访谈以来,再次携手共同参与营改增系列的在线访谈。据统计,4月20日的在线访谈活动收到的提问量达到134个,打破了近年来市局在线访谈活动的记录,可见网友们对营改增的关注度相当高,希望各位网友也能踊跃参与本次访谈,看看能否再破一次记录。5月1日以来,营改增已在全国全面推开,下面能否请胡局长简单为大家介绍下本市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的基本情况?[
10:03:49] [胡兰芳]: 为确保营改增平稳运行,全市税务系统在前期做到业务培训到位、税控设备到位、数据系统到位、安全保障到位、协同联动到位。[
10:04:40] [胡兰芳]: 在此基础上,五一小长假期间,全市51个办税服务厅、462个委托代征点还开展了真实业务演练。5月1日零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顺利开出上海首张增值税电子发票,营改增首日全市四大行业的试点纳税人和各分局也相继开出各类发票5000余份,办理了涉税事项500项,实现了上海全面推开营改增第一阶段的目标。[
10:06:10] [主持人]: 听了胡局长的介绍,我们感受到税务机关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从而确保了5月初营改增税制转换的平稳顺利。再请问胡局长,下阶段的营改增工作,税务机关还有哪些重要举措呢?[
10:07:07] [胡兰芳]: 虽然5月1日顺利开出票,但是目前还面临着6月的月度申报、7月的季度申报这两个重要节点。所以,下阶段,市税务局还将在纳税申报、风控管理、效应分析、宣传辅导等工作上下功夫,只有全面做好这些工作,确保营改增政策的准确落地,才是真正完成了国家交办的改革任务。[
10:08:22] [胡兰芳]: 第一,针对前期陆续出台的营改增政策及本市配套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还将有针对性地结合纳税申报开展再培训、再辅导,培训辅导的面也将从财务人员向企业管理人员拓展;第二,加快对纳税申报端的联调测试,确保电子申报系统和征管系统准确对接;[
10:09:32] [胡兰芳]: 第三,进一步细化增值税发票等指标的监控,切实防范发票管理的风险,将改革的红利真正释放给诚信经营的纳税人;第四,做好税负分析工作,积极发挥上海的经验、优势,动态跟踪改革行业的税负变化、税收变化和经营变化,贯彻落实好减税减负的改革目标。[
10:10:33] [主持人]: 感谢胡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朋友们在营改增政策落地后,都有哪些问题?[
10:11:10] [洋流的鱼]: 我们是一家旅行社,过去营业税是差额征收的,现在营改增后怎么办?是不是仍然可以差额计算销售额?[
10:11:38] [李俊珅]: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0:13:35] [傾傾子衿]: 听说这次营改增以后,我公司日以后购买的房屋需要分两年抵扣,那应该怎么理解&第二年&?是自然年度吗?[
10:14:22] [李俊珅]: 不是自然年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的规定,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0:15:13] [海晏6]: 我是外地一家贸易企业来上海洽谈业务的销售人员,当离开在上海入住的酒店需要开票时,酒店告知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一些企业证件,请问我需要携带哪些材料酒店才能为我们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15:40] [李俊珅]: 根据增值税发票相关管理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一些企业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果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酒店,酒店就可以为你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17:30] [lebronwadee]: 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外地租用一个办事处,然后房东开给我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可以要求对方去换成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谢谢[
10:17:55] [李俊珅]: 可以。[ 10:18:37] [XJX]: 之前缴交营业税情况下,有些区域建筑服务业第二分包不能再拿下包扣抵后去缴交营业税及附加税金,营改增后,依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不管第几分包,只要下包依照规定开出的工程增值税发票,采用老项目(简易征收)方式,均可以依照规定:以取得价款加价外费用扣除支付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3%征收率于工程所在地税务局预缴。[
10:21:08] [李俊珅]: 您的理解没有问题,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日前,从分包方取得的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也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10:22:03] [ZWX]: 营改增后,如果上包对业主还采用老项目简易征收方式作业,但其下包承接分包案已于之后签约及开工,那下包可采用新项目方式进行预缴开11%增专票作业吗?
那还存在上包先去预缴后,再拿抵扣单给下包去抵扣的问题吗?[ 10:22:40] [李俊珅]: 1.上包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下包可根据规定自行选择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上下双方可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因此上下双方预缴时应仅就自己实际的工作量缴纳增值税,不存在上包先去预缴后,再拿抵扣单给下包去抵扣的情形。[
10:23:50] [紫雪痕xy]: 建筑企业一般都会同时承接几个不同的项目,请问对于不同的项目,可以选用不同的计税方法吗?[
10:24:40] [李俊珅]: 可以。建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就不同的项目,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10:25:13] [栈之云舞]: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了解到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简易征收的规定,请问对于开工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同一《施工许可证》下的不同房产,如开发项目中既有普通住房,又有别墅,可以分别选择简易征收和一般计税方法吗?[
10:25:44] [李俊珅]: 不可以。同一《施工许可证》下的房地产项目只能选择适用一种计税方法。[
10:26:30] [平平最好]: 我们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听说针对我们这类企业的营改增有专门政策明确了,具体规定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计算缴纳增值税?[
10:27:12] [李俊珅]: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30:37] [渔舟唱晚]: 出租办公场所的单位如果是行政、事业、军事这种性质的,他们是去税务局代开出租房屋的发票吗?[
10:31:18] [李俊珅]: 单位出租房屋是应税行为,相关单位应办理税务登记,申请发票,自行开具房屋出租发票。&[
10:32:10] [celine333]: 5月以后,相关营改增已经陆续推行。但在外就餐时,相关餐钦业还是出具机打发票,这怎么回事?[
10:33:48] [李俊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有关规定,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日。[
10:34:27] [zhima]: 根据财税[2016]47号问,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1、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另外的服务费或者管理费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否为5%?2、如果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控器操作时将扣除额输入。例如向用工单位收取费用为1000,其中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及福利等共计700,开票时选择开具专用票,含税价位1000,扣除额为700,税额为()*5%/(1+5%)[
10:34:51] [李俊珅]: 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的,其销售额是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为支付的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实质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取得的服务费和管理费。对这部分余额,允许按照5%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纳税人的用工单位另外收取的服务费或管理费,应该按照&人力资源服务&税目单独申报,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37:16] [JY抄抄]: 我公司现在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对于原来交营业税的收入,营改增之后应该怎么算增值税销项税呢?[
10:37:31] [李俊珅]: 根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你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改增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价税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即,原营业税营业额)&(1+税率)。[
10:38:43] [阿寧65]: 我公司大楼的屋顶租给广告公司竖立广告牌,是否属于出租不动产范围?[
10:38:57] [李俊珅]: 出租楼面、屋顶给他人安装竖立广告牌,应按照不动产经营性租赁缴纳增值税。[
10:40:20] [不发光]: 领导您好,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一个纯办公楼的租赁和物业管理,我们想了解在一般纳税人的前提下,租金选择5%简易征收,是否可以同时选择收取客户的物业管理费及复印费、停车费作为为6%现代服务业开立发票,收取客户的电费开立17%电费发票,收取客户水费开立13%发票?我们大楼支付的水、电费及一些清洁用品的采购电梯及空调的维修若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进项抵扣?现在我们从12366热线咨询和税务大厅咨询的信息不统一,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操作了。还请答疑[
10:41:53] [李俊珅]: 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1.属于老项目的,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5%;2.企业提供物业管理及其他企业管理服务的,适用税率为6%;3.车辆停放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根据不动产的取得时间或收费经营权特许时间,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4.物业公司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煤等,单独计费的,按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5.除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其他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0:43:34] [一个小财务]: 固定资产转让出售,申报表该咋填?看了申报说明没相关的说明。谢谢。[
10:43:49] [李俊珅]: 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应根据该固定资产的属性分别按销售应税货物或销售不动产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10:44:30] [JungeMann]: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劳务公司,经营范围当中没有销售商品,现在客户要求我公司代为采购一批货物,我们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0:45:19] [李俊珅]: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一律应自开增值税发票。[ 10:46:07] [琼宝丫]: 我单位在4月份有一笔已申报营业税的收入,现在客户要求我们开发票,但是我们原来的地税发票都已用完,现在只有增值税发票,请问如何补开发票呢?[
10:46:41] [李俊珅]: 纳税人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操作如下:(1)纳税人已于4月30日前申报营业税或5月1日后补申报4月30日前应纳营业税,需开具发票的,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纳税人补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申报时出现比对异常,由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做&一窗式&比对异常处理。(3)纳税人开具发票时,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收入数额,税率栏填0,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补开营业税发票&。[
10:49:46] [螃吖蟹1]: 我是一家建筑企业,听说这次营改增后为了使建筑业减轻税负,针对建筑工程老项目有过渡措施,可以简易征收,那哪些属于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老项目呢?[
10:52:07] [李俊珅]: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10:54:25] [hccd]: 关于市局网站营改增专栏中&本次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应如何抵扣进项税额&一文的疑问: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购入树木(农产品)用于对外服务业务,对方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3%),根据文件中&按照取得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我司进项税额是否=买价&13%&?如:对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价税合计:103元金额:100元税率:3%税额:3元我司的进项税额是否为:100元&13%=13元谢谢![
10:54:51] [李俊珅]: 农产品的买价应为支付的全部价款。因此您所举的例子中,买价应为103元,相应进项税额为103*13%=13.39元。[
10:55:54] [裴先生]: 建筑类企业全面实现营改增后,抵扣设备材料有17%的增值税发票,可否全额抵扣,还是只能抵扣11%,营改增后企业销售变成11%增值税,谢谢。[
10:59:04] [李俊珅]: 企业提供应税行为所发生的进项税额,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按标明的税款进行进项抵扣。[
10:59:37] [浮云犹若]: 我是一家绿化工程施工企业,日之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进行备案,外出经营工程在哪里备案?[
11:00:18] [李俊珅]: 企业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的老项目,应在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备案的具体规定见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4号公告。&[
11:01:04]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即将结束。非常感谢网友们的热情参与。对于今天访谈来不及回答的提问,我们会在近期及时反馈给网友们。谢谢大家,再见![
11:01:20] [胡兰芳]: 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支持![ 11:01:33] [蒋旭涛]: 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和关注![ 11:01:45] [李俊珅]: 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 11:01:54]
网友提问:  
级别: 童生
3# & 发表于: 21:04:54& IP:36.112.*.*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上海市税务局举办的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再次邀请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兰芳同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蒋旭涛同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李俊珅同志,围绕&倾听诉求、答疑解惑: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主题,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各位领导好!首先先请我们三位局领导分别给各位网友打个招呼。[ 10:01:06][胡兰芳]: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再次来到这里,和大家交流营改增试点工作,欢迎大家继续踊跃参与。[ 10:01:44][蒋旭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再次有机会来和大家交流,欢迎大家多多提问。[ 10:02:00][李俊珅]: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和大家交流,希望各位网友热情参与。[ 10:02:21][主持人]:非常欢迎各位领导!今天是继4月20日三位局领导一起参加营改增主题在线访谈以来,再次携手共同参与营改增系列的在线访谈。据统计,4月20日的在线访谈活动收到的提问量达到134个,打破了近年来市局在线访谈活动的记录,可见网友们对营改增的关注度相当高,希望各位网友也能踊跃参与本次访谈,看看能否再破一次记录。5月1日以来,营改增已在全国全面推开,下面能否请胡局长简单为大家介绍下本市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的基本情况?[ 10:03:49][胡兰芳]:为确保营改增平稳运行,全市税务系统在前期做到业务培训到位、税控设备到位、数据系统到位、安全保障到位、协同联动到位。[ 10:04:40][胡兰芳]:在此基础上,五一小长假期间,全市51个办税服务厅、462个委托代征点还开展了真实业务演练。5月1日零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顺利开出上海首张增值税电子发票,营改增首日全市四大行业的试点纳税人和各分局也相继开出各类发票5000余份,办理了涉税事项500项,实现了上海全面推开营改增第一阶段的目标。[ 10:06:10][主持人]:听了胡局长的介绍,我们感受到税务机关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从而确保了5月初营改增税制转换的平稳顺利。再请问胡局长,下阶段的营改增工作,税务机关还有哪些重要举措呢?[ 10:07:07][胡兰芳]:虽然5月1日顺利开出票,但是目前还面临着6月的月度申报、7月的季度申报这两个重要节点。所以,下阶段,市税务局还将在纳税申报、风控管理、效应分析、宣传辅导等工作上下功夫,只有全面做好这些工作,确保营改增政策的准确落地,才是真正完成了国家交办的改革任务。[ 10:08:22][胡兰芳]:第一,针对前期陆续出台的营改增政策及本市配套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还将有针对性地结合纳税申报开展再培训、再辅导,培训辅导的面也将从财务人员向企业管理人员拓展;第二,加快对纳税申报端的联调测试,确保电子申报系统和征管系统准确对接;[ 10:09:32][胡兰芳]:第三,进一步细化增值税发票等指标的监控,切实防范发票管理的风险,将改革的红利真正释放给诚信经营的纳税人;第四,做好税负分析工作,积极发挥上海的经验、优势,动态跟踪改革行业的税负变化、税收变化和经营变化,贯彻落实好减税减负的改革目标。[ 10:10:33][主持人]:感谢胡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朋友们在营改增政策落地后,都有哪些问题?[ 10:11:10][洋流的鱼]:我们是一家旅行社,过去营业税是差额征收的,现在营改增后怎么办?是不是仍然可以差额计算销售额?[ 10:11:38][李俊珅]: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0:13:35][傾傾子衿]:听说这次营改增以后,我公司日以后购买的房屋需要分两年抵扣,那应该怎么理解&第二年&?是自然年度吗?[ 10:14:22][李俊珅]:不是自然年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的规定,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0:15:13][海晏6]:我是外地一家贸易企业来上海洽谈业务的销售人员,当离开在上海入住的酒店需要开票时,酒店告知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一些企业证件,请问我需要携带哪些材料酒店才能为我们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15:40][李俊珅]:根据增值税发票相关管理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一些企业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果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酒店,酒店就可以为你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17:30][lebronwadee]: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外地租用一个办事处,然后房东开给我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可以要求对方去换成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谢谢[ 10:17:55][李俊珅]:可以。[ 10:18:37][XJX]:之前缴交营业税情况下,有些区域建筑服务业第二分包不能再拿下包扣抵后去缴交营业税及附加税金,营改增后,依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不管第几分包,只要下包依照规定开出的工程增值税发票,采用老项目(简易征收)方式,均可以依照规定:以取得价款加价外费用扣除支付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3%征收率于工程所在地税务局预缴。[ 10:21:08][李俊珅]:您的理解没有问题,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日前,从分包方取得的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也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10:22:03][ZWX]:营改增后,如果上包对业主还采用老项目简易征收方式作业,但其下包承接分包案已于之后签约及开工,那下包可采用新项目方式进行预缴开11%增专票作业吗? 那还存在上包先去预缴后,再拿抵扣单给下包去抵扣的问题吗?[ 10:22:40][李俊珅]:1.上包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下包可根据规定自行选择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上下双方可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因此上下双方预缴时应仅就自己实际的工作量缴纳增值税,不存在上包先去预缴后,再拿抵扣单给下包去抵扣的情形。[ 10:23:50][紫雪痕xy]:建筑企业一般都会同时承接几个不同的项目,请问对于不同的项目,可以选用不同的计税方法吗?[ 10:24:40][李俊珅]:可以。建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就不同的项目,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10:25:13][栈之云舞]: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了解到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简易征收的规定,请问对于开工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同一《施工许可证》下的不同房产,如开发项目中既有普通住房,又有别墅,可以分别选择简易征收和一般计税方法吗?[ 10:25:44][李俊珅]:不可以。同一《施工许可证》下的房地产项目只能选择适用一种计税方法。[ 10:26:30][平平最好]:我们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听说针对我们这类企业的营改增有专门政策明确了,具体规定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计算缴纳增值税?[ 10:27:12][李俊珅]: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30:37][渔舟唱晚]:出租办公场所的单位如果是行政、事业、军事这种性质的,他们是去税务局代开出租房屋的发票吗?[ 10:31:18][李俊珅]:单位出租房屋是应税行为,相关单位应办理税务登记,申请发票,自行开具房屋出租发票。 [ 10:32:10][celine333]:5月以后,相关营改增已经陆续推行。但在外就餐时,相关餐钦业还是出具机打发票,这怎么回事?[ 10:33:48][李俊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有关规定,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日。[ 10:34:27][zhima]:根据财税[2016]47号问,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1、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另外的服务费或者管理费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否为5%?2、如果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控器操作时将扣除额输入。例如向用工单位收取费用为1000,其中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及福利等共计700,开票时选择开具专用票,含税价位1000,扣除额为700,税额为()*5%/(1+5%)[ 10:34:51][李俊珅]: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的,其销售额是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为支付的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实质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取得的服务费和管理费。对这部分余额,允许按照5%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纳税人的用工单位另外收取的服务费或管理费,应该按照&人力资源服务&税目单独申报,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37:16][JY抄抄]:我公司现在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对于原来交营业税的收入,营改增之后应该怎么算增值税销项税呢?[ 10:37:31][李俊珅]:根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你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改增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价税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即,原营业税营业额)&(1+税率)。[ 10:38:43][阿寧65]:我公司大楼的屋顶租给广告公司竖立广告牌,是否属于出租不动产范围?[ 10:38:57][李俊珅]:出租楼面、屋顶给他人安装竖立广告牌,应按照不动产经营性租赁缴纳增值税。[ 10:40:20][不发光]:领导您好,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一个纯办公楼的租赁和物业管理,我们想了解在一般纳税人的前提下,租金选择5%简易征收,是否可以同时选择收取客户的物业管理费及复印费、停车费作为为6%现代服务业开立发票,收取客户的电费开立17%电费发票,收取客户水费开立13%发票?我们大楼支付的水、电费及一些清洁用品的采购电梯及空调的维修若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进项抵扣?现在我们从12366热线咨询和税务大厅咨询的信息不统一,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操作了。还请答疑[ 10:41:53][李俊珅]: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1.属于老项目的,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5%;2.企业提供物业管理及其他企业管理服务的,适用税率为6%;3.车辆停放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根据不动产的取得时间或收费经营权特许时间,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4.物业公司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煤等,单独计费的,按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5.除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其他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0:43:34][一个小财务]:固定资产转让出售,申报表该咋填?看了申报说明没相关的说明。谢谢。[ 10:43:49][李俊珅]: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应根据该固定资产的属性分别按销售应税货物或销售不动产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10:44:30][JungeMann]: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劳务公司,经营范围当中没有销售商品,现在客户要求我公司代为采购一批货物,我们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0:45:19][李俊珅]: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一律应自开增值税发票。[ 10:46:07][琼宝丫]:我单位在4月份有一笔已申报营业税的收入,现在客户要求我们开发票,但是我们原来的地税发票都已用完,现在只有增值税发票,请问如何补开发票呢?[ 10:46:41][李俊珅]:纳税人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操作如下:(1)纳税人已于4月30日前申报营业税或5月1日后补申报4月30日前应纳营业税,需开具发票的,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纳税人补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申报时出现比对异常,由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做&一窗式&比对异常处理。(3)纳税人开具发票时,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收入数额,税率栏填0,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补开营业税发票&。[ 10:49:46][螃吖蟹1]:我是一家建筑企业,听说这次营改增后为了使建筑业减轻税负,针对建筑工程老项目有过渡措施,可以简易征收,那哪些属于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老项目呢?[ 10:52:07][李俊珅]: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10:54:25][hccd]:关于市局网站营改增专栏中&本次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应如何抵扣进项税额&一文的疑问: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购入树木(农产品)用于对外服务业务,对方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3%),根据文件中&按照取得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我司进项税额是否=买价&13%&?如:对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价税合计:103元金额:100元税率:3%税额:3元我司的进项税额是否为:100元&13%=13元谢谢![ 10:54:51][李俊珅]:农产品的买价应为支付的全部价款。因此您所举的例子中,买价应为103元,相应进项税额为103*13%=13.39元。[ 10:55:54][裴先生]:建筑类企业全面实现营改增后,抵扣设备材料有17%的增值税发票,可否全额抵扣,还是只能抵扣11%,营改增后企业销售变成11%增值税,谢谢。[ 10:59:04][李俊珅]:企业提供应税行为所发生的进项税额,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按标明的税款进行进项抵扣。[ 10:59:37][浮云犹若]:我是一家绿化工程施工企业,日之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进行备案,外出经营工程在哪里备案?[ 11:00:18][李俊珅]:企业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的老项目,应在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备案的具体规定见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4号公告。 [ 11:01:04][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即将结束。非常感谢网友们的热情参与。对于今天访谈来不及回答的提问,我们会在近期及时反馈给网友们。谢谢大家,再见![ 11:01:20][胡兰芳]: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支持![ 11:01:33][蒋旭涛]: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和关注![ 11:01:45][李俊珅]: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
Processed in 0.016 second(s)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营改增对餐饮业的影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