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动离辞,辞职公积金怎么提取能取完吗

问我刚用公积金买完房子就在单位辞职了问可以取出来公积金吗
提问者:热心网友
应该可以!
首先,公积金是在公积金中心存着,不在单位。如果辞职不能取,退休可以取,租房可以取,但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如合同,发票等。是从公积金中心去办理提取。
只要公积金缴存没有停止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用途有限制。
总体来说,应当都是不可取的。公积金方面,一般规定有以下几种条件可以取:1、买房,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话,可以当的提取一次。如果是分期的话,每年可提取与还款金额相等的钱出来。需要的资料在这不详述。2、自建房。3、退休。4、离职去外地。5、离职两年,并且没有再参加的。6、其他,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家庭确实困难的等到条件。因此,你辞职原则上是不提取的。除非你符合上述第4条的规定。另外,我觉得没必要取,到退休时再取多好,到时有一大笔钱。就算不到退休,到你买房时取,自己压力小多了。对于保险这一起,不知道你是指的社保,还是商业保险(因为有些公司给员工还另买了商业保险)社保原则上是不可能退的。如果年限不够,退休时可退个人帐户部分,如果年限够,就可领取养老金。还有一种情形可退,就是你是农民工。但我估计这也是这几年,随着今后国家养老制度的完善,也会不可以的。如果是商业险,你原单位一定做了相关的规定,要看相关的规定如何处理。
好提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情况不一时间也不一定
各地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城市规定购房发票在一年以内凭发票、购房合同(如发票、合同上的名字是配偶的还需交结婚证)、身份证和支取公积金申请一同交给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代办,支取额度不能超出已交购房款。你向你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吧。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一般只有在买房后可以提出,这是很多人不满公积金限制的原因)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可以的,只要你的公积金一直缴纳没有断的话是可以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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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辞职公司不批,我就自动离职,我的公积金该怎么提取
  劳动者辞职公司不批,劳动者自动离职,公积金提取的办法是:  离职后,劳动者需要到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提取银行卡账户和《住房公积金审批单》每月25日前道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即可。‍  劳动者离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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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这个不在单位的管理掌握中,只要履行了通知义务,建议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员工都有自己的积金帐户,用人单位无权利拒绝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您到新的单位再重新上公积金,原来的公积金自动合并。您如果买房,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给您新单位,就可以支取。
问一下劳动保障部门,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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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如果辞职的话可不可以取出来,可以取出来的话拿到的是个人的还是个人和公司都有,谢谢各位了
如果可以取,是辞职后多少时间可以去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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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话是
百度一下哈
个人意见,觉得不太合适,毕竟是没有房产证的,深圳开的的速度非常快,如果遇到大开发,必定血本无归。
这个要看了房子才好说啊,好一点的接近80万应该可以
“我只是想要那么一点点的时间,一点点的空间!”这是可以理理解的,但却是很多都不能理解的,也做不到的。
价格相对来说就要贵些。更薄的一比价,就估计出来了。
大概是你两个月的工资吧。
这个不可以做房贷,但是可以向一些银行申请小额贷款
只要你不是本地户口,辞职时就可以去取出来了,带上你的的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填个单子就可以了,相当的方便,至少广州是可以这样的,当然你也可以等你在其他的城市工作后买了住房公积金,把这个住房公积金转过去的。另外你也可以买房、装修等等都可以取出来的,不清楚建议你电话114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详细了解。
不可以取的,除非你家装修,或者买房,要不等你六十周岁到了你也可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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